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甘肃境内的考古学文化的介绍

甘肃境内的考古学文化的介绍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调查资料,其分布区仅限于东起山丹西至安西这一范围内,均位于祁连山北部地区。青铜器的数量比齐家文化明显增多。新的考古资料表明,四坝文化是扩展到河西走廊地区的马厂类型本土化的产物。辛店文化姬家川、莲花台遗址出土陶器辛店文化的建筑遗存主要是窖穴和房屋。

甘肃境内的考古学文化的介绍

一、甘肃境内的考古文化

1.四坝文化

四坝文化因山丹县四坝滩遗址而命名,主要分布在甘肃河西走廊地区。据调查资料,其分布区仅限于东起山丹西至安西这一范围内,均位于祁连山北部地区。经过较大规模发掘的有玉门火烧沟、酒泉干骨崖和民乐东灰山等遗址。

居址方面的资料很少,尚难以对其有比较全面的认识。不过东灰山、干骨崖遗址都曾出有晒砖残块,干骨崖还发现砾石垒砌的残墙,另发现有直径10余厘米的柱洞,从而透露出该文化居住遗迹的信息。

发掘的墓葬为小型墓,从随葬品看各地的典型器类基本相同,仅有随葬品数量的差别。而各地墓葬的其他葬俗差别较大,从规模较大的火烧沟、干骨崖、东灰山墓地看,三者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火烧沟墓地流行竖穴偏洞室墓和竖穴土坑墓,很多墓坑一侧有生土二层台,多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少数为侧身屈肢葬或俯身葬。干骨崖墓地主要为竖穴土坑积石墓,部分有木质葬具,多为乱骨、多人合葬;单人墓为仰身直肢葬,上肢部分有意扰乱。当地还有一种割体葬。东灰山墓地已清理的249座墓为圆角长方形或长椭圆形竖穴土坑墓,基本无葬具,多有龛(主要是端龛),龛内置随葬品,流行男女合葬墓,迁葬造成骨骼不全且凌乱。由此可见四坝文化的葬俗因地而异。

四坝文化的陶器基本为夹砂陶,陶色以红、褐为主。纹饰多见刻画纹、绳纹、乳钉纹、附加堆纹。彩陶较多,最高占陶器总数的一半。盛行紫红色陶衣,主体花纹为黑、红色。器类主要为带耳罐、腹耳壶和器盖。居址所出器物个体较大,火候较高;墓葬出土陶器的器类、形制、纹饰等虽与居址所出者相同,但个体一般较小,火候也低,可能多属明器。

石器多见手斧、盘状器,其他还有刀、锤、锄、石球、磨盘、磨棒、臼、磨石等。分打制、磨制两种。其中打制器最多,主要为手斧和盘状器,出于居址;磨制器以石刀为多见,磨制也不佳,多用于随葬。

铜器发现较普遍,有带銎斧、四羊首形权杖首、刀、削、锥、泡、镞、管等。青铜器的数量比齐家文化明显增多。青铜不仅用作装饰品,还用作斧、刀、锥等工具和消耗性武器(镞)。青铜合金有锡青铜,还有铅青铜和铅锡青铜。火烧沟遗址曾出土铸镞石范,证明四坝文化应有自己的冶铸业。并可确认属于青铜时代文化。但是四坝文化的铜器中红铜仍占较大比例,器物均为小件工具、武器、装饰品,尚未出现青铜容器。东灰山和干骨崖遗址发现一定比例的含砷青铜器,而且有的铜器形态上同北方草原风格接近。这反映出四坝文化尚处于青铜时代早期,某些特点产生的原因与四坝文化所处河西走廊这一东西交流通道的地理位置有关。[22]

骨器多见骨针。还有铜或金银质的装饰品,如耳环、石珠、绿松石、蚌壳、兽牙饰品,多出自墓葬。

四坝文化的经济是半农半牧性质,农业经济已有一定规模。火烧沟遗址发现有储存粟的大陶罐,各地普遍发现农用工具。值得注意的是在东灰山遗址还发现有碳化的小麦,对研究中国乃至东亚地区小麦的起源、栽培提供了新的资料。

