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北宋与于阗的政治关系:朝贡活动及政治诉求的不明确

北宋与于阗的政治关系:朝贡活动及政治诉求的不明确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针对以上问题对于阗与北宋关系作一考察。宋朝对双方的政治关系规定为君臣宗藩关系,于阗的遣使被视为朝贡活动。于阗没蕃以前,比较严格地遵循与唐朝的宗藩关系。这说明复国以后的于阗虽然向包括宋朝在内的中原政权朝贡,但并不像归义军政权那样严格认同和遵循宗藩关系。这也说明,于阗对宋朝并无明确的政治诉求,不需理解和遵循宋朝规定的宗藩关系。

北宋与于阗的政治关系:朝贡活动及政治诉求的不明确

于阗与北宋的关系

黄纯艳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上海200234)

于阗(1)是与北宋政治经济交往较多的国家。对两国关系的研究是揭示宋代西域与内地联系及西北丝路运行状况的代表性个案。学术界已有对于阗国内政治、社会、经济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对于阗与宋朝贸易往来的现象和交通路线也有一定的探讨(2)。对于两国在交往中各自所持的政治经济目的、对双方关系的认识和定位的比较研究,以及宋、辽、夏并立格局如何影响两国关系等尚需进一步探讨。本文针对以上问题对于阗与北宋关系作一考察。

一、两国对双方政治关系的认识

北宋一朝于阗向宋朝遣使共29次(见附表)。宋朝对双方的政治关系规定为君臣宗藩关系,于阗的遣使被视为朝贡活动。被喀喇汗国兼并以前的于阗(851—1006)曾接受后晋高祖的册封,后晋册封于阗国王李圣天为大宝于阗国王(3)。在宋太祖朝朝贡中未见接受册封的记载,但从嘉祐八年(1063)宋朝对于阗(喀喇汗)国王的册封可以说明宋朝对双方关系的规定:宋朝册封于阗国王为特进、归忠保顺、img53麟黑韩王(4)。宋代史籍保存了十余通宋朝致于阗的国书(5),皆是君臣宗藩格式,题称“赐于阗国……敕书”,或“赐于阗国……诏”。国书的用词也是表达君臣朝贡之义。如《宋大诏令集》卷二四○载《赐于阗国(img54)鳞黑汗王进奉敕书》称:“卿介居藩服。驰望阙庭。露函奏以致诚。出方奇而底贡。”该卷《赐于阗国黑汗王进贺登位敕书》有“卿守藩西极,慕义中华。远闻践祚之新,来致梯山之贡”等语。

宋朝与于阗交往的主要政治目的是争取于阗在政治上投向宋朝,削弱西夏和辽朝在西域地区的影响。灵州失陷以后,张齐贤就曾提醒朝廷警惕西夏向河西扩张,指出,若赵德明“去攻六谷,则瓜、沙、甘、肃、于阗诸处渐为控制矣”(6)。但宋真宗未予重视,瓜、沙、甘、肃终为西夏兼并。宋神宗熙河开边目的是断西夏右臂,吸取前车之鉴,对于阗采取招徕和争取的政策。但是,宋朝西北政策的核心是利用各族牵制西夏,实现“以蛮夷攻蛮夷”,威伏利诱,坐收其利的目的,并非与各国互助联盟。对甘州回鹘及六谷吐蕃的求援或合击的请求,宋朝都是消极敷衍,从未有实际行动。于阗与西夏中隔西州回鹘、黄头回纥、归义军、甘州回鹘和吐蕃诸部,西夏占领河西走廊,兼并归义军、甘州回鹘后两国仍不接壤。对宋朝而言,它不具有直接对抗西夏的作用,所以宋朝从未派遣使节前往于阗(7)。大中祥符二年(1009),宋朝还曾拒绝了于阗黑韩王请宋朝遣使的要求,回以:“路远命使,益以劳费尔国。今降诏书,汝即赍往,亦与命使无异也。”(8)这也决定了双方的政治关系是松散的。

