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犬牙相错——贵州都司与周边各省卫所及地方行政区划之间的矛盾
由于贵州少数民族众多,又散布全境,主要卫所皆集中在湖广至云南的通道上,卫所治地附近汉族占优势,控制较易,而在这一线之外,卫所稀疏,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地方土司的力量很强。为了加强对“夷人”的控制,贵州都、布、按三司辖区与周围湖广、四川二省辖区叠加交错,情况复杂。各省之间布政司下的府、州、县、宣慰司等与都司下辖有卫所、按察司的监察区的交错与渗透大多在明初已形成,当然这一做法也颇具苦心,对于一个刚刚设立政区且少数民族众多的地区来讲,只有以四周成熟的省区叠加管理,才足以平定地方。尤其是前二者的犬牙交错更为必要。但是一旦地方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种控制方式便带来了日常管理上的不便,进而导致相互推诿误事,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湖广与贵州的冲突。
位于贵州布政司思州府、思南府、镇远府境内的思州千户所,思南左千户所、右千户所(洪熙元年(1425)3所废),镇远卫,偏桥卫,清浪卫,平溪卫隶于湖广都指挥使司,而贵州黎平府深入湖广辰、沅间,与其同治的五开卫亦隶于湖广都司。另外,思州、思南宣慰司原隶湖广,永乐十二年改设府,改隶贵州布政司。这些地区在地理上本来就是犬牙相错,府与卫所又不属一省管辖,“夫分府、卫以属两省者是名犬牙相制,互相掎角,臂指相使,互相运用” (621),从而又构成管理上的交错 (622)。由于这些地方本来就是多事之地,如此设置原是为加强控制,但因管理不便造成了很多问题。如湖广都司的五开卫与贵州布政司的黎平府同治而异属,“军民耦俱相猜,致有五哗六哗之变,则指置之未尽善也” (623)。
景泰年间这种弊病已显露,当时贵州布政司思南府蛮夷长官司长官安逸奏:“谨按贵州古为思方之边,思州六府近湖广辰、沅一隅,乞敕吏、兵二部,都察院考古再行计议,仍将思州六府官民归并拨还湖广布政司管辖,一水便利,以纾民困。其贵州宣慰司并军民卫分、土官衙门仍隶四川布政司照旧提督……”但是这个提议被于谦否决 (624)。在景泰以后的百余年间,卫所军士后裔在当地繁衍生息,与普通百姓杂居在一起,按清朝田雯的奏疏,黎平府与五开卫“军民黔楚异籍,其实闾阎相接,或一户之内父军而子民,或一人之身黔徭而楚役,往往讼讦纷纭,难以调协。……卫申之楚府,牒于黔,相距二千六百余里,文移期会两地盼悬……” (625)其言虽指清初情况,实际上在明代早已如此。地方上“十羊九牧,甚不便也” (626),省里三司亦颇有“鞭长不及马腹之虑” (627),因此屡有改隶之请。隆庆时贵州地方官因“沅、靖二州与平、清、偏、镇、铜鼓、五开六卫之去湖广,酉阳、播州、永宁三土司之去四川俱二千余里,遥属于二省,而兼制贵州,服役者兴远道之嗟,莅事者无画一之轨,民情政体甚不便也” (628),请革诸州、卫、土司于贵州,但未得到实施。
军士及家属与当地百姓之间的矛盾只是小问题,处理迟缓或不当一般不会引起大的冲突,但是土司之间及土司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冲突,由于不同隶属的官员相互推诿会引发大的战争。万历年间播州土酋杨应龙叛,“四出劫掠,羽书沓至,贼势重大,动号数万,连营结寨,窥我卫城,塞我官路” (629),贵州都司兵力不足以抗敌,而湖广诸卫兵“屡催不至” (630),贵州巡抚郭子章、川贵总督李化龙等深感痛恨,他们屡次上奏“黎平近楚之沅州,去黔千五百里而遥,四镇近黔之镇远,去楚二千余里而远,犬牙相制,彼此推诿。播州酋犯偏桥而楚不能救,皮林苗犯黎平而黔不能援,即黔有播患而黎平、永从无一夫一粒之助,鞭长不及马腹势也。