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代都司卫所沿革考述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明代都司卫所沿革考述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洪武八年成都都卫改四川都司前曾先后设置过8卫、6守御千户所、1守御百户所,其中贵州卫、永宁卫在下文“贵州都司建置沿革”一节中论及。万历《四川总志》卷18郡县志公署条载该所“属雅州千户所”。卫仍隶四川都司。

明代都司卫所沿革考述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三、四川都司卫所沿革考述

《太祖实录》载洪武四年九月“置成都都卫及右、中、前、后四卫。初,成都即克,颍川侯傅友德等留军官守之” (276),这是成都都卫设置之始。洪武八年十一月“以在外各处所设都卫并改为指挥使司……成都都卫为四川都指挥使司” (277)

洪武八年成都都卫改四川都司前曾先后设置过8卫、6守御千户所、1守御百户所,其中贵州卫、永宁卫在下文“贵州都司建置沿革”一节中论及。

1.成都右卫、成都中卫、成都前卫、成都后卫、成都左卫

《太祖实录》载洪武四年九月“置成都都卫及右、中、前、后四卫。初,成都即克,颍川侯傅友德等留军官守之。及曹国公李文忠经理四川,以成都旧城低隘,乃增筑新城,高垒深池,规模粗备。而友德犹驻兵保宁,中山侯汤和驻兵重庆,各遣人招辑番汉人民及明氏溃亡士卒,来归者众,因籍其丁壮,置各卫以分隶之” (278)。这条记载只言右、中、前、后4卫,《太祖实录》洪武四年十一月提到“成都五卫” (279),应即左、中、右、前、后5卫,则成都左卫也应设于这一年,皆治于成都。

洪武八年十一月“以在外各处所设都卫并改为指挥使司……成都都卫为四川都指挥使司,置成都中卫指挥使司” (280),实际上中卫早已存在。

洪武二十五年“四川都指挥同知徐凯言成都六卫西蜀重镇,其军士宜以十之六屯田,余皆守城,惟汉州地广民稀,宜全发二卫军士往彼屯种自食。从之” (281),“六卫”应为成都左、中、右、前、后及洪武十一年设立的宁川6卫。《诸司职掌》亦尚载有左卫,查《明史》“(正统)四年……帝命李安充总兵官,王翱参赞军务,调成都左卫官军及松潘土兵,合二万人征之” (282),可见左卫正统四年(1439)时尚存,《寰宇通志》卷61列四川都司下诸卫所时已不载该卫,则该卫于正统四年至景泰间废。其余5卫在明代一直存在。

2.保宁守御千户所

《太祖实录》载洪武四年九月“置保宁守御千户所。初,王师克保宁,颍川侯傅友德留和阳卫指挥黄荣驻守。至是曹国公李文忠调濠梁等卫官军置千户所守之” (283)。《大明一统志》卷68公署记所“在府治南……直隶都司”。所初应隶成都都卫,八年后隶四川都司,明代保宁府治在阆中县,即今四川阆中市。

洪武十三年时,朱元璋以松州地方山多田少,所种不足所用,命丁玉“设法抽出(松州卫)军来四川……或于保宁立一卫,或拣何处紧要所在立一卫,镇静四川” (284),但是由于耿忠的反对,没几天便又重设松州卫。洪武二十五年蓝玉又奏“其保宁千户所北通连云栈,宜改为卫” (285),由于紧接着蓝玉便以谋反之罪被杀,其建议并未实施。且诸史并无立保宁卫的记载 (286),故保宁一地在明代只有守御千户所。

3.雅州守御千户所

《太祖实录》载洪武四年冬十月“置雅州守御千户所。初,都督何文辉师次雅州,遣千户王祯招降伪宣慰余思聪等。至是调千户余真领兵镇守” (287)。治“在州治南” (288),明雅州即今四川雅安市。初隶成都都卫,洪武八年后改隶四川都司。

碉门守御百户所 《明史》卷43《地理志四》言“又有碉门砦,亦曰和川镇,元置碉门安抚司。洪武五年设碉门百户所于此,其地与天全界”。万历《四川总志》卷18郡县志公署条载该所“属雅州千户所”。

乾隆《雅州府志》卷10筹边条载“洪武初土酋高国英来归,命为天全六番招讨司,世守其地,治碉门,又置碉门百户所” (289),《读史方舆纪要》卷73载“碉门砦,在司东,与雅州接界,有守御千(?百)户所。洪武中百户盛茂垒石为城,险固可守,属雅州千户……”今查咸丰《天全州志》记盛茂所筑城离天全司治不远。

