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都司卫所建置过程
元末福建宣慰司大部分为陈友定据守,朱元璋吴元年(1367)十二月平陈友定,到第二年也就是洪武元年(1368)初福建全境平,二年即设福建行省,这是明清福建设省之始。平定福建之后,明朝随即设置了一批卫所。最初只是着眼于平定地方,并未考虑到外患倭寇,所以是一府设一卫,即建宁卫、汀州卫、泉州卫、福州卫、漳州卫、邵武卫、兴化卫、延平卫,只有将乐一地设守御千户所。
洪武四年正月,福建分设建宁都卫和福州都卫,洪武八年2都卫分别改为福建行都司、福建都司,此后明代福建的军事一直由这两个省级军事机构控制。明代史书没有福建卫所隶属关系在2都司之间变化的记载,因此后世福建都司、行都司的界线基本上就是当初两个都卫之间的界线。根据《大明一统志》、《明会典》等对福建都司与行都司卫所的记载,位于沿海府州的卫所归都司,西北内陆府州的卫所俱归行都司,明初建宁都卫与福州都卫的辖区当不出此。
洪武四年福州都卫设立之初,只拥有福州卫、泉州卫、漳州卫、兴化卫4卫,一直到洪武八年改福建都司时才废福州卫,另设福州左、右、中3卫。
明初东南倭寇已十分猖獗,洪武二十年四月朱元璋派江夏侯周德兴前去福建防倭,周德兴以“福、兴、泉、漳四府民户三丁取一丁为沿海卫所戍兵,以防倭寇” (179),在沿海修筑城池,于第二年二月设立了5卫、12守御千户所:福宁、镇东、平海、永宁、镇海5卫,大金、定海、梅花、万安、莆禧、崇武、福泉、金门、高浦、六鳌、铜山、玄钟12所。12所分隶于5卫,均匀分布在福建的海岸线上,是抗倭的第一线。洪武二十一年福建都司卫所的具体隶属关系如下图所示。
洪武二十一年(1388)福建都司卫所统辖结构图
洪武二十一年是福建都司历史上唯一的一次卫所设置高潮,而且是与浙江都司沿海卫所一起设置的,构成了明初的海防线。这之后直至正统三年(1438),只设过一个二级守御千户所,即洪武二十七年调永宁卫中左千户所官军在嘉禾屿设置的嘉禾千户所,这是洪武二十一年在沿海修城防倭的继续。(www.daowen.com)
正统三年六月设福建永福堡守御千户所。
正统末年福建爆发了邓茂七起义,平定之后,众官员认为延平一带山川崎岖,人口稠密,只设一个沙县难以控御地方,景泰二年(1451)冬十月分沙县置永安县,同时分调福州左、右,邵武,漳州卫4卫中的4千户所官军设置沙县、永安、尤溪、龙岩4千户所,其中永安所隶邵武卫,一直到明末都存在,而其他3所他书都没有记载,应是不久即被废除。如果3所隶于福建都司或其下军卫,则可能在它们存在的时候都司的辖区伸入延平府境内,由于史料缺乏,这只能是一个猜测。
景泰二年至明末,都司只增设过5个守御千户所(其中龙岩所设了两次),只有弘治十八年十二月设的漳州卫南诏所和第二次设置的龙岩所到明末仍存,其余3所设立不久便被废除了。
万历十年(1582)福建都司及下文将述及的福建行都司辖区,参见图33。
图33 万历十年(1582)福建都司、行都司辖区及卫所图
具有独立城池的卫所指卫所具有独立于府州县城池之外、不受府州县控制的城池建筑。这种现象在明代是非常普遍的。边界地区的实土卫所附近根本没有府州县,城池单由卫所控制。在内地和边境的无实土卫所,由于防守的需要,也有许多是在府州县城池之外另筑城墙的,东南海岸线附近的许多卫所都是如此。福建都司的大金所、定海所、镇东卫、梅花所、万安所、平海卫、莆禧所、永宁卫、崇武所、福泉所、金门所、高浦所、镇海卫、六鳌所、铜山所、玄钟所、嘉禾所、永福堡所、龙岩所、南诏所(嘉靖九年十二月前)皆拥有独立的城池。这些卫所有自己的城池、人口、土地,俨然成为独立于府州县之外的小世界。所以沿海拥有独立城池的卫所也具有实土意义。但是其实际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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