不如从黎平、永从隶楚,平、清、偏、镇四卫隶黔,统辖调遣最为两便” (631)。兵部认为所奏有道理,同意这样做,但是当时的湖广巡抚、按察使等官员却极力否定这个提议。经过贵、川、湖诸大臣来回多次的讨论,至万历二十九年(1601)十一月,总督王象乾查议复奏,以为“改隶之议在穆庙初年,通计道里赋税人情土宜大略相当,以改隶为便” (632),得到朝廷的批准,命以黎平府、永从县并12长官司改隶湖广,平溪、清浪、偏桥、镇远4卫改隶贵州。如果这项命令能够彻底执行下去,积存了百余年的地方矛盾将得以化解。但是仅仅一年半之后,也就是万历三十一年四月,据《神宗实录》卷383记载:“播地荡平后,黔督府按议将平、清、偏、镇四卫改隶贵州,已得旨行之矣。湖广抚臣复谓其目前与情必难强从,将来分粮又费区处,于是兵部上言:‘黔府兼督湖北思仁、思石两道,节制清、平,则四卫固在统辖之中,而在楚获偏桥以卫黔,在黔援黎平以控楚,则湖贵又得辅车之势,与其纷更辖属事体归一,宜如湖广抚臣议将黎平府永从县并十二长官司仍旧属之贵州,平溪、清浪、偏桥、镇远四卫仍旧属之湖广,而贵州抚臣列衔兼督亦各照旧,仍明谕两省诸臣毋以分隶为嫌,附近卫所有警,彼此亟相策应,若有抗违推诿者,不妨遵照敕书从重查参。’上从之。”湖、贵交界处又回到了万历二十九年以前的管理状态。
但是官员们的争论并未就此罢休,天启元年(1621)四月贵州巡抚沈珣奏陈地方切要事宜:“一议黔楚易地,谓平溪、清浪、镇远、偏桥黔地也,而隶于楚,黎平、永从楚地也,而隶于黔,事事阻碍,宜易地以便统辖。” (633)吏部认为“黔、楚易地,事关两者,应行楚、黔抚按会议具奏” (634),一旦地方要员参与讨论,事情便不了了之。
实际上,明代贵州与湖广在行政、军事、监察上的犬牙相错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直到清朝这些地区才最终改属 (635)。
从万历时期的诸多奏折中可以看出,当时力主改属的几乎全为贵州方面的大员,因为改属一事对贵州更为重要,可以为军事及行政管理带来很多好处,所以他们表现得十分积极。而对改属持反对意见的湖广方面,虽然以犬牙相错有利于控制当地苗民为借口,实际上则是因为他们所代表的地域在这场变动中会丧失许多利益,归于贵州都司的平溪等4卫俱位于湖、贵的交通要道上,而归于湖广的黎平府大多为苗民居住的偏僻地区,当地除苗民外,其余即为卫所军士后裔,境内原属湖广的五开卫、铜鼓卫与实土无异,本来湖广在这里的影响就很大。因此,湖广方面更看中放弃平溪4卫所带来的损失。(www.daowen.com)
在这场风波中中央政权表现得极为软弱,说明特殊的地方行政制度在特定地域内一旦长期存在,将具有一定的顽固性,使中央不能轻易地加以变革。
如前所述,湖、贵冲突中已涉及播州地区的归属问题。播州地形上与贵州趋于一致,“相为唇齿” (636),但在明代播州宣慰司属四川布政司,而其境内的黄平守御千户所及一度存在的重安守御千户所却隶贵州都司,亦是地理及管理上的犬牙相错地区。嘉靖四十一年(1562)九月,湖广总督都御史罗崇奎在《勘明播州宣慰司仍隶四川管辖疏》中言“播州土司自来虽隶四川,方坐落去四川甚远,去贵州为近,地方钱粮不输纳于贵州,乃输纳于四川。皇上登极之初,明见万里,已将播州改属思石兵备道并管,两省兼制,甚得分职经野之意” (637),但两省兼制造成的恶果却无法改变,“贵州之兵备道若无事权,每见掣肘,守臣交口辨析,几成聚讼……” (638)朝廷下令将播州宣慰司照旧仍隶四川。
但万历年间平定杨应龙之叛又使播州问题凸显了出来。杨氏有反叛苗头之时,川、贵大员便争执不下,“川、贵抚按疏辨,在蜀者谓应龙无可勘之罪,在黔者谓蜀有私昵应龙之心” (639)。平叛之后,中央只好听从川贵总督李化龙的建议 (640),将播州一分为二,万历二十九年四月“命分播在为二郡,以关为界,关内属川,关外属黔,属川者曰遵义,属黔者曰平越……钦定二府与贵州贵阳府俱加军民二字以便兼摄。其地西南左接水西,右逼永宁,犬牙相错,水西相侵播州,水烟、天旺及它瓯脱颇众,川、黔争执经界,数年始定” (641),应是将平越北黄平千户所控制之地及其北部部分地区划归贵州。至清朝雍正年间遵义府亦归贵州,才彻底完成原播州宣慰司的改隶。
