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白澳政策:澳大利亚70年的移民法制

白澳政策:澳大利亚70年的移民法制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论“白澳政策”“白澳政策”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1901年建国后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而确立下来的,直到本世纪70年代初废除,有70余年的历史。这是一个最能体现“白澳政策”的法律。尽管如此,这种待遇和白种移民相比较仍是受歧视的,就是说修改后的移民法案仍是以“白澳政策”作为总原则。《太平洋岛屿劳工法案》亦浸透着“白澳政策”。

白澳政策:澳大利亚70年的移民法制

论“白澳政策

“白澳政策”(White Australia Policy)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1901年建国后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而确立下来的,直到本世纪70年代初废除,有70余年的历史。如果从其产生算起,那就更久远了,至少有130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这项政策是怎样演变的,对澳大利亚社会发展曾带来怎样的影响,本文试图作一论述,有不妥之处,希学者给予指正。

一、“白澳政策”的出笼

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建立,标志着一个新的主权国家的诞生。联邦政府当务之急是使国家在民族化的基础上法制化,以推行国家建设和进一步消除殖民主义,因而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其中“白澳政策”是制定这些法律和政策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方针。所谓“白澳政策”从广义上说是排斥和歧视有色人种,从狭义上说是限制和禁止有色人种向澳大利亚移民,其目的是把澳大利亚变成纯白种人的国家。无疑,这种政策是种族主义的产物。

从1901年起,联邦国会在数年之内连续通过了几个重要法案,其中最主要的是《邮电法案》、《限制移民入境法案》、《太平洋岛屿劳工法案》、《联邦选举条例》,等等。这些法案是以“白澳政策”作为总的指导原则而制定出来的,从而使国家法律“白澳政策”化,或者说使“白澳政策”国家法律化。可见,澳大利亚从其建国一开始就强力推行国家“白澳”化的方针。

《邮电法案》是联邦国会在1901年6月首先通过的法案。在国会二读时,西澳大利亚议员斯坦尼福·斯密建议在《邮电法案》中补充这样一条:凡接受联邦邮政补助金的船只,不论其是否在澳大利亚注册,应只雇佣白种人劳工。这条充满浓厚种族主义色彩的动议,为国会绝大部分议员所接受,此即《邮电法案》的第15条。

同年8月,国会又通过一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法案——《限制移民入境法案》。这是一个最能体现“白澳政策”的法律。该法案是由联邦总理巴顿亲自起草的,在众议院通过时,只有两名议员投票反对。《限制移民入境法案》规定,对任何申请入境的移民都要进行英语测试。在联邦海关局的官员监督下,每个移民都要默写出50个英语单词,不及格者不得入境。这显然是针对有色种族移民而规定的。这一苛刻的规定是从南非纳塔尔殖民当局那里引进来的,南非纳塔尔当局在1987年曾采取过这样的规定。后来,澳大利亚政府怕这一规定触怒欧洲,因此对移民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限制移民入境法案》规定:凡申请入境的移民要测试一种欧洲语言。

英国对澳大利亚的移民法案表示不满,殖民部大臣约瑟夫·张伯伦认为,这样的法律很可能会触怒英帝国的其他成员国和与之有外交关系的亚洲国家,尤其会触怒印度与日本,并把这种看法转达给了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因此,澳政府于1905年再次修改移民法案,这次规定测试的语言是指定的几种语言。这样,印度和日本的移民,诸如留学生、旅游者、商人均可获准入境了,还把居留期定为5年。澳大利亚之所以一再修改《限制移民入境法案》,其目的就是禁止亚洲绝大部分国家的移民和英帝国境内的黑人入境。因此,当时中国政府作为与英帝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一再向英国政府提出抗议,要求修改歧视中国移民移入的条款。澳大利亚政府在英国的压力下,于1912年修改了移民法中的有关条款。通过这次修改,华人享有和印度人、日本人同等的待遇。尽管如此,这种待遇和白种移民相比较仍是受歧视的,就是说修改后的移民法案仍是以“白澳政策”作为总原则。

