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浙江泰顺县的地域社会结构及其变迁

浙江泰顺县的地域社会结构及其变迁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东南山区的地域社会结构——以明清的浙江泰顺县为例吴松弟如同机器由发挥不同作用的若干部分构成一样,中国各地社会的运转,须有一个完整并有机作用的地域社会结构。泰顺是东南沿海丘陵山区的组成部分,泰顺的状况或许是这一区域的一个缩影。家族、村庄、地方、县,构成农村地域社会结构中层层相扣的四个层次。因此,家族是地域社会的第一层次,是地域社会结构的基础。因此,浙江中部和南部的家族组织,便比北部发达。

浙江泰顺县的地域社会结构及其变迁

中国东南山区的地域社会结构——以明清的浙江泰顺县为例

吴松弟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 上海200433)

如同机器由发挥不同作用的若干部分构成一样,中国各地社会的运转,须有一个完整并有机作用的地域社会结构。历代王朝对各地的行政管理,基本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垂直的行政系统来进行,而这一行政系统官员的配置往往只到县一级。县以下的地域社会的运转,自有其与行政管理系统颇为不同的社会体系,因此也不能从行政系统来加以理解。依笔者浅识,至今为止,有关农村宗族的研究成果不少,农村经济和村庄治理的论文也时有所见,但将这些方面串联起来讨论的论文却相当少见。因此,虽然能够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却未能对农村社会的运转,提出总体性的看法。

笔者于2006年、2007年在浙江泰顺县进行田野考察时,对泰顺农村过去的情况有所了解(1)。本文拟在此基础上,依据地方志家谱的相关记载,特别是访谈资料(2),推测明清时期县以下的状况,试图提出“农村社会地域结构”这一概念,并简略讨论其层次和运转,以为学界探讨清以前农村地域社会的状况,提供一块引玉的砖头。泰顺是东南沿海丘陵山区的组成部分,泰顺的状况或许是这一区域的一个缩影。

笔者以为,在明清时期乃至以前的中国,中央政府通过各级行政单位层层控制地方,派官员控制的最下一级是县,县以下主要依靠地域社会结构实行自治。按层次而言,县以下是地方,地方之下是村庄,村庄由一个或数个家族所组成。家族、村庄、地方、县,构成农村地域社会结构中层层相扣的四个层次。

一、家族

社会由人所组成,人生活在家庭之中,血缘家庭的上下左右构成家族。因此,家族是地域社会的第一层次,是地域社会结构的基础。凡是移民迁入较早,开发历史较久,并且较少经历过战乱的地方,家族组织就比较发达,反之亦然。在泰顺考察之前,我曾陪同国外学者在浙江北部的杭嘉湖地区、中部的今金华市所属各市县进行数年的考察。在浙江北部,19世纪中叶的太平天国战争曾导致当地人口大量减少,后来的人口的大部分是这次战争结束以后的移民。而在浙江的中部和南部,历来战乱较少,迁入的移民已有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因此,浙江中部和南部的家族组织,便比北部发达。在泰顺这种交通不便、战乱极少,人员流动也不频繁的山区,家族组织尤其发达。

泰顺家族众多,历史悠久经济文化发达的大族,据泰顺方志《分疆录》作者林鹗的看法,共有18个,此后泰顺便有“十八大族”之说。书载:唐宋时期“前后入山著籍者凡十八大姓:义翔乡如莒冈夏、库村吴、包坑包阳包、箬阳毛、池村池、大住左窟方、罗峰董及宋、南阳江、仙居木棉徐、葛阳陶,归仁乡如夹屿大安归岩张、筱村四溪林、陈阳陈、夹屿章峰蔡、东溪曾、叶屿洋叶、周边周。开山立业至今八九百年,子孙尚多聚族而居。”南宋以后,这些家族经济实力雄厚,教育水平高,人才辈出,“山中土著遂多为瑞平世家巨族矣”(3)。其中的若干家族,如库村的吴氏和包氏、箬阳的毛氏、泗溪的林氏、罗阳的董氏、章峰的蔡氏、仙居木棉的徐氏、池村的池氏,龟岩大安的张氏,不仅“登甲科者既不乏人,即由诸科及恩荫出任者亦夥”(4)

