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汉初郡国并行的政体
借助于农民起义力量建立起来的西汉王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方面与秦王朝都有密切的联系,史称“汉承秦制”。在中央,设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即三公九卿制;在地方行政体制上,与秦略有不同,即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实行分封诸侯王的郡国并行政体。
在楚汉战争中,出于军事和政治上的需要,刘邦曾封八个异姓王。随着异姓王的逐个剪灭,刘邦又大封宗室子弟为王,“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封了九个同姓诸侯王,这些诸侯王封国极大,致使“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4]。汉初全国共五十四个郡,诸侯国占三十九个,中央控制的郡仅十五个。(www.daowen.com)
势力过大的诸侯王自然成为政局日益不稳定的因素,他们恃亲骄横,渐与中央抗衡,成为“国中之国”,以致到文帝时已成为尾大不掉之势。但汉初实行的郡国并行政体,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为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赢得了时间。
郡国并行政体的出现是刘邦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结果。秦得天下,全国推行郡县制固然是历史的进步,但也操之过急。因为秦统一六国是军事行动的结果,统一后的秦王朝还存在着许多不安定的因素,即旧六国贵族。秦丞相王绾在地方行政体制上,建议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在边陲之地,秦国力量薄弱的齐、燕、楚地,分封子弟,以为屏障。但始皇采纳李斯建议全面推行郡县制,“子弟无尺寸之封”。在秦王朝灭国的过程中,首举义旗的是陈胜、吴广等农民,而真正摧毁秦王朝主力的是原六国的力量。故刘邦在总结秦亡原因时表示要“惩秦亡孤立之败”之教训,大封诸侯王“以填天下”,实行郡国并行政体。这种制度对汉初社会的安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一定的作用。“高祖创业,日不暇给,孝惠享国有浅,高后女主摄位,而海内宴如,亡狂狡之忧,卒折诸吕之难,成太宗之业者,亦赖之于诸侯也”[5],封国制在汉初起过藩辅皇室、拱卫中央的作用。徐天麟在《西汉会要》中说:“汉祖龙兴,取周秦之制而兼用之,其亦有意于矫前世之弊也。”汉初的分封换来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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