《太平洋岛屿劳工法案》亦浸透着“白澳政策”。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国会以微弱多数通过了该法案。《太平洋岛屿劳工法案》对来自太平洋岛屿上的黑人移民作了极端种族主义的规定,从1904年起严禁从太平洋任何岛屿移入黑人劳工。1906年,澳大利亚联邦根据这一法案的基本原则下令把已在澳大利亚从事甘蔗种植业劳动多年的喀纳喀人劳工全部遣送回原岛屿。由于澳政府很难找到每位喀纳喀劳工原来居住的岛屿,而遣送者有遭异族部落的虐待以至被杀害的危险,加之,那些与甘蔗种植业和制糖业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保守党人以及那些投资农牧业的头面人物都纷纷表示坚决反对驱逐喀纳喀劳工的做法,政府不得不修改《太平洋岛屿劳工法案》。新法案规定,凡属无法找到原岛屿者可继续留居,但并没有放弃种族歧视政策。

联邦政府国会在1902年和1908年分别通过的《联邦选举条例》和《残疾恤金和养老金条例》,以及新南威尔士州政府颁布的《剪毛工人待遇条例》,无不浸透着“白澳政策”的基本精神。联邦选举条例规定,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土著黑人、亚洲人、非洲人和太平洋岛屿黑人(新西兰的毛利人除外)的姓名不得列入选民名册。这样就从法律上剥夺了所有澳大利亚有色人种居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从而把在澳的有色人种居民置于非法的地位。

《残废恤金和养老金条例》规定,澳大利亚土著黑人和亚洲籍移民(澳大利亚出生的除外)无权领取抚恤金和养老金。《剪毛工人待遇条例》规定,中国移民工人和白种移民工人不准同住一室。澳大利亚工会章程还规定不准亚洲人、混血儿与澳洲土著黑人加入工会。

总之,澳大利亚通过上述法律,在建国初年就把“白澳政策”作为国策确立下来。在这方面,澳大利亚工党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著名工党领袖J.C.华森在联邦国会就排斥有色人种移民问题进行辩论时,说明他为什么反对有色人种移民的理由:“我之所以反对有色人种同澳大利亚人混杂在一起……主要是因为这样会造成种族污染。”(1)

二、二战后“白澳政策”迭遭鞭挞

“白澳政策”是种族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的产物,20世纪40年代起受到澳大利亚各族人民,甚至工党领导人多次冲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澳大利亚政府为迅速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要有移民政策的改革和金融政策的改革。前者是解决国家建设所需的劳力,后者是解决资金问题。

在战后经济恢复中最突出的是劳动力严重缺乏。1950年6月就业人员为250万人,但仍有10万个工作岗位无人问津。如何解决劳力问题?联邦政府决定从改革传统的移民政策上着手,允许一定数量的有色人种移民澳大利亚。据1947~1970年移民局统计,来澳移民共计250万人,其中1/3的移民是来自亚洲和非洲。这是自1901年以来澳大利亚第一次改革移民政策,“白澳政策”第一次受到了沉重打击。移民政策的改革,使欧、亚、非三洲移民大批涌入,从而基本上解决了劳动力短缺问题,促进了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导致这次移民政策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澳大利亚人传统的种族主义观点在改变。在二战中,一向歧视有色人种的澳大利亚人、英国人和美国人都被德、意法西斯主义者歧视为“劣等民族”。更有甚者,一向被白人种族主义者歧视的有色人种——日本法西斯分子也把自认为高贵的澳大利亚人、美国人和英国人视为“劣等民族”,并打败了他们。所有这些奇怪的历史现象不能不使澳大利亚人对种族歧视加以认真的反思,此其一。其二,被澳大利亚视为“劣等民族”的亚洲、非洲和大洋洲各国人民,虽然他们的肤色不是白的,却同他们这些白种人共同战斗,并肩打击法西斯,成为一个战壕里的战友。这种感人肺腑的历史现象又不能不触及到澳大利亚人的灵魂,他们大部分人认识到种族主义是一种错误的,有害的观念。这样,澳大利亚许多人逐渐改变了传统的种族主义思想,此为第二次对“白澳政策”的沉重打击。

紧接着又发生了第三次打击。50年代初,在澳大利亚出现了公开要求废除“白澳政策”的群众性组织。墨尔本大学的反种族主义者建立了一个“澳大利亚移民政策改革小组”,由墨尔本大学讲师肯尼斯·利韦斯领导。移民政策改革小组积极地展开了活动,出版以宣传废除“白澳政策”为中心内容的小册子,提出有选择地接受亚非国家移民的主张,等等。利韦斯还率领小组从1954年起对移民政策进行民意测验,并公布了历次民意测验的结果。据统计,到50年代末,澳大利亚反对和不完全赞成“白澳政策”的人数占全部人口的66%。这证明“白澳政策”日益不得人心,势在必改。

