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齐家文化遗址发现及特征分析

齐家文化遗址发现及特征分析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6年5月,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在刘家峡水库区及其附近的黄河、洮河、大夏河流域,调查发现古文化遗址共176处,其中齐家文化遗址65处。齐家文化遗存有窖穴13个、石器、陶器、动物骨骼等。墓葬分为竖穴土坑墓、竖穴偏室墓两类,其中竖穴偏室墓约占70%;反映了齐家文化墓葬的复杂性。出土大量遗物,多具有齐家文化的特征。干栏式建筑是在北方黄土地带首次被明确发现和认定,祭坛在齐家文化也是首次发现。

齐家文化遗址发现及特征分析

五、齐家文化

1.发现与研究

齐家文化因1924年首先发现于甘肃省广河县(原宁定县)齐家坪遗址而命名。由于许多条件的限制,使安特生误将齐家期素面陶器的年代排列在半山期、马厂期彩陶的前面。1945年5月,夏鼐在宁定阳洼湾齐家文化墓地进行试掘,在所发掘的2号墓填土中,发现了两片泥质红陶片,上有黑彩花纹,属标准的仰韶文化彩陶片。据此夏鼐提出,这一发现从地层上证明了甘肃仰韶文化的年代应该较齐家文化为早;并推断齐家文化的年代“不会比公元前2000年早过许多,但是也许是比之晚过许多”。1947—1948年,裴文中在甘肃渭河上游、西汉水流域、洮河流域、大夏河流域以及河西走廊一带进行考古调查,发现90多处齐家文化遗址,首次发现“石灰住室”(白灰面房子)等建筑遗迹。1956年5月,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在刘家峡水库区及其附近的黄河、洮河、大夏河流域,调查发现古文化遗址共176处,其中齐家文化遗址65处。

齐家文化主要分布在甘、青境内的黄河沿岸及其支流渭河、洮河、大夏河、湟水流域,宁夏南部和内蒙古西部也有零星发现。据放射性碳素断代并校正,早期的年代为公元前2000年左右,下限还当更晚。

2.重要遗址

永靖大何庄遗址位于甘肃永靖县莲花城的西南部,西边与秦魏家遗址隔沟相望。1959年发掘两次,1960年在遗址西部又简单清理了一些遗迹。主要遗存有“白灰面”房屋和居住面7处,窖穴15个,“石圆圈”遗迹5处,墓葬82座。遗址年代经放射性碳素测定,一为距今3690±95年,一为距今3660±95年,与商代早期相接近。

秦魏家遗址位于大何庄遗址的西边。遗址范围东西长约200米,南北宽150米。主要遗存有窖穴73个、“石圆圈”遗迹1处,墓葬138座,石器、骨器、陶器、装饰品、卜骨、铜锥、铜斧等遗物。

张家嘴遗址位于永靖县东约3公里,遗址面积约2万平方米,包含齐家文化和辛店文化两种文化遗存。齐家文化遗存有窖穴13个、石器、陶器、动物骨骼等。

临潭磨沟墓地位于甘肃省临潭县磨沟村,临近洮河、磨沟河,总面积30多万平方米。2008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清理墓葬351座,其中齐家文化墓葬346座。已经揭露的墓葬分16排,墓向西北,呈东北—西南方向排列。墓葬分为竖穴土坑墓、竖穴偏室墓两类,其中竖穴偏室墓约占70%;反映了齐家文化墓葬的复杂性。出土大量遗物,多具有齐家文化的特征。

皇娘娘台遗址位于甘肃省武威县城西北约2.5公里处,面积约12.5万平方米。1957—1959年,三次发掘揭露面积达750平方米,发现窖穴42个、墓葬26座、白灰面住室多处。1975年第四次发掘,发现房基4座、窖穴23个、墓葬62座。皇娘娘台遗址是一处单纯的齐家文化遗址,面积较大、内涵丰富,说明齐家文化的居民在这里定居生活的时间很久。

天水师赵村遗址位于甘肃天水市以西,齐家文化遗存(师赵村七期)有房子26座,还有窖穴、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等。师赵村齐家文化遗存,应属齐家文化早期阶段,是迄今为止在甘肃东部地区发掘的、内容丰富、规模最大的一处聚落遗址,也是目前所知齐家文化较完整聚落的首次揭露,对于探讨齐家文化早期的社会性质等具有重要意义。

