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香辛料成分检测的优化方案

香辛料成分检测的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研碎略大于试验需要量的样品,研磨过程应避免过热,研碎至粒度大小符合香辛料和调味品有关标准的规定,若没有相关标准,则粒度大小约为1 mm。

香辛料成分检测的优化方案

一、香辛料样品取样方法

香辛料取样方法参照GB/T 12729.2—2020进行。

1.术语和定义

交货批(consignment):一次发运或接收的货物。

批(lot):交货批中品质相同、数量独立的货物为一批,可用于质量评价。

基础样品(basic sample):从一批的一个位置取出的少量货物。

注:多个基础样品从批的不同位置取样。

混合样品(bulk sample):将批的全部基础样品混合均匀后的样品。

实验室样品(laboratory sample):从混合样品分出用于分析检测的样品。

2.取样的一般要求

(1)取样应在贸易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并由贸易双方指定取样人员。

(2)在取样之前,要核实被检货物。

(3)要保证取样工具或容器清洁、干燥。

(4)取样要在干燥、洁净的环境中进行,避免样品或容器受到污染。

(5)取样完成后,随即填写取样报告。

3.取样设备

(1)取样扦。

(2)铲子。

(3)分样器。

4.取样方法

(1)基础样品的取样方法:按表3-1的要求,取样人员从批中抽取包装检验。抽取包装的数目(n)取决于批的大小(N)。

表3-1 批与抽取包装数

在装货、卸货或码垛、倒垛时从任一包装开始,每数到N/n时,从批中取出包装,在选出包装的不同位置取基础样品。

(2)混合样品的取样方法:将抽取的全部基础样品混合均匀。将混合样品等分为4份:一份用于实验室分析检验,一份给买方,一份给卖方,一份当场封存作为仲裁样品。

(3)实验室样品的取样方法:实验室样品的数量应按照合同要求或按检验项目所需样品量的3倍从混合样品中抽取,其中一份做检验,一份做复验,一份做被查。

5.实验室样品的包装和标志

(1)样品的包装:实验室样品要放在洁净、干燥的玻璃容器内,容器的大小以样品全部充满为宜。将样品装入容器后立即密封。

(2)样品的标志:实验室样品应做好标志,标签内容包括以下项目:①品名、种类、品种、等级;②产地;③进货日期;④取样人姓名和地址;⑤取样时间、地点。

取样时发现样品有污染,应记录下来。

6.实验室样品的贮存和运送

实验室样品应在常温下保存,需长期贮存的样品要存放于阴凉、干燥的地方。

用于分析的实验室样品应尽快送达实验室。

二、分析用香辛料粉末试样的制备

参照GB/T 12729.3—2020制备用于分析的香辛料粉末试样。

1.原理

将实验室样品充分混匀,按香辛料和调味品国家标准规定的颗粒度粉碎。没有规定的均按1 mm大小颗粒粉碎。

2.仪器设备

(1)粉碎机:粉碎机由不吸水的材料制成,易清洗、死体积小,研磨均匀、不产生过热。粉碎粒度可根据要求进行调节。

(2)样品容器:样品容器为洁净、干燥、密封的玻璃容器,不使用其他材质的容器,其大小以装满粉末试样为宜。

3.方法

(1)按GB/T 12729.2—2020的要求进行取样。

(2)将实验室样品仔细混合,用研磨机研碎少量样品,然后弃之。

(3)研碎略大于试验需要量的样品,研磨过程应避免过热,研碎至粒度大小符合香辛料和调味品有关标准的规定,若没有相关标准,则粒度大小约为1 mm。将研碎后的样品混匀,避免层化,粉末试样装入样品容器后,立即密封。

三、香辛料磨碎细度的测定(手筛法)

香辛料磨碎细度的测定(手筛法)参照GB/T 12729.4—2020进行。

1.仪器设备

根据产品标准选定试验筛目数。试验筛应符合GB/T 6003.1—2012的要求。

(1)试验筛网:试验筛网应符合GB/T 6003.1—2012的要求。

(2)试验筛的大小和形状:试验筛为直径200 mm的圆形筛。

(3)天平:最大称量200 g,感量±1 g。

2.操作步骤

(1)称样:称取大于100 g、具有代表性的磨碎试样。

(2)过筛方法:取所需目数的一个或一组试验筛连同接收盘和盖一起使用。将试样置于筛网上,双手握住试验筛呈水平方向或倾斜20°角,往复摇动。每分钟约120次,振幅约70 mm。

