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央决策层中有一个权倾朝野的秘书机构——司礼监。司礼监的职权主要有三项:一是批答奏章,传宣谕旨,这是司礼监最重要的职权;二是总管有关宦官事务,司礼监不仅在各宦官机构中处于“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实际上也居于总管、统领其他宦官机构的地位;三是兼顾其他重要官职,当时宦官系统的其他一些重要官职,如东厂提督、南京守备等,或专由司礼兼领,或为司礼外差,这也是司礼监职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朱元璋建朝之初,为防止强奴欺主,宦官干政,在宫门树立铁牌,镌刻:“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的严厉训告,不准宦官识字断文。洪武末年,朱元璋颁发定制,宫内设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等12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4司及兵仗、银作等8局,总称为24衙门,各设专职掌印太监。作为宦官机构,从制度上讲,是宫廷的服务组织。到了明成祖朱棣,这一制度变化,开始把宦官视为心腹,当作控制外廷大臣的一股重要力量。“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被悄悄地改为不得擅自作主。并派他们出使、专征、监察、分绩、刺臣民隐事,继而让宦官提督东厂。
朱棣之所以任用宦官,委以大权,是因为在夺取皇位的“靖难之役”中,尚为燕王的朱棣靠勾结受建文帝压迫的宦官而掌握了建文帝的动向,此后又在围攻南京时,与宫内的宦官里应外合取得了胜利,登上了皇帝宝座。因此,朱棣上台后,害怕会有失意的宦官像出卖建文帝一样出卖自己,所以不惜背叛祖训,拉拢宦官。而朱棣自己的宦官,如“狗儿”等,在“靖难之役”中表现得非常勇猛,率军与南兵对冲,为朱棣在战场上立了功。
宣宗时,改太监不得识字的祖制,在宫内设内书堂。令学官教小太监识字。英宗时,掌权宦官王振网罗部分官僚为党羽,形成阉党,开明朝宦官专政先声。此后,宦官之祸迭起。成化年间的汪直、武宗时期的刘瑾、熹宗时期的魏忠贤等,都是权倾朝野、势力显赫的权宦。他们专横跋扈,排斥异己,巧取豪夺,屡兴大狱,加剧了明朝政治上的腐败,给人民带来无穷灾难。英宗皇帝9岁即位,司礼太监王振乘机专权,“王命天宪,悉出其口,生杀予夺,任已爱憎”,①宦官专权的局面开始形成。英宗以后,许多皇帝不临朝问政,皇帝与朝臣之间诏令颁发章奏批答,全由宦官操纵。“自成化至天启,一百六十七年,其间延访大臣不过弘治之这样,末数年,其余者皆帘远堂高,君门万里。”②武宗时,宦官刘瑾掌司礼监,纠结党羽,除控制东、西厂之外,又增设内行厂,监视范围更广泛,用刑更酷烈。大臣的章奏,要先送他审阅,然后才送朝廷。人们说有两个皇帝,“朱皇帝、刘皇帝”,或者叫做“坐皇帝(武宗)、立皇帝(刘瑾)”群臣包括内阁大学士在内,都趋之若鹜,竞相攀附。宦官任职机构膨胀,宫廷宦官人数激增,至明末多达数万之众。