固原店河遗址位于宁夏固原县河川乡。1965年,清理墓葬6座,有长方形墓和椭圆形墓。出土石斧、石锛、双耳罐、纺轮、骨珠等。墓地的陶器显示了与齐家文化较多的相似性,但陶器又有明显的特点。

青海大通黄家寨墓地位于黄家寨村东。1985年发现,清理不同时代的墓葬26座,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葬规模差别较大,随葬品数量、质量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有的墓用牛、马、犬、羊殉葬。黄家寨遗存是齐家文化向卡约文化过渡的一种文化遗存。

临潭磨沟M260平剖面图

青海乐都柳湾墓地清理齐家文化墓葬366座,长方形竖穴土坑墓318座,带墓道凸字形墓48座;发现有木葬具痕迹,分长方形木棺、独木棺、垫板3种。人骨保存情况各异,一部分完好,多数残缺不全,有的身首分离,有的仅有头骨不见躯体,也有的不见头骨仅有残骨。既有单人葬,也有多人合葬墓。柳湾遗址的齐家文化遗存有独自的特点。

青海贵南尕马台墓地于1977年发掘,清理墓葬43座,多为俯身葬,葬式特殊。M25出土一面七角纹铜镜,是我国已知年代最早的铜镜。

民和喇家遗址位于青海民和县官亭镇下喇家村。1999年试掘,2000—2003年发掘。F3内发现一对母子,F4内有人骨14具,F7发现人骨4具,推测这是因灾难死亡的人类遗骸,灾难应是洪水。灾难遗存的发现,很有科研价值。喇家遗址还发现小型广场遗迹,与祭坛、干栏式建筑共同组成一个整体。干栏式建筑是在北方黄土地带首次被明确发现和认定,祭坛在齐家文化也是首次发现。M17为高规格墓葬,颇为罕见,为文明起源研究提供了新资料。

3.文化特征与类型、分期

(1)文化特征

齐家文化陶器主要是泥质红陶和夹砂红褐陶,还有少量灰陶。器表除素面外,主要是篮纹和绳纹;还有少量彩陶,既有黑彩,也有红彩或紫红彩,花纹有菱形纹、网格纹、三角纹、波折纹、蝶形纹等,一般是比较简化的几何形图案。器形以平底器为主,也有一些圈足器和三足器。典型器物有双大耳罐、高领双耳罐、浅腹盘、深腹盆、镂孔圈足豆、袋足鬲、三耳罐、侈口罐等,其中以双大耳罐、高领双耳罐最富有特色。

齐家文化的另一特点是出现了红铜器和青铜器,都属于生产工具与装饰品一类的小型器物。

(2)文化类型和分期

一种观点认为,齐家文化遗物可以分为两群:一群是以敛口高颈深腹的双耳罐为主体,表面施白色陶衣,腹部印篮纹,所谓“安佛拉式”双耳罐及陶鬲都比较少见;另外一群是以器形较大的小口双耳罐和盂类为主,鬲较多,也有斝、盉等残片。这两群器物的地理分布是交错的,可能代表着早晚两期,而以前者较早。

有学者认为,齐家文化可分为甲、乙两种类型,甲型以永靖大何庄、秦魏家两处遗址为代表,乙型以皇娘娘台和青海乐都柳湾遗址为代表;甲型遗址分布在甘肃省中部和东部渭河上游,乙型遗址分布在武威地区和青海东部。同一性是主流,甲、乙两型的区别却又是十分突出的。年代上,甲型早于乙型。

有人主张把齐家文化分为3个区域,分别代表了3个类型:(1)甘肃东部地区(天水七里墩类型),包括渭河流域、泾河上游和西汉水上游等。(2)甘肃中部地区(秦魏家类型),包括黄河上游及其支流洮河、大夏河流域。(3)甘肃西部和青海东部地区(皇娘娘台类型),包括庄浪河流域、湟水流域及其支流大通河,还有河西走廊等地。总的来说,这3个类型在时间上,东边的齐家文化要比西边的早。

