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一个社区至少需要考虑两个要素:其一,社区是地理上具有清晰边界的空间;其二,社区是生活在这一空间中彼此关联的人群。因此,所谓社区即生活着一个特定群体的特定地域,是一个天然的社会单位。[16]对于史学田野调查来说,社区这一概念还需要附加上历史的印记,即史学田野调查的社区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生活着一个特定群体的特定地域,即史学田野调查的社区应包括特定的地域、特定的社会群体以及特定的历史时代等要素。[17]与注重当下的社区研究不同,史学田野调查的社区研究特别注重社区的历时性,将社区看作一个动态的历史现象,侧重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研究社区。
作为一种新的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社区研究在20世纪初迅速兴起,中国的社区研究也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18]迄至20世纪50—60年代,已有数十部以社区调查为基础完成的研究著作出版。[19]按照中国人类学家的理解,社区研究方法是:“把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作为有机的整体,通过揭示社区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和理解社区中人们的生活、思想和感情。”[20]杨懋春认为:“每个地区的生活必须以整体方式而不是以分散的片断的方式来叙述。”他对家乡山东台头村(在今青岛市境内)的研究,就是要描绘出一幅整合的总体画面,所以他没有把家庭与村庄之间、村庄与村庄之间、村庄与集镇之间、村庄与集镇之外的地区之间的联系分割成经济、政治、社会、宗教或教育等互不相属的部分,没有采用对社区的各个构成要素作横向划分的研究方法,相反,他把握到乡村社区内部社会结构的特征,关注乡村社区社会结构的纵向联系,“以初级群体中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起点,然后扩展到次级群体中初级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最后扩展到一个大地区中次级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21]
运用社区研究方法,要求调查人员对研究地域的选择要考虑社区的规模和完整性。一方面,“为了对人们的生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研究人员有必要把自己的调查限定在一个小的社会单位内来进行”。因为只有在一个范围较小的社区中,调查者才有可能尽量接近并了解调查对象,“以便能够亲自进行密切的观察”。另一方面,调查人员选定的“研究的社会单位也不宜太小,它应能提供人们社会生活的较完整的切片”。[22]
基于上述标准,人类学家认为村庄是一个最为合适的田野研究单位。费孝通指出:“村庄是一个社区,其特征是:农户聚集在一个紧凑的居住区内,与其他相似的单位隔开相当一段距离(在中国有些地区,农户散居,情况并非如此),它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具有其特定的名称,而且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23]村庄所具有的这些特质,使研究者可以“以一个村子作研究中心来考察村民们相互间的关系,如亲属的词汇、权力的分配、经济的组织、宗教的皈依以及其他种种社会联系,并进而观察这种种社会关系如何相互影响,如何综合以决定这社区的合作生活”。[24]他认为:“对这样一个小的社会单位进行深入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单位。但是,这样的结论却可以用作假设,也可以作为在其他地方进行调查时的比较材料。”而且,“从这研究中心循着亲属系统、经济往来、社会合作等路线,(可以)推广我们的研究范围到邻近村落以及市镇”。