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其他国家投资协定投资仲裁机制的运作情况

其他国家投资协定投资仲裁机制的运作情况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以看出,上述区域国家被诉的仲裁案件达44%左右。在ICC受理的17个投资仲裁案件中,8个案件是针对上述国家提起的。而MCCI受理的投资仲裁案件的被诉东道国都是吉尔吉斯斯坦。在上述202个案件中,根据受理案件的数量,受理仲裁请求的仲裁机构依次是ICSID、PCA、SCC、ICC。

其他国家投资协定投资仲裁机制的运作情况

(一)投资者依据IIA对前述国家提起的仲裁案概述

根据ICSID发布的《The ICSID Caseload-Statistics(Issue 2019-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ICSID注册的案件中,从被诉的东道国分布的地理区域来看,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的案件达7%,东欧和中亚地区的案件达26%,中东和北非地区的案件达11%。可以看出,上述区域国家被诉的仲裁案件达44%左右。

根据UNCTAD网站的信息,在PCA受理的136个投资仲裁案件中,75个案件是针对上述国家提起的。在SCC受理的47个投资仲裁案件中,33个案件是针对上述国家提起的。在ICC受理的17个投资仲裁案件中,8个案件是针对上述国家提起的。在LCIA受理的5个投资仲裁案件中,2个案件是针对上述国家提起的。而MCCI受理的投资仲裁案件的被诉东道国都是吉尔吉斯斯坦。(www.daowen.com)

(二)前述国家投资者依据IIA提起的仲裁案概述

根据UNCTAD网站的信息,就前述国家的投资者作为申诉方的情况而言,克罗地亚的投资者提起3个案件,塞浦路斯的投资者提起26个案件,捷克的投资者提起5个案件,埃及的投资者提起4个案件,爱沙尼亚的投资者提起2个案件,希腊的投资者提起14个案件,匈牙利的投资者提起1个案件,印度的投资者提起6个案件,伊朗的投资者提起2个案件,巴林的投资者提起1个案件,以色列的投资者提起4个案件,约旦的投资者提起8个案件,哈萨克斯坦的投资者提起5个案件,科威特的投资者提起7个案件,拉脱维亚的投资者提起3个案件,立陶宛的投资者提起3个案件,黎巴嫩的投资者提起3个案件,马来西亚的投资者提起4个案件,摩尔多瓦的投资者提起1个案件,阿曼的投资者提起2个案件,波兰的投资者提起7个案件,卡塔尔的投资者提起4个案件,罗马尼亚的投资者提起1个案件,俄罗斯的投资者提起22个案件,白俄罗斯的投资者提起1个案件,沙特的投资者提起1个案件,新加坡的投资者提起4个案件,斯洛伐克的投资者提起1个案件,斯洛文尼亚的投资者提起2个案件,土耳其的投资者提起33个案件,乌克兰的投资者提起11个案件,阿联酋的投资者提起10个案件,乌兹别克斯坦的投资者提起1个案件。在上述202个案件中,根据受理案件的数量,受理仲裁请求的仲裁机构依次是ICSID、PCA、SCC、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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