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顺应论:法官如何通过顺应当事人意见来调解案件

顺应论:法官如何通过顺应当事人意见来调解案件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顺应论是威尔索伦试图在最复杂的语境中理解语言的功能而提出的,他试图理解语言为何对于人类生活生存如此重要。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会充分尊重当事人提出的各种诉求,并及时顺应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人:他说的是8月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法官在庭上驾驭整个庭审过程,需要把握当事人的立场和心理活动,通过顺应当事人的表达,成功结案。

顺应论:法官如何通过顺应当事人意见来调解案件

顺应论是威尔索伦试图在最复杂的语境中理解语言的功能而提出的,他试图理解语言为何对于人类生活生存如此重要。他认为,使用语言就要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不断做出语言选择,这些选择可能处于语言形式的任何层面,从语音到语义层面,而且在不同变体内部波动,涉及地区性、社会性或功能性分布的变体。一句话,我们说话或者理解语义,意味着每时每刻都要做出选择。将做出选择这一进程看作是语言使用的基本描述的话,就需要理解三个重要观念:变化性、协商性和顺应性。所谓变化性,就是定义做出选择的可能范围这一语言特征;所谓协商性,就是没有依照机制做出选择,或者没有依照严格规则或者固定形式-功能联系做出选择,而是基于高度灵活的原则和策略做出选择这一事实,而使语言具有的这一特征;所谓顺应性,能让人类从变化的可能性范围中作出可协商的语言选择,从而达到交际需求的满足点的这一语言特征。[24]

法官使用顺应原则达到成功审理的目的,这在庭审过程中经常见到,尤其是在法庭调解过程中经常用到。我们知道,法庭调解与审判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调解是法官处于中立立场,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愿,最大程度地满足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当事人自身对调解内容和条件具有自由选择权。也就是说,调解过程中不存在法官对各方方案提出异议甚至反对意见的情况,除非双方调解协议内容中存在侵犯第三方利益的情形。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会充分尊重当事人提出的各种诉求,并及时顺应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简言之,所谓顺应原则,就是一方采用顺应另一方的态度和立场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既定目的和目标。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一般不会对当事人提出的调解意愿加以简单肯定和否定,而是顺势而为,在不违背当事人表态和立场的前提下,弥合当事人之间的分歧和立场差距。请看如下语料(2010年7月2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借贷纠纷案):

法官嗯。都同意调解,你们那个谈谈调解方案。(询问当事人的调解方案)

原告人:调解方案,我首先就是说,这个钱如果8月底能给我拿过来。

法官拿多少好?(询问调解内容细节)

原告人:我得全要,钱我得全要,因为我现在▲

法官:▼你得向法庭明示,调解嘛。(提醒当事人)

原告人:不是,法官大人,我说实话,我的这个调解啊,这个13.5万啊,这个2万块钱,如果是调解的话,我们是同一个▲

法官:▼老乡澄清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原告人:是同一个县,以前是住一家子,还是朋友关系,我也不愿意因为这个2万块钱。

法官不用说那么多,第一是老乡,第二是你们关系不错,是吧?你们就直接说调解方案,我希望被告多会儿把这个钱还了,还多少钱。(敦促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

原告人:我不是方案,我想这样说,我希望他还,我给你让步了,你到时候不还,我到时候到这儿还不是无效的吗?

法官那,那你自个儿看。(摆明自己的立场)

原告人:我就是说▲

法官:▼调解是有风险 但是调解说的话 我给你白让步了 确实有风险提醒当事人)(www.daowen.com)

原告人:对,我给你让步了,到时还不了,我想,我问的就是这个,我想,说的就是这个问题,如果你说的是这个月底给我还,因为我在老家买了房子,我亟须得用这个钱,所以说我现在▲

法官:▼先解决调解方案 然后再说第二步 你说了半天 你让被告多会儿还你的钱澄清调解方案内容

原告人:他不是说这个月底嘛。

被告人:8月底。

原告人:这7月底。今天来这里,借钱的那个给我打电话,也给他打电话,说的就是这个月底。

法官说是7月底,被告一次性把11.5万元还清,就不还那两万块钱了,对吧?(确认调解细节)

原告人:这个倒好说,对吧,这个▲

法官:▼你嘛意见询问当事人意见

被告人:他说的是8月底。

法官到底7月底8月底?对吧,如果你们双方同意的话,可以附条件,如果到期,原告你听明白了吗?7月底也好,8月底也好,咱们就说8月底,2010年8月31号之前,被告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11.5万元,如逾期不还,未还,需加收2万块钱利息,这加进去不就行了嘛!听没听明白?(澄清调解方案细节)

原告人:听明白了,这个我也是这个意思。

法官 要不痛痛快快按日子还,要不加收2万块钱的利息,弄清楚了到底是7月底还是8月底?你们俩商量。(再次敦促当事人达成方案)[25]

我们发现,法官在整个调解过程中主要是让当事人尽快明确各自的调解方案,调解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法官会以自己的适当方式帮助当事人表达出来,以便让一方了解清楚另一方提出的内容和条件。这一过程主要依靠的是及时顺应当事人的利益关切,及时变化各方提出的调解内容和条件的表达方式,同时通过法官的表达和询问,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争取能尽快明确各自的调解方案。现在我们具体分析一下上述语料。在当事人都同意调解之后,法官直接询问原被告的具体调解方案是什么,同时要求当事人明示自己的方案,并认为既然是调解,当事人就应该明确提出自己的要求和条件。当法官得知当事人双方还是老乡加朋友关系的时候,便及时变化策略,更积极地催促原告 “直接说调解方案”,但是同时申明自己只是帮助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具体内容要求当事人 “自个儿看”,这是顺应当事人双方的良好社会关系基础。接着法官又要求被告提出自己的方案,详细表述了原被告的立场,并且找到了调解过程的最核心问题,就是 “还多少钱、什么时候还、分几次还”。通俗一点说,此则语料中所谓的顺应,就是表面顺应,内在操纵,最终朝顺应者所期望的方向行进,并且达到既定目的或意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法官在庭上驾驭整个庭审过程,需要把握当事人的立场和心理活动,通过顺应当事人的表达,成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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