4.叙南守御千户所(叙南卫参见)

《太祖实录》载洪武四年冬十月“置叙南、青川二守御千户所。初,夏主明昇令叙南宣抚使杨琮领兵守瞿塘,以经历刘安署宣抚司事,安闻大军克重庆,与守青川土官薛文胜俱降,请输粮饷。颍川侯傅友德留巩昌卫潘指挥领之,至是俱置千户所,以千户何鼎守叙南,副千户朱铭守青川” (290)。叙南所直隶于成都都卫,洪武八年隶四川都司。

《太祖实录》载洪武十年七月“置四川叙南卫,以安陆卫指挥佥事王承署卫事” (291),即改叙南守御千户所为叙南卫。《寰宇通志》卷62《叙州府公廨》、《大明一统志》卷68公署条亦言“在府治东。旧为守御千户所,洪武十年改为卫”。卫仍隶四川都司。卫治在叙州府,即今四川宜宾市。

5.青川千户所、安州千户所

《太祖实录》载洪武四年冬十月“置叙南、青川二守御千户所” (292)。当时周围尚无他卫,且《诸司职掌》载有该所,则所应直隶于成都都卫,为一级所。

洪武七年八月“罢安州千户所,仍设青川千户所。先是改青川为安州千户所。至是,成都都卫言改置不便调遣,故命复其旧” (293),即青川所在洪武七年前改为安州所,至是复旧,但最初改置时间不明。

《大明一统志》卷73公署条言青川所“在(龙州宣抚司)司东一百二十里……本朝洪武四年建为所,隶四川都司”,忽略了其改为安州所这一变化。

《大清一统志》言“青川镇,在平武县东北一百二十里,即故青川所。今平武县丞驻此,又所东五里地名瓦舍坝,旧有巡司,今裁” (294),即今四川清川县清溪镇。

安州元末为州,明代改为成都府安县,洪武七年前治在今四川安县安鲁镇北。

6.重庆守御千户所、重庆卫

洪武四年十月“置重庆守御千户所,命千户左辅领兵守之” (295)。洪武六年十一月“改重庆守御千户所为重庆卫。初,巴县王立保作乱,称应天大将军,烧佛图关,犯通远、南纪二门,千户左辅击走之。至是立卫治,命指挥戴鼎守之” (296)。所、卫治重庆,初隶成都都卫,洪武八年隶四川都司。

7.广安州守御千户所

万历《四川总志》言广安所“洪武中设,寻裁革,宣德复置,属四川都司” (297)。《诸司职掌》无该所,故该所在洪武年间的设废应发生在二十五年之前或之后。

《宣宗实录》载宣德八年六月“复设广安州守御千户所。先是四川按察副使朱与言奏:‘重庆府合州、定远等县与顺庆府广安州岳池、大竹、渠县及夔州府新宁、梁山接境,深山大谷,延袤数百里。往者广安盗起,设千户所守御,后以盗终革罢。今所治尚存,乞如旧开设。’至是复设千户所,命四川都司分拨官军戍守,以遏盗贼,保卫居民” (298)。据《太祖实录》,大竹、梁山诸所立于洪武十二年七月,疑广安所亦置于此时,若如此,那么也应在洪武二十五年前废。

《明史》卷44《地理志五》湖广桂阳州条言“东有守御广安千户所,洪武二十九年三月置,后废。宣德八年六月复置”,据《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九年三月“置广安千户所于桂阳县土桥、宁溪千户所于蓝山县张家坡,时彬、桂二州民言连岁为徭蛮却掠……” (299)其设确为湖广的广安千户所,而宣德八年六月复置的为四川都司广安千户所,二者非一地,《明史》卷44《地理志五》误。

明代广安州即今四川广安市。

洪武八年至二十七年设四川行都司之前四川都司卫所设置废改情况复杂,有许多卫所的设置时间在明代中期已难以弄清。建昌诸卫所在下节“四川行都司建置沿革”,施州卫在“湖广都司建置沿革”,黄平所、平越所在“贵州都司建置沿革”中考述,叙南卫在上文已考证。

1.威州千户所、威州卫

洪武十年十二月“平羌将军御史大夫丁玉兵至威州,土酋董帖里率众来降,诏置威州千户所守之” (300)。洪武十二年九月“置四川威州卫指挥使司” (301),改守御千户所为卫。所、卫隶四川都司。

