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代宣大总督:历史变迁与重要职能

明代宣大总督:历史变迁与重要职能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宪宗实录》成化二十一年五月己卯载“改总督大同、宣府军务兼理粮储太子太保户部尚书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余子俊为兵部尚书,仍总督军务兼理粮储。令防秋毕始还京” 。此后该总督辖宣大三关及保德州一带,习称“宣大三关”。《世宗实录》嘉靖十五年十一月甲寅载“时宣大、延、宁皆有虏警,上用御史徐九皋、胡鳌言,复设宣大总制官,更名为总督” 。

明代宣大总督:历史变迁与重要职能

一、宣大总督

景泰二年,因防备蒙古侵扰而置,辖宣府、大同2巡抚之地。寻罢。《国朝列卿纪》卷123《总督宣大尚书侍郎行实·石璞传》记“景泰二年虏寇独石,以工部尚书兼大理寺卿,总督宣大军务”。《明史》卷73《职官志二》亦记“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设巡抚,遣尚书石璞总理军务” (1)。《名山藏》臣林记中的石璞传、《续文献通考》卷90 (2)同。按该总督设置时间当不长,因《明史》卷160《石璞传》记“……出理大同军饷。敌犯马营,命提督军务。至则寇已退,还理部事”。

成化二十年复置,增辖山西雁门、偏头、宁武关等地。《明史》卷178《余子俊传》载“(成化)二十年命兼左副都御史,总督大同、宣府军务”。《国榷》将此事系于成化二十年二月丙子 (3)。《罪惟录》帝纪卷9《宪宗纪》亦载“(成化二十年)二月,余子俊以兵部尚书总督宣大,督边墩,寻节制山西镇抚”。自正统十四年(1449)始,山西巡抚始置并驻雁门关 (4),故此时宣大总督曾虽节制山西巡抚,但并不辖山西布政司全境,当仅辖雁门、宁武、偏头3关 (5)

图48 嘉靖二十九年(1550)定设总督辖区图

十一年罢。《宪宗实录》成化二十一年五月己卯载“改总督大同、宣府军务兼理粮储太子太保户部尚书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余子俊为兵部尚书,仍总督军务兼理粮储。令防秋毕始还京” (6)。《总督宣大尚书侍郎行实·余子俊传》作成化十八年任总督,二十二年还京 (7)。今从《实录》。

弘治十一年(1498)复置 (8),辖区当同成化二十年。

十五年罢。

十八年复置,辖区当同弘治十一年。《总督宣大尚书侍郎行实·史琳传》作“弘治十四年以右都御史提督军务,十五年还院。十八年再总督” (9)。弘治十五年,史琳还都察院,至十八年再行出任宣大总督,此四年间并无他人任宣大总督之记载,故推断该督罢于弘治十五年。

正德二年(1507)罢。

三年复置,辖区复弘治十八年之旧,且增辖延绥巡抚之地。《总督宣大尚书侍郎行实·文贵传》载“正德二年升兵部侍郎,致仕。三年起兵部左侍郎兼左佥都御史提督宣大军务。[本](原缺,据《国朝列卿纪》卷123《总督宣大尚书侍郎年表》文贵条补)年闲住” (10)。正德三年增辖延绥巡抚,《武宗实录》当年三月丙辰记有“命兵部左侍郎文贵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提督宣府、大同、延绥等处军务” (11)

四年因三边总督亦复置,延绥之地别属之。《武宗实录》正德四年四月乙丑载“命工部尚书才宽兼都察院左都御史总制延绥、宁夏、甘肃等处军务;兵部左侍郎兼左副都御史文贵总制大同、宣府军务。先是陕西、甘肃镇巡等官奏:各镇有警不相应援,致北虏获利而归,宜早为区处。兵部议:三镇守臣势均体敌,事无统纪,请添设文职大臣仍兼宪职,总制之。于是宽以谙练边务被命,凡镇巡以下官悉听节制……贵初兼督延绥军务,以既属宽,乃致总制宣大,如陕西三边体统” (12)

嘉靖三年罢。《总督宣大尚书侍郎行实·孟凤传》载其正德十六年任宣大三关总督 (13)。又,《国朝献征录》卷63所录孟凤墓志铭载“甲申,升南京刑部尚书”。甲申为嘉靖三年,此时孟凤当离总督之任。

约六年复置,辖区复正德四年之旧,且增辖山西保德州周围地区。寻罢。《世宗实录》嘉靖六年六月丙寅记“提督宣大三关侍郎冯清请申明律例……” (14)其后《神宗实录》不见记载,当罢。《明史》卷73《职官志二》记宣大总督“嘉靖初,兼辖偏、保” (15)。《明会典》卷209宣大总督下记“嘉靖间,命总督官兼督偏、保及理粮饷等” (16)。《续文献通考》卷90御史分台明督抚条同。按偏指偏头关,保指保德州。桂萼在《山西图序》中言“雁门、偏头、宁武并置关戍,虽烽火之警不殊,而套贼为急。且保德、河曲之间,与虏仅隔一河,稍或撤备则门庭皆敌矣” (17)。此后该总督辖宣大三关及保德州一带,习称“宣大三关”。(www.daowen.com)

十年复置,辖区当同嘉靖六年。《总督宣大尚书侍郎行实·刘源清传》记“(嘉靖)十年升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总督宣大军务” (18)

十二年增辖紫荆关。《明史》卷200《刘源清传》载“(嘉靖)十二年,以边警迁兵部左侍郎,总制宣大、山西、保定诸镇军务”。此处山西仍专指三关及保德州一带,保定则专指紫荆一带,并非指2巡抚之全境。