司礼监设立于明太祖时期,最初在二十四衙门中地位并不高。司礼监设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提督太监督理皇城一切礼仪,刑名,及管理当差听事。凡皇帝口述命令,例由秉笔太监用朱笔记录,再交内阁撰拟招谕颁发负责日益奢华的皇室生活。司礼监因负责“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而与内阁形成直接的权力互动关系。皇帝、内阁、司礼监组成了一个不等边三角形,其中皇帝高踞于顶端,内阁和司礼监位于底边的两端,孰长孰短,孰强孰弱,完全视皇帝与其关系的密切和信任程度而定。内阁通过“票拟”加强皇权的统治效能,而司礼监则通过代皇帝“批红”来监督和制约内阁的权力。明中叶以后,皇帝多深居后宫,荒嬉享乐,不理国政,常常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行“批红”大权,故司礼太监代皇帝“批红”,是在代行皇权。皇帝授权司礼监代行“批红”,是利用宦官势力牵制内阁,代表皇权监督和控制政府机构的施政活动,事实上成为了皇权的代言人,以确保皇权的利益不受损害和侵犯,并防止任何违背皇帝意图的行为出现。太监通过“批红”大权,可以暗中扩展势力,对抗内阁,进而对抗整个官僚阶层。
由于司礼监拥有代皇帝批红和传谕圣旨的权力,因而它的内部机构也逐渐完备起来。司礼监的最高长官是掌印太监,只有一人。下设秉笔太监几人,专管批红。秉笔太监中有一名负责管理东厂,称“提督太监”,位居其他秉笔太监之上,称为次辅。司礼监下设文书房,由掌房十员组成,协助掌印、秉笔太监处理通政司所进章奏、内阁票拟、皇帝的圣旨等,地位也十分重要。机构的膨胀,人员的增多,加上近侍皇帝的位置,宦官势力的抬头是不可避免的。这样,太监们一方面掌握厂卫(东厂、锦衣卫),直接参与司法工作,又有批红之权,身近皇帝,很容易擅权。
司礼监从性质上讲,属于皇帝的私人秘书机构。其所发挥的秘书作用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www.daowen.com)
(1)辅助决策。司礼监的太监利用切近皇帝的特殊地位,经常对朝廷大事根据自己的好恶提出建议,尤其是官员的升降、任免方面,插手其中,直接参与皇帝的决策过程。
(2)传宣帝命。秉笔太监随侍皇帝左右,记录皇帝口述的命令,交付内阁票拟诏谕,颁发施行,或被委派出宫,口宣皇帝诏命。
(3)批阅章奏。成祖以后,明朝许多皇帝懒于阅办大臣们上呈的章奏,渐渐委任秉笔太监轮流值日,阅览章奏,摘取其中重要内容向皇帝扼要汇报,而后把皇帝的处理意见形成文字,用朱笔批答在奏章上,谓之“批红”。“批红”的过程也是太监擅权弄事的过程。
(4)草拟诏旨。秉笔太监记录和传达皇帝的口头诏令,但有时,也受皇帝委托,直接起草正式的诏谕。如神宗即位时,秉笔太监冯保精明强干,文才很高,经常为神宗小皇帝起草诏命,下发内阁,首辅张居正把关后,就可以交付六科抄发执行。在这一过程中,宦官们有时假传王命或不经内阁而直接矫诏(作假诏)。司礼太监除了承担部分秘书职责外,还参与司法和监察,重大的司法案件必须由宦官听讼、会审。明朝的特务机构东厂、西厂直接受司礼监提督太监掌管,锦衣卫中的高级人员也多是司礼监派出的宦官。
明朝宫廷内设置的文书房也是一个重要的秘书机构,设有掌房十员,以太监充任,掌收受各类上奏文案,分门别类交司礼监转呈皇帝。皇帝批红之件,也由文书房登记转发。
明朝中央的其他部门也根据需要设立了相应的专门秘书机构:如六部中各设有司务厅,长官为司务,主公文收发、登记、检查、催办。五军都督府内,设有照磨所和经历司,专掌文牒。地方的各级行政机构中,也配有一定的秘书机构和秘书人员。在省一级,按察使司、布政使司内均设有经历司和照磨所,其人员经历、照磨均属吏员,专事上下文书的收发、勘合。府和直隶州亦有经历司和照磨所,除经历、照磨等吏员外,还有知事、检校各一人。县级政府的文秘工作由主簿主管,下有书吏一人辅助,掌抄写、誊印等事。明朝地方的秘书部门和秘书人员比较少,在府一级设立专门的秘书机构属首创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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