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也谈英国“圈地运动”的性质

也谈英国“圈地运动”的性质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谈英国“圈地运动”的性质近几年来,我国史学界对英国史中一些重大的问题展开了学术争论,其中争论点之一是关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保守性和彻底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又牵涉到英国“圈地运动”的性质。一历时近400百年之久的英国“圈地运动”,实质上是一次由城乡资产阶级发动和推行的资产阶级革命。英国的国情是英国社会政治经济规律性的反映,同时也是英国解决土地问题之所以采取“圈地运动”形式的决定性因素。

也谈英国“圈地运动”的性质

也谈英国“圈地运动”的性质

近几年来,我国史学界对英国史中一些重大的问题展开了学术争论,其中争论点之一是关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保守性和彻底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又牵涉到英国“圈地运动”的性质。究竟如何评论英国“圈地运动”的性质,这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历时近400百年之久的英国“圈地运动”,实质上是一次由城乡资产阶级发动和推行的资产阶级革命。马克思直接称之为“农业革命”。

英国“圈地运动”发端于12至13世纪,开展于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但是,作为一次大规模的革命运动则是在英国17世纪40年代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英国的封建经济早在14世纪末就已经解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母体内逐步发展起来,到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了相当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矛盾日益尖锐化起来。封建土地所有制越来越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障碍。到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以至达到这样的地步,如不清除掉这一障碍,英国社会经济就不可能前进一步。因此,从那时起,英国长期面临着一场清除封建土地制度的革命。怎样清除这个障碍?英国城乡资产阶级找到了完成土地革命的方式,这就是“圈地运动”。

应当指出的是,在英国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解决土地问题的革命方式,除“圈地运动”外,再不可能有更好的方式。这是由英国的当时国情所决定的。第一,英国的资本主义首先在农村经济中发展起来。土地成了城乡资本主义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农村经济日益商品化、资本主义化。第二,在英国资本主义经济中,居于绝对优势地位的是羊毛生产和呢绒工业。例如:在16世纪上半叶,呢绒工业产品输出值占总输出值的81%,17世纪则达到90%。第三,英国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发生了分裂,绝大部分贵族,尤其是中小贵族日益资产阶级化。因此,形成了新的阶级,出现了新贵族,他们拥有强大的经济力量。第四,英国城乡资产阶级已经控制了国会的下议院,而下议院是英国的政治中心。换言之,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掌握了一部分国家政权。

英国的国情是英国社会政治经济规律性的反映,同时也是英国解决土地问题之所以采取“圈地运动”形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英国的国情是我们研究这一问题立论的根据。

如果英国那时不顾及本国的国情,不是采取“圈地运动”方式,而是采取把土地分成小块低价卖给小农的方式(即雅各宾方式),会给英国社会政治经济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可以想象到:首先,会把英国的新贵族推回旧贵族的行列,从而增强了反革命的力量;其次,会使英国新贵族办的大批农场和牧场跨台,从而毁灭了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羊毛生产和呢绒生产,同时也导致工商业资产阶级破产,从而迫使资产阶级和整个贵族结成反动的联盟来反对自耕农的土地革命,使之无法成功。总之,会给英国社会的政治、经济造成一片混乱,从而有利于封建统治阶级。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后果,其根本原因是违背了英国自中世纪末期以来强烈表现出的上述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规律性。绝不可能设想,英国进行土地革命可以随心所欲,可以不顾及它的政治经济规律和国情。

马克思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指出:“在英国,特别是佛兰德毛纺织工场手工业的繁荣,以及由此引起的羊毛价格的上涨,对这件事(指圈地运动——引者注)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1)无疑,“圈地运动”是符合英国政治经济发展规律的,也是解决土地问题唯一正确的方式。

“圈地运动”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把打击的矛头直接指向封建土地所有制,指向王室、大封建贵族、教会土地所有制;指向封建领地制;指向一切不适应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落后的经济关系。

