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汉学》稿约
1.《国际汉学》杂志系北京外国语大学海外汉学研究中心主持编辑的学术辑刊。一年出版两辑(春季刊[3月]和秋季刊[9月]),每辑篇幅约为35万字。
2.本刊旨在推动汉学之研究,为海内外汉学研究者提供一个合作、交流的平台。主要栏目包括“汉学一家言”、“汉学家专页”、“中西文化交流史”、“欧美汉学史研究”、“西方早期汉学”、“中国思想史研究”等。真诚欢迎海内外学者在以上诸方面赐稿。
3.本刊坚持严格的学术规范,鼓励深入细致的学术研究,乐于提携学界后起之秀。稿件正文体例及注释方法以“来稿体例”为准(附后)。来稿请用Microsoft Word文档,简体中文,注释为页下脚注,全文连续编序。论文及译稿原则上以二万字以内为限。如系译稿,敬请附原文。
4.来稿请注明中、英文篇名,中文提要,关键词以及赐稿者的中、英文姓名。如系第一次投稿,请附个人简历,注明真实姓名、所属学术机构、职称及职务、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来稿请直接寄到编辑部,切勿寄给私人,以免贻误。
5.稿件中的看法不代表本刊的观点,作者文责自负。
6.来稿一经采用,除奉上稿酬外,并及时赠送该期样书一本。
7.本刊对来稿有删节权,如不愿删改,请于来稿中注明。
8.来稿刊载与否,将于两个月内予以回复。限于人力,稿件恕不退还,请特别注意,自留副本。
9.请勿一稿二投。文章一经发表,版权即归北京外国语大学海外汉学研究中心和大象出版社所有。其后除作者、译者本人结集出版外,不得翻印、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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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来稿体例
一、正文
1.凡论文请撰写300字以内的“论文提要”及“关键词”;
2.正文中的各级标题采用“一、”、“二、”……,“1.”、“2.”、“3.”……,“1)”、“2)”……;
3.首次出现的外国人名、书名需在括号内标明原文,外国人有通用的中文名者应以其中文名称谓。
二、注释
1.请用页下注①②③……,全文连续编号;
2.引用中国古典文献材料只须注明书名和篇名。出注方法如下:《论语·学而》;
3.引用现代汉语著作及文章或现代翻译的著作及文章,注释方法如下:王瑶:《中古文学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87页;[美]格里德著,鲁奇译:《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67页;[德]海德格尔:《走向语言之途》,载《文化与艺术论坛》,香港:艺术潮流杂志社,1992年第×期,第166页;杨绛:《记〈宋诗纪事补正〉》,载《读书》,2001年12期,第15页;
4.同一著作及文章的第二次出注可省略作者、出版社、出版年代、版本,只标注书名或文章名以及页码,如:《中古文学史论》,第88页;
5.引用原文著作与文章请在作者前标出国籍,如:[美]爱德华·W·赛义德。注意,英语原文书名请用斜体,如:Orientalism;文章名请用双引号,如:“Anne Bradstreet”。引文跨两页以上者用双“p”,如:pp.2930。如:[美]爱德华·W·赛义德:《东方学》(Edward W.Said,Orientalism,Random House,1979,p.2)。[美]温迪·马丁:《安娜·布莱特斯惴特》(Wendy Martin,“Anne Bradstreet”),载艾默利·艾利特《文学传记词典·第24卷·北美殖民地作家1606—1734》(Emory Elliott,Dictionary of Literary Biography·Volume Twentyfour·American Colonial Writers,16061734,Gale Research Company,1984,pp.2930);
6.所有的汉译著作和汉译文章第一次出现,其后需附原文书名或文章名,如《东方学》(Orientalism),又如《想像的地理学及其表述:东方的东方化》(“Imaginative Geography and Its Representations:Orientalizing the Oriental”)。所有拼音语言国家与地区之作者名第一次出现,其后需跟原名,如:爱德华·W·赛义德(Edward W.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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