在火烧沟等地的墓葬中普遍殉葬羊、牛、马、狗和猪,以羊最多,说明已有发达的畜牧业

干骨崖墓地居民属于蒙古人种,其颅面特征初步显示与蒙古人种东亚类型更接近。新的考古资料表明,四坝文化是扩展到河西走廊地区的马厂类型本土化的产物。四坝文化中也包含一些齐家文化因素,如双大耳罐、圈足豆、夹砂绳纹罐。四坝文化的族属,一般认为属于羌族的西部支系。[23]

在酒泉下河清遗址曾经发现四坝文化在上、马厂类型在下的地层叠压关系。干骨崖遗址10余座四坝文化墓葬的填土中也发现马厂类型的彩陶片,这都说明四坝文化的相对年代晚于马厂类型。从火烧沟遗址中采集的木炭标本进行测定,其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950—前1430年。

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绿城遗址发掘了一座青铜时代墓葬,墓中出土的人骨共代表5个个体,均为二次葬。发掘者认为该墓葬的年代为西周时期,文化面貌似与四坝文化有关。[24]

2.辛店文化

辛店文化因1924年在临洮县辛店村首先发现而得名。分布于黄河上游及其支流渭河、洮河、湟水、大夏河流域,其中大夏河和湟水流域比较集中。发现的遗址约有三百多处,典型遗址有姬家川、山家头、莲花台等。

辛店文化的遗物以陶器最多,特征鲜明。陶质有夹砂、泥质两类,夹砂陶占较大数量,其中掺有砂粒、陶末以及蚌壳和云母的碎片等。器表比较粗糙。陶色以褐色或近似褐色的橙黄色为主,陶色多不纯正。彩陶比例高,图案种类多,有双钩纹、直线纹、回纹、网格纹、三角纹、波浪纹、S纹以及动物纹如狗、羊、鸟、鹿纹等。器类以双耳盆、双颈耳罐、腹耳罐最为典型。

辛店文化姬家川、莲花台遗址出土陶器

(引自《中国考古学·两周卷》)

辛店文化的建筑遗存主要是窖穴和房屋。灰坑有三种,一种是口部近圆,呈锅形;一种口部为圆形,口大底小,壁较平滑,呈袋状;还有一种口部为长方形,壁近直,底部平整。后两种可能原本是窖穴。在莲花台遗址黑头嘴的一座袋状坑中埋有两具人骨,男性为仰身直肢,女性则侧身屈肢,身首已分离。这种成年男女合葬与齐家文化的成年男女合葬墓极为类似,或许说明了辛店文化受到了齐家文化葬俗的影响。

莲花台黑头嘴发现1座房子(F1),为半地穴式房屋,呈圆角长方形,居住面先垫上一层灰褐土,然后在其上面再涂抹一层草拌泥,坚硬而平整;在房子的两长边各有一排柱洞,房子中间还有两个较大的柱洞,它应是支撑屋顶的大木柱柱洞。房子中间偏东有一圆形灶坑,灶坑呈圆锅形,在坑内尚留有狗的残骸,在灶的附近还有3个圆形小坑,可能是作为置放器皿而设的。这座房子的结构与姬家川遗址发现的房屋大体相似。

除在永靖莲花台、姬家川和东乡崖头发现的墓葬外,青海大通上孙家寨、民和核桃庄、共和合洛寺等地也发现有规模较大、保存较好的氏族公共墓地。据不完全统计,迄今发现辛店文化墓葬约500座。墓葬形制主要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在青海大通、民和等部分地区发现洞室墓。墓葬大小不一,小者长2米左右,宽1米左右;大者长达3米以上,宽约2米,有的墓葬还设置二层台。上孙家寨墓地还保存有较好的木棺,其形制可分为长方形、梯形和井字形等;木棺的四角都采用榫卯结构。

