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刘强东、雷军财富安排实务案例及风险提示

刘强东、雷军财富安排实务案例及风险提示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刘强东、雷军先生的财富安排开始于企业上市之前,并且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而不合法的税收规划势必会造成巨额罚款,甚至触犯刑事责任。该税率表契税税率不含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地区。

刘强东、雷军财富安排实务案例及风险提示

(一)离岸信托案例——从税务筹划角度看刘强东、雷军家族财富安排

1.用离岸地税收优惠进行税务筹划

2014年京东集团正式登录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主体JD注册地为开曼群岛。创始人刘强东通过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离岸公司Max Smart Limited持有京东股票

(1)用开曼公司进行税务筹划

开曼群岛是全球四大离岸金融地之一,是世界最大的离岸银行业中心。该群岛外汇资金自由,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一般财产税、利息税、资本增值税物业税遗产税,同时,可以享受永久性的税收豁免权。因此,刘强东先生设立开曼公司,不会被征收所得税和资本增值税,利用税收豁免规定对境内20%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规划

(2)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进行税务筹划

英属维尔京群岛作为重要的离岸金融中心,以其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所得税法》规定,所有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或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受管控的公司被视为居民,应缴纳所得税。但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2004)进行了部分豁免。对于公司而言,英属维尔京群岛不征收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资本税、增值税以及各种附加税股权转让也不征收印花税;对公司集团重组不征任何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同时,公司的分支机构也不在征税主体范围内。刘强东先生通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离岸公司Max Smart Limited持有京东股票,将财产所有权与收益权分开,达到减轻自身税负的目的。

2.用离岸家族信托进行税务筹划

2018年小米集团在我国香港特区上市,创始人雷军在公司上市前借助离岸家族信托对家族财富进行规划,实现减轻自身税负目的。

小米集团上市前信托共有六层架构[9]:第一层为上市公司小米集团;第二层为两家公司分别持有AB股;第三层、第四层分别为Sunrise Vision Holdings及Parkway Global Holdings两家离岸公司;第五层为家族信托,雷军作为委托人,雷军及其家族作为受益人;第六层为受托人ARK Trust(HK)Co.Ltd。

雷军的家族信托旗下有两家控股公司[10],一家为Smart Mobile Holdings,持有AB股,而另一家为Smart Player Limited,仅持有B股,这两家控股公司持有境外上市主体小米集团。从股权结构看,小米股票分为A类股份和B类股份,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投票权为10票,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投票权为1票。具体来看,小米集团A类股份全部由创始人雷军(4.29亿股)和另一位联合创始人林斌(2.4亿股)持有。雷军将其持有的大量小米股份托管给了海外家族信托,受益人为雷军及其家人。如此一来,雷军家族和企业之间进行了资产和风险的隔离,他对小米的实质控制权也集中在了信托主体上,即便将来他离婚或后代继承时,也不至于对小米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同时这也意味着,未来小米分红时雷军只需要缴纳信托公司分红后他个人作为受益人的税负,大幅减少了因持有小米股份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现合法节税[11]

3.通过对刘强东、雷军家族税务筹划的梳理,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发:

第一,税务规划要合法趁早。刘强东、雷军先生的财富安排开始于企业上市之前,并且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而不合法的税收规划势必会造成巨额罚款,甚至触犯刑事责任。

第二,综合利用离岸地税收优惠政策、慈善基金会、家族信托等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多种工具、政策的综合运用才能达成筹划的目标。

第三,高净值人士考虑的不仅是财富的保值增值,同时会综合统筹考虑财富的代际传承及社会影响力。在生前的财产规划和身后的财产继承分配、流转过程中,常会涉及财税问题,针对企业传承中的财税风险,若不主动、尽早、平衡地进行税务筹划,不仅可能面临家族财富大幅缩水的窘境,甚至会留下不可弥补的隐患,需要传承法务专业律师综合统筹相关专业力量,全方位考量予以应对解决。

(二)房屋过户案例——以买卖、赠与、继承三种房产传承方式来看税务筹划

1.税费标准表(以各地具体标准为准)

房产传承税率表(个人/住宅)

(续表)(www.daowen.com)

说明:(1)该税率表不动产形式为个人名下住宅。
(2)买卖房产的个人所得税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核定征收,根据核定价格固定税率征收个税,一种是据实征收,按照评估价与此前房屋价格差额及相关费用的固定比例征收个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家庭唯一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3)契税税率为3%~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湖北地区契税税率为3%。该税率表契税税率不含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地区。
(4)印花税税率为0.05%,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5)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主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1年9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施行。
(3)财税〔2016〕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5)财税〔2009〕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案例分析

老张丧偶后在武汉购置住宅一套,购房合同价人民币180万元,建筑面积115m2,房产登记在老张个人名下,房产现市场价约人民币300万元,该房屋系家庭唯一住房。现老张想将房屋传给独子小张,根据不动产转让所涉税费,该房产以哪种方式传承最划算?

(1)以买卖方式传承房产

房屋购买不满两年的:

老张作为卖方,需要缴纳5.3%的增值税及附加税,1%的个人所得税。因房屋面积超过90m2,小张作为买方,需要缴纳1.5%的契税。所涉房产买卖税款约为人民币234000元,即3000000元×(5.3%+1%+1.5%)=234000元。

房屋购买已满两年不满五年的:

老张作为卖方,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因房屋面积超过90m2,小张作为买方,需要缴纳1.5%的契税。所涉房产买卖税款约为人民币75000元,即3000000元x(1%+1.5%)=75000元。

房屋购买已满五年的:

老张作为卖方无须缴税。因房屋面积超过90m2,小张作为买方,需要缴纳1.5%的契税。所涉房产买卖税款约为人民币45000元,即3000000元×1.5%=45000元。

根据房屋购买时间不同,以买卖方式传承房产的所涉税费约为45000元—234000元。

(2)以赠与方式传承房产

因小张与老张系直系亲属,以赠与方式传承,受赠方小张须缴纳3%契税,若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须缴纳0.05%印花税。小张受赠该房屋所涉税款约为人民币91500元,即3000000元×(3%+0.05%)=91500元。

如果小张后续将房屋出卖,须按照差额征收的方式另行缴纳个人所得税20%,即个人所得税为(3000000元-1800000元)×20%+赠与转让的税费≈240000+91500≈331500元,因此小张受赠之后若再将房屋出卖所涉税款合计约人民币331500元。

(3)以遗嘱方式传承房产

若小张为老张所立遗嘱的继承人,小张凭继承权公证文书或确认遗嘱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办理过户,办理不动产权证,须缴纳0.05%印花税,即人民币1500元,其他税免征(截至2021年底未开征遗产税)。

现实生活中,无论家庭财富多少,都会涉及住房的传承问题。传者是生前赠与或是买卖方式过户给家人,还是身后通过继承方式将房产留给家人,相关税费差异较大,而且涉及面广,需要从税务筹划角度统筹考虑后作出传承安排。

对比上述三种房产传承方式所涉税费可知,买卖须考虑房屋面积和年限,亲属之间赠与所涉税费看起来较低,但要考虑后续转让的税费问题。买卖,受赠房屋须满足当地购房政策,继承则不受限购影响,继承税费最低但会涉及继承开始时遗嘱是否有效、房产办证手续是否齐全及届时是否开征了遗产税等不确定因素。因此,不同家庭、不同资产状况、不同传承目的使房产传承的最优方式也不尽相同,会因人而异,由传承人自行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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