(3)过筛终点:当1 min内通过某目数试验筛的质量小于试样质量的0.1%时即为过筛终点。特殊试样过筛终点应通过试验确定。

3.结果表述

(1)称量:试验筛上的筛上物质量,精确至±0.1 g。

(2)计算:试样中某目数筛上物的质量分数。

【noindent】式中:W——某目数筛上物的质量分数,%;

m1——某目数筛上物的质量,g;

m——试样质量,g。

(3)重复性:同一试样2次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大于15%。

四、香辛料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

香辛料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参照GB/T 12729.6—2008进行。

1.原理

在试样中加入有机溶剂,采用共沸蒸馏法,将试样中水分分离。按分离出水分的容量,计算试样的水分含量。

2.试剂

甲苯(分析纯):用前加水饱和,振摇数分钟,分去水层,蒸馏,收集澄清透明的蒸馏液备用。

3.仪器设备

(1)水分测定器(见图3-6)。

图3-6 水分测定器

(2)调温电热套。

4.试样的制备

按GB/T 12729.2—2020取样,按GB/T 12729.3—2020制备试样。

5.分析步骤

(1)水分测定器的准备:使用前须用铬酸洗涤液充分洗涤,除净油污,烘干。

(2)称样:称取适量试样置于水分测定器烧瓶中(含水量2.0~4.5 mL),精确至0.01 g。

(3)测定:加适量甲苯于烧瓶中,将试样浸没,振摇混合。连接水分测定器各部分,从冷凝管上口注入甲苯,直至装满接收器并溢入烧瓶。在冷凝管上口填塞少量脱脂棉或加装盛有氯化钙的干燥管,以减少大气中水分凝结。用石棉布将烧瓶上部和接收器导管包裹。加热缓慢蒸馏(蒸馏速度2滴/s)。当大部分水分已蒸出时,加快蒸馏速度(蒸馏速度4滴/s),直至冷凝管尖端无水滴。从冷凝管上口加入甲苯,将冷凝管内壁附着的水滴洗入接收器。继续蒸馏至接收器上部及冷凝管壁无水滴,且接收器中的水相液面保持30 min不变,关闭热源。

取下接收器,冷却至室温。读取接收器中水的体积,精确至0.05 mL。

6.分析结果的表述

(1)计算方法:试样的水分含量以质量分数计,按式(3-2)计算:

【noindent】式中:X——试样的水分含量,%;

V——接收器中水的体积,mL;

ρ——水的密度,1g/mL;

m——试样的质量,g。

如果重复性符合下述有关重复性的要求,取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报告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一位。

(2)重复性:同一试样2次测定结果之差,每100 g试样不得超过0.4 g。

五、香辛料总灰分的测定

香辛料总灰分的测定参照GB/T 12729.7—2008进行。

1.原理(www.daowen.com)

试样碳化后于(550±25)℃温度下灼烧至恒重,称量残留的无机物。

2.试剂

盐酸溶液(1+5)。

3.仪器设备

分析天平、瓷坩埚、干燥器、电热板(或水浴锅)、调温电炉、高温电炉(550±25)℃。

4.试样的制备

按照GB/T 12729.2—2020的方法取样,按照GB/T 12729.3—2020的方法制备样品。

5.分析步骤

(1)坩埚的准备:将坩埚浸没于盐酸溶液中,加热煮沸10~60 min,洗净,干燥,在(550±25)℃高温电炉中灼烧4 h,待炉温降至200℃时取出坩埚,将其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窒温,称量(精确至1 mg)。重复灼烧至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1 mg为恒重。

(2)称样:固体试样称取2~3 g,精确至1 mg;液体试样称取30~40 g,精确至10 mg。

(3)测定:将盛有试样的坩埚放在电热板(或水浴锅)上,缓慢加热,待试样中水分蒸干后置于电炉上炭化至无烟。移入高温电炉中,升温至(550±25)℃灼烧2 h。待炉温降至200℃时取出坩埚,小心加入少量水使残灰充分湿润,再于电热板(或水浴锅)上蒸干,移入高温电炉中升温至(550±25)℃灼烧1 h。若湿润时灰分中无碳粒,则待炉温降至200℃时取出坩埚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若湿润时灰分中有碳粒,则重复用水湿润和灼烧至无碳粒为止,再置于高温电炉中灼烧1 h。待炉温降至200℃时取出坩埚,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重复灼烧至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1 mg为恒重。

