7000年前的灌注工具——陶漏斗
7000NIANQIANDEGUANZHU GONGJU——TAOLOUDOU
陶漏斗实际上是在仰韶文化时期相当长一个阶段内酝酿、形成并存在着的一种灌装用的辅助工具,用它为瓶、壶类器皿灌装液体十分方便。
在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早、中期,因为瓶和壶的口径一般都比较小,而有些器皿的口又特别大,远古先民们为了克服生活用具或生产工具在使用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足,而创造出了另一种器皿作为辅助用具。换句话说,有些器物不是偶然或独立出现的,而是与主要器皿伴生或共同创造出来的。另外,出土陶漏斗的遗址中几乎都发现有尖底瓶,因此,我们应得出这样的推论:陶漏斗大体上是伴随着尖底瓶的出现而出现的。这种伴生现象,有些辅助用具随着主要器物器形的改进被淘汰,有的则在改进后与主要器物融为一体。
漏斗,这种灌装用的专门工具产生并存在于距今约7000年至5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它既不是金属制品,也不是竹木或玻璃器皿,而是陶质制品。在《庙底沟与三里桥》一书中,记载了一件出土于仰韶文化时期的器物,其形状为“大口,上端收缩成小孔,两旁各有一段附加堆纹”,这件器物的主要功用就是当做漏斗使用的。进一步说,这件器物就是迄今发现最早的一件完整的陶漏斗。阅读《宝鸡福临堡》一书,陕西宝鸡福临堡遗址出土的该类器物(报告中称漏斗形器)的管径与所有有数据的尖底瓶瓶口口径之间的关系,发现唯一一件完整的陶漏斗,其管径小于所有尖底瓶的口径。另外,甘肃省临洮县马家窑文化遗存中也出土了一件此类器皿,同样可以插入同一时期杯形口尖底瓶的瓶口,并且在器内可见明显的泥条盘筑法的制作痕迹。(www.daowen.com)
寺洼文化陶漏斗
由此说明,将上述各遗址出土的这类器物定名为“陶漏斗”是顺理成章的。哪为什么会在仰韶文化时期出现这类器皿呢?因为石器时代的人们一般聚居在靠山近水之地,先民们在往大型尖底瓶里灌注液体时,可以先套上漏斗,加大瓶口的附加口径,直接用器皿舀水或将其他液体灌入。这样无沦在河边还是在驻地,既避免了搬动之难,也增加了灌注之便,陶漏斗的产生无疑为解决包括大多数大型尖底瓶在内的器皿的灌注、取水问题提供了又一种更为实际的使用方法。
珍品彩陶欣赏 仰韶文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