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宋代行政制度:二府三司使

宋代行政制度:二府三司使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继唐代仍设三司使统管财政。宋初的三司使与宰相(中书)、枢密使分掌全国的财、政、军三大事务。元丰改制后三司使撤销,并入户部。

宋代行政制度:二府三司使

一、宋代的二府三司使

宋代的中枢行政机构体制基本沿袭唐制,但又夹杂着五代的制度,基本特征是:其一,权力过分集中,宋鉴于唐末五代藩镇割据造成的“外重内轻”的局面,把加强中央集权制作为立国之本。赵普对赵匡胤的建议反映了这种思想:“今所以治之,无他奇巧也,唯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天下自安矣。”[57]其结果是“权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粟,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58],造成全国大权集于中央,中央大权集于皇帝。其二,官职分离,名实不符,宋代的官,只是用来标明其品秩、俸禄、章服的依据,而不掌实权,实权掌握在“差遣”手里。这种差遣制,唐代已有,是临时派到各地去的“试官”,宋成为固定制度。担任实际事务的官员称职事官。宋士大夫以获差遣为荣,不以居官为贵。此外,还有“职”,是授予较高级文臣的清高衔名,不掌实权。宋代官称和实际职务的分离,使统治者有可能提拔官阶较低而有才能的官员担任要职,也可使无能之辈的元老重臣居闲职。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各级官府的行政效率,但其弊端是使各级官府层次重复,叠床架屋,机构空前庞大,使大批官员既无所事事,又互相牵制。其三,官制前后不一,变化无常。宋代中枢行政体制自北宋初太祖起至南宋孝宗止,前后经历五次变化,官制混乱,名衔不一。

宋代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以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三师、三公与隋唐一样,是一种最高的荣誉职位,不掌实权,也不常置。这种荣誉衔往往加在宰相、亲王头上,一般不干预政事,但也有例外,如北宋的蔡京曾任太师,南宋的韩侘胄、史弥远、贾似道等人都以宰相称太师有专权。

宋制,中央执掌军政实权的最高机关,是中书门下政事堂和枢密院“对掌大政”。另有最高财政管理机关——三司,地位仅次于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合称“二府三司”,“二府三司”互不统属,均直接隶属于皇帝,从而构成宋代最高权力机构的组织体制。

1.二府

宋代的中枢机构二府,即中书与枢密院,两署对掌全国军政大权,是名义上的宰相。

中书即中书门下政事堂的简称,是中枢部门的首脑官署和正副宰相集体处理政事的最高行政机构。其办公地点设在宫中,称“政事堂”,别称“都堂”。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其职权是“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59];同时另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宋太祖为防止宰相专权,对于宰相的职权不专任,也不确定固定人数,大凡“同平章事”和“参知政事”合起来约在五人左右,或“两相三参”,或“三相两参”,也有的情况是“三相一参”或三相而无一参。

中书门下是宋初宰相制的格局,神宗元丰前的中央官制可示意如下。

宋代元丰以前中央官制示意(www.daowen.com)

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后,徽宗征和年间(1111—1118年),高宗建炎三年(1126年)后,孝宗乾道八年(1172年)后,中央官制有四次变化。见下表。

除宰相以外,哲宗元祐中,又置“平章军国重事”一职,其位在宰相之上,一般都加在元老勋臣前面,如文彦博、吕公著等人都有此职,地位较高,是一种荣誉职位,但并不掌实权。南宋情况有些变化,韩侘胄曾任平章军国重事,“所预者广”,“所任者专”,独擅朝纲。理宗时贾似道也升任“太师、平章军国重事”,便独揽大权,地位在宰相之上。

宋代的相权与唐朝相比,不仅名称繁杂混乱,且权力进一步受到君权侵扰。唐代的出旨定命由中书省拟写,称“熟拟”,即详拟定稿的意思。熟拟呈送皇帝后,一般由皇帝亲览后在纸尾上批阅画圈,即可加御印后准奏。唐代的这种“熟拟”,即出旨权在宰相,皇帝只表同意即可。而宋代定旨出命的过程称“面取进止”,即先由宰相拟写一札子,把所呈意见节要,对事件处理的意见及办法写后送呈皇帝决定,札子呈皇帝后再照皇帝意见正式拟旨。所以宋朝宰相的“面取进止”,仅是对旨令的草拟或条陈,而不是决定,它与唐代的“熟拟”相差甚远。此外,自汉以来朝议时宰相与群臣相见时得有专坐,并赐茶,谓之“三公坐而论道”。到了宋代,宰相上朝,一改过去礼仪,也同群臣一起在皇帝面前站立不坐。这一切都是皇权进一步压抑相权的表现。

政务由中书、门下掌管,军务则归枢密院控制,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权,号称东、西“二府”。枢密院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副长官为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其下设都承旨和副都承旨。

宋代三司机构示意

枢密院长官的地位略低于中书,他们与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等统称“执政官”。宰相和执政官合称“宰执”,是宋代的中枢机构,是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权的军政长官。

2.三司使

三司使指唐以来的度支使、盐铁使和户部,是全国最高的财政管理机构。财政问题是宋初改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唐天宝以来,地方节度使所以拥有武力,控制地方财政为己有是一个重要因素。宋初赵普曾建议“制其钱谷”,即控制地方财政收入,规定地方上赋税除一小部分留用外,大部分要上缴中央。于是继唐代仍设三司使统管财政。三使司统管三使,盐铁使管工商收入及兵器制作,度支使掌财政收支和粮食漕运,户部掌户口、赋税及酒榷买卖。三使地位略低于二府,但其长官待遇与二府长官相同,与唐代一样被称为“计相”。宋初的三司使与宰相(中书)、枢密使分掌全国的财、政、军三大事务。元丰改制后三司使撤销,并入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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