[25]在费孝通看来,“这就是获得真正科学结论的最好方法”。[26]在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微观社区研究成果中,村庄社区研究占了一大部分,可以说,自社区研究方法传入中国后,运用社区研究方法、以微观社区——村庄为调查对象的田野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27]20世纪后半期,以村庄为对象的社区研究成果仍是微观社区研究的重要构成部分。徐平对羌族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的研究即为一例。这个研究项目选择的调查对象是一个只有26户人家的自然村。尽管从户数上来看,这只是一个微型规模的社区,但“这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切片,无论在社会结构上还是在文化变迁上,都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标本。相对简单的社会文化结构,使研究者更容易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中,更多更快地认识人类社会的基本构成原理和变化规律”。[28]
塘栖镇水北街(2011年12月18日)
在乡村田野调查中,市镇也常常被当作完整的社区加以研究。根据施坚雅(G.W illiam Skinner)等学者的观点,中国的市场体系不仅仅具有重要的经济范围,而且有重要的社会范围。他们称基层市场体系的社会范围为基层市场社区,认为在中国农村,如果说农民是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中,那么这个社会不是村庄,而是基层市场社区。研究者不仅要把这种社区当作一种社会结构来研究,而且还要当作一个文化载体来分析。一个完整的基层市场社区在空间上应当包括一个市镇与其周围的十余个甚至更多的村庄。它们彼此相互联系,共生或互生,市镇是中心,周围的农村与作为中心的市镇有依存关系。这样的市镇区域是一个完整的农村社区,是进行农村社会研究的理想的社区单位。我们曾经选择杭州市余杭区的塘栖镇作为基层市场社区研究的个案。塘栖位于杭嘉湖平原南部,地跨京杭大运河两岸,是典型的河网平原地区。塘栖的镇区有明确的边界,同时,以镇区为中心的周边农村和镇区共同构成的“塘栖”也是一个具有明确外延的“概念”。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塘栖形成了较为固定、内部同一而明确的经济区域和社会区域,这种相对独立的范围界限,便于研究者将它与周围其他区域区分开来,并进行区域之间社会变迁诸因素互动的研究。农村社会变迁所具备的同类地理区域的共性,使研究者不仅可以将塘栖作为一种类型的样本,还可以借以追溯与其历史变迁相关的多重背景。
有学者认为,这种以一个市镇为中心的乡村社区的划定方法舍弃了若干实际存在的因素,尽管出于研究的需要,研究者不妨划定一个市镇区域作为“完整”的乡村社区单位,但在具体的研究中,这样的完全以一个市镇为中心的、相对固化的“理想”社区是很难遇到的。在乡村社区[29]中,往往存在着频繁的人口变动(增长或减少以及人口流动)、存在影响社区生活的多个贸易中心,被视为构成一个基层市场社区的村庄之间甚至有非常明显的差异。[30]可见,即使是市镇这样微观的社区,也很难界定其清晰的边界,其内部差异的存在也需要社区研究者谨慎处理。不过,在充分考虑并慎重对待这些不利方面的情况下,市镇仍是相对理想的社区研究单位。
不管社区研究的对象是村庄社区还是基层市场社区,其精义都在于通过微观的剖析以深入理解文化的整体性和各种相互交织的因素。人类学家通常将社区视为一个完整的地方体系,他们认为,在这个地方体系中,研究者能够发现绝大部分影响个人行为的变量和因素。来自外部世界的影响当然也会引起人类学者的注意,但与一个社区的地方性文化(模式)相比,通常这些外部的影响被视为无足轻重。人类学者最为强调的是发生在社区边界之内的基本的、面对面的社会关系对个人行为的影响。[31]与划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宏观区域分析方法不同,这些研究采用的是较为微观的社会文化整体描写法。