贵州西北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川布政司的乌撒府、永宁宣抚司与贵州都司的乌撒卫、永宁卫、赤水卫、毕节卫之间。这一带亦为“夷人”聚居区,最初当地诸土官辖区相连,世代通婚,地方平稳,明中后期各土司开始相互仇杀,不时攻打卫所,军民激变,而川、贵官员相互推诿,“自相构讼,复纷结不解” (642)。正统年间问题已显露,正统九年六月右副都御史丁璿奏“贵州所辖乌撒等一十二卫所屯堡俱属四川、广西地方,与诸蛮杂处,蛮人不时出没劫掳,缘非统属不服追抚,请以四川、广西土官衙门与贵州卫所相参都悉听守备贵州参将都指挥同知郭瑛禁治……” (643)但仅仅这样并不能解决问题。
至嘉靖、万历年间问题更加严重,“毕节等卫地属贵州,而该道守巡兵备等官俱属四川,事干两省,彼此推抚,以致误事……” (644)万历三十五年四川都司张神武与永宁参将周敦吉擅自率兵攻打永宁宣抚司奢世续,激起民变,当地“夷人”烧劫杀掳永、赤2卫及普、摩2所,因这些卫所皆归贵州都司,二人坐视不救,“第永宁宣抚司与永、赤二卫错处一城,隶四川所辖,事权两挚,前此川、贵各御史建议皆谓宣抚司宜改隶黔以便约束,未决。是以二弁会勘官蜀地黔二省,互相延委几四年不结,致城破军亡,田无粮逋……” (645)但此后的十几年间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万历四十五年四月巡抚贵州都御史杨鹤奏言:“乌撒道里本在黔中,去川南叙州府一千一百五十里而遥,所设同知一员,既无一事管理,亦无官舍可栖,土官更无一人为之弹压。……蜀既久不定,黔亦忍不敢言。若改隶黔中,则黔中之地便于控制,一便也。黔中之官有毕节道,有府厅,有迤西守备,有卫有所,弹压不患无人,二便也。……又言:乌撒者,滇蜀之咽喉也。……犬牙相临,蜀中有遥制之名而无其实,黔中有可制之势而无其权,臣以为不如改隶黔中便。” (646)朝廷命有关方面迅速讨论这个问题。但是兵部认为:“乌撒为滇蜀咽喉,素称夷方重地,所设土府与卫犬牙相临,彼此牵制,祖宗立法固有深意。乃疆土错交,黔域府卫关在一城,而卫则属黔,府则属蜀。其间驿站之供亿、官属之统辖、粮马之征收、盗贼之窃发,未免有便于彼,而不便于此,宜于昔而不宜于今者。今据贵州巡按欲将乌撒土府改隶于黔,区画便计最称苦心,但事关两省夷情,舆论未审会同。” (647)因此当地土司仍然是贵州抚按无权不得制,四川抚按有权不肯制。
由于贵州周边犬牙相错的局面已长期存在,又牵扯到多方利益,所以尽管它带来了众多弊病,对其进行变革仍非易事。可以说,在明代除播州部分划归贵州外,其他地域军事、行政的交错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这一问题在万历时最为突出,与当时全国的政治形势有很大关系。万历时地方土司之间及土司与政府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而中央却是宦官当政,朝官自顾不暇,根本没有精力应付这些地方事件。中央派出的巡抚、总督等职几乎控制了一地的所有大权,朝廷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听从他们的建议,但他们代表不同的地域利益,互不相让,所以犬牙相错带来的弊病只好一直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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