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貌原则是英国语言学家利奇在格莱斯合作原则基础之上提出来的言语交流原则,为的是补充其人际修辞学的不足。他认为,礼貌涉及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向第三方显示礼貌具有诸多重要性,是实现成功对话的重要因素。礼貌原则包括六大准则,每个准则又包括两大次则,具体包括:
得体准则:尽量少让别人吃亏;尽量多让别人受益。
大方准则:尽量少让自己受益;尽量多让自己吃亏。
赞誉准则:尽量少贬低别人;尽量多赞誉别人。
谦虚准则:尽量少赞誉自己;尽量多贬低自己。
一致准则:尽量减少彼此的分歧;尽量增加彼此的一致。
同情准则: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22]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往往会礼貌地对待当事人,以便促进庭审顺利进行,从而尽快促进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顺利结案是每个法官追求的目标。礼貌表达有多种方式,比较明确的礼貌表达包括使用尊称和谦虚表达,例如,和年纪大的当事人交流会使用 “您” “大哥” “姐姐” 等尊称,当事人也会礼貌地对待法官,庭审气氛比较融洽,使得彼此交流更加顺畅。请看语料(2010年3月1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同居财产纠纷案):
法官:我跟您说,(…)两口子在一块儿,不就得相互给对方考虑考虑,您说您病了人家还照顾您,人家有儿子还有自己的生活,还不是两口子呢,你说人家心里可不也委屈的慌,对吗?大哥,人家光照顾您了,光给您贴补了,对嘛?(www.daowen.com)
被告人:2001年就在一堆儿了,你看她,她都给贴补嘛呢?她都是▲
法官:▼人家有房子嘛▲
被告人:▼有房子嘛, 房子都是我给掏钱买的!
法官:车、电器、压力锅,女同志就是离不开这个,过日子的人,戒指,一个银项链,这都值嘛钱啊,还有一个18k金,一个玉手链,就这几样,您劝劝她,显得您大度点。
被告人:我这弄的,全都是泪啊,这一分钱▲
法官:▼大哥, 您得宽宏大量啊,这都有气儿啊,我跟您讲啊,(…)[23]
中国是礼仪之邦,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佳表现就是“以礼待人,先礼后兵”。不论是在什么场合,礼貌的人总是受人欢迎的,法庭上也不例外。当事人来到法庭就是经常带着情绪,尤其是对于法官来说,让当事人冷静下来,更有利于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礼貌表达有很多情形,而且礼貌的语言表达往往还会伴随着相应的动作和身体语言。语料研究表明,礼貌语言的使用主要在调解过程中发生,而庭审过程中使用的情形很少,这同调解和审判两种不同的司法方式的本质有很大关系。鉴于本书的篇幅和内容要求,不在此加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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