葬式比较多样,既有仰身直肢、屈肢葬、侧身葬、俯身葬,也有二次葬或迁骨葬。但这些葬式在各个墓地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墓内一般都有随葬品,其中随葬装饰品较为流行,既有石制、骨制又有铜制的器物。辛店文化还流行随葬动物的习俗。较为常见的动物是牛和羊等。但是这些动物骨架都不是完整的个体,仅仅是动物躯体的一部分。莲花台遗址的个别墓葬,在土丘的一侧或上面放置大块鹅卵石,这些现象至少说明有些墓葬是有地面标志的。[25]在民和核桃庄和大通上孙家寨等地,普遍发现殉葬墓。这种墓葬的特点是人骨架不全,也有骨骸很凌乱的。从人骨鉴定看,男女老少都有。死者的身份可能是战俘或奴隶。[26]

辛店文化的经济生活以农业为主。生产工具既有石制的,也有骨制的。石制的生产工具有斧、铲、刀、锛、杵臼、研磨器、磨盘等。骨制的有铲、凿等。石杵、臼、研磨器等工具在遗址中普遍发现,说明当时对粮食已经进行比较精细的加工,是农业比较进步的反映。畜牧业中,被驯养的动物有牛、羊、狗、猪和马等,以羊为主。还有鹿、鼠一类的野生动物,可能是人们狩猎的主要对象。

辛店文化铜器以青铜器为主,种类有锥、刀、矛、凿、铃、泡等小件器物以及铜容器口沿残片、铜渣等。铜渣含有铜、锡、铅等元素,附于炉衬残块上。铜渣的发现,有力地说明了这里的铜器是当地生产,并非从外地交换来的。

在莲花台遗址发现了一种骨哨,它应是吹奏乐器。骨哨保存完好,通体磨光,呈圆管形,中间有一音孔。它的发现为研究我国古代音乐史增添了新的资料。

关于辛店文化的类型划分,有学者主张分为山家头类型、姬家川类型、张家嘴类型;也有学者主张分为两个类型,即姬家川和张家嘴类型。辛店文化的族属,一般认为属于羌人。辛店文化的相对年代,在已发掘的遗址中经常发现有辛店文化和齐家文化地层的叠压关系,如在张家嘴和姬家川遗址发现齐家文化在下、辛店文化在上的地层关系。因此,相对年代可判定辛店文化晚于齐家文化。从莲花台、上孙家寨和阿哈特拉等遗址采集的木炭标本,经碳十四年代测定其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400—前700年,其间约有700年的发展历程。[27](www.daowen.com)

3.寺洼文化

寺洼文化最早是1923年安特生于临洮县寺洼山遗址发现的。主要分布在泾水、渭河、西汉水、洮河等流域。除宝鸡、凤县等少数遗址外,多分布在甘肃境内,东起合水县,西至卓尼县,北入庆阳市,南抵武都县。经过多年的考古普查,发现寺洼文化遗址和墓地共50多处。但经发掘的不多,典型遗址有寺洼山、徐家碾、九站等。

陶器分为泥质和夹砂两种,以后者居多。其陶土中掺入大量粗砂和碎陶末等,质地粗糙松散,掺和料多裸出器表。陶器以橙黄色和红褐色居多,烧制火候不高,器皿上往往有不同颜色的斑点。陶器多为手制,以泥条盘筑法为主,制作粗糙,器型厚笨。陶器多为素面,有的器物施“一”字、“人”字或带状附加堆纹,少数器表拍印很浅的绳纹。器类以双颈耳马鞍口形罐、双颈耳平口罐、分裆鬲、豆、单耳罐、无耳罐、腹耳罐最为典型。工具有石刀、蚌刀、石斧和骨匕、铲、镞等,兵器有铜戈、镞。

墓葬最早是在临洮寺洼山遗址发现的。1949年后,庄浪柳家村、平凉安国镇、庄浪徐家碾、西和栏桥、合水九站等遗址也有发现。墓葬多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个别为洞室墓。一些墓葬两端有壁龛,多数墓有生土或熟土二层台。葬具多为单棺,个别墓为一棺一椁。葬式有仰身直肢、侧身屈肢葬和乱骨葬。一般为单人葬,个别为两人或多人合葬。出土遗物主要是陶器,器物种类、数量不定,少者一两件,多者数十件。少数墓中还出土有动物遗骨,其他还有石、骨、铜质的兵器、工具和饰物等。此外极少数墓中有殉人。

