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近代旅京冀州商帮员工的日常消费问题初探

近代旅京冀州商帮员工的日常消费问题初探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代旅京冀州商帮的日常消费问题初探——以五金商铺员工为中心近代旅京冀州商帮的日常消费问题初探——以五金商铺员工为中心卢忠民[摘要]近代旅京冀州商人颇多,遂形成冀州商帮,主要从事五金业、铜铁锡品业、书业、古玩业、老羊皮货业、细皮毛业、新旧木器业、布业等行业。

近代旅京冀州商帮员工的日常消费问题初探

近代旅京冀州商帮的日常消费问题初探——以五金商铺员工为中心

近代旅京冀州商帮的日常消费问题初探(1)——以五金商铺员工为中心

卢忠民

摘要]近代旅京冀州商人颇多,遂形成冀州商帮,主要从事五金业、铜铁锡品业、书业、古玩业、老羊皮货业、细皮毛业、新旧木器业、布业等行业。本文拟以旅京冀州商帮中的五金商铺员工为中心,对其在京的日常消费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丰富近代北京商人日常消费、交际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历史,同时也为当今商业企业职工消费支出及福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和现实启示。

[关键词]近代北京;冀州商帮;消费;五金商铺

近代旅京冀州商人颇多,遂形成冀州商帮,主要从事五金业、铜铁锡品业、书业、古玩业、老羊皮货业、细皮毛业、新旧木器业、布业等行业。关于近代商人的日常消费问题,因资料所限,笔者所见极微,当然有关旅京冀州商帮的此等问题的研究更是寥寥。为此,本文拟以旅京冀州商帮中的五金商铺员工为中心,对其在京的日常消费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丰富近代北京商人日常消费、交际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历史,同时也为当今商业企业职工消费支出及福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和现实启示。不妥之处,望方家指正。

一般而言,员工的消费能力与水平与其收入状况关系非常紧密,当然,五金商号员工也不例外。北京五金商铺多由枣强、南宫、冀县等冀州商帮开设或经营,该业职工的日常收入结构及多寡不尽一致,主要受工龄长短、德行、工作能力强弱及对商铺的贡献大小、商铺盈利多寡等因素的影响。从北京档案馆现存档案资料看,冀州商人涉足人数较多的五金业虽是盈利较为可观的行业,但商铺普通店员的工资收入并不比其他行业高,铺东馈送给伙友的勤劳金数额很小,远远低于股东或有人力股者每股所分红利数额;同时,经理和有人力股份店员的收入主要依靠账期分得红利而非工资;有人力股店员的各年收入基本大于支出。这样,五金商铺员工日常收入的多少就会大大影响其日常消费能力的强弱与消费结构的变化(2)。五金业冀州商人的日常消费情况较为繁杂,为便于叙述,我们将其分为普通店员的一般消费、有人力股人员的消费、经理人代铺消费三个方面来探讨。

一、普通店员的一般消费

普通店员的一般日常消费,无非包括衣、食、住、医等方面,除衣服、鞋帽等穿戴物品外,其余费用一般皆由各商号免费提供。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其实又是员工的一种收入,因为毕竟吃喝住、医、洗澡、剃头等日常消费不用自己花钱,无形中就等于省了一笔花费。下表(表1)就部分地反映了万和成五金商铺为员工免费提供的吃喝、剃头等方面消费情况。

