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苏联方面看波折:复交后的研究

苏联方面看波折:复交后的研究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九一八”事变爆发后,苏联的远东安全受到日本的潜在威胁。5月9日,中国政府就此发表声明,指出中东铁路的权利系中国和苏联共有,非经中国同意,苏联单方面的处理无效。

苏联方面看波折:复交后的研究

一、从苏联方面看复交后的波折

从苏联方面来看,与这一时期苏联对华政策相关联的重要事件有:(一)中东铁路的非法售让;(二)苏联对伪满洲国的承认;(三)《苏蒙互助议定书》的签订;(四)苏联在新疆对盛世才的支持。

由于中东铁路的非法售让与对伪满洲国的承认在发生的时间和地理上有着某种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我们在此将两者一并加以论述。“九一八”事变爆发后,苏联的远东安全受到日本的潜在威胁。在对苏联具有重大利益的中东铁路问题上更是如此,因为此时的中东铁路已经处在日本的占领区内。这时,如何确保苏联对中东铁路的相关权益,便成为苏联在远东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另外,如何处理与1932年2月在日本扶持下成立的伪满洲国的关系也成为当时苏联在远东需要考虑的一个现实性问题。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方面苏联在远东与中国政府维持着不冷不热的关系,另一方面又极力推行对日缓和政策。前者的主要表现是,苏中复交后两国关系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后者的主要表现是,苏联对中东铁路的非法售让和对伪满洲国的承认。

早在“九一八”事变发生的次日,苏联就向日本提出中东铁路不应当受事变的影响。在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后,苏联为了保有自己在中国东北领事权的存在,允许伪满洲国在赤塔等地设立领事馆。当伪满洲国的中东铁路督办到任时,苏联派人前去祝贺并开始在中东铁路上使用伪满洲国的“国旗”,承认伪满洲国对中东铁路的主权,这一切都表明苏联已经在事实上承认了伪满洲国。但是日本并不满足于和苏联分享在中东铁路上的权益,因此,一方面,日本对中东铁路进行破坏,据中东铁路苏籍局长鲁迪的一份报告称:“自1932年初到1933年5月5日,中东铁路所受之损失,计有56人被杀,826人受伤以及593人被绑架……此种毁坏以及路方因客运的停顿所受之损失,总数可达百万卢布。”[53]另一方面,日本又唆使伪满洲国当局出面对中东铁路进行赎买。鉴于此时日本已经占领中国东北全境,中东铁路的军事经济价值大打折扣,再加上当时日本为逼迫苏联让步而对满洲里等地进行封锁,最终苏联为避免战争而采取了妥协的态度。1933年5月2日,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向日本驻苏大使说明愿意将中东铁路售与日本或伪满洲国,日本接受了这一建议。5月9日,中国政府就此发表声明,指出中东铁路的权利系中国和苏联共有,非经中国同意,苏联单方面的处理无效。中国驻苏大使颜惠庆还就此向苏方递交了备忘录,指出苏方此种做法的不当,但是苏联对中国的这些抗议置若罔闻。6月26日,苏联与伪满洲国就此问题举行了有日本代表参加的谈判,最终于1935年3月23日签订协议,以1.4亿元的价格将铁路出售给伪满洲国。[54]而这一事件也标志着苏联变相地承认了伪满洲国政府,苏联成为当时世界各国中除日本之外与伪满洲国保持官方关系的主要国家,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的主权。苏联的这种做法打击了刚刚恢复的原本就很脆弱的苏中关系,也给刚刚开始起步的关于苏中互不侵犯条约的谈判蒙上了阴影。

其次是外蒙古问题。“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占领中国东北。为了进一步进攻苏联,日本开始试探苏联边境的虚实。另一方面,日本开始发起对外蒙古的进攻,企图获得进攻苏联的另一块前沿阵地。与此同时,苏联为了打破英美等帝国主义国家妥协政策所带来的外交被动局面,摆脱在国际上的孤立地位,开始积极在远东寻求军事同盟。随着法西斯侵略世界目的的日益明朗化,外蒙古的战略地位显得更加突出起来。为了保证苏联远东地区的安全,苏联积极地与“蒙古人民共和国”结成军事盟友。

1934年11月27日,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请求下,苏联和外蒙古达成了君子协定。该协定的主要内容有:“双方在预防军事进攻的威胁方面,采取一切办法相互援助:一旦蒙古人民共和国或苏联遭到任何第三方面进攻时,他方应予以帮助和支援。”[55]

君子议定书虽然只是一个口头协议,但是它在客观上却开启了“苏蒙两国”在形式上缔约的序幕,同时也为后来《苏蒙互助议定书》的签订奠定了基础。尽管下文所论《苏蒙互助议定书》的签订时间是在1936年,但它却是“君子协定”的自然延伸,因此为了表述上的连续,这里的叙述将顺延至《苏蒙互助议定书》的签订。(www.daowen.com)

