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都司卫所的研究状况
都司卫所制度是明朝在总结以前历代边疆行政管理制度与兵制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明代的基本军事制度。都司卫所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同时作为一种与驻扎地域紧密结合的军事组织形式,是军事制度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在地理上相结合的产物,在明朝历史上不仅有军事镇守的功能,还和地方上的行政管理、文化与经济的发展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在拥有实土的都司卫所中表现更为突出。明代,人们已经认识到都司卫所在地方尤其在边疆地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其与正式的政区相拟。周振鹤在《体国经野之道——新角度下的中国行政区划史》一书 (1)中用“军管型政区”来定义中国历史上以军事机构管理地方行政的特殊地方行政区划类型,明代都司卫所制度便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类。军管型政区不是明代专有的现象,但历代类似性质的政区皆不如明代都司卫所制度之完善、严密及分布之广泛。明代都司卫所制度不仅在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留下了引人注目的一笔,还为清代乃至现代诸多地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学术界曾经出现过一次卫所研究的小高潮,因当时日本入侵满洲,研究者出于爱国热情多重视东北的辽东都司。谭其骧著《释明代都司卫所制度》 (2)是从政区意义上分析卫所制的发端。20世纪80年代以来,涉及都司卫所制的论著多是地域性的,以杨旸等编著《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 (3)、鲁人勇等著《宁夏历史地理考》 (4)最为扎实;论文则以顾诚的《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 (5)一文最为突出,该文讨论了不同类型的卫所与疆土管理的关系,明确指出明代的整个疆土是分六部—布政司—府—县、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卫(守御千户所)—千户所两大系统。对都司卫所这一类具有军事与行政区划双重作用的非正式政区,前文所述,周振鹤首先提出的“军管型政区”这一概念,使人们更容易从政治地理角度理解卫所制。
作为中国历史上非正式政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对明代的都司卫所的研究尚处于起始阶段。本编将对明代五军都督府下所有在外都司卫所进行全面、细致的考述,以复原其设置、演变过程,为进一步研究都司卫所奠定基础。(www.daowen.com)
都司卫所制是明代创设的特殊制度,以军事组织的形态出现,遍布全国。由于其数目众多,性质复杂,有必要对本编的研究对象进行界定。明代都司卫所隶属复杂,有的直隶于兵部,有的隶于五军都督府,也有在边疆地区建立的羁縻都司卫所。其中隶于五府的卫所又可分为在京、在外两种,在京的南京与北京诸卫所变化复杂,与地方关系疏远,在职能和影响上都与在外卫所不同;王府仪卫司、群牧所等性质及功能也较特殊。因此本编研究的对象为与地方关系密切的在外卫所及它们隶属之都司和诸羁縻都司卫所,包括明初变化较多的王府护卫。亲军卫、在京卫所、王府仪卫司、群牧所则不在本编研究范围之内。
本编研究的目的首先在于弄清明代诸都司卫所的数量、层级、幅员与统辖关系。由于明中后期都司卫所制度已渐趋颓败,因此相关记载比较零碎,更有许多相互矛盾之处,必须通过爬梳、整理、排比、考订,才能够列出其在有明一代近三百年的准确变化历程,并分析各个都司卫所与地方行政区划之间的关系。各都司、行都司、留守司的边界及其变化也是本编研究的对象,对此只有通过其下属卫所的考证才可以大致搞清楚其基本变迁状况。卫所的边界除少数文献记载比较详细可绘出外,大多已无法搞清,因此对于单个卫所则只研究其在时间轴上的置废与隶属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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