表1 万和成五金行为员工免费提供的部分事项举例

资料来源:北京市档案馆:《万和成五金行》档号J86-1-30,《现售货账》,1931年。

首先,店员免费在商号吃住,但铺盖要自带。这也是旧中国商铺的惯例,因为那时店员一般多是京外人,远离家乡,年青的男店员又较多,即使已婚的也不准带家属,简言之,即店员多是单身京外男人,所以商铺为了好管理,就规定店员吃住在店,不得随便外出,这样随叫随到也不误生意,利于商铺发展。当然,冀州商帮也是如此。冀州商帮所营商铺除给店员提供食宿外,逢年过节还要改善伙食。万庆和五金行的伙食“也和其他商铺一样,免费供职工两顿饭,可是万庆和与其他商铺不一样的是,他们的伙食好。不仅天天有白面吃、炒菜,而且经常改善伙食。在当时从穷苦农村来的学徒和伙计,他们有的在家一年都吃不上一顿白面,吃万庆和的好伙食就很满足,所以,肯于为万庆和出力”(3)。有趣的是,此等商铺的伙食费用常常超过店员的工资收入,从而使店员将其应该得到的货币收入又以吃喝的形式消耗在商铺内(表2)。

表2 部分五金商铺伙食、薪金等费用及其指数比较

单位:元

资料来源:北京市档案馆:万庆成五金行《民国二十九年负债资产纯益分配单》档号J085-001-00219,1940年;《万丰泰五金行民国二十五年存货账》档号J88-1-113,1936年;《万丰泰五金行》档号J88-1-15,《万金老账》,1929年正月;《万丰德五金行》档号J199-001-00001,《万丰德万金老账》,光绪三十二年(1906)正月十八日;《万庆和底账》档号J85-1-13,光绪二十二年(1896)三月二十七日。

注:原数据有小数,表中数据皆按四舍五入进行了调整。

上表中,日用福食费各铺皆较高,1940年各铺日用福食费都超过了薪金支出,说明五金行店员吃喝方面的福利待遇都较高,但工资收入则相对较低。就万丰泰而言,1938年薪金费占费用总数的39%,日用福食费占总费用的30%,前者高出后者9%,虽较其他年份、其他商铺较为合理,但薪金在总费用中的比重偏低,而日用福食则偏高。自1939年开始,日用福食费则大大高出薪金支出,1940年稍有好转,但变化不大。这说明万丰泰1938—1940年间,店员不但工资收入有下降之势,吃喝方面的待遇也有下降之势,并且吃喝日用等费已超过工资支出。万庆成1940年的日用福食费甚至高达薪金的18倍多。如果从各铺店员一年人均日用福食费的对比来看,上述趋势也很明显。1938年万丰泰店员共12人,日用福食费共2692元,则各店员人均每月日用福食费为19元。1938年万丰泰、万丰德、万庆和、万庆成的店员分别为12、9、19、18人(4),1941年则分别为22、12、20、22人(5),由于没有1940年的店员人数数据,并且1938—1941年间店员人数是递增的,如果按最保守的数据,即取1941年的店员人数来计算,各铺店员每月人均日用福食费分别为:31、31、10、42元。各铺经理1938年月薪最高的只有15元(6),也就是说,无论是1938年的万丰泰,还是1940年的万丰泰、万丰德、万庆成,各店员的人均日用福食费都比各铺经理的月薪还要多,有的甚至高出近2倍左右。五金商铺这种高水平的吃喝花费如果与北京当时以伙食优厚著称的瑞蚨祥绸布店相比,差距也不是很大。1940年瑞蚨祥5个柜的“日用”一项(基本是伙食支出)共为186496.65元,平均每柜37299.33元,如按西柜77个店员计,则西柜人均484.4元,平均每人每月伙食费为40.4元(7)。这表明万庆成五金行的福食消费稍高于瑞蚨祥,除万庆和外,其余几个五金商铺虽比瑞蚨祥低,但差距不是很大。

