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俗称“泔脚”,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2000年前经收集后,运往市郊农村的各生猪饲养场,作家禽饲料利用。大部分未经过消毒处置与其他饲料混合,直接喂猪或其他家禽,可导致各类病原菌或病原体的传播与感染。2000年5月,市农委、市商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联合会针对此现象,联合发布《关于对郊区中小型生猪饲养场、点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沪农委〔2000〕第69号),把禁止使用厨余垃圾喂养生猪列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之一。由于禁用“泔脚”饲喂生猪,全市厨余垃圾的出路问题日益突出,引起社会各方面关注。
【依法管理】
2001年8月28日,市建委、市市容环卫局、市环境保护局三部门联合颁发《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餐厨垃圾是指餐饮业、企事业单位等产生的食物残渣和废料。依据“谁产生、谁负责”的处置原则,明确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承担处置责任,可以自行处置,也可以委托处置。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参与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试行办法》明确市市容环卫局负责上海餐厨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同年9月12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市市容环卫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餐厨垃圾产生源、产生量,在建章立制、规范收运作业行为和试点培育处置市场等方面开展了调研,掌握第一手数据信息,开始对上海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及相关活动实施专项管理。2002年1月,市市容环卫局印发《上海市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申报、备案程序》规范性文件,明确申报备案的依据、对象、时限和内容,要求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以获得市食品卫生许可企业的信息为依据,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开展排查摸底。经初步统计,全市餐饮店总数有2万多户。当年,结合全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市容环卫部门引导和平饭店、锦江饭店、部分机关食堂等餐饮企业,配置小型生化处理设施,开展厨余垃圾就地生化处理的试点,取得较好的效果。2002年,上海继续在大型饭店、大食堂等餐饮业和部分有条件的居住小区推行厨余垃圾就地处理的试点。2003年,结合上海生活垃圾大型处置设施配套建设,厨余垃圾通过集中堆肥、生化处理、综合处置等多种方式,形成以相对集中处置为主和小型分散就地处置为辅的处置系统。至2003年8月,全市有4776户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到市容环卫部门办理申报备案,2004年增至5097户。
2004年年初,上海出现“禽流感”,市农委通过对畜禽饲养场检查,发现上海郊区仍有“泔脚”喂养生猪的现象。3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0号令发布《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三条(饲养要求)规定:禁止使用餐厨垃圾或者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制品废弃物饲喂畜禽。同时,根据连续几年上海“两会”有关餐厨垃圾管理的议案、提案和来信来访资料反映,上海除了“泔脚”饲养生猪问题外,还有部分废弃食用油脂流进食用油市场,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关注的热点,也引起市政府的高度关注。8月27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此草案明确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都是餐厨垃圾,依据“谁产生、谁负责”的处置原则,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要根据产生的种类和产生量承担处置责任。2005年1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全票通过《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以45号令发布,同年4月1日起实施。市市容环卫局负责上海餐厨垃圾的处理管理,上海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上海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全程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管理措施】
申报制度 2005年,市市容环卫局依据《管理办法》规定,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实行统一申报、备案制度,要求产生单位,每年年初到所在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申报时填写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及收运单位。2006年开始,所有申报单位使用全市统一印发的上海市餐厨垃圾产生申报以及自行收运单位备案的表格,从申报、备案依据、对象、管辖、时限、内容、所需材料、程序、监督、时间认定等多项项目作了明确规定,从源头掌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产生量。2010年开始,依托食药监部门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全市大中型餐饮饭店9189家,单位食堂16341家),餐厨垃圾申报管理通过区县有关部门的指导督促延伸至街道。
表4-1 2006—2010年上海厨余垃圾年申报统计表
续 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年鉴(2006—2010年)》。
收费管理 为规范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起步阶段的运营行为,2001年,上海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暂定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对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收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委托收运的,收运费为每吨100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委托处置的,收运费为每吨115元。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按公平原则,规范计量办法,按量计价。