洪武十四年十月《太祖实录》还提到“四川威、松、茂三卫” (302),可见此时威州卫依然存在。因《诸司职掌》记载为威州所,所以在洪武二十五年之前卫又改为守御千户所,时间不明。

卫、所与州本不同治,宣德十年六月“松潘总兵都督同知蒋贵奏:威州旧治凤坪里,去威州千户所十五里,且沮大河,藉二索桥以渡。宣德二年,蛮人作耗,断其桥,使官军不能策应,大肆焚掠,臣等乃议迁新治。七八年来,居民安堵。比者总兵官方政,凭凤坪里奸民言新治狭隘,请复旧治,实为不便。臣按千户所城东门内有地闲旷,徙治为便。从之” (303)。《明史》卷43《地理志四》亦载威州“(宣德)十年六月又迁于保子冈河东千户所城内”。则卫、所治即宣德十年以后的威州治,即今四川汶川县政府所在威州镇。

2.宁川卫

《太祖实录》载洪武十一年四月“置宁川卫指挥使司于成都府” (304)。卫治成都,隶四川都司。

3.黔江守御千户所

洪武十一年九月“置黔江守御千户所。时彭水县知县聂原济言:黔江地接散毛、盘顺、酉阳诸洞,蛮寇出没,屡为民患,宜设兵卫屯守。诏从其言,置千户所镇之” (305)。所治在今重庆市黔江区。

《大明一统志》卷69公署条言所“在黔江县治东,洪武十一年建,隶重庆卫”,万历《四川总志》卷9亦言所“隶重庆卫”,则所为二级所。故《诸司职掌》未录。

4.茂州卫

洪武十一年二月“置茂州卫指挥使司。时四川都司遣兵修灌县桥梁,至陶关,汶山县土酋孟道贵疑之,集部落阻陶关道,都司遣指挥胡渊、童胜等统兵分二道击之……土酋杨者七迎降,以者七牧其民,乃诏立茂州卫,留指挥楚华将兵三千守之” (306)。卫隶四川都司,治即今四川茂县。

5.叠溪守御千户所

《大明一统志》卷73《建置沿革》言“本朝洪武十一年平定西羌,以古翼州置叠溪右千户所,隶茂州卫,二十五年改叠溪守御军民千户所,隶四川都指挥使司”。《明史》卷43《地理志四》、嘉靖《四川总志》卷15记载与之基本相同。

《宪宗实录》载成化二年(1466)十一月“迁四川叠溪守御千户所城于旧城东北隅。旧城在万山中,逼临陡崖,甚狭隘,兵民多居于外,至是从守臣言移之” (307),变动不是很大。

所治在今四川茂县较场乡西南叠溪海子,场东尚存古城门,“1933年地震湮没叠溪古城,成堰塞湖” (308)

6.松州卫、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www.daowen.com)

《太祖实录》载洪武十二年四月“置松州卫指挥使司。初,松州平,御史大夫丁玉遣宁州(应为川)卫指挥高显等城其池,请立军卫。至是,降印设官,领军镇守” (309)。卫治即今四川松潘县人民政府驻地进安镇,“明筑石城,至今犹存” (310)。卫隶四川都司。

洪武十三年八月“戊寅,诏罢松州卫指挥使司,时上以松州卫远在山谷,军士屯种不足以给,而劳民馈饷,故命罢之。未几,指挥耿忠经略其地,奏言松州为番蜀要害之处,军卫不可罢,命仍复置卫” (311)。洪武二十年正月“改松州卫为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 (312)

《明史》卷43《地理志四》载“松潘卫,元松州……洪武初因之……二十年正月罢州,改卫为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都司。嘉靖四十二年罢军民司,止为卫”,即洪武二十年至嘉靖四十二年间称军民指挥使司,嘉靖四十二年之后只称松潘卫。实际上许多史书并无细致区分,统称二者为“松潘卫”。

《大明一统志》卷67、正德《明会典》卷108皆记卫隶四川都司,治在今四川松潘县。

《大明一统志》卷73《建置沿革》言“(洪武)二十年改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领千户所一”,设卫时间与《明实录》所载同。千户所即指小河守御千户所,除在正德初曾短暂存在过的浦江关守御千户所外,在明代大多数时间内小河所为松潘卫下唯一的二级所。