泰顺家族组织发达的第一个表现,是各村庄凡稍具规模和历史的家族,绝大多数都编有数部家谱,少数迁入较晚的家族至少编有一部家谱。

在古代的泰顺人看来,家谱的作用在于摆正尊卑,分清长幼亲疏,尊敬祖先,团结族人,因此,“家之有谱,等于国之有史”(5)。如果没有家谱,一旦族内人口众多,或者乱离之后,族人将互不认识,视同路人。而且,家谱是家族当时的人口、经济、社会关系的如实记载,生卒有书,坟墓有书,仕进有书,品行有书,族规族约有书,这些记载也有益于风俗人心。

泰顺的家谱,一般是基于上述这种认识而编纂。因此,多用来记载家族的历史,包括历代祖先的名字,始迁祖和那些为家族赢得名声或作出贡献的祖先的故事,家族的公共财产以及宗亲在各地的分布状况。任何一个家族,一旦条件成熟,便要编纂家谱。

家谱的开始编纂往往与家族人口、功名和经济条件有关。一般说来,一个家族迁入某个村庄,如果时间达一二百年,繁衍到一定的人口数量,稍具经济实力,且有一两位族人考中功名,这个家族就要开始编纂家谱。

笔者曾考察泰顺18个村庄的24个家族,在家族迁入、始得功名、首次编纂家谱和首次修建祠堂的时间。在第一项(家族迁入)、第二项(始得功名)都有资料的家族共有18个。这些家族始得功名或捐赀得官的时间,9个家族在迁入百年以上,3个家族在迁入近200年以上,2个家族在迁入三四百年间,共占了18个家族的78%。只有22%的家族,主要因从县内邻近地区迁入,迁入前已具有较好的经济文化水平甚至已经科举成功,迁入不久即取得科举成功。

第二项(始得功名)和第三项(首次编纂家谱)都有的也是18个家族,除了其中的一个家族在子弟考入县学之后的一百多年始修宗谱,另一个家族先修谱后取得功名之外,占总数89%的16个家族,都是在获得功名不久就首次编家谱(6)

我们在各地的考察中,看到迁入较早的家族,大多从明代或清初开始修谱,至少修过三四个谱。一些迁入较早的家族,据说宋代就已开始修谱,此后多次修谱。例如,三魁张宅的张氏,据张天祐《历世修谱纪年》,北宋建隆二年(961)开始修家谱,熙宁十年(1077)再修,此后的淳熙八年(1181)、景定二年(1261)、咸淳七年(1271)都曾重修。入元以后,由于宋代修的家谱毁于兵火,至元丁丑年(1337)再修,此后明永乐十四年(1416)、成化十二年(1476)、嘉靖十年(1531)、万历八年(1580)、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康熙五十九年(1720)、乾隆五十九年(1794)、道光八年(1828)、宣统三年(1911),又几次重修(7)。前后重修达15次之多,其中的万历谱、康熙丁丑谱、乾隆谱和宣统谱共四个谱至今仍存。三魁的另一个大姓是薛氏,薛氏很早开始编纂家谱,第二十三世薛六言《重整宗谱引》谓“前谱宋元间两遭兵火,残毁已甚”,故明弘治八年(1495)修谱。此后又多次重修,至今有乾隆十八年(1753)、光绪二十八年(1902)、1938年等年份所修的家谱存世。

有的家族尽管较晚迁入,但也编过多部家谱。例如季氏始迁祖季茂龄于明朝正德十三年(1518)由青田梅岐迁入泰顺雅阳附近的大坪后湾,清康熙十八年(1679)季德重、季德立兄弟再迁入塔头底,成为塔头底季氏的始迁祖。塔头底季氏今亦有乾隆五十九年(1794)修的和嘉庆十二年(1807)修的两本《季氏家乘》存世。

总的看来,各家族自开始编纂家谱之后,一般每过几十年,最多百余年便在原有家谱的基础上续修、再修或者重修,从而形成具有完整时间序列的家谱。

凡稍具规模和历史的家族,或一村或数村,都建有自己家族的祠堂,并有在祠堂中祭祖的活动,这是泰顺家族组织发达的第二个表现。

泰顺的绝大部分家族,在编纂首部家谱之后便要创建祠堂。在笔者考察过的18个村庄的24个家族中,可以查到首次编纂家谱的时间和首次修建祠堂的时间的家族共有18个,除了仙居张氏和塔头底季氏等少数家族,先修祠堂再修宗谱之外,其余都是先修家谱,然后再修祠堂。这种情况,又分三种类型。一类是修家谱之后过了十余年最多二三十年便创建祠堂;一类是虽然先编家谱后建祠堂但两个时间相差不大,几乎同时进行;还有一类是编宗谱之后大约过了一百余年甚至二三百年再创建祠堂。第三类的家族或从邻近村庄迁入,或从邻县迁入,在建祠堂之前可以前往迁出地的祠堂祭祖,这一点或许是他们先修宗谱,然后过了很长时间再建祠堂的主要原因。

