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家族基金会案例及其影响力的优化运营

家族基金会案例及其影响力的优化运营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金会成立了法定董事会并委任了四位董事,李国贤保留了董事会的最终决定权。此次家族会议有两项重要议题:基金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及其管治结构。更现代化的运营结构和管理流程使得家族基金会得以平稳运营、有序发展。家族基金会将家族价值观代代传承,影响着后辈的思想与行为。

家族基金会案例及其影响力的优化运营

(一)李国贤基金

1.背景介绍

李国贤的父亲李志雄于1945年在中国香港地区创立了新兴行,服务内容为支援本地与国际船运公司的船务代理。李志雄辞世后,李国贤继任公司,新兴集团不断发展并涉足其他物流领域,例如,货仓、运输和货运业等。新兴集团其他业务扩展包括一家保险代理公司、服务其他物流企业的经纪公司和一家房地产公司。21世纪初,新兴集团不断发展,业务伸延至信息科技管理解决方案金融投资和训练与会议设施管理等领域。

李国贤基金会成立于1985年,主要经营各项慈善活动,每年将集团10%的年利润作为资金。基金会成立了法定董事会并委任了四位董事,李国贤保留了董事会的最终决定权。2007年,李国贤决定在基金会内成立长者基金并为基金成立咨询委员会。

2010年,李国贤去世后,其后人李敬恩与李嘉雯开展家族会议决定基金会的未来走向,并邀请了所有家族成员以及一位高级顾问。此次家族会议有两项重要议题:基金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及其管治结构。会议决定继续资助长者基金,并设立儿童基金帮助清贫家庭儿童建立良好的学习基础。对于基金会的管理架构,与李国贤对董事会保留最终决定权不同,此次家族会议决定所有家族成员都可加入董事会,而且成为基金会董事的条件只有两个:年满18岁以及有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意愿。董事会每年举行两到三次会议,以商讨基金和基金会未来的方向。而且,会议决定为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实行董事会的决策,并决定聘请全职项目经理负责处理慈善事业的行政事宜。[50]

2.案例分析

在开展家族会议以及制定家族基金会章程的过程中,李敬恩与李嘉雯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慈善活动高级顾问协助家族成员筹划长远的慈善策略。家族会议辨明了后续家族基金会的发展方向以及家族基金会的组织架构。更现代化的运营结构和管理流程使得家族基金会得以平稳运营、有序发展。在处理慈善事业的行政事宜时,家族基金会也聘请了全职项目经理,构建了更专业化、规范化的运营模式。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家族基金会在家族精神文化的传承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李国贤基金会大力开展各种慈善活动,能够增强家族成员的慈善精神,将奉献精神和对社会的责任感代代传承。在李国贤的儿女尚幼时,他们就已经受到了慈善精神的熏陶,经常随父亲参加慈善组织的聚会。成人之后,他们也积极投身慈善事业。李嘉辉接管了父亲的香港聋人福利促进会主席职位,李嘉雯青少年时期已加入国际特赦组织,成年后在职业上也继续关注社会。这种奉献社会的价值观在后辈身上也有体现。李国贤的孙子李敬恩作为沃顿学院的本科毕业生,离开了前途大好的国际顾问公司,转而投身于中国香港特区的慈善组织工作。家族基金会将家族价值观代代传承,影响着后辈的思想与行为。

第二,家族基金会有助于增强家族凝聚力,维护家族和谐。在本案例中,李国贤去世之前,只有少数家族成员认真参与基金会事务,而基金会改制后,通过每年例行董事会以及家族会议,年满18岁的家族成员均能参与进来,平时交流有限的家族成员可以针对家族基金会未来的发展方向相互讨论、发表看法。家族基金会的设立能够直接促进家族成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家族凝聚力,维护和谐家族。

第三,家族基金会有助于培养家族成员的治理能力和管理能力,为家族企业的后备管理培养人力资源。在本案例中,家族基金会的董事会门槛很低,所有成年家族成员均可担任,而且基金会秘书处实行轮流委任制,所有家族成员都能得到管理基金会的机会。因此,在家族基金会中办公的经历能培养家族成员的管理能力,为将来家族成员管理家族企业奠定良好基础。

本案例中的家族基金会大力开展慈善活动,不仅传承了优良的家族精神,而且扩大了家族的社会影响力,为家族积累了家族社会资本,在无形中起到了家族财富传承的作用。家族财富、家族精神以及家族的和谐关系如果都能得到传承,则家族基业更长青。因此,家族基金会往往被看作一种家族传承的“全能”工具。