其次,店员“住家”往返路费由商号支付,住家期间的消费基本在原籍。“住家”即相当于现在的探亲假,这是与店员免费在店吃住相对应的,前已述及,那时商铺职工多非北京本地人,又皆不许带家属来京,所以就有了定期回家探亲的规定。北京五金行规定店内职工“每二年回原籍一次(遇特殊事项例外),假期三个月,工资照发,另外还有春节假半个月”,这样两年中共有四个月的休假时间。住家惯例其实在北京其他行业商铺也多如此,如1922年4月20日冀县人杨文涛“在聚义炉房做生意已二十余年,去年五月曾回家一次,至八月回铺”(8),杨在冀县住家也大约三个月。由于职工的平时假期很少而且隔很久才有一次,多数职工皆把“住家”当作一年中最为期盼与为之兴奋之事,毕竟住家日期是较长的,并且住家的往返路费一般也由商铺支付(9)。值得一提的是,冀州商帮住家时,往往在京购买一些新鲜东西带回家乡,遂悄悄改变了冀州农村社会,如冀县人使用煤炭、“洋火”(火柴)、“洋油”(煤油)、“洋布”(机器织的布)等,“均比周边地方时间早”(10),即为一证。

最后,店内职工遇婚丧大事时的花费,各商铺一般都给予适当照顾。如北京五金商户“遇喜丧则送礼金,病死在企业者一些费用也由店号负担”(11)。并且,职工得病期间医药费一般也由铺内出账,这也是行业惯例(12)上海五金行虽然对于与店员有关的红白大事,商铺均有所馈送,但职工疾病医药费用全由自己负担,并对长期病假不能工作者加以辞退(13)。相比较而言,北京同行在对待职工疾病方面的规定要比上海方面更人道一些,对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与笼络人才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此外,北京五金行员工的理发、洗澡、腿带等一些零碎花钱亦由商铺负担。

上述五金行员工的日常花费一般皆由商铺免费提供,自一战后直至抗战初并无大的变化,相对较为稳定,多数成为业内惯例。直到新中国成立初这些惯例仍然存在,如“伙食费、医疗费由企业负担,理发、洗澡每月两次,回原籍路费一般给14元,服装费每人每年40元,毛巾、肥皂茶叶每人每年24元,死亡由企业负担本人一年的实际工资。假期:年假36天,月假2天”(14)。总之,商铺的这些福利尽管零零碎碎,但却使员工们省一笔钱,这对稳定店员人心,加强对店员的管理与调动其积极性起着不可言喻的作用。另一方面,员工们将这笔本应该属于他们自己的钱消费在商铺内,商铺搞一刀切,无形中使商铺受了益,如果商铺将这笔费用分给各职工,有些贫穷职工可能会更为受益一些。

二、有人力股人员的消费

据账簿档案资料,五金商铺有人力股店员的分红数额较为可观,又配以应支制度满足日常消费,那么他们的收入与支出的大致情况及趋势如何呢?下面我们以万和成店员吕文杰为例来考察其各年分红、应支的变动及日常支出情况(表3)。

表3 1929—1938年各账期万和成店员吕文杰收支情况统计表

资料来源:北京市档案馆:《万和成万年聚金账》档号J86-1-6,1914新正月。

注:1.1929—1932年金额单位为银“两”;1935—1938年为洋“元”,笔者按当时1元=0.7两的比率将“元”换算成了“两”。

2.吕文杰于1926年开始有人力股2厘,在万和成五金行内所占人力股最少。

从上表我们可看出,除1932年外,吕文杰各账期的分红金额都大于支取数,分红逐年增加,所以每年都有些红利存在铺内,即并没有将分红都花光,存款数额总体上有增加之势。除1938年外,吕文杰的各年存款总数大大小于从店内支取之数。