从库村吴氏、库村包氏以及上交垟曾氏的情况来看,一些家族在迁入不久,可能首先利用当地寺庙或家族公共活动的大厅安放祖先牌位,并进行祭祖活动。以后随着家族人口的增多,原来的场所无法容纳新增加的神位,或需要进行更大规模的祭祀活动时,创建正式祠堂的要求便随之产生(8)

泰顺农村可以说无姓无祠堂,无村无祠堂。按照一家家谱所说:“泰虽僻处山陬,三家之村,必有祠堂,而野老樵夫,类能言其十世以上祖,风至古也。”(9)各村因漂亮和气派而引人注目的传统建筑物,几乎都有祠堂。如果是杂姓村,村中往往有数座祠堂。祠堂中供奉祖先的牌位,不仅有整个家族的始迁祖,也有其子孙,即该家族各个分支的祖先。那些后来去世的人的牌位,也可以放在祠堂中。祠堂是家族领袖议事和某些公共活动的场所,也是每年祭祀祖先的场所。

泰顺无姓不祭祖,有的一年几次,形式多样,但对各姓来说最隆重的莫过于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日)或前后数日举行的祠堂内的祭祖活动。雍正县志说泰顺风俗:“举族设盂兰盆会,延僧道,追荐祖先,有遵礼者备酒肴,祭家祠。”(10)可见祠堂祭祖之普遍。根据老人的回忆,祠堂祭祖时除族人都要参加外,也有邻近县市的同姓族人,以及嫁出去的本族女儿的夫婿前来参加。祠堂祭祖都要延请道士来做法事,既隆重又热闹。祭祖的持续时间,短的一两天,长的可达七天七夜。

各村凡修有家谱、建有祠堂的家族,1949年以前一般都有族长、族田和族学,这是泰顺家族组织发达的第三个表现。大多数村庄都设有族长,由族中有文化、有威信、较富裕、会办事的人来担任。少数家族虽然没有族长,但如族里有事,便推有文化且能说会道的人出面处理。各家族的族田数量有多有少,一般雇人耕种,用田租支付家族办学校的费用和教师薪资以及祭祖的费用。如果祭祖需要的费用仅用族田的收入还不够,不足部分再按人口平均摊派。族学,有的称私塾,有的称学校,有的称书院,主要供本家族的子弟免费读书。族学一般不收外族子弟,少量外姓子弟如要入学,需要交一定的费用,如筱村镇东垟村的林氏规定他姓子弟如要进入林氏书院读书,每人每月需交二斤大米

总之,泰顺各地在1950年土改以前,族长是家族的领袖,族人团结在族长或有影响的人的周围,形成血缘团体。家谱记载各个血缘团体的历史和大事及内部约法,祭祖用来追念共同的祖先以达到团结家族的目的,族田用来支持家族的公共活动,族学用以培育家族学生,祠堂则是家族重大活动的主要场所。这种血缘团体——家族,构成泰顺地域社会的最基本的层面。

二、村庄

泰顺的村庄,一些是单姓村,即某一姓氏占了人口的绝大多数,他姓人口较少。在这种单姓村,家族的政治经济就是村庄的政治经济,家族的利益就是村庄的利益。另有一些村庄是双姓村,即一个村庄中有两个大姓,各在人口中占相当的比重,此外还有一些人口不多的姓氏。还有一些村庄是杂姓村,即拥有多个姓氏,而各姓在人口中都不占有特别大的优势。在双姓村或杂姓村,各姓围绕着土地、水源、山林、道路等资源,难免要发生利益争夺。