在反对种族主义和要求废除“白澳政策”日益高涨的情况下,孟席斯内阁移民部长A.R.道纳在1958年向国会提出废除臭名昭著的入境移民语言考试规定的议案,国会通过了这个议案。第三次对“白澳政策”的冲击,其强烈程度远远超出了前两次。“白澳政策”在40~50年代的冲击下,其基础彻底动摇了,完全废除它的日子为期不远了。

三、“白澳政策”寿终正寝

60~70年代,澳大利亚面临三大问题:一是关于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自治问题;(2)二是因南非板球队访澳而引起的反对种族主义的高潮;三是澳大利亚本国的土著黑人爆发了争取权利的斗争。这三件事的发生为70年代初工党及其领导的联邦政府彻底废除“白澳政策”奠定了基础。

1962年7月,联合国托管地委员会在详细研究了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自治问题后提出了一个报告,认为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自治进展过于缓慢,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种族主义立场在作祟,指出这是“顽固地坚持渐进主义政策”的表现。报告要求澳大利亚政府在1964年以前必须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建立起由100名议员组成的国会并建立一所大学,此外还严厉谴责了在“酒法”问题上推行种族主义歧视政策的做法。

联合国托管地委员会的报告打击了澳大利亚政府的种族主义政策,世界舆论因而大为震动,澳大利亚不得不纠正自己的种族主义的错误。1962年修改了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酒法”,废除了酒法中关于白人与土著黑人不公正对待的条款,建立了一个调查该托管地三级教育状况的委员会。1963年,澳大利亚国会还通过了关于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建立议会及其权限的法案。

澳大利亚政府的种族主义政策一再遭受打击,这就迫使它不得不考虑本国土著黑人的政治权利的问题。根据宪法,澳大利亚土著黑人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宪法第127条规定:“在计算联邦人口数时……土人将不计算在内。”(3)战后,这条规定遭到国内外舆论的斥责。1966年新上台的赫尔特总理决心解决这个问题,颁布举行公民投票修改宪法的法令,企图废除宪法中的有关规定。1967年5月举行了全国公民投票,投票结果是同意修改宪法。这样,宪法的第127条便被取消,土著黑人获得了公民权。这是澳大利亚政府首次主动采取消除“白澳政策”的具体行动。

1971年6月末,一个南非白人板球队访问澳大利亚,先到达西澳大利亚的首府佩思,然后到其他地方参加比赛。由于南非是臭名远扬的种族主义国家,因而这次访问引起了轩然大波。反种族主义者组织抗议活动。南非白人板球队无论到达哪里,抗议示威活动就在哪里出现,板球队成了过街老鼠。澳大利亚总理要求澳大利亚板球管理委员会主席设法解决此问题,主席答应总理要求,同时提出意见,说南非搞种族主义名声大臭,希望今后政府不要再让南非体育队来澳。因南非白人板球队访澳而掀起的抗议示威活动,实质上是一次全国规模的反对种族主义斗争的新高潮。

在这种背景下,澳洲土著黑人于1972年起来进行争取土地权的斗争。一些土著为了扩大影响和显示自己的力量,纷纷涌进首都堪培拉,在国会大厦对面的草坪上建立起“土人大使馆”,以抗议政府不把他们当作国民看待,发誓要长期在这里待下去,直到获得土地权。联邦政府派警察强行驱赶,却招致更多的土著黑人涌入首都。这样,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白澳政策”陷入群众抗议的汪洋大海之中,不可能再存在下去了。同时,各政党相继改变了本党的种族主义的内外政策。带头在自己的政纲中废除“白澳政策”的,是过去一贯倡导和维护这一政策的澳大利亚工党。它在1965年从其党纲中删去“白澳政策”,1971年6月在党的第29届年会上以44票对1票通过了新的移民政策的决议,保证在移民问题上不再有种族主义的歧视。

60~70年代,澳大利亚的另外两大政党——自由党和乡村党也改变了自己在移民政策上的种族主义立场。早在1964年和1966年,自由党领袖孟席斯与赫尔特作为联邦总理时就已悄悄地改变了种族主义政策,大约有6 000名欧洲移民和亚洲移民一起移入澳大利亚。从1947年到1969年,来自亚洲和大洋洲的移民共计5.5万人,占同期总移民数的2.6%,其中资助移民占33%。