(二)老牛基金会

1.背景介绍

老牛基金会由蒙牛创始人牛根生创设。基金会以境外公益信托模式运作,即将股权捐献给基金会,基金会通过理财获得收益,由这笔收益作为慈善公益的资金来源。[51]2005年,牛根生承诺捐赠个人持有的全部蒙牛股份,并通过境内境外两种方式完成。境内每年以25%的股权比例捐赠给老牛基金会,境外是通过公益信托的方式来完成股权捐赠。该公益信托于2010年12月28日宣布设立,主要通过瑞士信贷信托公司下设的Hengxin信托来完成。该项信托的受益方包括老牛基金会在内的诸多慈善组织以及牛根生及其家人等非慈善受益方。[52]基金会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由秘书长担任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承担基金会运作中的责任与义务。牛根生担任基金会的荣誉会长,全程参与理事会活动但不干预基金会日常业务的开展。基金会理事、监事由来自全国各地不同行业热心公益的人士组成,包括管理团队负责人、投资理财专业人士、法务专业人士等。基金会下设投资委员会,并计划增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更多专业委员会。在具体运作中,基金会采用了定期会商机制,定期将基金会运作情况与牛根生沟通并听取意见,如果存在分歧,就将会商的建议和意见提交到理事会进一步讨论;同时,作为家族代表,牛根生将会商的问题带回家族与其他家族成员沟通讨论。[53]

2.案例分析

在本案例中,老牛基金会采用了与公益信托相结合的方式,公益信托的运作保障了资金的来源与保值,保证了基金会慈善活动的正常开展。这种1+1的运营模式兼顾了家族基金会的财富传承功能与精神文化传承功能,弥补了一般家族基金会在财富管理方面的缺口,有助于实现家族财富的自我有效管理。

老牛基金会采用的定期会商机制实现了在厘清创始人家族与基金会之间的权力与责任的基础上,维护并尊重了创始人的捐赠意愿,充分了解并重视创始人家族对基金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基金会下设的投资、审计等专业委员会以及监事、理事中诸多专业人士有助于构建更专业化的基金会运作模式,由专业人士处理相关慈善活动事务,推动基金会高效运转。这种权力架构能使家族基金会处理事务更加专业,从而扩大其社会影响力,收到家族传承的效果。

(三)总结

家族基金会作为家族慈善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其现代化的有效管理以及高系统性与持久性,能够极大地扩大家族的社会影响力,传承家族优良价值观并维护家族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与家族信托主要关注家族财富传承不同,家族基金会的设立更能让家族成员团结在一起,为延续家族荣光而奋斗,锻炼家族成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在精神层面实现家族永续传承。[54]但是,家族基金会也可以与其他传承工具相结合,在关注精神传承的同时关注财富的自我管理

【注释】

[1]《传承|中国进入家族财富传承“窗口期”,如何有序传承》,搜狐网,https://www.sohu.com/a/220470438_100014622,2021年7月17日访问。

[2]《涉外继承》,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6%B6%89%E5%A4%96%E7%BB%A7%E6%89%BF/3562098?fr=aladdin,2021年7月17日访问。

[3]《美国第一大家族——洛克菲勒家族:家族精神才是永恒的财富》,明德传承,https://zhuanlan.zhihu.com/p/61681059,2021年7月17日访问。

[4]张孟强、任姗姗:《美国养老服务发展经验与启示》,载《中国民政》2019年第3期。

[5]安秀芳、徐维祥:《探讨新时代养老健康服务体系的构建》,载《健康中国观察》2021年第5期。

[6]张孟强、任姗姗:《美国养老服务发展经验与启示》,载《中国民政》2019年第3期。

[7]陈泳全:《一种日常生活模式的延续——美国养老社区探析》,载《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2020年第11期。

[8]何茜:《国外互助养老模式对我国农村地区养老的借鉴与启示》,载《农业经济》2018年第6期。

[9]王承强:《美国养老保障制度的经验和启示》,载《大众日报》2013年9月1日。

[10]沈铭辉、李天国:《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及治理对策——以韩国为例》,载《人民论坛》2020年第32期。

[11]吴飞:《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策略研究——来自韩国的经验启示》,载《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

[12]张晓杰:《医养结合养老创新的逻辑、瓶颈与政策选择》,载《西北人口》2016年第1期。

[13]刘庆斌:《国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改革建议》,载《社会福利(理论版)》2021年第3期。

[14]江世银:《国外典型国家金融服务养老实践及其启示》,载《四川轻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15]沈忠浩:《德国延迟退休“渐进灵活”》,载《经济参考报》2021年4月1日。

