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战国时期遗存
1.墓葬
战国遗存,主要是在甘肃崇信县刘家沟、平凉县庙嘴坪、武山县东旱坪、张家川马家塬清理的一些墓葬。其中以张家川马家塬墓葬内涵最为丰富。
马家塬墓地位于甘肃省张家川县木河乡桃园村。2006年,进行抢救性发掘,清理3座墓葬。2007—2008年,发掘墓葬8座、祭祀坑1座。2009年,发掘墓葬4座。
墓地由59座墓葬和祭祀坑组成,面积约2万平方米。墓地的布局以M6为中心,其余墓葬呈半月形分布在其北部和东西两侧。墓地的布局经过一定的规划,墓葬方向大体一致,均呈西北—东南向,洞室为北偏东。已发现的葬式绝大多数为仰身直肢,少量为侧身直肢。头向与洞室方向一致。墓葬除大型墓外,均为竖穴偏洞室墓,有数量不等的阶梯式墓道,最多者9级,最少者3级。洞室均在竖穴北壁偏西处。墓葬可分为大型墓、中型墓、次中型墓和小型墓四类。
大型墓只发现1座(M6),为两侧九级阶梯式墓道、中间为斜坡墓道的甲字形木椁墓。墓葬多次被盗,残留有殉狗、残车3辆和殉马4匹。
中型墓有九级阶梯,M16在竖穴东北角有殉狗;竖穴中随葬车4辆。随葬的车可分为三类,分别为髹漆并以镂空铜饰件装饰的车、髹漆车和无任何装饰的木质车。还随葬有马头、牛头和牛、马的其他部位。墓室分为前室和后室两部分,前室随葬1辆以金、银镂空花饰和动物饰件、错金银(贴金银铁饰件)及汉紫、汉蓝装饰的车1辆。
次中型墓有七级阶梯,M14的竖穴东北角有殉狗。随葬车3辆,车辆的前端放置牛头和马头。车辆分为以金银镂空饰件、料珠和镂空锡饰件装饰的车、髹漆车和无装饰的木质车四类。
小型墓分为A、B两类。A类有五级阶梯,有的随葬车一辆,有的无车,仅放置马、牛头和车饰。车辆以料珠和镂空锡饰件装饰。B类有三级阶梯,竖穴西北角有殉狗。有的随葬无装饰的木质车一辆及牛头和羊头;有的仅随葬马头、牛头和少量车马饰件。
马家塬墓地的阶梯式墓道竖穴偏洞室墓独具特色。洞室开于竖穴长边一侧的洞室墓早在新石器时代的甘青地区就有发现,两侧为阶梯式墓道、中间斜坡墓道的甲字形大型木椁墓同样也不见于其他地方。但以三、五、九级阶梯区分墓葬等级的观念应该是受到中原文化和秦文化影响的产物。
大、中型墓发现有木棺残迹,普遍有料珠、绿松石和肉红石髓珠,并有耳环、项饰和带饰。其他随葬器物因墓葬级别的不同其材料的质地有所区别,高等级的墓葬使用金银,而低级别的墓葬使用锡。随葬器物中数量最多的是各类质地的珠子,计有绿松石、肉红石髓、金、银、玻璃和玻璃态材料。这些形状和质地不同的珠子装饰于车马、死者身体或服饰上,绿松石和肉红石髓还用于镶嵌。玻璃态材料中还发现有杯子和疑似杯子的残片。珠子的排列在部分墓中可看到一定的规律。(www.daowen.com)
金银器在马家塬墓地高等级的墓葬中也普遍使用,是仅次于玻璃和玻璃态材料的随葬器物。有些小型墓虽然也出土金银器,但无论从数量还是精美程度上远不如大、中型墓葬。似乎金银器的多寡和精美程度代表了墓主人身份的高低。铜器中以有镂空花纹的三角形、菱形、方形和大角羊形的车饰件为大宗。同金银饰件一样,不仅每辆车上的花纹和组合不雷同,而且车舆与车轮的花纹和组合都不雷同。容器数量较少,种类有鼎、壶、茧形壶、鬲等。兵器有戈和镞。另外,还有车器和带骨鞘的铜刀。铁器以嵌金银的车饰件和车马器为主,另外发现有铁戈、铁矛、错金铜柄铁剑等兵器。锡制品主要为车饰和带饰,主要发现于次中型墓和小型墓中。陶器发现很少,仅见于小型墓。
墓地出土的车辆除少数外,大多以髹漆、金银饰件、铜饰件以及料珠装饰车轮和车舆。这种装饰豪华的车辆基本无法行驶,因而车辆应该不是实用车辆,而是一种礼仪性质的用车,代表墓主人的等级和身份。[17]
已发掘的墓葬年代接近,均为战国晚期。墓地的族属当与西戎诸部族的一支有关,有学者认为是绵诸戎。其中大型墓葬M6结构不同于其他墓葬,面积大、残存随葬品的规格较高,推测为首领或酋长的墓葬。
墓地的文化因素中包含欧亚草原东部的中国北方系青铜文化因素,包括欧亚草原地带中、西部的斯基泰、塞克、巴泽雷克等文化因素以及秦文化和甘青地区传统文化等多种文化因素。这种多样的文化因素的融合,其历史背景可能与秦穆公霸西戎、商鞅变法和亚历山大东征有关。[18]
张家川马家塬出土铜大角羊
(引自《文物》2009年10期)
天山西段的哈萨克斯坦草原的文化因素年代与张家川墓葬的年代接近,应该是由中亚直接传到天水地区的秦文化分布区。这说明在战国晚期,天山已经成为连接关中地区与哈萨克斯坦草原的通道,它改变了新疆原来作为东西文化影响的接受者的格局而真正成为了东西交通的通道,这是丝绸之路的雏形,在中西交通历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9]
2.其他遗存
崇信县文化馆征集到陶器42件,陶器上的“卤市”“卤”“市”“亭”等阳文或阴文戮记值得注意。这批器物其上限可早到战国中期,下限可晚至秦统一时期。甘肃张家川出土的“钻孔”半两,多为战国中晚期秦半两,据观察孔是有意为之,并非铸造之缺陷,其用途不明。[20]
宁夏固原县头营发现一批铜器。铜鼎近口沿处刻“咸阳一斗三升”标明自身容量的铭文。从器物形制和刻文字体考察,当属战国早、中期。经实测容水2500毫升,一升合今192.3毫升,与秦代标准量器——商鞅铜方升量值合199毫升相比较,小6.7毫升。这对秦国统一度量衡以前的量制变化提供了研究资料。铭文中的“阳”字应属秦隶,有助于了解隶书形成的历史。[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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