这种方法并不一定是对社会—文化的全面描述,而是通过某一事件、某一场景的“复原”,从某一个侧面或层面呈现某一时期社会文化的特质或普遍法则。在具体的研究中,社区研究要求把文化的各个构成成分放在整体的历史进程中考察。因为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包括经济、技术、政治、法律、美感以及宗教信仰,构成了一个有意义的复合体,如果没有放在与其他方面的关系中考察,任何一个方面都无法被理解。例如,克利福德·吉尔兹的实地研究虽然在地域上仅限于印度尼西亚和摩洛哥,但“涉及的范畴包括农业、经济史、市场、社会组织、社会思想、民族主义、国家、法律、艺术、宗教、礼仪、常识、人的概念等整个文化领域”。[32]这种涉及整个社区社会变迁的“整体描写法”,在社区研究中被广泛运用。《崇武大岞村调查》是一部有关汉人社区变迁的调查成果,它“对惠东崇武镇大岞村的自然环境、历史沿革、人口与体质、方言、渔业生产的变迁、技术与知识、家庭与宗族、民间自愿社团、教育与文化传承、风俗、民间信仰、民间故事与传说等做了深度的描述”。[33]
社区研究方法虽注重整体描述,但并不意味着研究者可以忽视社区文化与社会结构的历时性变化。在社区调查与田野研究中,费孝通成功地将整体分析与历史研究结合起来,完成了经典性的研究成果。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将“传统”与“西方”两个重要因素纳入微观的“社区”研究,指出在微观社区的经济变迁中,传统力量与新的动力具有同等重要性,认为中国乡村的社会变迁正是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对于江村的经济问题,“只有考虑到两方面的情况时才能有所理解:一方面是由于世界工业的发展,生丝价格下跌;另一方面是以传统土地占有制为基础的家庭副业在家庭经济预算中的重要性。对任何一方面的低估都将曲解真实的情况”。[34]另一项汉人社区整体—历时性研究的典范是庄英章的《林圯埔:一个台湾市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史》。按照作者的阐述,这一成果“是研究汉人在林圯埔的开拓过程,尤其是强调汉人在林圯埔的拓垦过程中,如何适应内在的生态环境与外在的文化环境。换言之,内在生态环境如何影响林圯埔的社会、经济生活;外在的文化环境,诸如日本的殖民统治及光复后当局所实施的计划经济等,如何影响并塑造林圯埔的发展方向。希望透过此一个案研究,以提供一个研究台湾社会文化史的范例”。[35]作者认为这项研究“特别强调在长时间内生态的、经济的及社会文化的因素相互影响之社区研究”。[36]可见,对于史学田野研究来说,除了社区内部的特定人群、相对清晰的边界这两个划定社区时需要考虑的要素之外,还需要将社区的历史可溯性考虑在内。例如,我们在前文中提到的塘栖即具有较为悠久的历史。此地早在宋代就有村落,元朝末年因运河疏浚和改道而兴盛,明清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至今仍是浙西地区经济最为发达的市镇之一。以这个市镇为中心的基层市场区域的社会变迁历程绵延600余年,脉络清晰,为个案研究提供了相对持久的历史时空,使研究者得以从连续的较长时段上,追溯一个相对微观的社区的社会经济变迁。(www.daowen.com)
除了深入观察社会构成部分之间的历史相关性之外,社区研究的普遍性意义还在于探讨文化内在法则以及不同社区文化法则的同一性。不同的乡村社区往往存在诸多差异性,所谓“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生活在常熟东北部长江沿岸的植棉地带的农民,不仅生产活动与地处常熟西南稻作区的农民不同,两者的风俗习惯、民间信仰也颇不相同,甚至说着不同的方言;在南汇,靠近东海的大团等乡镇与西部黄浦江边的周浦等地也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和方言语系。但在人类学者的眼中,这些差异的背后却往往隐藏着具有同一性的文化法则。田野调查不仅关注那些具体的、可观察的文化差异性,而且重视探究蕴藏在社会现象深层的“文化的内在法则”。