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苏日中立条约》与中国在反法西斯战争时期的外蒙古问题

《苏日中立条约》与中国在反法西斯战争时期的外蒙古问题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41年4月13日,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和日本外相松岗洋右在莫斯科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25]苏联在占有有利地位的形势下,本可以避开涉及中国主权的外蒙古问题。这就使一个本来体现反法西斯战争斗争策略的《苏日中立条约》染上了大国沙文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的污点。

《苏日中立条约》与中国在反法西斯战争时期的外蒙古问题

二、《苏日中立条约》中的外蒙古问题

苏日两次交锋对日本产生了巨大影响,日本从挑衅行动的失败中吸取了教训,进一步认识到苏联军事力量的强大。1940年7月,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在会见德国驻日本大使鄂图时讲道:“日本要想达到诺门坎事件中苏军的技术、武装、机械化水平,至少需要两年时间。”[21]以诺门坎事件为标志,日本开始放弃了对苏联的强硬政策,进入寻求调整日苏关系的新阶段。据顾维钧回忆,1940年10月3日日本外务省制定了《调整日苏邦交纲要草案》,决定向苏联做出若干让步,缔结互不侵犯条约。[22]日本主动提出原已拒绝的建议,反使急于保障东线安全的苏联处于更加有利地位。至于苏联,利用日本两次军事挑衅的失败,加紧推行对日缓和方针,力求改善和稳定同日本的关系。与此同时,苏联西线的压力与日俱增。从1940年起,德国开始向苏联边境集结军队,同年底制定了代号为“巴巴罗萨”的对苏作战计划。于是,苏联利用两次战争之后的有利地位,开始了与日本的缔约谈判。“张鼓峰事件”和“诺门坎事件”之后,苏联和日本进入了一个调整关系的新时期。

1941年4月13日,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和日本外相松岗洋右在莫斯科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条约载明,双方维护彼此间和平友好,互不侵犯。如果缔约一方成为第三国军事行动的对象,缔约另一方应严守中立。单从条约行文看,苏联向日本做出这样的承诺是无可非议的,在当时情况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问题是条约还附有一个共同宣言,该宣言指出:苏联誓当尊重“满洲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日本誓当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23]显而易见,这个宣言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众所周知,中国政府不可能承认过伪满洲国合法,也未承认外蒙古独立。苏日两国拿中国领土做交易,互相划分势力范围,这与当年沙俄与日本在中国问题上的勾结和争夺颇有相似之处。就日本来说,这是由其侵略本性决定的;而就“其主义与国际侵略行为水火不相容”的苏联而言,则不能不引起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震惊。正如邵力子所言:“果有此约,对于中国人民精神上之打击将甚于一千架敌机之轰炸。”[24]中国政府就此发表郑重声明称:“中国政府与人民对于第三国间所为妨害中国领土与行政完整之任何约定,绝不能承认……苏日两国公布之共同宣言,对于中国绝对无效。”[25](www.daowen.com)

苏联在占有有利地位的形势下,本可以避开涉及中国主权的外蒙古问题。但是,它出于一己之私利,却对帝国主义在别国领土上划分势力范围的方法情有独钟。这就使一个本来体现反法西斯战争斗争策略的《苏日中立条约》染上了大国沙文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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