7.潘州卫

嘉靖《四川总志》言“洪武十一年御史大夫平羌将军丁玉克服其地,设松州、潘州、茂州三卫,叠溪、威州二千户所。洪武二十年并松、潘二卫为松潘卫军民指挥使司” (313)。万历《四川总志》亦载“本朝洪武初御史大夫平羌将军丁玉克复其地,设松州卫、潘州卫,后并为松潘卫镇守其地。……通计编户二十一里……” (314)《明史》卷43《地理志四》言“北有潘州卫,洪武中,以故潘州置。二十年省入”。据以上记载推测,松州卫洪武十二年设,则潘州卫也应设于此时。潘州卫当在松州北,具体位置无考。

8.大渡河守御千户所

《太祖实录》载洪武十五年六月“置大渡河守御千户所” (315)。所隶四川都司。

《明史》卷43《地理志四》载“洪武十五年六月置大渡河守御千户所,后徙司城西北隅”。《大明一统志》卷73黎州安抚司公署条言大渡河所“在司城西北隅,洪武十五年建”,可见千户所初治在大渡河畔,设立后不久即迁至司城。按民国汉源县志》古迹志千户所旧城“即治南富林场……今富林场犹有上城后、下城后之名称”,但其建置志言所治万历年间才由富林迁入司治,与《大明一统志》相左,应有误。民国富林今亦名富林,位于大渡河边。明代黎州安抚司治在今清溪镇,清初改大渡河所、黎州所为黎大所,“雍正八年改所置清溪县” (316),洪武十五年大渡河所由富林迁于此。今四川汉源县政府所在地为富林镇,清溪镇在县北部。

9.泸州

《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一年十月“庚午,置泸州、赤水、层台三卫指挥使司,时陕西都指挥马烨征南还,言泸州与永宁接壤,乃诸蛮出入之地,宜置守兵,遂从其言,调长安等卫官军一万五千二百二十人分置各卫” (317)。《诸司职掌》已将其归入四川都司下,治“在州治西” (318),明代泸州在今四川泸州市。

成化四年四月“迁泸州卫于渡船铺,增置江门、水流崖、洞扫等处关堡,改大坝为太平川,设太平长官司。时提督军务尚书程信、总兵官李瑾等以都掌蛮民素号难治,非瓜分其地、设官建治以控制之,殊非久安长治之策。事下兵部覆奏,以为宜。从之” (319)。《明史》卷43《地理志四》对卫迁治的记载与《明实录》相同。

光绪三十四年(1908)“就泸卫旧城设古宋县治” (320),1983年改名兴文县 (321)

10.龙州军民千户所

《太祖实录》载洪武二十二年九月“改四川龙州为军民千户所” (322)。但是洪武二十四年正月又载“置四川龙州军民千户所” (323)。《明史》卷43《地理志四》“二十年正月仍改为龙州。二十二年九月改龙州军民千户所”,故今从二十二年之说。

《大明一统志》卷73建置沿革言“本朝洪武七年改为龙州,二十三年改龙州军民千户所,寻复龙州。宣德七年改龙州宣抚司,隶四川布政司”。《寰宇通志》卷70所载设所时间与《大明一统志》同,亦不为误。《诸司职掌》未载该所,疑设所后不久即改为州。

龙州所直隶四川都司,治在今四川平武县。

《明史》卷43《地理志四》记“(洪武)二十年正月仍改为龙州。二十二年九月改龙州军民千户所。二十八年十月升龙州军民指挥使司,后复曰龙州。宣德七年改龙州宣抚司,直隶布政司”,《明史》卷43《地理志四》误把广西龙州改军民指挥使司时间当作四川龙州军民千户所改军民指挥使司,详见第一编第八章“四川布政司”龙安府。

11.岩州卫

万历《明会典》言“旧有岩州卫……后革” (324),查《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二年六月“四川岩州卫奏每岁长河西等处番商以马于雅州茶马司易茶,其路由本卫经黎州,始达茶马司” (325),则在二十二年六月前岩州卫已存在。《太祖实录》载洪武二十一年正月礼部主事高惟善上言“岩州、宁远等处乃古之州治,苟拨兵戍守,就筑城堡,开垦山田……碉门至岩州道路宜令缮修开拓以便往来人马,仍量地里远近均立邮传,与黎雅烽火相应,庶可以防遏乱略,边境无虞……” (326)朱元璋“从之”,疑岩州卫亦设于此时。岩州当在碉门、黎州以西。

《诸司职掌》尚载有该卫,《寰宇通志》已不提,故卫在洪武二十五年至景泰前废。

洪武二十七年九月建昌诸卫归四川行都司,这之后四川都司新设卫所很少,只有3卫、3一级所、2二级所,其中松潘卫由松潘军民司改,前已考述。

1.利州卫

《大明一统志》卷68公署条言“利州卫,在广元县治东,洪武三十一年建”,虽然是记其公署建筑时间,但他史关于利州卫的记载甚少,故暂以设公署时间为设卫时间。卫隶四川都司。明代广元县即今四川广元市,元朝时为利州治。