那么,吕文杰从店内支取这么多钱是如何花费的呢?事实上,其日常消费除包括上述普通店员的基本情况外,还有以下情形(见表4)。

表4 1935年2月—1936年1月万和成店员吕文杰支出明细

资料来源:北京市档案馆:《万和成五金行》档号J86-1-39,《辛金账》,1935年。

上表显示,吕文杰一年中从店内共支洋499.1元,第一季度支出235元,第二季度82元,第三季度31.2元,第四季度100.9元,即第一季度支洋最多,第四季度次之,第二季度又次之,第三季度最少。这是因为第一季度正好包括旧历春节在内,这时应酬与花费较多;第四季度适逢冬季要添棉衣被等,以及阳历元旦前也有较多应酬;其他二季度虽也有端午、中秋二节,但相对年节的应酬与花费要少些。这表明一年中支洋与花费和季度、节令有一定关系。如果细看,我们还会发现吕文杰最大的一笔支出是3月上旬还邸掌柜的200元款,占总支出的44.5%,第二笔较大的支出是12月下旬还从仁的50元款,这说明吕文杰平时需钱时除在铺内支取外,还向同事借钱,到年底时要还清债务,实在还不清的就要等到春节过后用分红所得再为偿还。吕文杰除向同事借钱用外,有时还借给其他同事钱,这偿还借款与借出款共占支出总数的74%强。其他支出花费共占总支出的不到26%,包括交际费、衣帽鞋被等基本生活用品费、捎家及其他几部分。为便于叙述,我们将上表归纳为表5进行分析。

表5 1935年2月—1936年1月万和成店员吕文杰支出分类统计(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北京市档案馆:《万和成五金行》档号J86-1-39,《辛金账》,1935年。(表中数据是笔者据原资料进行统计归纳而得)

上表中,用于交际的花费又包括幛子钱、份子钱、送礼、请人吃饭、请人看戏五类,共35.1元,占总支出的7.82%。其中请人吃饭的花费最大,看戏次之,幛子钱、送礼又次之,最少的是份子钱。不管是请人吃饭、看戏,还是送礼、随幛子钱、份子钱,吕文杰都是因人而异,一般是根据所请送对象的身份高低、权力大小、有无利用价值等方面进行适当支出。拿随幛子钱来说,一年中共随给8个人,分别是王善臣、王晋英各0.3元,陈慧卿0.9元,邸宅、桑掌柜、三益泰各1元,金宅1.2元,王云甫、张云鹤2元,共8人,7.7元,占总支出的1.7%。幛子钱之所以被吕文杰分成以上四个等级,主要是因为这四种人的身份不同,所以写幛子的钱就有差异,如吕文杰随给金宅的幛子钱最高是1.2元,因为金家是铺东之一;邸宅、桑掌柜居第二位,各1元,是因为邸、桑皆为掌柜或经理,掌握着铺内的“生杀大权”;至于王云甫、张云鹤,笔者尚不知其身份,但应该也不是一般人,否则就得不到1元的幛子钱;王善臣、王晋英的幛子钱最少,估计这二位应该是普通同事,无多大交情,而随幛子钱可能是五金行业内惯例,所以不得不随。可见,吕文杰用于平时交际的花费是较为灵活的,而且此花费要高于他养家糊口的支出与满足自身基本需求的支出数额。此外,吕文杰的日常穿戴花费共33.2元,比捎家的钱还多,只11月初做棉袍两件就花去大洋13.7元,可见吕的穿戴应该是不错的。一年中,吕文杰共往家中捎钱四次,多时12元,少时只1元,共28元,占支出总数的6%多一点,这种捎家钱物的低比例,说明挣钱养家不是吕之主要目的,穿好、玩好、交际好,趁机向上钻营可能更切实际一些。新中国成立初对五金行店员的调查结果与笔者的看法类似:这些店员来北京的目的,“不是为了养家,而是为了学买卖,积蓄几个钱,然后爬上做一个资本家”(15)

总之,有人力股店员的各年收入基本大于支出,支出去向较为复杂,除借入与借出的大支出外,交际费用较高,日常穿戴费用要高于捎家支出费用,用于养家的费用偏低。当然,这只是占有人力股份仅4厘的店员支出消费情况,如果是其他拥有人力股份更多的店员,其支出消费可能还要高,这是无人力股的普通店员所无法与之相比的。

