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确立庭审语言规范优化指导

确立庭审语言规范优化指导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7]当前,我国诉讼制度虽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也从不同角度规范了庭审过程,但是还需要确立庭审语言规范指导原则。笔者在分析了所搜集到的庭审语料基础上,试图规划一份《庭审语言规范指导原则》,内容包括各部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相关内容,以及对逐条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具体化。有关各部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相关内容已经放在本书附录部分,故此处不再罗列,而是直接进入具体庭审语言规范指导原则部分。先看刑事庭审语言规范指导原则。

确立庭审语言规范优化指导

既然庭审是司法工作的中心点,庭审过程和内容就需要我们加以关注,那么,庭审过程都应该关注哪些方面呢?庭审内容又有哪些内容呢?张琨认为,庭审考评的内容应以庭审价值为基础来确定,具体包括庭审驾驭、庭审程序、庭容庭貌,庭审小结。[57]

当前,我国诉讼制度虽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也从不同角度规范了庭审过程,但是还需要确立庭审语言规范指导原则。这一设想可以从如下方面考虑:设立与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判决文书格式相类似的庭审语言规范。这种规范可以是以范本形式加以确立。这样做的好处是各级各类法院有参照对象,规范庭审过程中语言的使用。这种庭审规范指导原则,应该是对我国各部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具体化,是进一步细化庭审程序的重大举措。笔者在分析了所搜集到的庭审语料基础上,试图规划一份《庭审语言规范指导原则》,内容包括各部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相关内容,以及对逐条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具体化。有关各部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相关内容已经放在本书附录部分,故此处不再罗列,而是直接进入具体庭审语言规范指导原则部分。笔者在此处依照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设计的方案只是整体方案,对于各个具体案件,可以有所变通。先看刑事庭审语言规范指导原则。

审判长:(击法槌一次)现在开庭。请传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现在请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审判长:被告人,请问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情况,请逐项回答。

审判长:你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审判长:你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

审判长:你是否或什么时候收到起诉书副本?(有附带民事

诉讼的,被告人收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日期)。

审判长:×××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下面宣布法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本法庭由本院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本院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本院为被告人×××指定的辩护人×××律师出庭进行辩护。以上人员你听清了吗?(采自:2003年5月21日15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利用非典疫情进行犯罪的案件)

审判长:现在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

审判长:现在法庭询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原(被)告方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审判长:现在请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

审判长:先请被告人进行陈述。

审判长:请被害人进行陈述。

审判长:公诉方,是否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

审判长: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就公诉人讯问的犯罪事实补充发问?

审判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就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长: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就控诉一方讯问的某一问题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长:控辩双方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

审判长:先请控方发问。

审判长:请辩方向被害人、原告方发问。

审判长:控辩双方可以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

审判长:现在核实证人、鉴定人身份、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www.daowen.com)

审判长:证人、鉴定人作证,要承担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证人、鉴定人是否听清?

审判长:先请控方证人、鉴定人作证,或者出示证据。

审判长:请辩方证人、鉴定人作证,或者出示证据。

审判长: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是否有异议?

审判长:现在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通知的一方进行(提醒控辩双方向证人发问应当遵循的规则)。

审判长:对方也可以发问。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公诉人发言;(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三)被告人自行辩护;(四)辩护人辩护;(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审判长: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控辩双方与案件无关、重复或者指责对方的发言应当制止。

审判长:先请公诉人发言。

审判长:请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审判长:请被告人自行辩护。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辩护意见?

审判长: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审判长:先请公诉方发言。

审判长:请被告方发言。

审判长:各方是否还有辩护意见?如果没有,法庭辩论结束。

审判长:请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审判长:(击法槌一次)下面宣布休庭,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分钟后继续开庭,请执庭法警把被告人×××带下去。

审判长:(击法槌一次)现在继续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本院认为……请全体起立。判决如下……

审判长:请控辩双方阅读法庭笔录,签字确认。

审判长:法庭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击法槌一次)现在闭庭,把被告人×××带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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