在15至16世纪时,英国农村经济基本上是封建经济。英国国王是最大的地主,拥有大量土地,全国土地从法律上说都是属于英王所有。英国除直接占有大量土地外,还以封建领地制形式把土地分封给大贵族和中小贵族。在各级贵族的领地上有各种类型的农民,诸如自由持有农、公簿持有农、茅舍农等。这些农民都带有浓厚的封建主义的色彩。封建主义的精神支柱——教会,也拥有大量的土地。此外,还有更落后的经济关系,即属于农村公社经济形态的公有地。英国土地革命的任务就是要摧毁这些表现形式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首先起来造这种土地制度反的是小贵族。他们造反的主要武器先是羊毛后是谷物。因为这两种东西可以使它们赚取巨资和积累大量财富。自从13世纪之后,中小贵族在金钱和财富的鼓舞下纷纷抛弃了旧的剥削方式和经营方式,大搞圈地,按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大办牧场和农场,到18世纪已形成声势浩大的“圈地运动”。可以说“圈地运动”是由中小贵族一手搞起来的。他们通过圈占土地,日益发达昌盛,变成了经济巨人,例如,有的牧主拥有2.4万只羊,甚至有的拥有高达13.1万只羊。这样一来,贵族集团就发生了分裂,新贵族出现了。新贵族的“新”字显然是资产阶级之谓也。马克思在谈到这个阶级的特点时说:“新的封建贵族则是他们自己的时代的儿子,对这一时代说来,货币是一切权力的权力。因而,把耕地变为牧羊场就成了他们的口号。”(2)

王室、大封建贵族和主教对“圈地运动”所持的立场则迥然不同,采取了坚决反对的政策。例如,1489年英王亨利七世颁布了禁止圈地的法令。此后,封建王朝相继在1515年、1533年、1563年一再颁布法令禁止圈地。就连曾一度支持过“圈地运动”的著名的伊丽莎白女王也于1597年颁布了禁止圈地的法令。斯图亚特王朝继承了都铎王朝的衣钵,例如:詹姆士一世登上英格兰国王宝座,于1607年建立起反“圈地运动”的“圈地调查委员会”,并于1609年又颁布禁止圈地的新法令。然而由经济规律推动的土地革命的历史潮流绝非为几项法令和措施所能阻挡的。进入17世纪后,英国封建统治阶级日趋衰落,面临着危机,因此也就无力反对了。所以马克思说:“英王朝用立法同这种暴力行为(指圈地运动——引者注)斗争了一百五十年而毫无效果。”(3)

封建统治阶级由于日益没落以及“圈地运动”和价格革命的打击而出卖了大量的土地,仅伊丽莎白女王就出卖了价值达81.7万镑的土地。斯图亚特王朝更变本加厉,不但出卖土地而且还卖官鬻爵。例如在1601至1616年这10年中,就廉价出售了大批土地,其中王室仅在7个州就卖掉了1/3的庄园,达800余座。这些庄园都卖给了新贵族和资产阶级。一个叫爱德华克的法律家,他一人就购买了50座庄园。

1640年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这次革命就为消灭封建土地制度,确立资本主义土地制度奠定了政治基础。

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上台后,运用手中的政权掀起了大规模的土地革命(即“圈地运动”)。1642年国会首先颁布了废除骑士领地制的法令。该法令的重要意义在于从法律上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权,从而使新贵族有了土地所有权。因为根据骑士领地制,中小贵族无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国王;他们不能任意支配土地,占有土地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必须缴纳名目繁多的“骑士捐”。1643年3月,英国国会借口筹措军费,通过了没收那些支持国王查理一世的反动贵族的土地的法令,紧接着9月2日,又通过了没收国王领地的法令。1645年6月,国会为从苏格兰人手中赎回国王急需的40万镑赎金,决定借此机会打击死硬分子,因而通过了反王党死硬分子的法令。法令规定此赎金限期由大贵族死硬派支出,并根据他们罪恶的大小确定应缴数目,少者为其财产的1/10,多者为其财产的1/2。许多王党分子由于未能如期交出而被国会没收了土地,拍卖给伦敦大商人。此外,在第一次国内战争期间,国会建立了专门拘留和逮捕反动贵族和王室人员的“扣押委员会”。在第二次内战期间,国会颁布了一个新的扣押那些拥护国王进行内战的大贵族的法令。为了有效地贯彻这一新法令还建立了10个拥有全权的委员会。在1651至1652年间,国会连续颁布了三项拍卖大贵族土地的法令。大约有781个贵族的领地被拍卖,约占贵族总数的79.45%。这样,王室和大封建贵族的土地所有权就基本上被摧毁了,大部分土地转入到城乡资产阶级手中。这是英国土地革命的重大胜利。

英国教会像欧洲大陆国家教会一样,拥有极大的政治经济实力,它不但垄断了文化教育,而且拥有极大的政治权力和极雄厚的社会财富,尤其拥有大量土地。教会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说:“在宗教改革的时候,天主教会是英国相当大一部分土地的封建所有者。”(4)因此,英国大规模的土地革命不可能不“革”教会这个土地所有者的“命”。