[37]正如博厄斯(Franz Boas)所指出的:“某种法则是存在的,它支配人类文化的生长,我们尽力去发现这些法则,我们调查的目标是去寻找进程,由于某种文化的阶段已经发展,风俗和信仰本身不是最终的研究目标,我们希望去了解这些风俗和信仰为什么存在的理由——换句话说,我们希望发现它们发展的历史……并尽力去发现共同的心理原因。”[38]人类学在研究文化时,真正的目标是“不可观察的文化”,而不是“可观察的文化”。李亦园指出:“从可观察的一面来看,文化是一套具体的东西,并可分属不同的领域,彼此并不相互统属,交互相关。”但在“不可观察”的层次和意义上,文化就不再是“一些看得到、摸得到的具体东西,而只是一个抽象的存在,一套意义与符号的系统……一套共有的意义象征系统,它存在于人们的脑中,指引着人们的行为,同时勾连着各各互异的文化领域,形成一套和谐的整体”。因此,他主张:“对于文化现象之了解,不应只是对其中可观察现象之解释,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其后一套潜在之意义系统的掌握。”[39]由于社区研究旨在探索具有普遍性的文化法则,社区研究的价值就不再局限于一个社区本身了,这使微观的社区研究具有了普遍的意义。
我们还可以从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角度理解社区微观研究的宏观价值。被田野调查者视为一个整体的微观社区仅仅是更为广阔的区域社会的组成部分,相互关联的微观社区形成了广大区域的“宏观结构”。以微观社区研究为起点,循着由微观到宏观的认识路径,研究者就可以把握宏观的社会结构。柯林斯(Randall Collins)提出的“宏观结构的微观转释”可以说明社区微观研究对于认识宏观社会结构的价值。因为宏观的社会结构的产生和持续需要个体间的互动,研究社会结构不能离开一定时域的个体的抽样分析,“只有认识了人们所作所为——他们怎样交谈、他们对话的各种姿势、他们怎样确定自己的地位,同时他们又对所发生的事情有什么感想等等,只有了解了这些情况,才有可能去研究结构”。而在具体的研究中,调查者完全可以通过合理的研究设计,以微观社区的个体研究解释宏观结构现象。按照柯林斯的说法,“如果说宏观结构是一定时间跨度和空间范围里的大量人口复杂的互动仪式链,我们就需要将社会结构‘转化’为组成这些结构的互动过程。也就是通过互动仪式来理解社会结构。所以,研究计划就不应当局限于抽出某一个时间点的问卷调查,而应该选择时间跨度较大的个体作为研究的对象,这样便能全面观察人们彼此之间的互动”。[40]微观社区研究关注的可能是名不见经传的芸芸众生,也可能是僻处一隅的小型社区,但它们与宏观研究的区别主要在于研究对象的规模不同,其研究方法同样适合整体范式。一位特定的人物、一桩突发的事件、一个小小的村庄,都能体现不同社会领域的关联与互动,因而可借以观察社会、文化的宏观结构。[41]一个社区的变迁可以折射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全貌。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即是以小范围的深入实地的调查,“给中国经济问题的宏观研究以必要的补充,并以具体的实例呈现了宏观区域性因素的重要性”。[42]
也有学者对社区研究提出质疑,认为个案并不能代表整体,个别的社区研究不足以说明较大范围的社会变迁,单纯民族志的微观性和个别性有可能导致研究者的认识缺陷,因为社区并不是社会的缩影,小地方的描述也不足以反映大社会。[43]作为弥补上述缺失的方法,一些学者主张微观个案研究应以宏观的社会和历史背景作为参照,社区研究应该汲取研究文明史和大型社会结构的方法,在较大的空间跨度和时间深度中探讨社区历史和文化变迁。
社区研究所倡导的“从社会下层”看历史的方法并不需要走到极端,这种极端的取向只是专注于社区内部的研究,反而忽视了社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事实上,孤立的社区是不存在的,社区的“外部”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诸多仅仅从社区内部无法解释的历史过程。今天的田野研究也与20世纪初期田野调查方法刚刚形成的时候不同,那时人类学家把他们的田野研究地点视为“实验室”。“实验室”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当然会局限一些人类学者研究的视野。现在,人类学者的田野研究已经远远超出所谓“实验室”的范围,他们更多地关注他们研究的社区与更加广阔的外部世界之间的联系。[44]雷蒙德·弗思(Raymond Firth)在讨论社会变迁的动因时指出:“一个社会发生变迁,出于两种力量——内在的和外在的。”[45]人类学者的这种注重社区与外部关系的研究方法,同样适用于史学田野研究。