于阗没蕃以前,比较严格地遵循与唐朝的宗藩关系。没蕃以前的于阗地区的汉文文书“除个别用甲子纪年外,大多用唐朝的年号系年”,“表明唐朝在于阗人心目中的宗主地位”。“唐朝年号的连续使用,表明当时于阗地区使用的是唐朝历法”(9)。但复国以后的于阗虽然朝贡中原政权并接受册封,在国内却行自己的年号,用皇帝称号(10)。于阗统治者外交中一般称“汗”和“王”,但也可见其称皇帝的情况,归义军使节上于阗书状中有“皇帝幸于暑宫,舞袖称臣。具奏本道回礼进贡大朝”,于阗宣问中还有“受东朝之臣节,为朕国之血属”等语。太平兴国三年(980)左右及其后的莫高窟第61号窟和榆林窟第25窟的题记有“大朝于阗国天册皇帝”和“大朝大于阗金玉国皇帝”等语(11)。归义军对宋朝及对于阗和甘州回鹘等交往用的均是宋朝册封的官职,甚至在未正式册封前也按照规定称“权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等职,用语皆遵君臣之礼(12)。这说明复国以后的于阗虽然向包括宋朝在内的中原政权朝贡,但并不像归义军政权那样严格认同和遵循宗藩关系。

喀喇汗兼并于阗后,与宋朝的交往也看不到对宋朝自诩的君臣关系的接受和认同。如《宋史·于阗传》载,元丰四年(1081),于阗遣使上表称:“于阗国偻罗有福力量知文法黑汗王,书与东方日出处大世界田地主汉家阿舅大官家。”将两国关系视为甥舅关系,用“书与”而非“表上”。甥舅关系也是宋朝所接受的处理于西北回鹘、吐蕃等族关系的方式,如宋朝《赐甘州回纥天圣五年历日敕书》称:“皇帝舅、问甘州回纥外甥、归忠保顺可汗王夜落隔。”(13)但是,宋朝的甥舅是以君臣观念为前提的。而于阗的认识却并非如此。如宋徽宗朝于阗国所上表:“日出东方,赫赫大光,照见西方,五百国中絛贯主阿舅汗黑王。表上日出东方,赫赫大光,照见四天下,四天下絛贯主阿舅大官家。你前时要那玉,自家煞是用心,只被难得似你那尺寸底。我已令人寻讨,如是得似你那尺寸底,我便送去也。”(14)此表经过了宋制臣润色,“表上”是否润色之语不可知,但是可明确见到表中并无严格的君臣礼仪观念,所用为“你”“我”等词,而非“君”“臣”“宗”“藩”。这也说明,于阗对宋朝并无明确的政治诉求,不需理解和遵循宋朝规定的宗藩关系。

二、两国在交往中的经济目的

于阗与宋朝交往主要目的是经济贸易。宋神宗以后,宋朝放开西域诸国来宋贸易,于阗等国都积极展开对宋大规模贸易,李复说道:“回纥、于阗、卢甘等国人尝赍蕃货,以中国交易为利,来称入贡,出熙河路,朝廷察知其情,故限之以年,依到本路先后之次发遣赴阙,而来者不已,守待发遣,有留滞在本路十余年者。其所赍蕃货散入诸路,多是禁物,民间私相交易。所赍物货上者有至十余万缗,下者亦不减五七万。”(15)于阗大量的官方和民间贸易商队来到宋朝,目的就是追求宋朝的商品。于阗最喜好的宋朝商品除了现钱、绢帛外,就是金银和茶叶宋真宗时期,因为“(金银)为西戎回鹘所市入蕃”,甚至导致“京城金银价贵”(16)。可见贸易规模之大。元丰时期,宋朝曾努力将这些民间商人引导入官方市易务贸易之中,加以控制:于阗等商人入宋交市,“而博买牙人与蕃部私交易,由小路入秦州,避免商税打扑。乞诏秦熙河岷州、通远军五市易务,募博买牙人,引致蕃货赴市易务中卖”(17)。熙宁以后川茶博马的贸易兴盛起来,形成了一条起于“雅州之名山,自兰州入邈川,至于于阗”的茶叶之路,宋朝还给予于阗商人买茶以优惠,允许提举茶场司对“于阗进奉使人买茶与免税”(18)

