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前,市郊农村地区的生产队除接纳处置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粪便外,每家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粪便由农户自行沤肥后还田消纳处置,村前屋后环境卫生面貌基本处于自然良好状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未列入专业管理范畴。20世纪80年代,市郊村前宅后、田头河边开始出现露天小粪缸,如遇下雨天,粪缸满溢,大量粪便污水下河,污染水源,传播疾病。农村地区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也因无人收集,堆积在村宅旁、田埂边,有的单位和个人甚至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沟浜河塘内,严重污染水源体和影响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市郊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逐步凸显。1984年,市郊34个城镇(建制镇)的清洁所全部归口区县建设局管理,其他非建制镇未设立环境卫生专业管理机构。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保护农民健康、发展农村经济的工作变得十分迫切。1994年,市政府颁布《上海市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集镇、村庄环境卫生的管理”,市郊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管理成为全市市容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年11月,市环卫局成立“上海市农村粪管改厕办公室”,专职负责具体协调指导工作。1995—1998年,农村粪管改厕工作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通过明确计划任务、建立管理网络、发挥行业优势、规范设施设备标准等措施,至2000年,市郊全面完成农户小粪缸改建任务,在全国率先达到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95%的工作目标,市郊农村地区粪便管理工作处于可控状态。
2000年,上海市环境建设和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市郊全面启动建立和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通过建立保洁员队伍、配备设施设备、整治暴露垃圾、取缔村级堆点、关闭简易处置场、规范转运处置、开展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至2008年,全面建成和有效运行市郊农村地区的“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www.daowen.com)
2005年,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八届九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中明确提出的“建立镇有环卫所,村有保洁员,户有责任制的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乡镇政府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至2009年,市郊乡镇设置绿化市容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三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架构。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市市容环卫局组织开展“上海市整洁村”创建活动,通过规范保洁服务、合理配置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倡导志愿服务等措施,至2008年,市市容环卫局命名表彰了1561个“上海市整洁村(达标)”和11个“上海市整洁村(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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