十三年罢。《世宗实录》这一年九月庚午记:“礼部左侍郎黄绾言:宣大总制、提督,原议暂设,今虏稍宁,宜裁革。至于保定兵马之设,以守紫荆关为重,专统于提督都御史。宣大偏关兵马之设,以守边为重,兼统于总制都御史。今使保定亦听宣大总制节制,是以门外人摄门内事也,不惟调度纷忧,且职掌以混淆不便,宜亟行改正。……兵部请行总制侍郎张瓒等议奏:果虏警,以宁,保无后虞,方可议革。昨以地方多故,今宣大总制兼制保定,系一时权宜,当从绾议更正。上然之。已,张瓒议上,以为总制、提督两皆宜罢。乃召瓒与提督张倪俱还京。” (19)《国榷》嘉靖十三年九月庚午亦记“裁宣大总制、保定提督,召张瓒、张倪还京” (20)

十五年因边防有警而复置,去紫荆关,辖区仍复嘉靖十年之旧。《世宗实录》嘉靖十五年十一月甲寅载“时宣大、延、宁皆有虏警,上用御史徐九皋、胡鳌言,复设宣大总制官,更名为总督” (21)。《明史》卷198《毛伯温传》载嘉靖十八年“诏伯温总督宣大、山西军务”。《国榷》嘉靖十八年二月壬寅亦载“兵部尚书毛伯温总督宣大、山西三关军务” (22)。此时当不辖紫荆关。

十七年罢。《国朝列卿纪》卷62《工部尚书行实·周叙传》记“(嘉靖)十五年升兵部左侍郎,本年升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宣大军务,十七年升工部尚书提督工程”。此后《世宗实录》中不见该总督记载,当罢。

二十年复置,辖区当同嘉靖十五年。《世宗实录》嘉靖二十年七月丁酉条载樊继祖为宣大总督 (23)

二十一年六月罢,七月复置,后常置不罢。复置时增辖山东、河南2巡抚之地。《明史》卷204《翟鹏传》记“明年(指嘉靖二十一年)三月,宣大总督樊继祖罢,除鹏兵部右侍郎代之。……会有降人言寇且大入,鹏连乞兵饷。帝怒,令革职闲住,因罢总督官不设。鹏受事仅百日而去。其年七月,俺答大入山西,纵掠太原、潞安。兵部请复设总督,乃起鹏故官,令兼督山东、河南军务,巡抚以下亦听节制”。又,《潜庵先生拟明史稿》卷20《翟鹏传》载“鹏既去而俺答复大入山西,廷议非鹏无可任事者,仍前总督,且益以山东、河南并听节制,比前加重焉”。翟鹏三月任总督,“受事仅百日而去”,由此推断该总督罢于嘉靖二十一年六月,复置于当年七月。

二十三年因析置河南山东总督,山东、河南巡抚之地别属之 (24)

二十九年定辖宣府、大同、山西3巡抚之地,后当不变。《明会典》卷209记宣大总督“(嘉靖)二十九年始定设,去偏、保改山西” (25)。《明史》卷73《职官志二》 (26)、《续文献通考》卷90 (27)、《国朝典汇》卷55《总督巡抚》均同。自嘉靖二十九年后该总督当增辖山西巡抚地,辖区为宣、大、山西3抚之地。以《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二年九月癸亥条 (28)、《熹宗实录》天启四年正月辛巳条 (29)、《国榷》崇祯八年八月甲辰条 (30)代表三个不同时期之三条史料为证,可知该总督之辖区嘉靖二十九年后不变。

嘉靖初总督驻宣府,后当驻朔州、代州之间,确地不详。黄正宾《国朝当机录·兵机》记周金“已而改巡抚宣府。总督冯侍郎以苛刻失众。金数争之不得。侍郎又以引盐数万与其私人为市商,人无能得者,众因甚怨。会诸军诣侍郎请粮,不从,且欲鞭之,众遂愤,轰然面骂,因围帅府。金时以病告,诸属奔窜泣告。金曰:吾在也,毋恐。即便服出坐院门,召诸把总官,阳骂曰:是若辈剥削之过,不然诸军岂不自爱而至此?欲痛鞭之”。后众军士气平散去。可见此时总督当与宣府巡抚同驻宣府镇城。《明史》卷201《周金传》亦载此事,系于嘉靖元年,作“宣府总督侍郎冯清苛刻”,可与《国朝当机录》互证。魏焕《巡边总论二》载三关镇“嘉靖十九年,胡虏充斥,三关不能御。近议于朔代之间设重臣一员,总督宣大三关,亦如陕西固原之制” (31),此议当发于嘉靖十九年后二十九年前,可见此时及此时以前,该总督并无确定驻地。

三十八年始,防秋驻宣府。四十三年移驻怀来。隆庆四年(1570)移驻阳和。《明会典》卷209记宣大总督“(嘉靖)三十八年,令防秋之日,总督领标兵驻宣府……四十三年,命宣大山西总督移驻怀来……隆庆四年,令总督移驻阳和” (32)。《明史》卷73《职官志二》 (33)、《续文献通考》卷90 (34)均同。

明末当移驻大同府,后又移驻宣府。《皇明职方地图表》卷上《山西职官表》中载总督宣大驻大同。崇祯十六年六月十六日行稿《兵部为钦奉敕谕事》提及“咨宣督,山永巡抚” (35)明朝通例,总督驻某地时又称某督,如两广总督驻广东时又称广东总督。故此时宣大总督当移驻宣府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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