天主教是旧教,而英国国教是所谓的“新”教。他们之间是有尖锐矛盾的。英王亨利八世是国教的领袖,当然持反对天主教的立场。他于1533年,下令禁止英国教会向罗马教廷交纳岁贡。1534年,在亨利八世的授意下,英国国会通过了“至尊法案”,宣布英王是英国国教的最高领袖,这样就开始了打击天主教为中心的所谓“宗教改革运动”。是年,亨利八世为适应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要求,下令没收天主教会大批土地(大约没收了3/5的教会土地)。1536年他下令封闭年收入200英镑以下的寺院376所。亨利八世把很大一部分土地拍卖给新贵族,总数约有9万英镑的土地。马克思指出:“宗教改革和随之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盗窃”,“很大一部分教会地产送给了贪得无厌的国王的宠臣,或者非常便宜地卖给了投机的租地农场主和市民。”(5)

可见英王的这次宗教改革,在客观上推动了“圈地运动”高潮的到来。莫尔在其名著《乌托邦》一书中,以悲天悯人的口气谈到了这个问题,他说:“把整片的地化做牧场,房屋城镇都给毁掉了,只留下教堂做羊圈。”(6)又说:“这使人民衰落,因而使城市、教会、什一税也衰落。”(7)

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一蹶不振,而英国国教在封建王朝全力支持下,其势力日渐大增并建立起完整的宗教体系,取代了天主教的地位。它在全国有26个教区,每个教区拥有大批土地和庄园,管辖着大量的农民,其中较大的8个教区,有庄园达50座。此外,设有250个教会法庭。大主教和主教几乎全是上议院议员。总之,英国国教仍然是封建主义堡垒,其政治经济利益必然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利益发生冲突,因而城乡资产阶级开始了第二次反对宗教的斗争。

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反对英国国教的斗争,首先是在政治上和意识形态领域里开展的,即所谓清教徒宗教革命。进入17世纪40年代后,城乡资产阶级把反对国教的斗争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伦敦的资产阶级发动市民掀起反对主教的斗争,号召市民在反对主教的请愿书上签名,提出取消主教担任议员的政治权利的要求。国会根据这个要求当即颁布法令,宣布取消主教世俗权利和担任上议院议员的权利。1643年,国会又颁布了扣押14个反动主教的法令。法令规定没收主教和牧师的土地。1646年10月和11月,国会连续颁布拍卖主教领地的法令。根据这些法令拍卖了约有727宗教会土地,地价金额达662,959英镑。与此同时,伦敦市众议会提出“在抵押主教土地项下征集20万英镑现款”的建议。1647年下议院讨论了关于出售首席牧师和主教总堂牧师的土地问题。经过激烈争辩,1648年4月,下议院作出了拍卖这两位大牧师土地的决定,并为此颁布法令。这批拍卖的土地数量极大,地价金额高达106万英镑。据皮尔德计算,仅土地租金就有20万英镑之巨。

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这一系列反教会的斗争,不仅在政治上打垮了英国国教,而且在土地所有权上也毁灭性地打击了英国国教。这是城乡资产阶级在摧毁封建土地所有制方面的又一次重大胜利。马克思明确指出:“教会所有权是古老的土地所有关系的宗教堡垒。随着这一堡垒的倾覆,这些关系也就不能维持了。”(8)

英国和欧洲大陆一样,一方面继承了罗马帝国的文明,另一方面未能彻底消除原始社会经济关系,保留了浓厚的农村公社残余。加之中世纪的欧洲社会黑暗、落后,社会经济发展迟缓,这种落后两个时代的原始社会经济关系直到17世纪和18世纪尚未完全消除,更不用说15和16世纪了。公有的草原、荒地、森林和沼泽是农村公社残余的典型表现。

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种落后的公有制必然要和资本主义私有制发生矛盾,并且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障碍。因此,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用“圈地运动”去冲击农村公社公有制是必然的。这也是为什么英国“圈地运动”首先从公有制开始的原因。(www.daowen.com)

从15世纪起,新贵族圈占公有地已成为越来越常见的现象。大片大片的公有地被圈占,变为牧场和农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为了扩大牧场和农场的面积而建立了许多疏干沼泽公司,使沼泽变为有用之地。这类公司早在16世纪的英国东部业已出现。这种有利于社会生产发展的活动,当然是无可非议的。

到19世纪70年代“圈地运动”结束时,公有地被圈占数虽无确切数字,但从马克思《资本论》中所指出的,大约“在18世纪最后几十年,农民公有地的最后痕迹也消灭了”(9)

