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性作为现代戏艺术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为大家所公认的,但对程式的理解却不尽相同。有的人将“程式”与“形式”同日而语;有的人给程式以宽泛含义,凡剧本文学、表演、音乐、舞美等带有规范性的表现形式,都被称为程式,这样一来,程式又变相地成为形式的代名词。不仅如此,还有人将程式的外延无限扩大,认为话剧、芭蕾、小说等都有程式。于是,程式成为一切文艺样式的规定和法则。程式内涵的不确定和外延的不断扩大,不仅已造成混乱,还使这一现代戏概念丧失了独立性。所以,有必要对其加以规范。
从字词的组合上来看,程式实际上是“法式”或“法则”。在现代戏史上,没有“程式”概念,与其相当的概念是“科泛”。“科泛”即科范,即关于表演动作的规定。由于程式有法式、规范之意,后来人们把程式作为法式和规范的代名词推而广之,于是,程式不再是现代戏表演的专门用语,也不为现代戏所独有。
任何艺术都有其表现形式,而形式必有一定法度、规则,没有必要借用“程式”表述。我们对程式的理解和使用,以恢复其本意为目的,即将其界定为现代戏表演的语汇,有关舞台动作、音乐和造型规范。这样一来,不但概念明确,而且更能概括现代戏表演艺术特点。
现代戏表演要以程式的形态出现,是由现代戏作为歌舞剧性质所决定。歌舞是技艺性极强的艺术,在尺寸、结构、造型、力度、技巧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在音乐中,节奏方面有节拍、速度和曲式结构要求,旋律上有音高变化和组合规律,和声中有固定的和弦结构。在歌剧《茶花女》中,其咏叹调和宣叙调都有具体规定,都可以看作是音乐模式。对于舞蹈,动作的规范同样极为重要。比如,芭蕾舞《天鹅湖》的舞汇和结构有严格规定,不论谁来演出,都要完成规定动作。歌舞具有高度的技巧性,要掌握它们需要较长的时间,如果不将这些技巧的表现形式固定下来,会影响到学习者的训练和传承。歌舞是表现艺术,其表现形式与内在感情之间的联系往往不是直接的,需要欣赏者能够感受和理解,为了便于感受和理解,需要反复出现,并同欣赏者达成默契,否则审美活动会受到阻隔。这一特点也决定了歌舞表演的规范化和约定性。在现代戏发展过程中,随着歌舞的戏剧化和表演的歌舞化,两者之间找到了契合点——程式。
除此之外,程式的形成也是现代戏的写意性需要。写意原则是夸张和变形,在具体应用中,夸张与变形不能没有要求和规范,必须掌握两把尺子,一是富于表现力;二是符合美的原则。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表演语汇,才有生命力,经过长期筛选和观众认同,最终以程式的方式积淀下来。在歌舞、歌剧、舞剧、书法等表现艺术中,规范性和节律性是普遍原则,也可以说是表现艺术区别于再现艺术的一个重要特点。但是,到了现代戏艺术中,规范性和节律性才以程式的形态得到最充分、最完备的发展,并且成为一种表演体系。正因如此,程式才成为现代戏艺术的特殊标志。
人们将程式视为一种抽象的表现形式,是不准确的。从本质上来说,程式既是形式,又有内容因素,例如,现代戏中的各种程式,如开关门、上下楼、整冠、理髯、趟马、走边,等等。程式的这种性质,又表现为个性与共性关系。在程式创造时,程式具有鲜明的个性;当共同使用时,程式成为一种类型化的东西;具体应用到一出戏里,又获得了鲜明的个性。在把程式单独作为形式理解时,还应该看到它的双重性:程式是内在形式与外在形式的统一。所谓内在形式,是现代戏表演艺术的美学原则,比如在表演上要求含蓄、凝练,要求动与静、曲与圆、高与低、快与慢的统一;在舞蹈和音乐上,要求节奏鲜明、和谐对称、刚柔相济;在舞美方面,要求强烈对比和鲜明夸张;在结构动律上讲究相辅相成,等等。这些美学原则决定程式的外部形态,现代戏音乐的曲牌、板式、旋律,表演中的趟马、走边、把子、档子,人物造型中的服装、脸谱,等等,都是按照美学原则设计的。内在形式与外在形式的关系,是在理解程式特点时不能忽略的。(www.daowen.com)
程式也体现出内在情感与外部动作的统一。现代戏的体验不同于西方写实戏剧,表现为具有两条渠道,一条通道是演员直接对角色情感进行体验,然后将其化为外部技巧动作——程式,如果不通过程式,这种体验便无法体现;另一条通道是演员在多数情况下不是先进行体验然后进入角色创造,而是从程式径直入手进行角色创造。
程式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其中凝聚着情感因素,当程式物化为外部动作规范以后,情感因素虽然消失了,但是外部动作同情感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是引发和传达情感准确而简捷的手段。现代心理学的“同态对应”学说认为,一种形式在人们知觉中同一定的感情可以形成同态对应关系,当外部动作中的方式同情感方式达到同态对应或异质同构时,人们可以从动作中感受到情感性质。这种学说为程式与情感的对应关系提供了理论根据,也有助于对程式性质的深入了解。
程式具有象征性、会意性和虚拟性。圆场象征着跑路,“抱肩袖”象征着寒冷。在《秋江》中,艄公和陈妙常通过上下船、船桨划动和身体起落象征着行船。以鞭代马则是会意,在元杂剧中是以竹马直接上场,后来竹马由手执鞭取代,这种会意为观众所理解和认同,演员利用它创造出许多优美而富于表现力的舞蹈。《法门寺》中,赵廉在路上唱西皮慢板“扯四门”,手提马鞭,只是表示骑马的意思,并不表现出急忙赶路的样子,观众对他的骑马只能做会意理解。类似的情况如掩袖喝酒、写信,等等,只要这种程式动作出现,观众就会明白,不再追究生活的依据和动作的合理性。
象征与会意都以现代戏的假定性为前提,通过与观众之间的默契而得以存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程式既是假定性和默契的载体,又是契合点。程式的象征和会意特点,都是通过虚拟方式表现出来,所以虚拟是程式的重要特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