2002年2月19日,市市容环卫局根据市物价局规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标准,印发《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明确政府规定的费用是市场最高限价。根据运输距离、处置工艺、生产成本等实际情况,产生单位可与承运、处置单位协商议定服务价格,收运和处置企业可以自行下浮。市废弃物管理处对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过程实行“四联单”单据方式进行监管,第一联是产生单位、第二联是收运单位、第三联是管理部门、第四联是处置单位,掌握餐厨垃圾从产生到最终处理的流向。对收费不服务的,或收取费用后,违规作业的收运、处置单位,市废弃物管理处联合市容监察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实行专项收运 2000年之前,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主要由两类人员构成:一类是饲养场聘请的工人,他们定点、定时到各产生点收集餐厨垃圾;另一类是社会上自发形成的个体收运者,他们到各餐饮店收购餐厨垃圾,再转卖给各生猪饲养场主。收运人员一般采用自行车为主要运输工具,在车后座装置或吊挂两只大的塑料桶,泼洒的“泔脚”臭味弥漫,直接影响周边环境。
2001年,市市容环卫局根据沪府办41号文《实施意见》“建立以区为主的社会化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先行试点,再实现专项收运”的要求,按照从事市容环卫经营服务行政许可范围规定,开始对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单位,实行企业申报登记及资质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收运队伍、收运工具及设备、餐厨垃圾最终处置流向等,为餐厨垃圾实行专项收运做好基础性工作。
2002年,通过资质审核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统一签订由市市容环卫局制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合同》(2002年版)。到2006年,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资质企业有29家,收运专用车44辆,收运人员670人。
2007年,餐厨垃圾收运企业发展到37家,收运专用车69辆。
2008年,全市餐厨垃圾收运企业按照资质许可要求,全面推行收运设施、从业服装、标志、上岗证“四统一”,收运作业日趋规范。市容环卫科技部门,针对餐厨垃圾的特性,研制成功厨余垃圾专用密闭收集车,解决餐厨垃圾运输途中跑、冒、滴、漏现象,当年,全市共有41家餐厨垃圾收运企业,69辆密闭型专用收运车。静安区为鼓励中小型餐饮店配合收集,在申报时只统计产生量,免收处置费,并为收运企业无偿提供统一的收集容器,保证厨余垃圾进入专项收运系统。(www.daowen.com)
2009年,市废弃物管理处在广泛征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作业规范》,要求12个中心城区统一购置密闭回收容器,对大型餐饮单位实施机动车密闭化上门收运,对中小饭店厨余垃圾实施免费上门换桶收集服务。上海餐厨垃圾基本实现专项规范收运。
2010年,《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作业基本要求》出台,全面实施收运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市绿化市容局网上公开收运企业服务信息。静安、闵行、黄浦等10个中心城区实现餐厨垃圾单独收运。
表4-2 2002—2010年餐厨垃圾(厨余)收运量统计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年鉴(2006—2010年)》。
【规范处理】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2001年下半年,复旦大学、上海大厦、锦江饭店、南新雅大酒店、沪纺大厦、和平饭店、上海卷烟厂和陆家嘴美食城等8家单位,开展了利用生化技术就地消纳厨余垃圾的试点。由格尔普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武环保科技设备公司、百复生物应用技术公司、丰业生物科技发展公司、复旦浦发环保科技公司、玉垒生物环保技术公司、永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试点过程中专家组全程就技术、经济、环保等指标进行测试。试点表明:用生化处理机处理厨余垃圾,能生产肥效较好的有机肥,达到较好的减量效果。为推进上海厨余垃圾就地生化消纳处理方式,上海市住宅发展局、上海市市容环卫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上海市新建住宅应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技术试点工作的通知》,引导有条件的居住区试行餐厨垃圾就地集中处置,试点选择卢湾、徐汇两个区,徐汇区康健街道设置了有机垃圾高速发酵处理机,每天能处理“泔脚”100千克。同时,静安区在有条件的宾馆、饭店、食堂实施“泔脚”就地生化消纳处理,没有条件的实现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2002年,利用大型设施集中处理厨余垃圾在卢湾区开平路码头(20吨/日)、徐汇区龙水路码头(25吨/日)试点,为全市厨余垃圾实施集中专业处置作准备。
2003年,结合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专业规划,中心城区全面推广技术成熟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不断改进工艺,完善设备,提高处理能力。各区根据厨余垃圾实际产生量,加快处理设施配套建设。至2004年年底,全市已建成厨余垃圾处理厂9家,日处理能力达到500余吨。基本满足市区可收集厨余垃圾的处理需求。
表4-3 2004年上海9家餐厨垃圾(厨余)处理厂情况表
续 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年鉴(2006—2010年)》、市废管处2005年专项工作汇报。
至2010年年末,上海已投运餐厨垃圾(厨余)处理的企业有12家,其中处理能力500/吨日以上的大型生化堆肥处理设施有3家,分别是青浦综合处理厂、嘉定综合处理厂、浦东美商生化厂,处理后的主要产品为动物饲料添加剂和有机肥料。
表4-4 2010年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年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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