1972年工党在大选中获胜,澳大利亚著名政治家惠特拉姆作为该党领袖组阁。同年12月,工党政府移民部长埃尔·格莱斯公开宣布接受并资助非欧洲的移民入境,从而正式地废除了“白澳政策”。1973年,大约有2.5万人移入澳大利亚,其中1/12为亚、非两洲的居民。

四、结论:历史的怪胎

从“白澳政策”的历史演变中,我们清楚地看出,这种国策不可能给澳大利亚的社会发展带来积极的结果。(www.daowen.com)

首先,“白澳政策”严重地阻碍了澳大利亚同亚洲、非洲和大洋洲进行经济和文化的交往,使澳大利亚对这三大洲来说长期处于闭关锁国的状态。澳大利亚刚获得独立时,国内殖民主义痕迹严重存在。因此,它迫切需要大开国门来吸收外来文化和进行经济交往,以便迅速地创造出本民族的经济与文化体制,用以进一步消除殖民主义的影响。但是,那时的澳大利亚政治家并没有这样做,相反却用“白澳政策”把自己封闭在三大洲之外,其后果是使自己长期摆脱不了英帝国的控制,后来虽摆脱了樊笼,但很快又被美国拉上“扼制共产主义”的战车。只是到了70年代,澳大利亚的政治家才抛弃了“白澳政策”,开始了向亚太地区的战略大转移,从而摆脱了英美控制,成为真正的独立国家。

其次,澳大利亚位于南半球,远离欧美,其东、西、南三面环洋,北面虽和亚洲只有咫尺之遥,但亦为海洋和海峡所隔断。这样的地理位置对澳大利亚的社会发展极为不利。有鉴于此,澳大利亚应特别强调对外开放,尤其是对仅咫尺之遥的亚洲大开国门,以打破这种地理位置上的劣势。然而,澳大利亚政府却反其道而行之,使其不利条件更加不利,采取“白澳政策”显然是愚蠢之举。

再次,白种人(主要是不列颠人)移民到澳洲大陆后,特别是建国后,应对土著黑人采取怀柔政策和兼收并蓄方针,把白人文化和土著黑人文化迅速融为一体,形成向多元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相反,却采取了种族主义的扼杀政策,从而使澳大利亚延缓了向多元文化发展的过程。

以广义的文化而言,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发展必须吸收更多的其他国家的文化,以充实自己和发展自己,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变成富强、高度文明的国家,这已为各国的历史所证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国家的文化都不是一元文化,而是多元文化。就以英国文化而言,它起码是伊比利亚文化、克尔特文化、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威尔士文化、爱尔兰文化、苏格兰文化、诺曼人文化的融合体。不列颠人正是借助于这个融合体建立起高度文明的大英帝国。就以今天文化高度发达的美、苏、日而论,无一不是多元文化的国家。

用多元文化的理论来衡量,“白澳政策”显然是错误的,是种族主义的。以国家利益来说,澳大利亚延缓了向多元文化国家发展至少有70余年,这当然是误国之策。

既然“白澳政策”对澳大利亚发展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是一误国之策,为什么那时澳政治家还确定它为基本国策并长期加以推行呢?

澳大利亚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它起源于白人移民殖民地。19世纪30年代前这里是白人罪犯麇集地,此后主要是白人自由移民殖民地,史称白人“公民殖民地”。白种人自从文艺复兴以来,尤其是资产阶级革命工业革命以来,踏上了历史前进的步伐,创造了先进文化,在近代世界史上居于领先地位,在欧洲逐渐滋生了一种“白种人优秀”的种族主义思潮。随着欧洲资产阶级向外扩张,这种种族主义思潮逐渐成为侵略、奴役其他民族的理论,并随着白人移民移植到澳大利亚这块纯洁的土地上。

“白澳政策”作为一种思潮,早在19世纪40年代在新南威尔士殖民区就已显露端倪。那时,新南威尔士农牧业发展了起来,极感劳动力缺乏,因而从印度移入一些苦力。这时白人中出现了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认为有色人种进入澳洲大陆后,很可能会和白种人通婚,势必造成白人血统混杂,降低白人的生活水平。这种观点随着有色人种移入的增多而日益流行,从而澳大利亚出现了种族主义的偏见。