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除了圈占公有地外,还用暴力圈占了自耕农的土地。从某种意义来说,圈占自耕农的土地是“圈地运动”的重点。英国自耕农由两部分组成,即自由持有农和公簿持有农。前者早在11世纪就作为一个阶级出现了,后者产生较晚,是在农奴制瓦解的基础上产生的,其前身是农奴,作为一个阶级大约形成于14世纪末。这两种农民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和后来的资产主义的农民是不同的,在自耕农的身上保留着大量的封建主义的因素。自由持有农还得向封建地主定期缴纳一定数量的贡赋。至于说公簿持有农,在他们身上的封建主义的因素就更多了。从法律上说,他们仅有份地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有权在封建地主手中。如他们在转让他们的份地时,得向地主交纳“许可税”或“死手税”,平时还需向地主交纳封建地租、服封建徭役、遭受封建剥削。他们的生产方式是落后的,带有浓厚的中世纪的特点,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性质。茅舍农就更落后了,他们仍处于半农奴状态。

自耕农和茅舍农是英国农村中主要从事劳动的阶级,由于他们遭受着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因而强烈地要求土地革命,要求消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这一点上,他们和新贵族、资产阶级是一致的。因此在1640至1649年期间,他们曾一度有过政治上的联盟,共同打败了以查理一世为代表的封建统治阶级。然而他们在如何实现土地革命的问题上却有着根本的利害冲突,有着无法弥合的分歧。自耕农主张用小农私有制来消灭封建大土地所有制。代表自耕农这种主张的是英国著名的思想家温斯坦莱。而新贵族和资产阶级则主张以资本主义大土地所有制来取代封建大土地所有制。这种严重分歧就导致了进行土地革命的方式的不同。前者反对“圈地运动”,主张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后分成小块低价出售,后者则主张通过“圈地运动”建立资本主义大牧场、大农场。

自耕农和城乡资产阶级在土地革命问题上展开了长期的激烈斗争。斗争的结局是以自耕农的失败而告终。自耕农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了,其土地尽为城乡资产阶级所剥夺,围圈成牧场和农场。马克思认为:“大约在1750年,自耕农消灭了。”(10)但是中外史学家通过考证,认为马克思把自耕农消灭的年代有些提前了。如程西筠指出:“据1896年农业部统计,当时全国尚有6.67万个小农耕种全部土地的14%,这是至今看到的农民及其所占土地面积的最低数字。”(11)无论怎样说,自耕农及其份地被“圈地运动”吞噬了,这是肯定的。

茅舍农和自耕农被“圈地运动”消灭了,并且是用暴力来消灭的。对于这个问题如何看待,这在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是有争论的。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对具体问题应进行具体分析,要看当时的英国的具体历史条件和“圈地运动”的后果,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不能像古人莫尔那样感情用事,悲天悯人。

第一,对使用暴力进行“圈地运动”也应具体分析,正确看待。首先,英国资产阶级不但对茅舍农和自耕农使用了暴力,而且对王室、大贵族、教会都采取了暴力。对封建统治阶级采取暴力的严厉程度,有时远远超过对自耕农和茅舍农。其次,即便是对劳动群众采用暴力也应具体分析。从阶级观点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是剥削阶级,他们和其他剥削阶级一样,具有残暴性,这是不足为奇的。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它们当时是推动历史前进的阶级。他们所采取的暴力一般说来是属于马克思所讲的那种“助产婆”的暴力,即革命暴力,不应视为反革命暴力。再次,新贵族和资产阶级进行“圈地运动”,起决定性作用的力量不是暴力本身,而是经济力量。这不是像杜林所讲的那种暴力,而是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所讲的那种暴力,即“以某种经济关系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12)暴力。

第二,应当看到,公有地虽然是自耕农和茅舍农赖以生存的基地,但是公有地毕竟是落后两个时代的原始社会的孑遗,不消除这种经济关系,对大规模地进行资本主义经济建设是极不利的。茅舍农和自耕农是无力改造这些公有地的,也更无力发挥公有地资源的潜力。相反,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却有这种力量,这已为英国的历史所证实了的。

第三,自耕农、茅舍农由于他们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在他们身上都带有封建主义的因素,是落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因此,他们必须经过改造才能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否则,就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

当然,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家,在探讨历史问题时,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又要批判剥削阶级的暴行,使两者统一起来。在这方面,伟大导师马克思和恩格斯为我们作出了光辉的榜样。例如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既指出了资产阶级的进步性,又指出了其残暴性,并且着重论证了其进步性。因此,我们应善于效法这种研究问题的科学方法。

(原载《史学月刊》1983年第3期)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4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4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30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7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7页。

(6)莫尔:《乌托邦》,商务印书馆,第36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5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8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791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791页。

(11)程西筠:《关于英国圈地运动的若干资料》,载《世界史研究动态》,1981年第10期,第20~21页。

(12)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88~189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