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浙江巡抚俞本的历史记录及辖区变动

浙江巡抚俞本的历史记录及辖区变动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时浙江巡按俞本建议将浙西之地划归应天巡抚辖“其浙东事简之处仍令瀹巡抚”。《宪宗实录》成化六年二月辛未条载,因兵部尚书白圭言各地不靖,遂命曾翚往浙江巡抚,命其“待秋成无事之后具奏回京” 。此后未见浙江巡抚之记载,当罢。王璿调任后不见新任浙江巡视、巡抚记载,当罢。十二月辖浙江全境及福建布政司沿海各府。二十六年因海防有警而复置,辖浙江全境及福建布政使司之建宁、兴化、泉州、漳州4府及福宁直隶州。

浙江巡抚俞本的历史记录及辖区变动

二、浙江巡抚

宣德五年由南畿浙西巡抚析置 (26),辖浙江全境。参见上文“应天巡抚”“景泰六年”段所引《英宗实录》正统三年十一月戊戌条记载。当时浙江巡按俞本建议将浙西之地划归应天巡抚辖“其浙东事简之处仍令瀹巡抚”。此议虽未实行,但可证自该抚析置至正统三年十一月,辖浙江布政司全境。

正统四年八月罢。《英宗实录》当月戊戌载“户部右侍郎王瀹初巡抚浙江,擅移应输盘石卫粮输松门,巡行郡县携孙男以从,奏章内尝遗字不谨。巡按御史李奎案举其罪,诏令自陈。又延缓不即输伏。及议事至京,六科十三道劾之,下狱,当赎徒还职。上以瀹大臣,姑宥之,令复视事南京。遂罢浙江巡抚官” (27)

十三年复置。《明史》卷172《张骥传》载“(正统)十三年冬,(张骥)巡抚浙江”。

天顺元年罢。见《明史》卷172《孙原贞传》。另,《明史》卷11《景帝纪》载,景泰五年“冬十月庚辰,副都御史刘广衡巡抚浙江、福建,专司讨贼”。《明名臣琬琰续录》卷3《刑部尚书刘公墓志铭》载:“时(指天顺二年)浙江、福建民郑怀冒、王孝心等作乱,特敕公与驰往督兵捕之。至则贼已就擒,公察其啸聚之故,以山有银场,连亘深僻,贼得潜伏其中,即命伐山通道,且奏设县治以便巡视。”又,《英宗实录》天顺二年十二月己巳条言,刘广衡“尝奉命讨闽、浙寇,平之。请立寿宁县,治于杨梅村,以控制要害” (28)。可见刘广衡赴闽、浙交界之处仅为平定民变,且时间短暂,于次年五月还京,见《国榷》景泰六年五月丁巳条 (29)。按该条史料中,未称广衡为巡抚,只称其为“福建等处捕盗都御史”。以上史料附记于此,聊备查考。

成化六年复置,寻罢。《宪宗实录》成化六年二月辛未条载,因兵部尚书白圭言各地不靖,遂命曾翚往浙江巡抚,命其“待秋成无事之后具奏回京” (30)。《明史》卷159《曾翚传》也记成化中“召拜刑部左侍郎,仍食从二品俸。录巡视浙江,考察官吏,奏罢不职者百余人。他弊政多所厘革。还朝,允之,谢病去”。《明史》卷131《宪宗纪》同。

七年因潮灾,复置。《明史》卷131《宪宗纪》记成化七年闰九月己未,“浙江潮溢,漂民居盐场,遣工部侍郎李颙往祭海神,修筑堤岸”。《宪宗实录》成化八年正月庚申条载 (31),巡抚浙江工部侍郎李颙奏钱塘江岸为潮水冲塌,也可知自七年颙即为巡视官。

十年罢。《宪宗实录》成化十年三月己亥载“敕巡抚浙江右副都御史刘敷巡抚湖广” (32)。此后未见浙江巡抚之记载,当罢。

弘治元年复置。二年罢。《国榷》弘治元年五月丙寅记“敕刑部侍郎彭韶巡视浙江” (33)。《明史》卷183《彭韶传》也记“孝宗即位,召为刑部右侍郎,嘉兴百户陈辅缘盗贩为乱,陷府城,大掠,遁入太湖。遣韶巡视,韶至,贼已灭,乃命兼佥都御史,整理盐法。寻进左侍郎。……弘治二年秋,还朝”。

五年复置。六年罢。《明故正义大夫资治尹户部左侍郎吴公神道碑铭》记“(弘治)五年,浙东西大水,敕公(吴原)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往视其地。……六年召还部” (34)。又,《孝宗实录》弘治六年四月乙酉条载 (35),巡视浙江户部侍郎吴原上疏言事。弘治六年四月后未见该巡抚记载,当罢。

