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庭的质的原则:追求真实信息

法庭的质的原则:追求真实信息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质的原则是“尽力提供真实的信息”,也包括两大次则:不要说你相信是错误的一切;不要说你缺乏足够证据的一切。换句话说,量的原则还不足以衡量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是在和法官合作,还需要质的原则加以补充。这就是告诉我们,法庭是最“求真、求质”的地方,如果要实现公正、高效、权威司法,质的原则应该放在第一位,因为法庭是“用证据说话”的地方。法官使用的就是质的原则,以便寻求真实信息。

法庭的质的原则:追求真实信息

质的原则是“尽力提供真实的信息”,也包括两大次则:不要说你相信是错误的一切;不要说你缺乏足够证据的一切。量的原则可以从外在表现上看到当事人的合作状态,但是还需要考察当事人是否在说真话,或者是当事人自己认为说的是真话。换句话说,量的原则还不足以衡量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是在和法官合作,还需要质的原则加以补充。请看语料(2007年5月22日9:30,北京法院网直播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冒名‘司法部直属单位’行骗办学黑户校长涉嫌诈骗案”):

审判长公诉人有这方面的证据吗?

公诉人有,下面向法庭提交冯××于2006年2月9日在公安机关所做的陈述(宣读)。(www.daowen.com)

法庭是一个讲理说法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说真话、讲证据的地方。如果在庭审中有任何参与方说了假话,或者做了假证,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就是告诉我们,法庭是最“求真、求质”的地方,如果要实现公正、高效、权威司法,质的原则应该放在第一位,因为法庭是“用证据说话”的地方。作为公诉人,对审判长的问话必然要“以事实为依据”,用证据作为自己观点的支持。法官使用的就是质的原则,以便寻求真实信息。法庭上的法官,就是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过程,查清事实真相,最大程度地获得真实的信息。不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禁止使用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信息,不然就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各方都拿出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证据,支持自己的立场或观点,反驳对方的立场或观点,但是不能拿出捏造的证据或者虚假的信息来欺骗法官。因此,法庭语言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追求真实、客观,杜绝虚假、主观,不论是谁,都不能违背真实性原则,否则就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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