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性”是我国戏曲艺术的特点之一,通过对生活的反映表现出来;表演程式相对来说是对生活的规范,是一种表演过程中的固有形式或者基本形式,将生活中的各种动作加以变化,形成舞蹈式。戏曲的程式不仅指表演的身段,还包括剧本、妆容和服饰以及音乐唱腔和角色行当等,所有方面的规范性形式均包含其中,这些表现形式称之为程式。
程式在戏曲中的应用非常广泛,程式的运用可以使戏曲本身既能切实反映生活实际,又能脱离生活的固有形态;取材时源于生活,但是相对于生活来说,更加夸张且更加优美。如果缺乏对应的程式性,戏曲在表现时,其节奏感与歌舞的美感会大大减弱,缺乏相应的艺术特点。所以,程式性对于戏曲的影响非常大,要保持戏曲的艺术特色,离不开程式,但是程式和现代生活之间有一定的矛盾性。因此,在将程式性作为戏曲中的一个特征时,还需要向此方向大力发展现代戏。
所有已经成熟的艺术形式,其本身都具有艺术规范,也就是程式。比如芭蕾舞、格局以及律诗和八股文等均具有程式。从此方面来分析,泛指的程式并不可以作为戏曲特点,而是成熟艺术中所拥有的一种章法与套路。通常提到的戏曲程式指其表演程式,对应的表演程式指对于各种生活内容进行虚拟表演的一种形式,也可以说是戏曲虚拟性特点的一个体现,只是将生活中各项内容进行模式化,体现在表演中则是固定化。例如,古代武将披甲上马的一系列动作,通过戏曲进行表现,则为“起霸”程式,这套戏曲动作也有其主要特性,比如普适性和泛用性,在戏曲中只要有武将出场的表演,均可以使用此程式,相当于日常所使用的成语有其特有的出处和典故,同时适用于日常生活场合。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戏曲表演只用程式表演就可以,在整体表演时还需要加入一定的虚拟表演,将两者相互融合,才能将整个戏曲情节表达出来。比如在进行写作、说话时,整体语言不能只用成语,而是需要融合众多普通语言与词汇进行表达,才能将完整的意思展现出来。对于戏曲来说,不论是程式表演还是一般表演,均属于虚拟表演,主要差别是程式表演相对固定,而一般表演相对灵活。
程式的主要来源是日常生活。类似于程式类型的固定化表演相对来说非常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我国古代的人民生活中已经有很多固定化或者特定模式的生活方式以及礼仪礼节等,而且延续时间较长。我国古代不同阶级人民的生活有其稳定的形式与内容,存在等级差异,比如帝王将相与才子佳人和贩夫走卒等,他们在衣食住行以及言行举止等方面均不同。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丰富,虽然表面上的阶级性已经没有古代深刻,但是对应的世俗化程度却在逐渐加深。目前,我国很多模式化以及高度礼仪化的生活形式,通常只在特殊的场合或者时间出现,比如葬礼、婚礼等。通常情况下,人们的生活是灵活多变的,目前生活中存在的形式,会随着社会经济以及文化的发展而快速前进,并被时代所改变。例如,从原有的以打电话为主的通讯时代到今天的网络平台、视频通话等,出行方面也从原有的步行、自行车等发展到今天的火车、飞机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项工作及技术也从原有的手动变成机械化,更新换代十分迅速,我们在进行表演时可以将其进行虚拟表演,但是要将其模式固定下来是不可行的。(www.daowen.com)
实际上,艺术分析不只是单方面的,其对应的表演城市化也是不尽相同的。一般情况下,因为古代生活等级制度,其程式化程度比较高,其中贵族阶层更为突出,民间生活比贵族阶级程式性小。很多剧种均有此方面的描写,比如梨园戏、京剧以及昆剧等,其历史非常悠久。有很多表现古代帝王将相以及才子佳人等作品,且程式化程度较高;还有一部分戏曲描写民间生活较多,比如黄梅戏、评剧、越剧以及沪剧等,这些均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戏曲,其整体表演程式化较低。目前,在戏曲基础上创建了很多现代戏表演,比如开小车舞、打电话舞等,相对来说其普遍适用性较低,只是一种虚拟表演,不是新式程式表演。当然,在进行划分时,我们并不能因为新型现代戏的程式化低或者不是程式化,就将其排除在戏曲之外。
总而言之,很多古老戏曲剧种中均有大量的程式化表演,也并不是说所有的戏曲均需要有较高的程式化表演。对于戏曲来说,程式化并不是一直都有,很多戏曲中所表现出的程式化,指的是传统生活的固有模式,通过固定的音乐以及节奏,将整体歌舞以虚拟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若生活变化形式较多,且丰富多样,则其中的固定程式化会相对较少。当然,不论是增加还是减少,其整体形式还是可以用音乐化、歌舞话以及节奏化的方式将其展现出来。我们在用歌舞表演展现日常生活时,随着时间推移以及同类生活划分,程式化会逐渐凸显出来。因为现代生活相对自由,其生活形式也千变万化,程式性展现不出来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只要是通过音乐化或者歌舞化以及节奏化等展现出来的各种表演形式,均可以称之为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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