十六年因赈旱灾复置。《孝宗实录》弘治十六年九月丁丑载“吏部尚书马文升言:近闻直隶淮、扬、庐、凤四府及浙江宁波等府旱灾,人民艰食,请敕臣一人往浙江,才干部属二人往直隶赈之。户部议谓:都御史王璿尝奉命清理两淮盐法,今已事竣,请令王璿就巡视浙江。……从之” (36)

十七年罢。《孝宗实录》弘治十七年十二月丙寅载“命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璿巡抚保定等府兼提督荆等关” (37)。王璿调任后不见新任浙江巡视、巡抚记载,当罢。(www.daowen.com)

正德七年因地方不宁而复置,九年罢。《武宗实录》正德七年七月甲戌载“升南京刑部右侍郎陶琰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巡视浙江” (38)。正德九年八月丁酉又载“召巡视浙江右都御史陶琰还京,以盗平故也” (39)

十四年复置,应天巡抚所辖之徽州府来属。嘉靖元年罢。《武宗实录》正德十四年七月丙辰载“升应天府丞许廷光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视浙江兼南直隶徽州等处地方” (40)。嘉靖元年及以后不见该巡抚之记载,当罢。

八年八月复置,辖浙江布政使司和福建布政使司之沿海各府。十二月辖浙江全境及福建布政司沿海各府。《国朝典汇》卷55《总督巡抚》记“(嘉靖)八年七月,给事中夏言以温州逃卒变,请设都御史巡视浙江福建海道。上从其言,命副都御史王尧封往”。《世宗实录》记为嘉靖八年八月丙戌“改巡抚山东右副都御史王尧封巡视浙江、福建沿海地方” (41)。嘉靖八年十二月丁亥又载“巡视浙江兼制福建沿海地方都御史王尧封以病请告……升浙江左布政使胡琏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代之” (42)

十年罢。《世宗实录》嘉靖十年二月丙子条 (43)后不见该巡抚之记载,当罢。

二十六年因海防有警而复置,辖浙江全境及福建布政使司之建宁、兴化、泉州、漳州4府及福宁直隶州。《明会典》卷209记“至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御史巡抚浙江,兼管福建福、兴、建宁、漳、泉海道地方,提督军务” (44)。此时各史料关于该抚辖区记载不一。除《明会典》外,《国朝典汇》卷55 (45)、《明史》卷322《外国传三》日本条、《世宗实录》嘉靖二十六年七月丁巳条 (46)均作辖浙江布政司全境及福建布政司之福、兴、建宁、漳、泉。《明史纪事本末》卷55《沿海倭乱》则记“(嘉靖二十六年)乃以朱纨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兼摄福、兴、泉、漳”。《明史》卷205《朱纨传》载,辖浙江布政司全境及福建布政司之漳州、泉州2府及福宁直隶州。辖区范围当从《明会典》等史籍。但《明会典》等所记福、兴、建宁、漳、泉5地中福指福州府还是福宁州,语焉不详,据《明史》卷205《朱纨传》,当为福宁州。

二十八年罢 (47)

三十一年复置,后常置不罢。复置时,辖浙江布政司宁波、绍兴、台州、温州4府及福建布政司福宁州和兴化、泉州、漳州3府,后辖浙江全境及福建布政司上述3府、1州。张时彻《赠峰阮公晋副都御史抚镇福建并序》中载“浙与闽界大海,自壬子(指嘉靖三十一年)之秋,边防弗戒,夷用大掠,陷城寨者踵接,朝廷博求攘却之策,有议设提督宪臣兼制两省为宜者,乃割宁、绍、台、温、福、兴、泉、漳八郡,设提督隶之” (48)。此当为嘉靖三十一年初置时辖区。《明会典》卷209载“(嘉靖三十一年)复遣提督军务,巡视浙江兼管福、兴、泉、漳地方” (49)。《国朝典汇》卷55《总督巡抚》、《罪惟录》帝纪卷12《世宗纪》、《明史》卷204《王忬传》均同。此当为嘉靖三十一年七月以后之辖区。见《世宗实录》嘉靖三十一年七月壬寅条 (50)

三十五年因复置福建巡抚,福宁州及兴化、泉州、漳州别属之 (51)

后辖区不变。此后《明实录》凡提及该巡抚时均不见加衔兼制其他地方。另,《弇州山人续稿》卷141《张司马定浙二乱志》载张佳胤于万历十年四月任浙江巡抚,平定兵变后“全浙之士俄闻,俱加额曰:浙自是无警矣”,似无兼辖他地之迹象。

嘉靖二十四年前巡抚无固定驻地,二十四年始驻杭州府。乾隆元年(1736)所修《浙江通志》卷30《公署一·巡抚都察院》引《嘉靖浙江通志》言:“浙江巡抚不常设,有事则遣大臣巡视。……官无定员,治无定所。至嘉靖二十四年,巡视都御史朱纨始建治所于杭州府。三十五年毁,三十九年重建。”又,《明史》卷20《神宗纪一》载,万历十年三月庚申“杭州兵变,执巡抚吴善言”,亦可证嘉靖二十四年后巡抚驻地为杭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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