4.齐家文化的经济形态

齐家文化的人们过着比较固定的定居生活。与马家窑文化相比,人们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积累了生产经验,改进了生产工具和生产方法,生产力有了较大的发展,这不仅表现在农业畜牧业方面,更重要的是以铜制工具为主要标志的冶铜业已经出现。

(1)农业与畜牧业

农业是齐家文化的主要经济部门,生产工具有石斧、刀、镰、锛、铲和骨铲等,在选材上已采用了硬度较高的石料来制作,有的斧、锛、铲就是用玉料磨制成的。同时还普遍发现石杵和石磨盘等研磨器,说明当时所收获的粮食是经过比较精细的加工。粟是当时一种主要的粮食作物,在房屋、窖穴和墓葬中都有发现。农业生产的发展,获得的粮食较以前丰盛,还有了储备。有的遗址中,粟装在粗陶瓮内。秦魏家遗址发现有大量的储藏粮食或饲料的窖穴,窖穴形状规整,穴壁平齐,容积一般也较大,说明当时人们已过着长期的定居生活。(www.daowen.com)

畜牧业有了显著的进步。饲养的动物种类增多,有猪、羊、狗、牛、马、驴等。大量猪骨的存在,说明当时养猪业已相当发达。各种类型的骨镞出现,当是人们的狩猎工具;遗址中出现的鹿、鼬、狍等野生动物的骨骼,应是人们猎获的主要对象,说明狩猎是人们作为谋取生活资料的补充手段。

(2)制陶与纺织

制陶业比较发达,各遗址都出现大量的陶器,种类复杂。陶器多为手制,一般采用泥条盘筑法,部分经慢轮修整,有一些陶罐的口颈部尚留有清楚的轮旋痕迹。陶色多呈橙黄或砖红,也有一些呈灰褐色,当时人们已掌握了氧化焰和还原焰的烧窑技术。有的器表还施一层白陶衣。陶容器比较精致,器形多样。永靖大何庄遗址还发现了陶制人头和动物塑像等。瓶形响铃和鼓形响铃,可能是当时的玩具。

在居址与墓葬中,普遍发现有陶、石纺轮和骨针等纺织工具。皇娘娘台遗址出土的骨针,有的制作特别精巧,针鼻穿孔很小,说明当时人们能捻纺很细的线来缝制衣物。大何庄遗址的部分骨架上发现有布纹的痕迹,说明死者是穿着衣服埋葬的,有的头部还要用布遮盖。大何庄遗址的双大耳罐上,发现有保存较好的布纹,布似麻织,有粗细两种,粗的一种每平方厘米有经纬线各11根;细的一种其细密程度几乎可以与现代的细麻布相比。当时的衣服大概就是用这种麻布做成的。[17]

(3)房屋建筑

齐家文化的聚落遗址一般都选择在便于人们生活的河旁台地上。房屋多为方形或长方形半地穴式建筑,屋内多在居住面和墙壁下部涂抹一层白灰,即所谓“白灰面住屋”;房屋中间有一个圆形的灶;门道多向南。

皇娘娘台遗址8号房址为半地穴式建筑,平面基本呈正方形,面积近12平方米,门向西南。室内地面为白灰面,四壁还保留高度不同的白灰墙面,最高处达0.5米。白灰面下有一层草拌泥,两者黏结很牢固。

天水师赵村遗址发现房屋26座。以白灰面房子发现最多,一般呈方形、长方形或梯形,带有门道,白灰面大多都抹得十分平整光滑。值得一提的是,有的房子内地面上发现圆锥形的“器座坑”,有的在坑壁上镶嵌以泥质红陶碎片,从小坑的尺寸和形状以及位置看,推测当是放置陶容器的。

白灰面房屋是齐家文化在建筑上的一个重要成就,虽然其他文化类型也发现这种房屋,但不如齐家文化普遍。这种房子具有平整光滑、坚固美观的优点,同时还起着一定的防潮作用。齐家文化的这一建筑技术是我国先民的一项杰出创造。

(4)冶铜业

冶铜业的出现是齐家文化在生产上的一项突出成就。在皇娘娘台、大何庄等遗址已发现红铜器和青铜器共有50多件。种类有刀、锥、凿、环、匕、斧、钻头、铜泡、镜、铜饰品和铜渣等。1957年和1959年皇娘娘台遗址出土铜器23件,有刀、锥、凿、环、铜片、铜渣等,它们多出于白灰面住室近旁的灰层和窖穴中,也有出于白灰面住室和墓葬内的。