新浦乡库村位于泰顺的东北部,主要由吴姓和包姓所组成,两姓都在唐末迁入,随着人口繁衍子孙再分居各地。村中至今仍保留着始迁祖以及前面几代祖先的坟墓,并且各自的家谱都记载着始迁祖迁来时当地的情况。然而,两个家族的家谱中有关村庄早期历史的记载差别甚大。吴氏家谱提到迁入时,当地已有姓卓的居民,并将其衍化为村庄的保护神。而在包氏的家谱中,强调自己是最早迁入的家族,并不提卓姓。我们要解读两姓家谱记载村庄历史的差异,恐怕只能从资源争夺方面来理解。包氏迁入此村比吴氏早了84年,吴氏只好强调最早迁入的是卓氏。对于吴氏而言,卓氏在吴氏迁入不久便消失,没有留下后代,说卓氏迁入较早不会给本姓带来麻烦,而且还可在本地开发这一点上冲淡稍早迁入的包氏的影响,为解决两姓在土地、山林等资源方面的冲突谋取话语上的优势。

历史上的吴、包两姓尽管长期和睦相处,但在广度寺的寺产问题上却曾有过冲突。广度寺原名瑞峰院,是泰顺较早建立的佛寺,始建于后唐同光元年(923),北宋大中祥符九年(1016)请额易名。在包、吴两姓的家谱中,都用一定篇幅,记载广度寺靠自己家族建立并供养的关系。包氏家谱说:“余三世祖文朴瞿公舍故宅立为瑞峰精舍,奉始祖县尹公像,割亩以供岁荐。”(11)吴氏家谱却认为:后唐同光元年(923),泰顺吴氏始迁祖吴畦之子吴彖、吴承两人,“舍基田建创其院并祠,诛茅辟土”,并捐田地和山林以供养寺庙(12)。总之,包、吴两姓都将广度寺视为本家族的家庙,供养之,并在庙中建立自己开基祖的神位,后来家庙演化成各自的祠堂。

通过家谱提供的线索,或许可以推测双方争执的来源。两姓在迁入库村的前期可能都将自己祖先的牌位安放在寺院中,并进行一定的祭祀活动。此后为了控制寺院的产权,两族发生冲突。两姓对寺庙的争夺在明朝嘉靖年间达到高峰,双方既争夺寺庙,又争夺寺庙属下的山林,最后双方对簿公堂(13)

在泰顺的其他双姓村或者多姓村,也有类似于库村那样的不同姓氏之间的冲突。然而,就解决冲突的方式而言,各姓或各村很少选择械斗,而是选择打官司的方式。仙居乡仙居村在清道光年间村中大姓张氏与另一姓徐氏为祠堂事发生纠纷,诉之于衙门,张姓败,张氏官员多人被同时革职,也是一例。有时,在处理与另一姓的关系时,还会采取较打官司缓和的方式。泗溪南坪村苏氏在造祠堂时与同村张氏发生冲突,就采用了较为缓和的方式。苏氏在准备造祠堂时发现如果位置靠外一点,风水会更好一些。但外面是张姓的地,无论多大高价张氏都拒绝将这一条地售与苏氏,苏氏只好将祠堂后退,盖在自己的地里。

同村各家族处理族际冲突很少采用械斗的方式,表明各姓对超越家族的同村利益的认同与不同家族之间和平共处的愿望。诸姓共居于一个村庄之中,难免会发生冲突。然而,对于各姓而言,冲突是次要的一面,和平共处才是主要的一面,否则,哪一姓都不能过安宁的日子。一部村庄的历史,就是各姓长期和平共处,又偶有冲突的历史,各姓在此基础上形成作为他们共同家园的村庄的认识。库村就是如此。包吴两姓保持着一定的通婚关系,两姓的文人互相来往,宋代两姓的文人共同创建三友洞和锦绣谷,一起在这里吟诗作文,就是此村历史上的一段佳话。民国时库村除了各姓供本族子弟读书的族学之外,还有吴、包二姓创办的供各姓读书的漈头小学。以上提到的仙居村的张徐两姓,泗溪前坪的张苏两姓,在大部分时间中都友好相处,也是一个证明。

此外,村中各姓在兴建寺庙、学校教育、文娱演出等方面,大多会采取合作的行动。例如,司前镇里光村供奉马仙姑的庙宇马仙宫,就是村中的三个家族共同兴建的,三姓还合作建立了供奉文昌帝君并让子弟在其中读书的文昌阁。马仙宫在每逢过年和马仙姑过生日时都要演木偶戏,演出的费用也由各姓轮流负担。

