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内相、使相与枢相的角色及影响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内相、使相与枢相的角色及影响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终唐一代,在宰相制度方面又出现了内相、使相和枢相。翰林学士代皇帝起草制敕,分割了中书舍人的制诏权,成为内相。节度使、度支使、户部及盐铁转运使就被称为“使相”和“计相”。当时枢密使常带相印,号称“枢相”。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内相、使相与枢相的角色及影响

三、内相、使相与枢相

政事堂和“同平章事”、“同三品”衔的出现都是对三省制权力的变异和分割。终唐一代,在宰相制度方面又出现了内相、使相和枢相。

1.内相

内相是指翰林院学士。翰林,本寓文翰如林之意,是指一些爱好文学、医巫、棋术、星相的技艺人员。这些人初属中书、门下两省的集贤院和弘文馆,其中特别是文学之士常定期入值当班,以备天子召见。太宗时就经常有些名儒学士被召见草拟诏书,以至参决谋议,这些人亦称北门学士。玄宗时一些文学之士不仅为天子召见写些应对时文,做诗答词,也撰四方表疏,参与机密,他们称“翰林供奉”。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翰林供奉改“翰林学士”,至此翰林院从中书、门下独立出来,成为一个政务机构。他们在宫中备咨询政要,掌禁内诰命。翰林学士代皇帝起草制敕,分割了中书舍人的制诏权,成为内相。他们的诏敕,直接从禁中发出,用墨笔写在白麻纸上后,装在斜封的公文袋中。人们看到这种“斜封墨敕”的诏制,便知是由“内相”发出,它有别于中书门下发出的正规诏制,内相发出的诏书偏重于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立后建储等;而外制是一般行政诏书。

翰林学士是一般行政系统以外的使职差遣,既无品秩官阶,也无官署属员,一说定额六员,实则“出于所命,盖无定数”。安史之乱后,由于“天下用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52],许多军国政务,反而不与中书商议,德宗时,泾原兵变,天子出奔,翰林学士陆贽为天子随从,许多重要决策,皆出于贽,而宰臣反被冷落。宪宗时又从学士中选资高望重者一人为学士班首,称承旨学士。他们直接出谋于禁中,已经不只起草文书诏制,而是成为名副其实的“内相”了。

翰林学士入院见习一年后,迁“知制诰”,才有握笔草诏的资格。若是被提拔为承旨学士,短期内便可能为中书舍人,然后入相。宪宗后大凡宰相皆由翰林学士出身,据元稹《翰林承旨学士记》统计,从宪宗到穆宗的十七年中,承旨学士“十一人而九参大政”,长庆以后各朝由翰林出身的宰相一般占二分之一至五分之四左右。这个比重既反映了翰林学士地位的重要,也开创了后世拜相必先经翰林之先河。唐代名相陆贽、张说张九龄、李绛、王叔文、李训等都是翰林出身。

翰林学士具有皇帝机要秘书的身份,被天子视为“私臣”,因此在唐后期随着宦官势力的膨胀,常被皇帝召来对付宦官。他们在唐后期各派政治势力的斗争中,起着微妙而重要的作用。

2.使相(www.daowen.com)

唐代在京有行政系统以外的差遣翰林学士,在外有中央临时差遣地方的专门官员——使职。这是唐代政治制度的又一创制。使职的范围较广,大到军队、财政、监察、司法、选任,小到文教、造作事务,以至瓜果蔬菜的栽种,几乎都有使职。杜佑《通典·职官序》中指出,唐“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将使职放在行政系统的辅佐地位。玄宗以后,使职范围更广,地位重要,以致出现“为使则重,为官则轻”的局面。唐代的使职有掌军政的抚慰使、经略使、镇抚使、防御使、节度使等诸使,有掌财政的劝农使、转运使、租庸使、盐铁使、度支使等诸使,有掌民政的宣抚使、巡抚使、存抚使等诸使,有掌监察的黜陟使、观风俗使、按察使、采访使等诸使,有掌司法的司刑使、三司使等,此外还有掌造作、文教、礼仪、内务等方面的诸使。终唐一代二百九十余年中,唐先后置使职达一百九十余个。使职原是临时差遣,但中唐后有些使职变为固定的职事官,进入政府机构编制,加入国家机器的运转,有的甚至起宰相作用。节度使、度支使、户部及盐铁转运使就被称为“使相”和“计相”。

唐代为了有效地遏制边地吐蕃、回纥、契丹等少数民族的侵扰,加强边州统兵都督的权力,使其“使持节”,于是出现了节度使。起初节度使仅有处置军务的权力,而无权过问民政,是临时差遣。然而,中唐后府兵制已不复存在,边地情况又复杂多变,节度使自主权扩大,成为“既有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赋税”[53]的地方实力派。中央不仅不能对他们有所节制,反而加以宰相之职去宠任他们。玄宗时的郭子仪、李光弼,代宗时的朱泚、李正己等人都以节度使封相。此后凡节度使带宰相衔者,称“使相”,也有以宰相遥领节度使的,如玄宗时的李林甫、杨国忠等人都曾以宰相遥领节度使,《文献通考》云:“唐则多以同平章事加节度使之立勋劳而久任者,盖将而宠以相之名也。”

与此同时,唐朝为了应付民政、财政等方面的需要,又专设度支、户部和盐铁转运使,随着他们地位的重要,也成为宰相之一。至宋代,他们都是最高财政长官,享有“计相”之称。

度支和户部原是尚书省户部属司。度支掌统筹财政出纳,户部掌户口赋役,盐铁转运使分别掌食盐买卖、铜铁矿冶及漕运转输。三司中以“执天下利权”的盐铁转运使为最重要,有宰相出任兼盐铁转运使的,也有以盐铁转运使擢升为宰相的。前者如玄宗时的耀卿,以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江淮都转运使;后者则有刘晏以盐铁转运使入阁为相。唐代以宰相兼盐铁转运使目的是要重其职,其结果是转运使地位益重,宰相之权反轻。《新唐书·百官一》反映了唐代宰相先后变化的情况:“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自开元以后,常以领他职,实欲重其事,而反轻宰相之体。故时方用兵,则为节度使;时崇儒学,则为大学士;时急财用,则为盐铁转运使,又其甚则为延资库使。至于国史、太清宫之类,其名颇多,皆不足取法。”

3.枢相

枢相即枢密使,是宦官以使职身份干政分割相权出现的一个职务。唐玄宗时始设枢密院,宦官力士参与政事,“每四方进奏文表,必先呈力士,然后进御,小事便决之”[54],是宦官专权之始。至代宗永泰年间,任宦官为“内枢密使”,参与政事,传宣诏令,统领禁军。宪宗时刘光琦为枢密使,“宰相议事与光琦异同者”,刘光琦通过中书小吏达意,“未尝不遂所欲”[55]。后来发展到宰相议政时,枢密使可以出廷面争,形成“宰相、枢密共参国政”[56]的局面。穆宗后,皇帝的废立生杀几乎都有枢密使插手。所以枢密使在唐中叶后渐夺宰相之权,成为变相的宰相。当时枢密使常带相印,号称“枢相”。至唐末五代,枢密使改由士人担任,并一度改称崇政院使,成为中央最高军政机关,为宋代的枢密院(枢府)与中书门下(政府)对掌文武二柄开了先河。

唐代中央和地方官制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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