青海贵南尕马台遗址出土铜指环、铜泡和铜镜等。铜镜1件,圆形,直径9厘米,厚0.4厘米,一面光平,一面饰七角星形纹,其边缘有一周突棱,原镜纽已损,在镜缘的一侧钻有两个小孔作系绳穿挂之用,该镜出土于25号墓俯身葬死者的胸下。

这些铜器的制法比较复杂,多数采用冷锻法,如刀、锥、凿、环和圆形铜饰的锤击痕迹非常明显。有的采用单范铸造,如皇娘娘台的刀和秦魏家的斧形器;有的采用简单的合范铸造,如皇娘娘台的条形饰;至于尕马台的铜镜和齐家坪的带銎斧,则代表了比较进步的合范铸造。根据化验结果,铜器中有红铜也有青铜。如秦魏家的铜斧、尕马台的铜镜、齐家坪的铜镜等,均属青铜。这表明,齐家文化发展到晚期已进入青铜时代

有学者指出,尕马台出土的青铜镜,其形制、纹饰与河南安阳妇好墓发现的晚商青铜镜相近似,这就证实齐家文化的下限有晚到商代的可能性,两者之间当有一定的文化交流。或者可以这样解释,齐家文化开始使用红铜进行冷锻和冶铸,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同商文化的交流,更进步的青铜铸造工艺也就随之出现了,这就必然导致齐家文化的生产关系发生更大的变化。

5.齐家文化的墓葬和宗教习俗

齐家文化的居民有自己的氏族公共墓地。一般位于聚落的附近,既有完整成片的墓地,也有分布零散与居址交错在一起的。墓地的规模大小不一,大者共有墓葬300多座,少者几十座。例如乐都柳湾齐家文化墓葬共有366座,永靖秦魏家墓地共有138座,大何庄墓地为82座,皇娘娘台墓地为88座,尕马台墓地只有43座。这种墓葬数目的不同,大概是与当时氏族或部落规模的大小相适应的。

墓葬的形制结构是以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为主,部分是圆形土坑墓与“凸”字形墓。墓葬的方向绝大多数是朝向西北方。但各墓地的情况又有所差别。秦魏家墓地分南北两片墓地,南片头向西北,北片头向一律朝西。皇娘娘台除头向西北外,还有头向西南的。这种头向不同,反映出人们的一定思想意识或宗教信仰。例如瑶族,他们认为人从哪里迁来,头就得朝向哪里。布朗族认为头应朝日落方向。佤族埋葬死者也向西,他们认为日落西方,死者的头向必须朝西。齐家文化的人们也是基于类似信仰支配下形成了自己的葬俗。

青海乐都柳湾发现有木制的葬具,并且保存有结构清楚的木构葬具。木构葬具既用于成年人,也用于儿童。其中数量最多、保存较好且具有特色的是独木棺。它是用圆木一段,削去上部一小半,再将中部凿空成船舱状,底部稍削平,形似独木舟。有的在棺上另置一棺盖。用独木棺作为葬具的习俗,在我国少数民族中可找到很多例证。齐家文化的人们多居住在黄河上游及其支流的沿岸,生前过河可能是以独木舟为交通工具,死后又以独木舟为葬具的。

齐家文化墓葬中,曾发现有麻布一类的衣着。永靖大何庄34号墓,在人骨架头部发现有红色布纹的痕迹,在75号墓死者脚旁的随葬陶罐上(双大耳罐)也包有一层红色布纹的残迹。这种麻布可能原来即呈红色,也可能是在麻布上撒赭石粉末的。从布纹发现的所在部位看来,表明当时死者头部和脚部在埋葬时都覆盖着麻布。这是齐家文化葬俗的一个特点。云南省金平县的苦聪人,至今还存在着这样的习俗。至于在死者身上撒红色赭石粉末,一般认为这种红色赭石粉末是表示“鲜血”,即生命复活的象征。

