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地方与中央权力配置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地方与中央权力配置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且,行政区域的划小,增强了地方的离心力,因此,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与中央的权力配置出现严重的“外重内轻”的局面。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地方与中央权力配置

一、地方与中央的权力配置

“古者建国使内外相制,轻重相权”,这是封建统治者理想的中央与地方的行政权限关系,即希望达到中央与地方的权力配置平衡。然而中央与地方权力配置不平衡的情况,在我国历史上也屡见不鲜。秦推行郡县制,无疑是社会一大进步,然秦王朝仅存十五年,至二世而亡,政治上的极端暴政固然是重要原因,但在政体上全面推行郡县制,“子弟无尺寸之封”,地方权限过于集中于中央,也是原因之一。汉高祖刘邦“惩秦亡孤立之败”,推行郡国并行政体,为汉初换得了六七十年休养生息的时间。

汉武帝时,汉有郡一〇三,县一五八七,汉郡大致千里一郡,人口百万,平均一郡辖十五县,地非过大,自然不敢反抗中央,而“太守专郡”,权力颇重,又能巩固宇土,建设地方。汉代这种地方政体设计,基本上达到了“内外相制,轻重相维”的权力平衡,为历朝之楷模。(www.daowen.com)

魏晋南北朝是历史上分裂较长的时期,地方政区混乱,州郡之数日益增多,造成“百宝之邑,便立州各,三户之民,空张郡目”的状况。而且,行政区域的划小,增强了地方的离心力,因此,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与中央的权力配置出现严重的“外重内轻”的局面。

宋代总结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的教训,采取强化中央集权的做法,在地方体制上,实行“政区划小,权限分割”的原则,“收乡长、镇将之权悉归于县,收县之权悉归于州,收州之权悉归于监司,收监司之权悉归于朝廷”。然而此举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反而带来消极影响。军事上,因将帅多换,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情况;财政上,又因地方空虚而负担加重,冗兵、冗费、冗官,使地方财政不胜承受。其结果是积贫积弱,“郡县空虚,本末俱废”,形成“外轻内重”的局面,导致了北宋的权力分散和外患频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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