正由于各家族和平相处,才能形成完整的可以一致对外的单位村庄,才构成泰顺农村地域社会的第二层次。

三、地方

本文所说的地方,是指由地域相连的几个村庄所组成,彼此保持较多联系的社会空间。这种社会空间,通过共同参与道路、桥梁与跨村水利设施的修建,大致相同的宗教信仰,密切的婚姻往来,经常性的文化活动,以及在同一个商业中心做买卖等种种经济文化联系而形成,内部具有一定的共同利益。几个保持着比较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并具有共同的地域利益的村庄,就构成一个地方。

泰顺道路众多,河流纵横,河流上建有数十百计的桥梁,尤以美丽而独特的廊桥而出名。这些道路与桥梁,除了少数由政府出资兴建之外,绝大部分都是百姓出资兴建的。这些道路和桥梁的兴建,是当地形成“地方”的一个体现。

以桥梁而言,出资出力的百姓,有的居住在桥梁两侧的村庄,有的居住地虽然离桥梁较远,但必须经过这条桥梁才能通向某个重要的贸易中心。因此,这条桥梁便成为联结若干个村庄的纽带,这些村庄的人都愿意为桥梁的修建出资出力。按照1998年修《泰顺县志》主编施明达先生的看法,各地修造的廊桥的捐资者虽然来自各地,但无关的地方不会捐,主要是本地人,外地人不多(14)。换言之,对廊桥的共同需要,是各村庄慷慨解囊的主要原因,该廊桥所在的村庄和经常走该廊桥的附近村庄,共同构成一个地方。

各地的寺庙和廊桥上的神龛在修建时往往也会得到资助,这些资助也大多来自同样的社会空间即地方。泗溪镇上有一座著名的廊桥溪东桥,造于清乾隆年间,道光年间曾经翻修。桥梁廊屋内神龛旁边的上方木柱上当年墨书的捐款人的名字、捐献的银两数目以及他们所住的村庄名字,至今仍历历可见。根据这些文字,修建神龛的捐款人,来自本境(今泗溪镇)以及附近的玉岩、秀涧、翁山、军路洋、石门、金竹坑、梨丘洋、三门洋等村庄。这些地名,除两个有待查明外,都分布在汇流于泗溪的东、南、西、北四条小河流所在的流域(见地图)。这些村庄要前往比较靠近的商业中心,主要是福建省福鼎县城桐山镇或泰顺县城罗阳镇,以及县内的绝大部分地方,大多要经过泗溪。透过宗教的色彩,可以看出泗溪镇以及东溪、南溪、西溪和北溪四条小河流流经的村庄,因处于同一个流域和小盆地,保持着密切的交通和经济文化的联系,已构成一个地方。

泗溪溪东桥上神龛捐资者分布范围

泰顺是浙南闽北的诸河之源,有着众多的小流域以及与之空间范围接近的小盆地。受这种小流域和小盆地的限制,每个小盆地内地理位置比较优越的地点都会形成一个商业中心,有的是镇,有是只是稍大的村庄。这些商业中心,成为小流域内部各村庄百姓购销货物的场所,有的还因此发展成小流域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并将自己的影响送达周围的各村庄。这种小流域、小盆地,像泗溪流域一样,也是区域内部具有一定的经济文化联系,并拥有商业中心的地方。

血缘与文化上的联系也是若干个村庄结成地方的重要因素。泰顺各村庄的人口,都是始迁祖迁入泰顺以后,随着人口的增加后代不断外迁的结果,邻近村庄的血缘上的联系,会促使共同的地方感的形成。(www.daowen.com)

泰顺的人口主要来自浙南闽北的移民,由于移民出发地的不同,县内语言五花八门,有接近浙江南部的丽水、瑞安、苍南等县和福建的南部、西南部、北部和东部的多种方言,还有一定人数的畲族。移民来源的不同和地域上的相对阻隔,导致县内各地的语言与社会风俗有一定的区别,因此语言和文化的异同是促使地方形成的另一个因素。

1952年土改前东北部新浦乡库村的人做生意多不到西面的筱村镇,而到村庄东北面文成县的东湾坑,库村话同于东湾坑而不同于筱村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泰顺南部的人不仅做生意不到北部的县城,甚至孩子读书也宁可送到邻近的福鼎县,除了距离上的原因,语言不通是另一个重要因素。