对于阗最具吸引力的是朝贡贸易,一是可以在宋朝“厚往薄来”的原则下获得丰厚的回赐,特别是获得大量铜钱和市场不易获得的所需商品中的上乘之物,二是可以深入内地进行贸易。朝贡规模对应更高的回赐,因而于阗的朝贡规模越来越大。乾德三年(965),甘州回鹘和于阗进贡物品有马1000匹、橐驼500头、玉500团、琥珀500斤,规模已颇大。熙宁十年(1077),于阗国所贡仅乳香就有31 000余斤,市价44 000余贯。元丰三年(1080),于阗国进奉物品有乳香、杂物等十万余斤(19)。因乳香违禁且数量太大,熙州不敢解发。回赐包括贡物折价(即狭义的回赐)、朝见朝辞的赏赐、别赐(或称特赐、加赐)和国王礼物等。如,天圣三年(1025)于阗朝贡除了“给还其直”,又“别赐袭衣、金带、银器百两、衣着二百,罗面于多金带”(20)。元丰八年(1085),于阗进马,回赐钱120万,此外又特赐钱100万。元祐二年规定于阗国黑汗王贡物回赐外,只给一次加赐钱30万,但还有国王礼物,“例赐金带、锦袍、袭衣、器币”。获得高额回赐是于阗朝贡的主要目的。嘉祐八年(1063),还出现于阗使节罗撒温等“以献物赐直少不受,及请所献独峰骆驼”公然以回赐太少索还贡物的闹剧。宋朝另给了别赐钱五千贯,退还其所贡骆驼,已回赐的骆驼价钱不再追回才以了结(21)。除了贡赐贸易外,朝贡使团还可以开展民间的贸易。如元祐六年(1091),于阗同时派遣三番使团,一番获准进京,另外两番被允许在熙、秦州买卖。因而于阗愿意多派使团,在边境“守待发遣,有留滞在本路十余年者”,一面等待进贡的机会一面在边境贸易。于阗使团携带的商品众多,也可见其经济贸易的目的(22)

宋朝在政治上并不冀望于阗襄助灭夏,只是防止其倒向西夏,因而在笼络于阗的同时,对其朝贡规模不同膨胀、时间不断频繁的状况,宋朝又采取了限制措施,以减少朝贡回赐的损失。元丰元年(1078),宋朝规定只有携带国王表书者方可进京,并限制了进京规模,还禁止了乳香进贡和贸易:“自今于阗国入贡,唯赍国王表及方物听赴阙,毋过五十人,驴马头口准此”,并规定乳香不得进奉及挟带上京。元祐二年(1087),宋朝针对于阗“使至无时”一年数贡和别赐动辄百万的情况规定:“于阗国黑汗王贡方物回赐外,余不以有无进奉,悉加赐钱三十万”,“于阗国岁遣贡使虽多,止一加别赐”,并令“于阗国使以表章至,则间岁听一入贡,余令于熙、秦州贸易”。元祐四年(1089)还规定:“于阗国进奉人到阙,不得过一百日。”(23)这说明宋朝与于阗交往中对经济贸易并非重要目的。绍圣以后和宋徽宗朝取消了间岁一贡的限制,“自是讫于宣和,朝享不绝”(24)。于阗朝贡更加频繁。史籍所载此时的于阗朝贡定有颇多遗漏。特别是其“地产乳香,来辄群负,私与商贾牟利。不售,则归诸外府得善价,故其来益多”(25)。宋朝禁止其乳香进贡,即有限制贸易规模的用意。宋朝还担心回赐“如赐见钱,虑以买物为名,未肯进发”,长期在境内逗留贸易,除了规定进京时间不得超过100天外,还规定回赐都折成实物,“以绢、绫、锦充”(26)

当然宋朝廷对于阗的商品也有一定的需求,其中于阗玉是宋朝在祭祀等多个场合需要的物品,于阗马也受宋朝喜爱,史籍对此多有记载(27)。在沿边互市中于阗的香药珠宝等宋朝无出产或甚缺乏的商品应颇受欢迎,这些商品与宋朝的茶叶、丝绸构成互补性的贸易需求,形成很大市场空间和稳定的市场关系。在此形势下,徽宗时期,李复建议“置立榷场于湟州,别置蕃市以居来者,更不发遣赴阙”(28)。对于于阗使团携带的限制规模以外的贡品,宋朝也允许其在边境贸易。

三、宋、辽、夏并立格局下于阗与内地的交往

宋、辽是当时主宰东亚世界秩序的两大强国,在经济上,宋朝能给予于阗的利益是辽朝不能望其项背的。因而,于阗积极靠拢宋朝,充分利用宋朝的政策,展开与宋朝的商业和朝贡贸易,在宋朝实行积极的西北政策的宋太祖朝,于阗对宋朝朝贡形成第一个小的高潮,朝贡共6次,在宋神、哲、徽三朝实行积极开拓的西北政策时,于阗的入宋朝贡也进入了最频繁的时期,其39次朝贡活动有29次在此期间。