华北事变之后,日本帝国主义更加疯狂地在中国扩张,并且不断地挑起伪满洲国和外蒙古的边境冲突。日本占领外蒙古边界哨所哈勒欣苏木之后,在满洲里召开蒙日满会议,但因日本的蛮横无理而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日本军队在外蒙古边防线的武装进攻,造成外蒙古东部边境局势的紧张,同时也加剧了苏联在远东地区的不安全感。

1936年初,面对紧张的边境局势,苏联领导人斯大林向全世界发表声明:“如果日本决定进犯蒙古人民共和国而侵犯其独立,我们就不得不援助蒙古人民共和国……我们一定要援助蒙古人民共和国,正像我们在1921年援助过它一样。”[56]但是,苏联的声明并没有阻止日本帝国主义的继续进攻。3月12日,苏联和外蒙古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互助议定书》,用正式条约的形式将苏联和外蒙古的军事同盟关系固定下来。《议定书》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条:蒙古或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领土一旦受到第三国攻击的威胁时,苏联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约定立即就此情势进行协商,并采取为他们领土的保卫和安全所必要的一切措施。第二条: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协定,如果缔约国一方遭受军事攻击时,他们应互相给予各方面的援助,包括军事援助在内。[57]

4月2日,议定书正式公布,中国政府就此发表抗议指出:“苏俄政府不顾其对中国政府所为之诺言,而擅自与外蒙签订上述协定,显系侵害中国主权,违反中俄协定,中国政府断难承认,并不受其拘束。”[58]4月7日,外交部长张群照会苏联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时说:“本月二日准贵大使面交一种文件抄本称,系苏联与外蒙古签订之议定书。查民国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签订之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第五条规定,‘苏联政府承认外蒙完全为中华民国之一部分,既尊重在该领土内中国之主权’。外蒙系中华民国之一部分,任何国家自不能与之缔结任何条约或协定,兹苏联政府不顾其对于中国政府所为之诺言,而擅与外蒙签订上述协定书,此种行为,侵害中国之主权,违反民国十三年中苏协定之规定,实无疑义,本部长兹特向贵国大使提出严重抗议,并声明苏联政府与外蒙古签订议定书,系属违法,中国政府断难承认,并不受其约束。”[59]次日,《中央日报》又发表《抗议苏蒙互助议定书》的社论,严词抗议苏联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并希望苏联立即取消这一“互助议定书”。但是,4月9日,苏联政府并没有给中国政府以合理的解释,反而强词夺理称:“苏联政府对于照会所载对苏蒙议定书之解释,不能同意,且对于中国政府所提抗议,已不能认为有根据……基于上述理由,苏维埃政府以为不得不拒绝中国政府之抗议,认为并无根据,同时表示深信中国必能确信苏蒙互助议定书并不违反北京协定且适合于中国人民及蒙古人民之利益也。”[60]

4月11日,中国政府就《苏蒙互助议定书》第二次照会苏联政府,指出苏联复照是无理的,并说明中国政府将不得不重新申诉抗议,但是苏联政府仍然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

再次为新疆问题。近代以来,俄国就一直在或明或暗地插手中国新疆事务十月革命之后,苏联延续了这种传统,继续在新疆保有和扩大自己的权益。1931年4月,新疆哈密发生武装暴动,新疆省主席金树仁在军事和财政上感到难于支撑,希望能从国外购买飞机和重武器以装备军队,尤其想进一步加强同苏联的贸易关系。苏联乘机背着中国政府与之秘密签订《新苏临时通商协定》,提供贷款,从而逐步控制了新疆的商业,双方还互派领事。[61]金树仁倒台后,1933年4月,原东北军军官盛世才在新疆政变之后上台。由于盛世才上台后面临内忧外患,苏联于1934年1月派兵入疆,帮助盛打败马仲英部,巩固了盛在新疆的统治地位。出于维护自己统治的需要,盛世才投桃报李,标榜“反帝”、“亲苏”、“民平”、“清廉”、“和平”和“建设”六大政策,强化新疆与苏联的联系,并一度要求加入苏联共产党,甚或将新疆并入苏联。苏联对这种企图摆脱国民政府、分裂中国的倾向大加支持,派军队入疆支持盛世才与国民政府军队作战并长期驻留在哈密至星星峡一带,从经济和物资上给予支持,还派出大量属于红军总参谋部和内务部的人员进入新疆,明显侵犯了中国主权。

苏联对中东铁路的非法售让,对伪满洲国的变相承认,与外蒙古签订《苏蒙互助议定书》以及在新疆所进行的干涉这诸多事件,使苏中两国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建立起来的脆弱外交关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究其原因,这些事件的发生以及苏中关系的长期停滞不前,实际上是苏联力图避免战争至少是避免两线作战的国家大战略所造成的。因为1933年希特勒德国上台后,苏联感到自己在东西两面均受到了巨大威胁,而且鉴于本国的现实状况和当时的国际形势,苏联将其外交重点放在了西线。这样一来,苏联避免两线作战的重大战略在远东的表现便是极力避免与日本发生冲突,同时拉拢中国以牵制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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