筱村玉溪一带的乡民都敬奉徐三大翁,出于共同崇拜的需要,清朝嘉庆年间玉溪上下游的柏树、岩头、徐岙、东洋下、东洋上、长洋、东岙等七个村庄共同出资,在三村交界处修建大翁宫,重塑神像,并一致同意共同维护玉溪平安。他们称自己为“玉溪七堡”,并在大翁宫内墨书纪念。此“玉溪七堡”,应也具有地方的意义(15)

鹤巢宫是鹤巢乡12井(村)共有的地方性神庙。民国时司前镇里光村马仙宫的香火甚旺,周围几村的人都过来烧香。木偶戏是泰顺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表演形式,上演时周围数村的人都前来观看。这种基于信仰和文化的联系,也会促成地方的形成。

从泰顺的情况来看,地方的空间范围最接近于某一较小的商业村镇的联系范围,联系范围大,地方的范围也大,反之则小。但总的看来由于群山的阻隔,泰顺地方的范围大多不大,如与明清时期设立的都图的空间范围比较,少数大的地方(如泗溪)相当于都,大多数的地方则比较小,相当于都下所管的图,甚至只相当于图下所管的某几个里甲。不过,这方面的具体状况,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历朝建立的垂直行政管理系统都只到县一级,在县以下不再设行政机构,任命职官。尽管如此,在县以下仍有其基层单位。以明代的泰顺为例,附城曰隅,在乡曰都,都下设图,图下设里甲,凡出丁粮多者为里,少者为甲,里甲下管村(16),层次不少。但据研究,诸多层次中只有里甲是由政府统一设置的基层组织单位,其他的层次只是习惯上的地理单元,并无行政组织,也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17)。《崇祯泰顺县志》说里甲在泰顺的作用:“旧例,每里丁田六百亩,丁粮多者为里,少者为甲”;每个里(甲)设里长(甲长)10名,由田地多的富户轮流担任,“十年挨轮一周,专以催征钱粮,勾摄公事”(18)。所谓的“催征钱粮”,指的是各里的钱粮先由里长催征,再汇集到粮长、解户收纳解送;而“勾摄公事”,指承接县政府的各项行政指令,执行县衙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包括清勾军匠、根究逃亡、拘捕罪犯等。此外,里甲还承担编制征派赋役的黄册、管束里民、维持治安等任务。因此,它是明代编发赋役和基层治理的基本单位,是县级地方政府各项政务的立脚点(19)

然而,里长和甲长毕竟不是行政官员,只不过由富户担任的职役而已,即使属于县以下的基层单位,也不属于由政府派遣官员担任领导的垂直行政管理系统,而是具有民间自治的性质。在泰顺这种山区,规定每丁田600亩左右组成一里甲,这种里甲既不具有行政管理组织必具的空间范围,也不具有人口的数量,其主要作为“催征钱粮,勾摄公事”的职役的性质一目了然。这种由地方人士担任里长甲长、且主要承担催征钱粮和执行县衙下达的任务的基层单位,未必会取代或摧毁通过一定的政治经济利益凝结成的、作为地域社会结构第三层次的“地方”,甚至可能会相辅相成,共同维持地域社会的运转。

四、县

县是中国出现最早而又维持时间最长的行政区划。县以上的行政区划已经历了多次重要的变化,后起的不断地代替原先的行政区划,郡、府、州、道、路、军、厅这些不同时期存在的行政区划,都先后消失,只有元代正式推行的省和战国较多出现的县长期维持下来。县尤其处于超稳定的状态,自出现以后历二千余年而未变,除了某些未使用中原行政区划制度的边疆地区,县始终处于历代王朝自上而下管理国家的行政区划制度的最下一层。由于县的首长由政府任命,县以下基本实行自治,县便成为国家行政体制的最下一级、地域社会结构的最上一层。县的超稳定,是由于它始终作为最底层的行政区划单位,朝廷通过县直接统治广大的百姓,需要保持稳定。

县官作为一县之长,是中央和地方利益的交织点。一方面,他作为朝廷最下一层的官员,管理地方,处理地方事物,要对上一级行政机构乃至中央负责。而且,县官由上级部门任命,只有取得上级首长的信任和好感,才能坐稳自己的位置并再升迁,如果违抗命令或得罪上级,不仅于仕途不利,可能还会带来灾祸。另一方面,作为最下一级的亲民官,县官又必须取得县内百姓的支持,不伤害至少不过分伤害百姓的利益,境内才不致产生动乱,才能为升迁准备有时多少需要一点的来自百姓的清誉。因此,在与上级政府打交道时,县官又必须成为本县的利益代表者,县官的个人作为直接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正是这种双重身份,使县一级成为地方与国家利益交织点和冲突点,县官成为各级行政长官中最难担任的官员。

