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沿岸责任区管理及其效果

沿岸责任区管理及其效果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6年,市环卫管理部门开始要求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单位签订水域保洁责任书,落实好各自管理或使用水域岸线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为全面落实水域环卫责任区制度,市水管处组织沿岸责任区单位开展各类竞赛评比活动。至1995年,黄浦江、苏州河及其主要支港沿岸单位《单位门前(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决定书》送达率达到100%,达标率为98%。进一步落实责任区制度,全市水域市容环卫责任书送达单位上升到近2000家。

沿岸责任区管理及其效果

1986年,市环卫管理部门开始要求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单位签订水域保洁责任书,落实好各自管理或使用水域岸线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1989年,市政府颁布《上海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和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市水管处负责具体管理并参与确定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工作。1991年,黄浦江、苏州河沿岸316家单位先后签订《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书》,占总数407家的77.6%。为全面落实水域环卫责任区制度,市水管处组织沿岸责任区单位开展各类竞赛评比活动。1993年起,《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书》改为《单位门前(水域)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黄浦江、苏州河沿岸420家沿岸单位签订决定书,占99.5%。1994年,市水管处在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单位决定书送达率达100%的同时,将决定书送达工作扩大到黄浦江、苏州河部分支港,至年底,全市有568家沿岸单位纳入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范围。至1995年,黄浦江、苏州河及其主要支港沿岸单位《单位门前(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决定书》送达率达到100%,达标率为98%。

1996—1998年,市水管处组织开展“创建”达标活动,督促落实保洁责任和防范措施,配备卫生容器,对无力承担保洁的单位督促其委托水上作业单位进行保洁作业,开展门责单位法人代表培训活动,使沿岸单位水域保洁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根据景观水域的要求,对苏州河虞姬墩以西15家沿岸单位送达《决定书》,通过采取划块包干、巡回监察、责任到人的措施,使门前单位落实责任。

2001年,市水管处设立基层水域环卫专管员,完善各区(县)水域市容环卫三级管理网络,共有专业作业人员1007人,兼职作业人员4000余人。11月20日正式开通“52904343”水域市容环卫投诉、监督热线。2002年,根据新颁布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黄浦江、苏州河沿岸水域市容环卫责任区单位重新进行调研、梳理,核定黄浦江水域责任区单位312家、苏州河水域责任区单位53家,向其送达《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并将沿岸单位责任书向各区管理部门和监察组织移交和存档。加强日常检查、协调工作,推进责任区制度工作向全面化、深入化、法制化发展。把责任区落实、水生植物整治工作与达标工作相结合,落实整改措施。2003年,共创建达标河道341条、达标界河37条、达标镇区19个,中心城区92%河道市容环境卫生达标,郊区新城88.8%达标,中心镇56.8%达标。(www.daowen.com)

2004—2006年,市水管处按照“四位一体”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责任区分类管理,建立责任区单位“户籍”制。按照市容环境立功竞赛要求,在水域市容环卫行业中开展“分类管理、同类竞赛”活动,通过丰富行业管理工作内涵,将立功竞赛与文明行业创建、重大活动市容保障、科技兴业、依法治水等项工作有机结合,增强行业凝聚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责任区制度,全市水域市容环卫责任书送达单位上升到近2000家。

2007—2008年,市水管处发动市管水域各责任区参加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立功竞赛活动。至2008年年底,全市市管水域有169家单位参加竞赛活动,全市13个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水务部门的22家单位参与竞赛。2010年,市水管处以服务世博为目标,以污染源头管理为抓手,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水域责任区差别化管理标准,积极深化分类管理。将沿岸责任区单位划分成“装卸运输类”“施建修造类”“经营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其他类”等五大类,为减轻、控制沿岸水域污染,实现沿岸水域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更加整洁、有序、优美提供了管理支撑,并夯实了水域市容环境责任区长效管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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