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建置过程
南直隶地区的许多卫所设置很早,从甲辰年(1364)至洪武初年,为了牢牢控制长江南北,朱元璋在攻取大的城池之后一般立即设立卫所进行守御,因此南京周围卫所众多。洪武十三年正月之前,大多数卫所直隶于大都督府。明朝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制时,这些卫所统于中军都督府之下。根据《罢中书省及都府诏》 (65)和《太祖实录》洪武十三年正月 (66)的记载,当时规定的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有17卫、9守御千户所。17卫下尚有一些隶于卫的守御千户所未录。由这些卫所的治地可以看出,当时中军都督府的在外直隶卫所辖区大致即除京城(指南京)以外的直隶中书省地区。洪武十三年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统辖结构如下图所示。
洪武十三年(1380)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统辖结构图
嘉兴所的设置,使得中军都督府的直隶军事管辖区向东南伸入浙江布政使司境内。而沂州卫及明朝中期之后设置的莒州守御千户所又使其伸入山东东南部。
洪武十三年,南直隶地区增加了仪真卫、泗州卫、邳州卫、凤阳卫4卫,凤阳左卫废,军卫分布更趋均匀。
洪武年间对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辖区影响最大的是洪武十四年九月中都留守司的设置。这一月,凤阳右卫、凤阳中卫、皇陵卫、凤阳卫、留守左卫、留守中卫、长淮卫、怀远卫8卫,洪塘守御千户所1所改隶中都留守司,以守卫凤阳,这一带的军事管辖不再直隶于中军都督府。由此至明亡,南直隶的军事在都司卫所制上一直基本由两部分组成:中军都督府下中都留守司的卫所和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
凤阳作为帝乡,为明朝的中都,中都留守司的几个卫所均设在凤阳府城内或附近,成为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包围下的一块特殊军事区域。
此后至永乐初,南直隶的卫所增长缓慢。卫大多是在一些府、州城中添设,如庐州卫、寿州卫、镇江卫、和州卫、滁州卫、六安卫、新安卫、建阳卫、安庆卫。为了防御东南沿海,洪武二十年在杭州湾北岸设置了金山卫及其下的青村所、南汇所,后又分设松江中所。金山卫和同年设置的许多浙江沿海卫所一起,构筑了东南海岸防线。洪武十八年左右南直隶宁国府新设的宣州卫直隶于右军都督府,使得宁国府成为中军都督府与浙江都司之间的一块特殊军事地域。洪武二十四年废和州卫,三十五年沈阳右卫军调守和州,但沈阳右卫直隶于左军都督府,也是一块飞地。
明朝中后期,中军都督府在外卫所在辖区上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永乐六年(1408)、七年潼关卫、蒲州所、睢阳卫、归德卫、武平卫、汝宁卫(永乐七年即改为守御千户所)的归属。睢阳卫、归德卫、武平卫、汝宁卫原属于河南都司,改隶中军之后,使得河南东部靠近南直隶徐州的归德府在管辖上成为犬牙交错区域,行政上归河南布政司,军事上直属中军都督府。作为南京及凤阳的主要守护者,中军都督府的触角伸进了周围山东、河南、浙江诸布政使司辖区之内。(www.daowen.com)
汝宁卫、潼关卫及其下蒲州所的改隶使得中军都督府下多了两块军事飞地,与后军都督府下的宁山卫、前军都督府下的九江卫、右军都督府下的宣州卫一样,是明朝中央为牢控交通孔道而采取的特殊措施。
永乐七年之后,中军都督府在外卫所变化很小。除宣德五年(1430)新设徐州左卫外,明朝中后期增设的均为守御千户所,如浏河所、吴淞中所,多是为防御东南倭寇而设,吴淞中所、吴淞所防御的吴淞口,浏河所防守的浏河口,“直冲太仓、昆山、苏州,倭舶之来多由此入” (67),是苏州府与松江府的门户,明朝中后期倭寇屡屡由此进入内陆骚扰,烧杀劫掠,朝廷不得不增兵防守。
万历五年(1577)吴淞中所改宝山所之后,中军都督府再未增加过在外直隶卫所。万历《明会典》卷124、《明史》卷90《兵志二》中军都督府下所列的卫所中有宝山所,可见其资料来源晚于万历五年。万历《明会典》卷124错误地把潼关卫及其下的蒲州所归入后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而《明史》卷90《兵志二》则不加辨别,在中军都督府和后军都督府下皆列有潼关卫。
明末,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共26卫、2所、15隶于卫的守御千户所,统辖结构如下图所示。
万历五年(1577)后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统辖结构图
值得注意的是,明朝中后期南京五府除南京城内及周围诸卫所外,还有部分卫所分布在南京附近的长江沿线和南京至凤阳一线,与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交织在一起。《春明梦余录》卷43记“和阳、龙虎、应天、横海、武徳直当龙江下关,处东西之中;江淮卫设江浦县、沈阳右卫设和州,以防上游;英武卫设红心驿,飞熊卫设池河驿,广武卫设朱龙桥,(乃)凤阳滁州之中,以防北冲”,这种交错设置,使得明朝中央能够牢牢控制南直隶地区,防止分裂割据。
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均无实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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