辽朝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但是它对于阗仍然鞭长莫及,因而于阗虽然对辽朝朝贡,但是次数和规模远非向宋朝的朝贡可比。《契丹国志》卷二十一称:“(高昌国、龟兹国、于阗国、大食国、小食国、甘州、沙州、凉州)已上诸国三年一次遣使,约四百余人,至契丹贡献。”“契丹回赐,至少亦不下四十万贯。”三年一次遣使,以上诸国显然未能做到,而约400人至契丹及契丹回赐40万贯,应该都是指各国的总合而言的。《辽史》记载有于阗入辽朝贡共仅6次(29),远少于其朝贡宋朝的39次。于阗把契丹视为其赴宋朝贸易和朝贡的阻碍。元丰六年(1083),宋神宗问于阗使节:“道由诸国,有无抄略?”使节回答说:“惟惧契丹耳。”又问:“所经由去契丹几何里?”曰:“千余里。”(30)他们要很担心地避开契丹的侵扰。太平兴国六年至雍熙元年(983—984)王延德出使高昌之后,宋朝已经放弃了与契丹争夺西域的意图。在与中原交往中,于阗偏向宋朝完全是宋朝巨大贸易利益的驱动。

西夏地扼西北商路,是影响于阗与宋朝交往最主要的因素。西夏也力图使于阗国倾向自己。西夏曾声称:“夏国提封一万里,带甲数十万,西连于阗,作我欢邻,北有大燕,为我强援。”(31)但在实际的国际交往中于阗采取的是远夏而亲宋的策略。在河西局势不断恶化的情况下,于阗始终努力保持与宋朝的交往。李继迁叛宋以前,于阗与西北各族主要通过河西商道经灵州入宋。开宝二年(969),于阗与回鹘一同路出灵州入宋朝贡和贸易(32)。咸平五年(1002),李继迁攻陷灵州,西域各族主要“自兰州入镇戎军以修朝贡”(33)。大中祥符二年(1009),于阗黑韩王使节回答宋真宗问题还称:“今自瓜、沙抵于阗,道路清谧,行旅如流。”(34)走的应是兰州道。至景祐三年(1036),西夏完全占领了河西,并于兰州留兵镇守。控制了河西商道。于阗便通过青唐道保持与宋朝的交往。宋仁宗朝于阗已由此道:“于阗入贡,道邈川。”(35)元丰六年(1083),于阗使节向宋神宗报告,他们“道由黄头回纥、草头达靼、董毡等国”,并在青唐董毡政权停留了一年(36)

于阗使者还为宋朝提供沿途的信息。如元丰六年(1083)于阗使节向宋神宗详细介绍了途经各国的情况及与西夏的关系,并上《达靼诸国距汉境远近图》(37)。元丰年间宋夏战争中,于阗人及其驼队还为宋军运粮(38)。元祐八年(1093),于阗曾“请讨夏国”,宋朝虽未同意,但西夏不得不“以兵备于阗”,“令瓜、沙诸州严兵为备”。于是,西夏东北邻达靼,西南接邈川,西有于阗,皆为仇邦,“国之外患多矣”(39),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局面。绍圣四年(1097),于阗使节转告黑汗王子之言:“别无报效,已差人马攻甘、沙、肃三州”,宋哲宗对此续作表了勉励(40)。从《西夏书事》卷三十的记载:绍圣四年二月“于阗国破瓜、沙、肃三州”看,于阗并非虚假言。于阗确实付诸了实际行动。

可见在宋、辽、夏并立纷争的国际局势中,于阗态度明确地采取了亲近宋朝的政策。《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十《哲宗弃四寨》称:“西夏所产不过羊马毡毯,其国中用之不尽,三面背夷羌,鬻之不售。惟中国茶彩百货之所自来,故其民如婴儿望中国之哺之矣。”从经济上解释了西夏与宋朝及北方各政权的关系。对于于阗也如此,于阗与辽、夏没有互补性,而对宋有强烈需求,这是于阗与宋、辽、夏各政权态度和政策的根本原因。

附表:于阗朝贡北宋表

续表

①嘉祐八年(1063)和治平元年(1064)朝贡疑为同一次,两书都称此次朝贡使节为罗撒温,都言及退还独峰驼及别赐钱五千贯事。

续表

【注释】

(1)本文所论于阗包括宋朝史籍通称为于阗的佛教于阗国和征服于阗后的喀喇汗国。

(2)参见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王欣:《唐末宋初于阗王国的社会经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1辑,杨瑾:《于阗与北宋王朝的贸易路线初探》,《新疆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任树民:《北宋时期的于阗》,《西域研究》1997年第1期。