三、经理人代铺消费

经理人作为商铺的经营与管理者,其消费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其他店员的消费情形,很大程度上是代替商铺为谈生意、疏通人际关系或其他社交活动而为之(16)。经理人非常注重商业竞争中的人际关系的疏通。因为广泛与和谐的人际关系网络的疏通,对商铺的发展无疑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当然,对北京这个有着浓厚官气的旧都而言又尤其如此,所以经理人的日常应酬颇多,春节、端午、中秋三节尤甚。1934年1月20日万丰泰掌柜焕章酬客时分送印帖170份(17),即如果所请之人都来赴宴的话,按10人一桌的话,得摆17桌筵席。这种大批量的请客作法与北京瑞蚨祥、稻香春等商铺的请老主顾吃春酒的目的是基本相同的。旧历年底请主顾及各方与商铺有联系之人吃饭,不仅仅是加强感情交流,更重要的是能促进生意的巩固,因为没有一定的人际关系,一些生意根本就无法做成。如1935年8月鸿昌德五金行将红铜皮二百余张卖与协和医院,事前协和亦向万丰泰五金行问价,然而,“因鸿昌德与协和有熟人且已有账”,故万丰泰未能揽上此笔生意(18)。这种现象不仅在那时,就是现今也是屡见不鲜的。

一些五金商铺不仅在旧历年底大请照顾生意之人,而且在平常或不太重要的节日前夕为了生意事也要时常请客,当然一般都得经理或副经理出面应酬。1931年6月15日至28日,不到半月时间,万和成五金行只请人吃饭就花去大洋6.3元,分别是6月15日请朱宪章花洋1.5元,18日吃饭洋1.5元,21日请朱宪章吃饭洋2.1元,28日请统税局吃饭洋1.2元(19)。28日请统税局的人吃饭可能是为了税款问题,是逃税被查出以请吃饭来摆平,还是想暗中减税、偷税、漏税等,这皆不好确知,但有一点是确定的,肯定是为了生意事。至于15、21日接连两次请朱宪章吃饭,并且第二次比第一次花钱还多,甚至吃饭的规格要高于请统税局的人吃饭的规模,这表明朱宪章非一般平民百姓,此人估计应该是万和成五金行生意上的靠山之一。万和成请其两次吃饭的目的,估计一是在端午节后夏至前夕,有加强感情交流的意思,这个估计如果成立的话,也只能是次要的;二是有急事或大事有求于此人去办而尚未办成,或是办成之后的答谢宴,否则就不会接连两次宴请,且第二次花费更高。再如,万丰泰善臣掌柜“已定于明日(1935年12月24日)在平酬客”(20),尽管档案未记载此次酬客之花费,但此时正好处于元旦前夕,时人虽然并不十分重视阳历的元旦,但既然是酬客,估计花费也不会太少。诸如此种人际关系的疏通等方面的社交活动在当时一般商铺都应该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否则正常的生意将面临巨大的人为障碍

那么,经理或掌柜的上述社交花费来自何处呢? 1936年3月15日万丰泰掌柜瑞征办一事“送礼洋4元,此款已收津号之账”(21)。这说明,掌柜办事送礼的花费由该铺柜上支付,由此推之,诸如掌柜请客或其他社交活动的花费应该也由柜上支付。此种推断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关资料中得到证实,如“在日常期间,经理不管工资的大与小,花钱随便从企业中支取。还有一些顾客、亲戚、朋友的来往,吃饭馆、看戏、洗澡等都是由企业出账。……由以上看来,经理每年的收入是大不可计算的”(22)。这表明经理或掌柜的日常花费基本都可由柜上支付。

总之,近代旅京冀州商人涉足人数较多的五金业作为盈利较为可观的行业,总体而言,员工的消费能力与水平与其收入状况关系非常紧密,即员工日常收入的多少大大影响着其日常消费能力的强弱。普通店员的一般日常消费包括衣、食、住、医等方面,除衣服、鞋帽等穿戴物品外,其余费用一般皆由各商号免费提供。有人力股店员的日常支出去向较为复杂,除借入与借出的大支出外,交际费用较高,日常穿戴费用要高于捎家支出费用,用于养家的费用偏低。经理或掌柜的日常花费基本都由柜上支付。上述对近代旅京冀州五金商人日常消费方面的认识,期望丰富近代北京商人日常消费、交际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历史,同时为当今商业企业职工消费支出及收入福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和现实启示。

