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教学方式的单一性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影响

教学方式的单一性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影响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类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学生是以“秧田型”为座位排列方式的,而且全体学生都在教师的集权控制下呈现“伞状空间”,导致教师只能与学生展开单向交往。传统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将复杂、丰富、生动的课堂教学概括为单一的认知活动,忽视了学生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能动突出表现。传统单一的教学方式将道德与法治教育从学生的现实生活中剥离出来,认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可单独存在于生活之外。

教学方式的单一性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影响

传统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是以知识教学为中心的,而且教学也是以学生的个体认知为基础的。在这类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学生是以“秧田型”为座位排列方式的,而且全体学生都在教师的集权控制下呈现“伞状空间”,导致教师只能与学生展开单向交往。因为“秧田型”座位排列方式是以初中学生向教师请教为主的,所以学生之间的多向交往活动也就被限制了。

传统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将复杂、丰富、生动的课堂教学概括为单一的认知活动,忽视了学生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能动突出表现。这类课堂教学活动往往会使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变得机械、沉闷和程式化,缺乏生气与乐趣,缺乏对智慧的挑战和好奇。多年以来,我国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习惯了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教师相当于知识的代言人与权威者,在课堂教学中扮演着独角戏的角色,而学生的学习任务便是听讲、背诵、练习、再现教师传授的学科知识。然而,道德并非是分数可以简单衡量的。这种将学生看成是考试机器的方式限制了初中学生道德品质的健康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只重视成绩的“精英教育”会剥夺许多学生的学习主动权,让学生变得呆滞、平庸。

传统单一的教学方式将道德与法治教育从学生的现实生活中剥离出来,认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可单独存在于生活之外。所以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就变成了像自然知识教育一样的知识授受与认知开发过程,而且初中学生、教师都满足于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简单宣讲,忽视了教学工作者在现实生活中对道德与法治知识的情感体验和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单一的教学方式使道德与法治教育停留在自己封闭、狭小、自以为是的问题环境中,而这种闭塞的教学模式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甚至现有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已经难以支撑现实社会的需要。传统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是教育主体支配教育客体的过程,其中教育主体已经垄断了道德与法治教育的主导权,教育客体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被动接受。在这个过程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将会源源不断地通过教育主体输送给教育客体,完全忽视了教育客体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因而,这种形式下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可以说是典型的灌输教育。也就是说,但凡脱离了现实生活和现实社会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最终的教学效果都会十分严重,将会失去学生的心理支持,导致学生无法根据道德与法治课程完成塑造人格和优化品质的目的。项贤明指出:“这种主要在学校课堂上以讲授的方式进行的科学世界道德教育逐渐从生活世界的道德教育分化出来”,“我们所能做的似乎只是不断地向学生讲授,而后通过考试等手段了解学生是否已经‘知道’了我们传授给他们的‘道德’,对那些生活层面的东西,我们却总是鞭长莫及、力不从心”。同时,他还指出:“在德育说教中所教授的只是道德的知识,知道这些知识并不能保障一个人具有相应的德行,而机械地要求一个人按照这种说教来做出某种‘表现’,这同样不能真正完成道德教育任务。一个道德教育过程,必须经历生活世界的道德教育过程,才能说是完整的。”高德胜也指出:“将道德教育的过程等同于知识学习的过程,其结果是道德教育的异化,即道德教育变成了对道德概念的识记、背诵与理解。对道德知识的强调,只重视对道德知识的识记与理解,忽视在这一过程中个体的内心体验,往往导致个体知识对识记内容的逆反与抗拒。”

单独依赖理论教育的道德与法治无异于缘木求鱼。而生活化教学倡导理论结合实际的教学方法,如探究式教学法、情境教学法、启发式教学,都是实际应用中常常采取的主要方法。它们以各自不同的特点,共同传递和凸显着生活化的教学理念。同时,以生活实践与知识之间的联系性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生学习的内驱力。但是,现在依然以考试成绩来判断教师教学质量的优劣。所以,这种评价机制会造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能拘泥于对理论知识的讲解,从而迎合唯成绩论的评价标准。(www.daowen.com)

此外,许多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也会尝试使用新的教学方法,但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陪衬和点缀,是迎合上级检查督导的应急行为,而传统教学方法的实际地位并未被真正撼动。有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虽然使用新教学方法,但是把这些教学方法当作一种刻板、生硬的固定模式,课堂看似气氛活跃,实际上却脱离了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内容和目标,只是敷于表面的形式,所有这些做法都是对生活化教学方法的误读。例如,情境教学法是生活化教学中常见的一种教学方法。有的教师通过视频、图片和音乐等多种教学方式营造情境,烘托气氛,以提高学生的关注兴趣和参与度;还有的教师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再现情境。这些都只是表面上的一时热闹,忽视了学生是否真正在课堂中学到了应有的知识。一些学生虽然在课堂上热热闹闹地参与了教学活动,课堂也呈现出了一派貌似生动活泼的景象,但是在课后,学生记住的只是参与者在角色扮演时的夸张表现,或者只是对播放的影音、视频感兴趣,而并没有真正地学到预设的知识,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又如,小组合作探究是当前很受欢迎的一种教学方法。然而,对于没有讨论探究价值的话题,刻意进行小组合作探究,既浪费了课堂时间,又分散了学生精力,实为本末倒置,得不偿失。

从这些问题来看,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最主要的问题便是脱离了现实生活,过于看重教材内容安排,没有以生活资源来发挥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人文魅力,没有对学生起到启发与熏陶的作用。杜威曾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指出:“教育是生活的需要。”而大量生活化的德育理论明确表示,学生的品德教育必须要融入学生生活,因为没有纯道德的教育,也没有在真空中生活的学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生活是德育的土壤与养分,只有结合学生现实生活的德育课程,才能切实优化学生的道德品质。杜威指出:“从儿童的现有经验进展到以有组织体系的真理即我们称之为各门科目为代表的东西,是继续改造的过程。”卢梭指出:“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

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儿童是有他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那么,我国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出现这些教学问题的成因是什么呢?下面,笔者将对此进行介绍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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