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效司法是司法公正的另一大要求,主要讨论的是司法效率实现问题。王亚新关注的是如何促进司法效率,他认为在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法院的财政保障构成了司法成本的主要问题。刘练军认为,司法效率是指司法资源如何配置,而非司法投入与产出之比。[86]蒋惠岭认为,司法效率主要关注的是其实质意义,人民法院应该处理好八种关系,才能更好地保障司法效率的实现。
高效司法是司法公正的另一大要求,主要讨论的是司法效率实现问题。用通俗的一句话表达就是,有限的司法资源同无限的司法工作之间的矛盾,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和法官的能力和潜力。王亚新关注的是如何促进司法效率,他认为在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法院的财政保障构成了司法成本的主要问题。[84]从长远的观点看应建立中央统一的司法财政与决算制度。此外,为了有效遏制司法腐败和从根本上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渐进和配套的制度改革,将法官从一般公务员系列里独立出来并给予相对高的报酬仍应作为司法改革的一个努力方向。
刘练军认为,司法效率是指司法资源如何配置,而非司法投入与产出之比。司法资源的稀缺决定了司法必须追求效率,否则不能完成法律公正的价值使命。[85]艾佳慧考察了司法效率的三种维度,认为我们一般可以从事前还是事后、个案还是整体以及长期还是短期的三个维度讨论 “司法效率” 的内涵和实践意义。[86]蒋惠岭认为,司法效率主要关注的是其实质意义,人民法院应该处理好八种关系,才能更好地保障司法效率的实现。[87](www.daowen.com)
在我国司法制度中,司法效果、社会效果甚至是政治效果都是要求统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审理案件时不能“就案论案”,而要同时照顾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从语用学角度看,法官的语言要注意案件审理的指导方针,要紧跟社会和时代形势要求,语言也要体现出这样的特点来。对于具体案件,要高效结案,就需要厘清案件中诸种因素的轻重缓急,要最大化地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要尽快审结案件,充分体现案件审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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