寺洼文化的居址现仅见于九站遗址,有房址、灰坑、水槽等。发现房址1座(F1),已被严重破坏,为地面建筑,范围30平方米左右;基址经夯打,发现柱洞两个;火塘为圆角长方形。灰坑的口部近圆,壁较直,较深。

居民聚居的村落,目前发现面积最小的,如临洮县朱家坪遗址仅有6000平方米;面积最大的如九站遗址,计有48000平方米。农业已有较大程度的发展,但劳动工具则还多是制作粗糙的石器,其中以打制的居多,周身磨光的很少见到。石器种类有单孔扁平长方形斧、有肩斧、锛和缺口刀等。家畜目前只知道山羊一种。狩猎工具有骨镞、陶制或石制的弹丸。纺轮的发现,说明当时已有纺织品。但寺洼文化居民生活在严寒的西北高原地带,大概冬天还利用兽皮来御寒。少数马鞍形口陶罐上刻画有标记一类的符号,也许是文字的雏形。装饰物除铜镯以外,还发现过陶制响铃和各种骨饰等物。

寺洼文化居民的埋葬方法,迄今共发现三种:竖穴土坑葬、“二次葬”或称“迁骨葬”“火葬”,其中第一种最常见。后两种则很少见到,或许它们是寺洼居民中埋葬死者的例外或特殊现象。

由于洮河流域的寺洼文化和陇东一带的寺洼文化在陶器上有一定的差异,因此有学者把它们分为两个类型:前者称为寺洼类型,后者称为安国类型;这两种不同类型实际上代表了寺洼文化发展的两个阶段,安国类型可以说是寺洼文化的晚期遗存。[28]

寺洼文化的族属问题,目前一般认为属于羌人或其支系。也有学者认为寺洼文化大约就是我国古代活动在陇东地区的“薰育戎狄”的文化遗存。[29]

关于寺洼文化的相对年代,在武都下郭家坪遗址发现寺洼文化墓葬打破齐家文化层的地层叠压关系,说明寺洼文化的相对年代要晚于齐家文化,而与辛店文化相近,略早于西周。九站、徐家碾、栏桥等遗址采集的木炭和人骨标本共7件,经测定其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400—前700年,约相当于商末至西周晚期。[30]

4.沙井文化

沙井文化因1924年首次发现于民勤县沙井村而得名。遗址主要集中分布于石羊河和金川河下游沿岸及湖沼沿岸的绿洲上。据目前发现,均在民勤、金昌、永昌境内,民勤沙井子至金昌三角城一带为它的分布中心区域。典型遗址有沙井遗址和三角城遗址与蛤蟆墩墓地等。

陶器多为夹砂陶,泥质陶极少见。夹砂陶掺有沙粒,沙粒较大。陶片绝大多数为红褐陶,灰陶极少。陶器都是手制,有的用泥条盘筑;小型器物用手直接捏塑而成,故器形不甚规整。大多火候较高,质地坚硬,也有少量的质地疏松。纹饰多见附加堆纹、锯齿纹,还有竖绳纹、划纹、弦纹、水波纹、凸棱纹、乳钉纹和少量的蛇纹等。很多器物的颈、肩部施红彩,有的通体饰紫红色陶衣,有的陶片内外都饰红彩,有的外为暗红、内饰鲜红彩。带耳、鋬的陶器较多,鋬、耳都是器物成形后粘贴的,易于脱落。以单耳或双耳的圜底罐、桶状杯、平底罐、鬲最为典型。