一些学者的社区研究采取了“点面结合”的方法,尝试在个案研究的同时考虑到它与整体的联系以及对整体的代表性。王逍在《走向市场:一个浙南畲族村落的经济变迁图像》中即采用了这种方法。作者将田野调查的范围限定在浙江省景宁县的鹤溪镇敕木山区、以惠明寺村为中心的畲族村落群,而以惠明寺村为“深度田野调查”对象,以周边的其他六个村落作为田野研究的参照,因为这些村落在自然环境上同属于敕木山区,又与惠明寺村具有亲缘、地缘、神缘、业缘和物缘关系。研究者将自己研究的焦点——惠明寺村的经济变迁放在“村落群”的场域中加以研究,通过比较单个村落与村落群整体特征的异同,发掘共性与个性。从而,不仅充分发挥了田野调查善于把握微观社区历史变迁的长处,又使这种微观社区研究与更大区域的历史研究相互观照,将“点”的研究与“点—面”研究结合为用,增加了其研究成果的信度与效度。[46]
另外一种社区研究方法是“类型比较法”。费孝通在农村社区研究中提出了“社区型式”的概念。他指出自己研究的江村和禄村,都是农村现实的“社区型式”的代表,前者代表着受现代工商业影响较深的社区型式,后者代表受现代工商业影响较浅的社区型式,他的研究目的是透过两种不同型式社区的比较,考察“现代工商业发达过程中农村社区所发生的变迁”。[47]例如,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提出了一系列有概括性的理论问题,看到了在当时农村手工业的崩溃、土地权的外流、农民生活的贫困化等等,因而提出了用传统手工业的崩溃和现代工商业势力的侵入来解释以离地地主为主的土地制度的见解”。据他后来回忆,当时他“就觉得‘这种见解可否成立,单靠江村的材料是不足为凭的’。于是提出了类型比较的研究方法,就是想看一看‘一个受现代工商业影响较浅的农村中,它的土地制度是什么样的?在大部分还是自给自足的农村里,它是否也会以土地权来吸收大量的市镇资金?农村土地权会不会集中到市镇而造成离地的大地主?’《禄村农田》就是带了这一系列从《江村经济》中产生的问题而入手去研究的”。[48]在他看来,“应用类型比较法,我们可以逐步地扩大实地观察的范围,按着已有类型去寻找条件不同的具体社区,进行比较分析,逐步识别出中国农村的各种类型。也就由一点到多点,由多点到更大的面,由局部接近全体。类型本身也可以由粗到细,有纲有目,分出层次。这样积以时日,即使我们不可能一下认识清楚千千万万的中国农村,但是可以逐步增加我们对不同类型的农村的知识,步步综合,接近认识中国农村的基本面貌”。[49]他认为:“通过这种社区比较方法,逐个研究不同的农村,我们看到不相同的经济条件发生不同的社区模式,从而识别……各种农村社区的类型。我们相信如果我们能这样做下去,把中国农村的各种类型都搞清楚了,我们就会了解那一时期中国农村经济的全貌和发展的过程。”[50]
尽管社会变迁理论指向辽阔地域和普遍原理,但不同地区社会变迁的历史基础与步履节奏差异甚大。从这个角度来看,任何实证研究及个案分析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无论社会变迁的理论阐述如何界定其适用范围,鉴于中国农村地域差异的广泛存在,社会变迁理论的运用需要考虑具体的历史情境。史学田野研究的对象往往是某一区域或社区,这类具体而微的个案研究时常在田野研究的基础上着手。正因如此,我们需要关注到一个社区所处的时空环境,需要把这个社区社会变迁的个案置于更为广阔的视野中加以分析。实际上,不管多么“宏观的历史”,都是由各种各样的历史细节构成的,历史的过程无一例外都是由微观的个别事件、个别人物的活动形成的,真正发生的都是具体的、微观的、个别的历史过程。所谓“宏观的历史”,应该称为“宏观的历史学”,只具有方法论和认识论的意义,并非历史的实在。从这个角度来看,微观社区田野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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