2.小河守御千户所

宣德四年正月建,《宣宗实录》这一月载“设小河千户所,调成都前卫后所官军实之” (327)。嘉靖《四川总志》亦言“宣德四年调成都前卫后所为小河千户所” (328)

《大明一统志》卷73公署条言“在司城东一百九十里,隶松潘指挥使司”,为二级所。所治在今四川松潘县东小河乡治丰河,“保存有古城墙” (329)

3.灌县守御千户所

《英宗实录》载景泰六年闰六月“铸给四川都司新设灌县守御千户所铜印一颗,百户所铜印十颗” (330),则该所在此之前不久成立,隶四川都司。治即今四川都江堰市。

4.浦江关军民千户所

武宗实录》载正德元年(1506)二月“设浦江关守备(应为御)军民千户所,仍隶松潘卫” (331),万历《明会典》亦言“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332)。查正德《明会典》卷108兵部三未载该卫,可见该所存在时间极短,在正德年重修《明会典》之前已废。

所隶松潘卫,为二级所。《大明一统志》卷73《关梁》载浦江关“在司城南一百五十里”,北定关“在司城南一百二十里”,今四川省地图上尚有北定关,其南不远为镇江关 (333),应即古浦江关。

5.建武守御千户所

《神宗实录》载万历二年(1574)二月“兵部覆:‘四川巡按曾省吾、孙代题经略平蛮六事……一移守御。泸州卫中、前二所官军,割并守御千户一所……’奉旨:‘县名改作兴文,所名改作建武。余俱如议。’” (334)是乃设建武守御千户所之始。当时曾省吾“乞颁印信直隶都司” (335),则所直隶四川都司,今四川兴文县有建武乡,当为卫治所在。

康熙《叙州府志》建武卷1建置沿革言“万历以前为都蛮盘踞,不在版图之内,万历元年克平,设建武守御所,直隶都司,于叙南、泸州二卫遴选指挥掌印……”万历《四川总志》卷12叙州府公署言该所“府南三百里,万历元年都御史曾公省吾平蛮后创建石城……”据上段所引《神宗实录》记载可以推断曾省吾上书是在万历元年,但二年初所始立。

6.黎州军民千户所

《明史》卷43《地理志四》载该所“本黎州长官司,洪武九年七月置。十一年六月升安抚司,直隶布政司。万历二十四年降为千户所,直隶都司”。《读史方舆纪要》卷73引《土夷考》亦云“万历十九年黎州世袭安抚副使马祥卒,无后,部族作乱,参将吴文杰剿平之。二十四年改为黎州土千户所,仍择马氏后世其职”。按《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传》言“立所治于司南三十里大田山坝”,司治今四川汉源县清溪镇,所治“在大田古城沟” (336)

7.威远卫

置于万历二十九年四月,《神宗实录》这一月载“兵部覆奏李化龙播州善后事宜:一设屯卫。议于白田坝建置一卫,设立指挥、千户等官,安插官军,立屯防御,卫名侯钦定……上命‘卫名威远,余如议行’” (337),卫隶四川都司。

按《神宗实录》当月分播州为遵义、平越二府,遵义府属四川,“播州白田坝沃野数百里,即遵义故县,今建府治,该县附焉”,又载“吏部议:……于四川按察司添设佥事一员,分巡兼兵备,驻劄白田坝府城”,则白田坝即遵义府城,威远卫亦应治于此。

洪武年间朱椿被封为蜀王,建立了一系列护卫。

成都护卫、成都左护卫、成都右护卫、成都中护卫

《太祖实录》洪武十九年七月记“改成都护卫为成都左护卫,并置中、右二护卫” (338)。按洪武十三年春正月“册封皇子椿为蜀王” (339),则成都护卫应设于此时,洪武十五年起归四川都司兼管。十九年增为左、中、右3护卫。

宣德六年六月“蜀王友奏:成都三护卫请以中、右二护卫归朝廷,留左护卫官军供役。上嘉其能省约,从之” (340),九月“改成都右、中二护卫官军之调南京者为龙虎、豹韬二卫” (341)。自此蜀府只余下一个左护卫。

万历《四川总志》卷2《藩封》中蜀府只言左护卫,天启《成都府志》卷3《公署》亦载有左护卫,因此该护卫一直维持到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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