关于县作为农村地域社会的第四个层次,如何成为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交结点和冲突点的问题,除了需要探讨县官本人的行为之外,还需要从法律、税收、官员选派、区域政策等诸多方面加以研究。由于我们的调查重在乡村,未曾关注上述问题。然而,泰顺的建县背景却已使我们看到国家与地方利益的交集和冲突。

泰顺是浙南闽北开发较晚的山区。按照《分疆录》的描述:“唐以前僻在荒服中,多老林,供郡国材用而已,实闽括间瓯脱也。至唐,始有山民烧畲辟壤,渐兴赋役。”然而,直到明朝前期,泰顺境内仍有相当多地区属于深山老林,开发有限。由于这一原因,明朝初年泰顺还没有建县,而是属于瑞安县最西部的义翔乡和平阳县最西部的归仁乡。明初,外地移民源源不断地迁入境内,从事垦种、采矿等多种经济活动。尤其是采矿活动,虽然朝廷一再下达封禁令,但活动在浙闽边界的矿工仍然“聚而不散”(20)。朝廷派军队镇压,最后夺取矿工武装较长时间占领的罗阳镇,并在邻近罗阳的寿宁县境的官台山将之镇压下去。在镇压了矿工之后,明朝为了确立对这一片山区的统治,于景泰三年(1452)在浙江南部山区建立泰顺、云和、景宁、宣平四县,景泰六年(1455)又于福建北部建立寿宁县。

这些县的建立,标志着明朝在浙南闽北山区建立了较前稠密的统治网络。以泰顺而言,它不再是以前的瑞安、平阳两县的西部边缘,离两县县城较远的政府统治薄弱的一些散漫的地方。它是新建立的作为垂直行政管理体系的最底层的县,中央通过县可以便捷地统治到地方,通过地方统治到村庄,再通过村庄统治到家族以及其中的每个人。如果没有县的建立,这种统治的有效性就要大打折扣。

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的有关记载,明代位于东南沿海山区的福建永定、永安、漳平、平和、诏安、宁洋、大田等县,广东的大埔县、博罗县以及江西的长宁县等山区县的设置,均在平定叛乱之后。这些县的建立经过,和泰顺大同小异,都有着人口增多—山区开发扩大—乱象出现—军队镇压—设立新县这样的过程。显然,地区开发的过程,就是原有统治秩序被搅乱的过程,在实行高度专制且对政治稳定十分敏感,而且又压抑民间工商业的明代前期,统治秩序的被搅乱往往被无限放大,于是导致军事镇压,军事镇压之后建立新县。经济开发是地方利益之所在,而搅乱了原有秩序则又影响了国家利益。这些县的建立过程告诉我们,当地方利益与中央政策发生冲突时,为了维持国家利益,中央会派兵镇压地方,镇压之后再重建地方秩序,建立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的新的平衡点。因此,县的建立,既是明代在东南新开发地区加强统治的标志,也是在这种地区寻找更有效的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平衡点的标志。

朝廷首先考虑的是国家利益,其次是才是地方利益。这一点,在泰顺县城的选定上有明显的体现。泰顺县城罗阳镇在建县之前名“罗洋”,因拥有重要的交通位置和战略地位,被称为“三州六县之咽喉,险阻之枢轴处”(21)。在后来属于泰顺县北半部的瑞安县义翔乡的范围内,自罗阳东出,可进入早期的飞云江航路;自罗阳东出再折北行进入东坑,可到后来的景宁县城;如自罗阳西出,则可到达后来的寿宁县。在明朝建县前的一二十年,罗阳一直是外地矿工武装进进出出的地方,波及浙南闽北山区的邓茂七、叶宗留矿工队伍更以罗阳为固守的据点。由于这样的原因,当明朝将领孙原贞平定叛乱之后,便选定罗阳为泰顺县城。

