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族是生活在山东和河北中南部的一个古老部族,始祖契助大禹治水有功,任司徒,受封于商。从契到汤共十四世,汤兴兵伐夏,建立商朝,约在公元前16世纪。汤再传十代,至盘庚,都城从奄(今山东曲阜)迁到河南安阳。盘庚迁殷后,国力得到发展,经武丁、祖甲等几代的开拓,形成“邦畿千里”的强大王朝。
商王朝国家政府机构的概貌,由于有周人的追忆及甲骨文、钟鼎文的佐证,已不再停留在传说阶段。近人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中列有《百官》一章,从甲骨文中选列二十四种职官,分为臣正、武官、官吏三大类,并作了初步分析。学术界一般认为商政权分为中央“内服”和地方“外服”[6]。王畿“内服”是以商王为首的中央政务系统,其主要职能部门是卿事寮和太史寮。“外服”则指王畿以外的地方管辖。
殷墟遗址(www.daowen.com)
商朝政权组织形式是君主专制制度。商王是商代最高统治者,举凡国家的政治、军事、祭祀、农事、刑罚等,都由商王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活动皆称王事,在甲骨文和古文献中多次出现“王命”、“王令”。《尚书·盘庚》称商王“予一人”,意谓主宰一切对不服从命令的人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商王的政治活动,还有如下特征。一是商王从酋邦社会末期的军事联盟首领演变过来,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上,王的意志还受到执政大臣、贵族议事会和族众大会的制约,贵族民主制的政体在商代政治生活中起着一定的作用。二是商王的重大活动要通过占卜来决定,带有神权政治的色彩,即认为王的权力是人世间和自然界的最高主宰——上帝(天)赋予的。商汤伐夏时就借助了“天”的名义,“夏氏有罪,予畏天帝,不敢不正(征)”。
商王通过神权形式来实现政治统治,所以巫卜祭祀部门在商代政务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礼记·曲礼》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神职人员的权势显赫,是沟通“神”与人之间的媒介。见于甲骨文的巫、卜、乍册、史等,便是太史寮的属官,其主官“太史”,既是神职,也是史官,地位重要。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考》中说:“殷周以来,大小官名及职事之名,多由史出,则史之地尊、地要可知矣。”殷墟卜辞所称“御史”、“卿史”,《尚书·洪范》所称“谋及卿士”、“卿士惟月”,《诗经·商颂》所称“降予卿士”等,都是史官的称谓。
甲骨文中所见殷商设官系统示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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