(3)《册府元龟》卷九百六十五《外臣部·封册第三》。

(4)《文献通考》卷三百三十七《四裔考十四》。

(5)计《宋大诏令集》卷二百四十三通、苏颂《苏魏公文集》卷二十四三通、王珪《华阳集》卷二十四二通、郑獬《郧溪集》卷八一通、苏轼《东坡全集》卷一百一十五通。

(6)《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张齐贤传》。

(7)《宋史》卷四百九十《于阗传》记载了天禧初宋派澶州卒王贵赴于阗取“国王赵万永宝”玉印事,事极荒诞,不可信。宋真宗朝为粉饰太平,多此类事,如杜撰注辇国、占城国国书,颂扬真宗朝为至世等,王贵事亦属此类。

(8)《宋史》卷四百九十《于阗传》。(www.daowen.com)

(9)张广达、荣新江:《关于和田出土于阗文献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关于唐末宋初于阗国的国号、年号及其王家世系问题》,载前引《于阗史丛考》。

(10)可以确知的年号有同庆、天兴、天寿、天尊、中兴,参张广达、荣新江:《关于唐末宋初于阗国的国号、年号及其王家世系问题》,载前引《于阗史丛考》。

(11)张广达、荣新江:《关于唐末宋初于阗国的国号、年号及其王家世系问题》,载前引《于阗史丛考》。《天兴七年十一月于阗回礼使索子全状》又载唐耕耦等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四辑,第404—406页,标点略有不同,年代取张广达、荣新江观点。

(12)参唐耕耦等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四辑《权归义军兵马留后曹延禄上表》《弟归义军曹元忠致甘州回鹘可汗状》,第401、412页,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39—343页,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所引《沙州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致于阗王书》等三通归义军致于阗国王及宰相书,第295页。

(13)《宋大诏令集》卷二百四十《赐甘州回纥天圣五年历日敕书》。

(14)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一。

(15)李复:《潏水集》卷一《乞置榷场》。

(16)《长编》卷六十八“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甲戌”条。

(17)《长编》卷二百九十九“元丰二年七月庚辰”条。

(18)《长编》卷二百九十“元丰元年六月辛亥”条、卷三百八十一“元祐元年六月甲寅”条。

(19)《宋史》卷二《太祖二》《长编》卷二百八十五“熙宁十年十月庚辰”条、卷三百○九“元丰三年十月丁卯”条。

(20)《宋史》卷四百九十《于阗传》《宋会要》蕃夷四之十七。

(21)《宋史》卷四百九十《于阗传》。

(22)据《宋史·于阗传》,《长编》卷二百九十九,《宋朝事实》卷十二,《宋会要》蕃夷四、蕃夷七,《武林旧事》卷二等载,于阗入宋的商品有珠、玉、象牙、乳香等四十余种。

(23)《宋会要辑稿》(以下简称《宋会要》)蕃夷四之十六一八。

(24)《宋史》卷四百九十《于阗传》、卷三百三十二《游师雄传》。

(25)《宋史》卷四百九十《于阗传》。

(26)《宋会要》蕃夷七之三十一。

(27)《宋史》卷一百二十二《礼二十五》,《铁围山丛谈》卷一、卷六,《贵耳集》卷中等。

(28)李复:《潏水集》卷一《乞置榷场》。

(29)《辽史》卷七十《属国表》、卷十五《圣宗六》。

(30)《宋会要》蕃夷四之一七。

(31)《长编》卷三百三十一“元丰五年十一月乙巳”条。

(32)《宋史》卷二百七十《段思恭传》《长编》卷十“开宝二年十一月庚申”条。

(33)魏泰:《东轩笔录》卷三。

(34)《宋史》卷四百九十《于阗传》。

(35)《宋史》卷三百一十七《钱明逸传》。

(36)《宋会要》蕃夷四之一七。

(37)《长编》卷三百三十五“元丰六年五月丙子”条。

(38)《宋会要》蕃夷四之一七。

(39)《宋史》卷四百九十《于阗传》《西夏书事》卷三十。

(40)《宋会要》蕃夷四之一八,又见《宋史》卷一十《哲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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