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卡约文化
卡约文化是青海地区的一种土著文化,新中国成立前曾把卡约文化归入寺洼文化中。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大量发掘,才确定为一种独立的文化。
卡约文化在湟中县卡约村首先发现,主要分布于黄河上游及其支流湟水流域,大体东起甘肃永靖县,西至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北抵祁连山南麓,南达阿尼玛卿山北部。遗址分布比较密集的中心区是在青海省境内黄河上游河曲地带和湟水中上游地区。卡约文化遗址在青海境内达到1700多处。经过发掘的遗址主要有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阿哈特拉、大通县上孙家寨、湟中潘家梁、湟源大华中庄等。
卡约文化的日常用器主要是陶器,用泥条盘筑,对接而成,器腹、底对接处为帮包底式,正视为假圈足,这是卡约文化的突出特点。主要器类有沿外或沿下饰附加堆纹的花边罐、双耳盆、双耳罐、四耳罐、腹耳壶等。石器常见斧、刀、镞、杵、锤、磨盘,磨制而成,制作粗糙,另有打制的敲砸器及细石器。铜器基本出自墓葬,主要为工具和武器。有青铜器也有红铜器,从器形上看,反映出中原文化和北方草原系统文化的影响。另在西宁鲍家寨遗址曾出土一件鬲,为典型的二里岗上层时期商文化风格。装饰品有铜铃、联珠、泡、骨质或石质的牌、珠及各种牙饰。
居住遗址少见。早期大多选择在较宽阔的河谷两岸土层较厚的台地上,晚期则不限于这类地区,有的居住遗址还选择在险要的较隐蔽的山嘴或峡谷上。遗址的地面多散布有陶片、零星的石器、骨器、杂骨与河卵石等遗物。个别遗址还发现有用河卵石垒砌的围墙。遗址的断崖处一般暴露有灰层、灰坑或房屋遗迹。
灰坑大多为敞口圜底式。房屋遗迹有地面式与半地穴式,平面呈方形或圆形。居住面大多铺一层用细砂与红胶泥混合的硬面,中间设一用河卵石块垒砌的灶。个别的居住面四周有用河卵石块垒砌的墙基或用圆木排列直插的木桩墙壁。地面式居住面都稍有倾斜并多数在居住面四周不见墙壁痕迹,极近似现代青海地区藏族所使用的牛毛帐房的地面。
墓地一般选在大山脚下或山前小丘上,包括成人墓和儿童墓。成人墓形制主要为圆角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也有长方形竖穴墓道偏洞室墓。葬式有一次葬、二次葬和火葬,以单人二次扰乱葬为主。成人墓多有随葬品,陶器大多为明器,器体小。男性一般随葬斧、钺、矛、刀等工具,女性则为纺轮、针、锥。墓中普遍随葬动物肢体,种类有羊、牛、马、狗、猪,以羊为主。儿童墓为长方形或椭圆形土坑墓,常以大口双耳盆、无耳罐、腹耳罐等实用器为葬具。
在发现的数量众多的墓葬中,除上述殉牲习俗外,还出现人殉和人祭现象。在潘家梁墓地,殉葬墓占墓葬总数的10%左右。如M21内有两个人骨架,分别是一个中年女性和一个14岁左右的小女孩。前者位于墓底东部,为二次扰乱葬;后者在墓室西北角高于墓底1米以上的填土中,面向墓壁,似呈跪坐俯身状。前者随葬品丰厚,后者很少。中年女性处于主要地位,而小女孩处于从属地位,应该是陪葬墓,属殉葬。潘家梁殉葬墓的墓主人并没有性别差异,说明正处于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交替的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虽然已不处于统治、支配地位,但仍然占有相当重要的社会角色。男性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象征权力和地位的随葬品如杖首、钺、斧等一般出现在男性墓葬中。男性逐渐代替女性成为社会的主角,处于统治和支配地位。[37](www.daowen.com)
卡约文化以畜牧业为主,或半农半牧。从墓葬中普遍殉葬羊等家畜的肢体来看,以养羊为主的畜牧业比较发达。斧、石刀、石磨盘、磨棒等农用工具的存在,说明农业经济已有一定的规模。从丰台遗址浮选出的碳化植物遗存也是以农作物为主,其中以大麦为主,还有一定数量的小麦和粟。
卡约文化的相对年代晚于齐家文化,与辛店文化的年代相近。不过,卡约文化的下限较晚。经测定,其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600—前600年。[38]卡约文化可分为上孙家寨、阿哈特拉两个类型。卡约人对石头有着非同一般的感情,这极有可能反映了卡约人对石头的某种思想情感和宗教意识。今羌族中仍然流行石头崇拜,尤其是白石崇拜。关于卡约文化的族属,一般认为属于羌族支系。[39]
2.诺木洪文化
诺木洪文化首先发现在都兰县诺木洪搭里他里哈,主要分布于青海柴达木盆地及其周边地区,并以盆地的东南部遗址较多。发现遗址共计39处,经正式发掘的只有诺木洪搭里他里哈遗址一处。
搭里他里哈的遗迹有土坯围墙、房屋、土坯坑、圈栏、瓮棺葬等。土坯围墙大致为椭圆形和长方形两种,不甚规则。土坯多以黄土做原料,有的加少量炭灰或白灰。土坯之间用炭灰加白灰的混合土作为黏合料。房屋遗迹11座,主要是用木料构成,有方形和圆形两种。土坯坑9个,有些可能是贮存食物的窖穴。圈栏1个,近椭圆形,发现木柱20根,可能是房子的旧料;圈栏内地面上有大量的羊粪堆积,也夹杂少量牛、马、骆驼的粪便;圈栏南边的中间正对门道处放置着比较整齐的野牛角一对,或许与宗教信仰有关系。瓮棺葬3座,附近有建筑遗迹;内有仰身直肢的儿童个体;葬具是夹砂陶罐和直口缸。
遗址出土的铜器有斧、刀、镞、钺形器等,也有部分石器。骨器原料有牛、马骨骼,多用肩胛骨制作铲和刀,用肢骨制作镞、凿、匕、磨光用器、锥、针,肋骨制作磨光用器;制法主要是凿、削、磨3种。角器主要是利用鹿角制成,个别用羊角;器型有铲和枪头等。生活用具主要是陶器;毛制品有毛布、毛布制品、毛带、毛绳、毛线;还有革履、乐器、装饰品、笛形器、哨形器、陶牦牛。诺木洪文化的居民以畜牧业为主,也兼有农业。[40]
文化的早期与卡约文化联系紧密,年代上也接近。据测定,诺木洪文化的早期距今约2905±140年,属西周时期,下限可能到了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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