铜器较多,均为小件工具和武器,有铃、刀、锥、斧、镞、联珠饰、耳环等。

铁器较少,有臿、锛等工具和刀、剑等武器。

木器仅见于蛤蟆墩墓地,有盒、筒两类。石器有斧、杵、球、环状穿孔器、刮削器、纺轮、磨盘、臼等。环状穿孔器及部分斧多为打制,其他为磨制而成。

骨器有骨镞、牌饰、骨匕等。

沙井文化聚落分为三个层次。最高一级为具有城堡性质的金昌三角城城址。三角城城址因其形状呈不规则三角形而得名,南北长154、东西最宽处132米。城址四周墙基不甚规整,厚约6~8米,现存最高4米。东西两面各有一个缺口,位置对称,从墙基断面和底部观察,并非原来通道,为后期所开。该城建造时利用自然地形堆积整修而成,未见夯筑遗迹。南门门道原来较窄,约2.6米;现在的门道较宽,约4.8米,是因风吹剥蚀扩大的。

三角城内西北处,发掘出房址4座,均为地面建筑。F4较完整,为圆形,直径4.5米,门向东南。室内居住面上无柱洞,居室中央有一锅底形灶坑,周边微起灶圈。西北墙根处有一火塘,内有许多灰烬和木炭粒。室内居住面用生土铺平打实,经火烘呈红色,平整坚硬。在居住面周围,有宽20~24厘米、深18厘米的沟槽,槽的两边用石块、陶片填充。室内发现有被火烘烤的硬泥皮,泥皮一面抹平,一面印有树木枝干,并且大都光面向下,应是坠落下的室内墙皮。根据基址推测,周围沟槽用来插立木杆,上部收成锥顶,里外涂抹草泥,复原后形状犹如蒙古包。[31]

城址西边有蛤蟆墩墓地,城址以东的上土沟岗、西岗、城址东北的柴湾岗等地也有多处墓地。这些情况表明,三角城大概是一处具有防御外敌、保护城内安全的较高级别的遗址。

第二级指略小的聚落遗址。如柳湖墩遗址,直径50米,圆形,四周有泥土堆积的围墙。遗址高出周围地表约1.5米,围墙内中间低,四周高。西墙内侧有黑土层,出土陶鬲、豆、碗、石器、铜刀、金耳环、骨针等遗物。推测当时小规模的氏族群体就生活在这种或可称为土围子的聚落内,四周建有围墙同样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也有利于畜群的管理。第三个层次为个体家庭。沙井文化的房屋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均平地起建。[32]

经过发掘的墓地有蛤蟆墩、西岗、柴湾岗墓地。发掘的墓葬有近600座。墓葬形制分偏洞室墓和长方形竖穴墓两种。流行单人仰身直肢葬,也有侧身屈肢、乱骨葬、二次迁葬和合葬墓。墓葬方向,蛤蟆墩墓葬多作南北向;西岗和柴湾岗墓葬方向以东北向最多。墓地一般选在地势略高的慢坡土岗上。有些墓地的墓葬数量多达四五百座,足见延续时间相当长。各墓地的墓葬排列有序,基本为南北布局。一般都有随葬品,多寡不等,也有的一无所有。

沙井文化的经济以畜牧业为主,农业和手工业不占主导地位。墓葬中殉牲的羊头骨最多,畜群或以羊为主,可能还有骆驼。遗址中出土的石球、陶球数量多,墓葬中发现箭镞、箭杆、弓弭,也可说明狩猎在经济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墓葬中出土谷物,遗址中有磨盘、磨棒、石臼、石杵等粮食加工工具,表明沙井文化有一定的农业经济。

手工业是沙井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生产部门。有制陶、金属制造、皮革加工、麻毛纺织、草席纺织和骨、角、石器加工等。金属器具的制造,不是一般家庭手工业所能承担的,它必然是脱离畜牧业和农业之外的一种新的、独立性的生产部门。至于金属冶炼,因没有直接材料证明,是自己冶炼制造还是外来的,尚不能肯定。

关于沙井文化的相对年代,目前尚未有地层上的证据。但是根据遗迹和文化遗物,可判断它属于河西走廊诸文化中的最晚者,即晚于四坝文化。在永昌三角城、蛤蟆墩、西岗三处遗址采集的木炭等标本,经测定绝对年代为公元前900—前409年之间,相当于中原地区西周晚期至战国早期。[33]沙井文化的族属,主要有三种说法:其一认为属于西迁以前的大月氏人[34];其二为乌孙人[35];其三认为是羌族的一支。[3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