[16]蒋道霞:《德国老年护理服务的措施及启示》,载《黑河学刊》2021年第3期。

[17]周心怡:《发达国家养老保险体系责任分担机制的基本经验及启示》,载《东南学术》2021年第3期。(www.daowen.com)

[18]赵宁、张健:《国外智慧养老发展模式的经验与启示》,载《社会科学动态》2020年第8期。

[19]刘红玉、高慧云:《家族基金会不应过度依赖家族,我国家族基金会可持续性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完善》,载《家族企业》2020年第1期。

[20]洪永鑫:《成功家族代际传承中平稳掌舵的三种工具》,载《清华金融评论》2018年第10期。

[21]《利用家族宪章厘清家族企业传承的5大风险》,https://www.pinlue.com/article/2019/06/2811/419267772833.html,2021年7月17日访问。

[22]《薛京律师:家族宪章的功能与运用》,https://www.163.com/dy/article/FCG5DH2B0519CD0B.html,2021年7月17日访问。

[23]《家族宪章如何助力家族传承?——对话家族企业》,https://www.sohu.com/na/421774018_676545,2021年7月17日访问。

[24]《家族宪法:治家传业的根本法》,https://wenku.baidu.com/view/b89155e4d1f34693daef3ecb.html,2021年7月17日访问。

[25]《家族宪法不是宪法》,https://wenku.baidu.com/view/d4f2b42a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a2.html,2021年7月17日访问。

[26]《家有家规——解密豪门家族宪法》,https://wenku.baidu.com/view/2737c6d1680203d8cf2f242d.html,2021年7月17日访问。

[27]《解密李锦记家族委员会和家族宪法》,http://www.gywx.org/article/59,2021年7月17日访问。

[28]徐妮娜:《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相关问题研究》,载《求索》2010年第2期。

[29]罗丹:《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黑龙江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8页。

[30]赵宇芹:《我国涉外遗嘱继承中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评析》,载《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9期。

[31]白丹:《我国涉外遗嘱的法律适用》,载《知识经济》2012年第15期。

[32]高璐:《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第84页。

[33]田晓云:《涉外遗嘱继承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载《法学杂志》1997年第5期。

[34]高璐:《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第39—43页。

[35]吴庆国:《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7页。

[36]吴庆国:《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7页。

[37]吴庆国:《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7页。

[38]陈立辉:《财富传承选择哪种方式最明智》,载《理财》2020年第11期。

[39]遗产税,https://baike.baidu.com/item/%E9%81%97%E4%BA%A7%E7%A8%8E/2975538?fr=aladdin,2021年7月17日访问。

[40]《中国家族信托成功案例解析》,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815/19/4623653_583444015.shtml,2021年7月17日访问。

[41]《SOHO潘石屹:外籍老婆张欣和她的327亿海外家族信托》,https://zhuanlan.zhihu.com/p/115845383,2021年7月17日访问。

[42]范华、孟昊桀、史汝洁、王亚璐:《股权家族信托赋能企业治理传承》,载《中国金融家》2021年第1期。

[43]《谁的SOHO?》,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8-09-01/doc-ihinpmnr0568841.shtml,2021年7月17日访问。

[44]《神秘家族信托——盘点富豪财富传承》,https://xw.qq.com/cmsid/20210524A02O6100,2021年7月17日访问。

[45]史佳欣:《我国离岸信托的基本构造及适用困境》,载《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46]姚冬琴:《5000万元起步财富管理实现个性化定制“家族信托”:帮富人打理家族财富》,载《中国经济周刊》2013年第34期。

[47]徐姗:《我国家族信托的法律研究——以“吴亚军、蔡奎家族信托”为例》,载《时代金融》2016年第23期。

[48]刘筱攸、刘雁:《家族信托是富人的守财利器》,载《证券时报》2013年12月12日。

[49]张辉:《信托持股:龙湖地产股价平稳的奥秘》,载《经济参考报》2012年12月18日。

[50]彭倩:《基金会如何助力家族团结——以香港新兴集团为案例》,载《中国慈善家》2015年第10期。

[51]本刊编辑部:《牛根生:做公益基金会的“助跑者”》,载《中国企业家》2016年第23期。

[52]张映宇:《家族基金会的两大财富管理工具》,载《公益时报》2017年11月14日。

[53]雷永胜:《家族基金会——机制在先,发展在后》,载《中国慈善家》2016年第3期。

[54]宋厚亮:《金乐琦:家族基金会有助于家族价值观的传承》,载《中国慈善家》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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