齐家文化居民的埋葬方式多种多样。从墓葬的类别上,可分为单人葬和合葬墓两大类。从葬式上,可分为仰身直肢葬、屈肢葬、侧身葬、二次葬、俯身葬等。其中仰身直肢葬是齐家文化的主要葬式。齐家文化居民除盛行单人葬外,还有合葬的习俗。据大何庄、秦魏家、皇娘娘台、柳湾墓地统计,合葬墓共68座。合葬既有成年男女合葬,又有成年人与儿童合葬以及多人合葬等几种形式,其中以2人成年男女合葬为主。

齐家文化居民死后常把生前所用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装饰品以及饲养的家畜等埋入墓内,作为死者的随葬品。其中,大部分墓葬都有随葬品,种类复杂多样。齐家文化的墓葬中,墓葬规模、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等均有明显的差别。齐家文化墓葬中,已出现殉人的现象,在齐家坪、皇娘娘台、秦魏家和柳湾等地都有发现。柳湾M952为断肢葬,两手斜放在腰部,下肢被砍断倒置于两股骨间,似为捆绑状。关于殉葬者的身份,主要是有两种可能:一是墓主人的亲属(妻妾、奴婢等),另一种可能是战俘。

齐家文化遗址内,还发现有“石圆圈”遗迹6处。大何庄发现5处,都是利用天然的扁平砾石排列而成,圈内没有发现路土的痕迹。“石圆圈”附近分布着许多墓葬,圆圈的旁边有卜骨或牛、羊的骨架。“石圆圈”附近的卜骨,以羊的肩胛骨为主,也有一些牛、猪的肩胛骨。卜骨一般都不钻不凿,只有烧灼的圆孔或烧灼的痕迹。这些现象说明当时人们曾在这里举行过某种宗教祭祀活动。

6.齐家文化的社会形态

有一种观点认为,齐家文化处于原始社会行将崩溃的军事民主制阶段,氏族社会走向解体、阶级社会即将诞生。齐家文化的生产工具更加进步。畜牧业的比重骤增成为齐家文化的又一突出特点。由于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普遍提高,促进了手工业的专门化。

制铜业的出现是齐家文化生产力水平发生飞跃的重要标志。只有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才能出现这样规模的制铜业。在物质文化发展和飞跃的同时,专职的精神文化从业阶层出现了。“石圆圈”遗迹及其附近的卜骨和牛、羊骨架表明占卜、牲祭已有一定规范化的复杂程序。

齐家文化成年男女合葬墓,从葬式、年龄情况看,显然是夫妻(妾)合葬墓,而女性已处于依附和屈从的地位。当时的氏族社会已发展到父权制社会,男子在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关系发生变化,导致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齐家文化大体正处在这个急骤变化的发展阶段上。墓葬中出现的殉人现象,是阶级压迫的缩影,是当时存在阶级对立的明证。齐家文化的氏族社会正是军事民主制的最好范例。皇娘娘台M48,在男性身上随葬石(玉)璧83件,为其他墓葬中所未见。象征社会地位的石(玉)璧礼器随葬得如此之多,再结合其他现象分析,虽然不足以说明齐家文化已进入文明阶段,但至少可以说已经邻近文明的门槛。[18]

另一种观点认为,齐家文化已经迈入了阶级社会的门槛,谱写了我国西北地区文明史的第一页。齐家文化的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进步。房屋构造和建筑形式说明,人们已经过着长期稳固的定居生活。皇娘娘台和大何庄遗址出土多件陶鸟头塑像和动物塑像,有的把这种塑像装饰盖纽,有的做成单纯的工艺品,说明一部分技术高超的人从制陶业中脱离出来,从事制作有艺术价值的产品,以求装饰一些容器和反映生活的各个方面。墓葬材料反映了当时男女不平等的地位和财产分配不平均的现象,大体上包括了原始的“男尊女卑”的基本因素。丰富的卜骨资料,说明当时的迷信活动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齐家文化已经进入初期奴隶社会,但还遗留着较多的原始公社制的残余。例如墓葬中占比例最大的还是单人墓,应是当时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结果。殉葬墓的出现,不管被殉者是墓主人的亲属、战俘、妻妾还是奴婢,都是当时阶级对立的证明。西北地区的奴隶社会,正是在齐家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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