19世纪50年代,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两殖民区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淘金热”,大批华人经印尼进入澳大利亚淘金,多时达4万人以上。华人的大批涌入给种族主义分子提供了借口,因而在50~60年代多次发生排华暴行。

从1863年起,在昆士兰的甘蔗种植业中开始广泛使用喀纳喀人劳动力,到1904年达6万人。他们是由人贩子从太平洋岛屿抢掳来的。据后人考证,他们原系今瓦努阿图群岛上的居民,从人种上说属美拉尼西亚人。正是由于他们的劳动才奠定了昆士兰制糖业的基础。在推行“白澳政策”时,澳大利亚当局曾三令五申地驱赶他们。

有色人种劳工的增多使种族主义者的种族偏见进一步加深了,他们把种族歧视政策系统化和理论化。其理论主要有四点:第一,认为由于有色人种进入澳大利亚,导致澳大利亚变成一个多种族的国家,这样会形成种族矛盾与种族斗争;第二,有色劳工的进入,会使白种工人就业机会减少,而有色劳工工资低,亦会导致白种工人工资的降低;第三,有色人种劳工,尤其来自太平洋诸岛上的黑人劳工,他们本身或处于奴隶地位或处于半奴隶地位,他们的到来会加深与加剧阶级矛盾,引起社会动乱;第四,有色劳工生活水平低,这会导致白种劳工的生活水平降低。此外还有一些宗教人士和白人人道主义者认为引进有色劳工和贩卖黑人劳工是不仁道的行径,是人为地制造新的奴隶制。他们从种族主义立场出发,打着主持“正义”的旗号纷纷写文章和著书立说谴责引进有色人种移民。

在种族主义思潮弥漫的条件下,几乎所有的殖民区当局都制定了限制、甚至禁止非欧洲移民移入澳大利亚的法律。不过,那时各殖民区各自为政,国家不统一,自然法律也不统一。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建立,国家统一,要求法律的统一,“白澳政策”便成了这种统一的一种表现形式。由此可知,1901年确立“白澳政策”作为国策有其历史演变的必然性,正如在本世纪70年代它被废除也有其必然性一样。

参考文献

1.曼宁·克拉克:《澳大利亚史料》(Sources of Australian History),牛津大学出版社,1957年版。

2.F.k.克洛雷:《新编澳大利亚史》(A New History of Australia),墨尔本:威廉·海恩曼出版有限公司,1974年版。

3.玛格丽特·A·富兰克林:《澳大利亚黑人与白人》,墨尔本:希恩曼教育图书有限出版公司,1976年英文版。

4.罗素·华德:《澳大利亚20世纪历史(1901~1975)》(The History of Australia,The 20th cenfury,1901~1918),墨尔本:希恩曼教育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78年版。

5.曼宁·克拉克:《澳大利亚简史》(A Short History of Australia),美国国立图书馆,1963年版。

6.戈登·格林伍德:《澳大利亚政治社会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7.D.捷恩什,M.戴曼:《澳大利亚政治学词典》(The Dictionary of Australian Politics),墨尔本:麦克米兰出版有限公司,1979年版。

8.乔夫利·谢灵顿:《澳大利亚的移民(1788~1978)》(Australia’s Immigrants,1788~1978),伦敦:乔治·艾伦-安汶出版有限公司出版。

9.曼宁·克拉克:《澳大利亚通史》(多卷本)墨尔本大学出版社,1985年英文版。

10.吉安·其廷斯:《来自中国的淘金者》(The Diggers from China),夸太特图书出版公司,1980年版。

11.A.珣奇:《昆士兰制糖工业中白澳政策的实施(1901~1912)》(The Implementation of White Australia Policy in Queensland Sugar Industry,1901~1912),1965年版。

(本文系与张晓虹合写,原载《世界历史》1992年第4期)

【注释】

(1)玛格丽特·A·富兰克林:《澳大利亚黑人与白人》,希恩曼教育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76年英文版,第80页。

(2)巴布亚新几内亚从公元16世纪起相继被葡、荷、英、德殖民主义者侵入。1884年称英属新几内亚,1906年沦为澳大利亚领地,改称澳属巴布亚。1949年澳大利亚将巴布亚和原德属新几内亚合并,称巴布亚新几内亚。该托管地一直要求自治。1973年获得自治,1975年9月宣布独立。

(3)罗素·华德:《澳大利亚历史》,墨尔本:希恩曼教育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78年英文版,第3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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