作者简介:卢忠民,历史学博士,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社科部教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史研究。

【注释】

(1)本文写作得到201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青年课题,课题编号:201104035);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批准号:N110423009)。关于北京的称谓,在清朝和北洋政府时期,“北京”与“京师”互通,1928年后的国民政府时期一度改称“北平”,日伪时期又称北京,为行文便,除引文外,本文按习惯相沿一般统称北京。本文北京地域范围仅指现今二环以内的城区部分。冀州商帮之来源并非只指冀县,还包括清代冀州所辖的衡水、武邑、枣强、南宫、新河等县。北京五金商铺多由冀州商帮经营。

(2)家境富裕,靠家中资助进行消费的员工或有特殊消费嗜好的员工之消费情形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另,有些资料所载五金商铺员工收支状况的数据,虽然并非只针对冀州商帮而言,但由于北京五金行大多是由冀州商人经营或开设,所以这些资料也当然适用于冀州商帮。文中五金商铺所指,如无特别说明,一般是指旅京冀州商帮所经营或开设的商铺。

(3)王永斌:《北京的商业街和老字号》,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9年版,第217页。

(4)北京市档案馆:《北京市商会会员录》档号ZQ8-1-62,1928年6月刊印。

(5)北京市档案馆:《五金业委员会员名册和店员数调查表》档号087-023-00014,1941年。

(6)北京市档案馆:《五金业委员名册和会员委员调查表》档号087-023-00011,1938年。

(7)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等编:《北京瑞蚨祥》,北京: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63、70页。

(8)北京市档案馆:《京师警察厅外右一区分区表送冀县会传杨文涛一名请核办一案卷》,档号J181-19-35522,1922年4月。

(9)北京市档案馆:《关于北京市私营五金业历史演变的调查情况》档号87-23-90,1956年9月25日。

(10)《因“商”形成的冀州“十大”特色习俗》,冀州论坛网:http://www.jizhoubbs.com/bbs/viewthread.php?tid=55684&extra=page%3D2,访问日期2011年3月20日。

(11)北京市档案馆:《关于北京市私营五金业历史演变的调查情况》档号87-23-90,1956年9月25日。

(12)北京市档案馆:《民国三十三至三十六年变更申请书买契各类收据、三五反材料》档号J086-001-00159,1944—1947年。

(13)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编:《上海近代五金商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第114页。

(14)北京市档案馆:《关于北京市私营五金业历史演变的调查情况》档号87-23-90,1956年9月25日。

(15)北京市档案馆:《中华全国总工会政策研究室关于北京市私营商业调查材料前门区五金、百货纸张批发商中心商店、家庭店调查部分》档号039-001-00567,1955年。

(16)当然,经理人为纯属自己的私事而进行消费情况,因资料所限,本文暂不论述,因为对过去私营企业的经理人来说,公私之事,很难分清,有时还有混合的情形。

(17)北京市档案馆:《万丰泰五金行》档号J88-1-26,《联号通信底账》(京字第7号信),1934年。

(18)北京市档案馆:《万丰泰五金行》档号J88-1-63,《通信留底》(京字第103号信),1935年。

(19)北京市档案馆:《万和成五金行》档号J86-1-30,《现售货账》,1931年。

(20)北京市档案馆:《万丰泰五金行》档号J88-1-63,《通信留底》(京字第125号信),1935年。

(21)北京市档案馆:《万丰泰五金行》档号J88-1-112,《天津、张垣各联号通信底账》(京字第23号信),1936年。

(22)北京市档案馆:《关于北京市私营五金业历史演变的调查情况》档号87-23-90,195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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