选罗阳为县城,不仅是防止在这里再出现动乱的需要,更是控制浙南闽北广大山区的需要。泰顺、景宁、云和、寿宁、宣平等浙南闽北的五县,都是孙原贞平定矿工武装之后设立的,这五个县除宣平位于丽水县境之北,其他四县疆境相连,形成自北向南、横穿浙闽省境的纵向带状地域。在这一带状地域中,罗阳虽然位置并不居中,却是自浙江南部进入福建北部的必经之地,也是矿工武装最后顽抗的聚落,平定浙南闽北的孙原贞不可能不清楚罗阳在控制这一带状区域中的战略地位。

尽管罗阳在浙南闽北拥有重要的战略位置,但对管理全县而言设县城于此却非优良之地。罗阳偏在县境的西北角,而一般说来县城的理想位置应在县境的中心点,或者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位于县境的中心点,可以使到达县境各地的路程相对平均,有效地传达信息和行政管理。同时,中心点往往是县域交通的汇合点,县城位于中心位置便于商业贸易。泰顺县域在1958年公路修成以前,没有形成商业腹地覆盖全县绝大部分地区的商业中心,最大的商业中心百丈口的商业腹地除抗战时的短暂时间之外大都局限于飞云江流域,而罗阳只是飞云江流域的第二商业中心。泰顺南部主要与福鼎县城桐山发生货物往来,罗阳不仅商业上对它们的影响力有限,文化上也缺乏吸引力(22)。除了水系和移民的原因之外,县城偏居一隅无疑是主要的原因之一。显然,统治者基于政治原因而不是基于经济原因选定县城,妨碍了泰顺境内形成强大的商业中心,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在县城位置的确定上,反映了在地方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是国家利益首先得到考虑。

【注释】

(1)2006年、2008年,由本人和哈佛大学东亚系的包弼德(Peter Bol)、上海交通大学建筑系的刘杰教授带领,在泰顺县进行了为时2个月左右的考察。此项考察得到泰顺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美国地球观察组织(Earthwatch Institute)以及泰顺县企业家联谊会的资助。

(2)本文资料凡未注明出处者,均据本人以及同时前往的其他考察队员的考察记录。

(3)林鹗篡辑,林用霖续编,董宪曾参校:《分疆录》,光绪四年刊本,收入台湾成文出版社《中国地方志丛书》,“原始”。

(4)《分疆录》卷五《选举上》。林鹗所说与我们调查时查阅家谱所获得的印象,略有差异,详可见吴松弟主编:《走入中国的传统农村:浙江泰顺县历史文化的国际考察,2006—2007》,齐鲁书社2009年10月版,第三章第一节(祁刚撰)。另外,池村即司前的池姓后为陶氏所取代,不再是当地的显族。

(5)曾呈琨:《泰顺交阳村大丘头曾氏族谱序》,载1950修上交阳曾氏族谱。

(6)吴松弟主编:《走入中国的传统农村:浙江泰顺县历史文化的国际考察,2006—2007》,齐鲁书社,2009年10月出版,第七章第二节(吴松弟撰)。

(7)载康熙五十九年(1720)《增修三魁张宅张氏宗谱》卷十。

(8)吴松弟主编:《走入中国的传统农村:浙江泰顺县历史文化的国际考察,2006—2007》,第七章第二节(吴松弟撰)。

(9)李彝:《重修大祠堂记》,载《泰邑交阳沈氏宗谱》。

(10)雍正《泰顺县志》卷二《风俗志》。

(11)同治元年(1862)《库村丹阳包氏柏四房家乘》卷九《旧迹》。

(12)雍正十二年(1734)《库村吴氏宗谱》,《家谱地图》卷六《瑞峰院志》。

(13)同治元年《库村丹阳包氏柏四房家乘》,第九卷《旧迹》。

(14)据2006年7月30日笔者与研究生董枫向施明达先生请教时的记录。

(15)据玉溪大翁宫内至今犹悬挂着的“玉溪七堡”墨书。

(16)《崇祯泰顺县志》卷一《舆地·隅都》。

(17)何朝晖:《明代县政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

(18)《崇祯泰顺县志》卷三《赋役·正役》。

(19)何朝晖:《明代县政研究》,第二章第四节。

(20)林鹗:《分疆录》,“原始”。

(21)熊相:《泰顺县建置沿革记》,载吴明哲编:《温州历代碑刻二集(下)》,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1205页。

(22)参见吴松弟主编:《走入中国的传统农村:浙江泰顺县历史文化的国际考察,2006—2007》,第二章第七节、第八节(均吴松弟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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