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之侦缉、刑狱专机构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之侦缉、刑狱专机构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东厂侦察访缉的范围很广,上至官府,下至民间,乃至京城内雷电击物,粮、油、豆、面等价格都是他们侦缉、奏闻的内容。锦衣卫成为明代一个特殊的监察、侦讯机构,与东、西厂遥为呼应,并称“厂卫”。起初大狱经其问讯后,便送法司拟罪。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之侦缉、刑狱专机构

四、侦缉、刑狱的专门机构——厂卫

厂卫即东、西厂和内行厂及锦衣卫,是明代监察制度走向极端而设立的负责侦缉和刑狱的专门机构。

1.东、西厂和内行厂

东厂是明代最大的一个负责侦缉的专门机构。永乐十八年(1420年)朱棣时设,直至朱由检(崇祯)亡国时止,前后有二百二十多年。也许由于它设在当时东安门北,故叫“东厂”。东厂设置时期一切侦察、诬陷、屠杀等直接间接都从这里发动、执行,即所谓“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62]

东厂直接受皇帝指挥,除皇帝以外,任何人都在它的侦缉之中。事关机密,责任重大,所以皇帝也特别重视,派去主持的宦官都是心腹亲信。他们送出的盖有钦赐“密封”象牙印章的奏章、密札,不必经过任何手续,可直达皇帝,这种权力,无论哪个衙门都比不上。

主持这个“特务”机构的是司礼监秉笔太监,他的官衔是“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简称“提督东厂”,厂内的人称之为“督主”或“厂公”。其属下设掌刑千户一员,理刑百户一员,二者或称“贴刑”。东厂侦察访缉的范围很广,上至官府,下至民间,乃至京城内雷电击物,粮、油、豆、面等价格都是他们侦缉、奏闻的内容。万历年间,冯保以司礼太监兼东厂事,又在北街东混同司之南设立了一个内厂,而以东厂为外厂。

西厂设过两次,同样是为了加强对官吏和百姓的侦察。一次在宪宗成化十三年(1477年)设立,由宦官汪直掌管。他提督厂事以后,所侦察的范围不限于京师,各地王府边镇,省府州县,都在其侦察范围之内,侦察范围之广、之密,又超过东厂,后遭到反对,被迫撤销。另一次是武宗正德七年(1512年)设立,时间不长,约五年后废置。

内行厂在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设,由太监刘瑾掌管。这是一个专门用来监视、侦察厂卫太监的机构。独裁政治发展到极端时,统治者会对自己的心腹产生怀疑,于是要起用一批人去监视另一批已有实权的心腹。内行厂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设立,它的侦缉比东、西厂更为酷烈。内行厂于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被诛时废置,设置时间仅四年。

明代的东、西厂荼毒天下。成化年间,“西厂旗校以捕妖言图官赏,倾害善类,冤死相属,朝廷莫敢言”[63]天启时,魏忠贤亲自掌管东厂,“天下之刑狱,先东厂而法司”,“专以酷虐钳中外,而厂卫之毒极也”[64]。明代朝廷中各衙门都有东厂番子监视,每月分配一次访缉任务,“每月旦(初一),厂役数百人掣签庭中,分瞰官府。其视中府诸处会审大狱,北镇抚司考讯重犯者曰听记。他官府及城门访缉曰坐记。某官行某事,某城门得某奸,胥吏疏白坐记者,上之厂,曰打来事件”[65]。各处役长(挡头)打来事件以后,先送去厂公心腹内官审阅,而后发司房删润,再送给皇帝。遇有重要事件,虽在深夜,东华门关了,也可从门缝里塞进,里面的人接到密奏后,立即上告皇帝。因此外边事无论大小,皇帝都可随时知道;昨天晚上的事,第二天他即已掌握,已到无孔不入的地步。(www.daowen.com)

东厂的势力还渗入司法部门,三法司会审大案时,必须有东厂番子监审,如监审不到场,就不能开审。东厂番子到处访缉、窃听,无论何人,只要流露出对朝廷、皇帝的不满情绪,就会横祸加身,惨遭杀害。

2.锦衣卫

明代兵制,自京师以至各郡县,都设立卫所制,外统之都司,内则统于五军都督府。此外还有所谓“上十二卫”(后又增为二十六卫),是内廷亲军,皇帝的私人卫队,直接受皇帝指挥,不隶属于都督府。

锦衣卫就是“上十二卫”中的一卫。它的前身是洪武元年(1368年)所设的拱卫司,次年改为亲军都尉府,洪武十五年改为锦衣卫,是皇帝的贴身卫队。其设置比东西厂早,并逐渐掌管刑狱,侦察所谓“不轨妖言”,并可不经外廷司法机关和任何法律手续,逮捕拷问官民人等。

由于锦衣卫负有保卫皇帝的特殊使命,直接接受皇帝的命令,行使特殊的权力。在保卫“皇上”安全的指令下,他们便时时四出,或秘密调查,或滥捕无辜。《明史·职官志五》载,他们的职权是“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由于锦衣卫直接由皇帝掌管,可直接逮捕任何人,而不必经过外廷的司法程序,还可直接审问,这就是锦衣狱或诏狱。锦衣卫成为明代一个特殊的监察、侦讯机构,与东、西厂遥为呼应,并称“厂卫”。

与“上十二卫”一样,锦衣卫的长官也是指挥使。只是由于锦衣卫位置特别重要,它的指挥使必须是皇帝的亲信心腹,所以常“恒以勋戚都督领之”[66],地位高于其他卫。它的下属领有十七个所,分置校官,其官属有千百户、总旗、小旗等,其中专司侦察的称为“缇骑”。

锦衣卫所属除十七所外,还有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掌管本卫刑名,兼理军匠。北镇抚司专理诏狱,权势极大。起初大狱经其问讯后,便送法司拟罪。到成化元年(1465年)增铸北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再经本卫,可直接送至皇帝处裁决,卫使不得干预,三法司更无权过问。所以镇抚司职位虽卑,权力却特重。这是统治者特意的制衡措施,当卫权日重时,特地予北司以特权,使其与卫互相牵制,分权制衡,便于统治者从中控制。

厂由宦官主持,卫则由武将掌管,厂卫虽系统不同,但它们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东厂的不少骨干便是从锦衣卫选拔来的。虽然,它们的任务都是侦察吏民,受皇帝直接指挥、调遣,但相互之间也有利益不均的冲突和权力的争锋。厂、卫权势的消长决定于皇帝的态度。如果皇帝倾向于厂,则厂权重于卫,反之则卫权凌驾于厂之上。明中叶以后,宦官专权,而司礼太监又提督东厂,所以一般来说,东、西厂权势高于锦衣卫,而锦衣卫使也大多为司礼监太监的亲信,如王振在英宗时为司礼太监,锦衣卫指挥使马顺即其私党。司礼监太监一方面出任东厂提督,同时又派心腹为锦衣卫使,把两个组织都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形成厂卫合流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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