6.分析结果的表述

(1)总灰分含量(以湿态计)的计算:总灰分含量以湿态质量分数计,按式(3-3)计算。

【noindent】式中:X1——总灰分含量(以湿态计),%;

m2——坩埚和总灰分的质量,g;

m0——坩埚的质量,g;

m1——埚和试样的质量,g。

(2)总灰分含量(以干态计)的计算:总灰分含量以干态质量分数计,按式(3-4)计算。

【noindent】式中:X2——总灰分含量(以干态计),%;

X1——总灰分含量(以湿态计),%;

H——试样水分含量,%。

如果重复性符合下述重复性要求,取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报告结果。

灰分大于10%,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一位(0.1%);灰分1%~10%,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0.01%);灰分小于10%,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三位(0.001%)。

(3)重复性:同一样品的两次测定结果之差,灰分小于10%,每100 g试样不得超过0.2 g;灰分大于或等于10%,不得超过平均值的2%。

六、香辛料中挥发油含量的测定

香辛料挥发油含量的测定参照GB/T 30385—2013进行。

1.原理

蒸馏试样的水悬浮液,馏分收集于存有二甲苯的刻度管中,当有机相与水相分层后,读取有机相的体积,扣除二甲苯体积后计算出挥发油含量。挥发油含量表示为每100 g绝干产品中所含挥发油的体积。

2.试剂

二甲苯(分析纯),丙酮(分析纯)。

硫酸—重铬酸钾洗液:持续搅拌下,将1体积浓硫酸缓慢加到1体积的饱和重铬酸钾溶液中,混匀冷却后,用玻璃漏斗过滤。注意皮肤和黏膜不要接触上述洗液。

3.仪器

(1)蒸馏器:由圆底烧瓶和冷凝器组成。圆底烧瓶容量为500 mL或1000 mL。冷凝器(见图3-7)由以下部分组成:①直管(AC):下端带磨口,与圆底烧瓶连接;②弯管(CDE);③直形球状冷凝管(FG);④附件:带塞(K′)支管(K)、梨形缓冲瓶(J)、分度0.05 mL的刻度管(JL)、球形缓冲瓶(L)、三通阀(M),单位为mm。

图3-7 蒸馏器

汽阱(图3-8),汽阱可插入支管(K)或安全管(N)中。

图3-8 汽阱

(2)其他仪器:包括滤纸、移液管、小玻璃珠、量筒、可调式加热器、分析天平。

4.取样

实验室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贮运过程中不得损坏或发生变化。取样虽然不属于本标准规定方法所包括的内容,建议取样按ISO 948的规定执行。

5.分析步骤

(1)蒸馏器的准备:洗净冷凝器,将玻璃塞子(K′)盖紧支管(K)、汽阱置于安全管上(N),将冷凝器倒置,注满洗涤液,放置过夜,洗净后再用水漂洗,烘干备用。

(2)样品的准备:如试样需要粉碎,应根据不同产品,磨碎足量的试验室样品至符合要求的细度(ISO 2825),才能加到圆底烧瓶中。磨碎过程中应确保试样的温度不升高。

(3)试样:按表3-4规定的样品量,称样,精确至0.01 g。

(4)测定。

①二甲苯体积的测定:用量筒将一定量的水(见表3-4)倒入圆底烧瓶并加入几粒小玻璃珠,将圆底烧瓶与蒸馏器连接,从支管(K)加水,将刻度管(JL)、收集球(L)和斜管(O)充满;用移液管从支管(K)处加入1.0 mL二甲苯,汽阱半充满水后,连接至冷凝器,加热圆底烧瓶,将蒸馏速度调节为2~3 mL/min,蒸馏30 min后,停止加热。调节三通阀,使二甲苯上液面与刻度管(JL)零刻度处平齐,冷却10 min后,读取二甲苯的体积。

②有机相体积的测定:将试样移入圆底烧瓶中,与冷凝器连接,加热圆底烧瓶,将蒸馏速率调节至2~3 mL/min,按表3-4规定的时间持续蒸馏,完成蒸馏后,停止加热,冷却10 min,读取刻度管中有机相的体积。

③水分含量的测定:按ISO 939的规定执行。

6.结果表示

挥发油含量按式(3-5)计算,以每100 g干样品中所含挥发油的毫升数表示:

【noindent】式中:X——挥发油含量,mL/100 g;

V0——二甲苯体积,mL;

V1——有机相体积,mL;

m——试样质量,g;

ω——试样水分含量(质量分数)的数值。

7.精密度

(1)重复性:同一操作者在同一实验室利用相同仪器对同一样品在较短间隔内完成的2个独立的单次测定结果的绝对误差,应不大于表3-2中给出的重复性限(r)的5%。

表3-2 重复性

(2)重现性:用相同方法、相同样品、在不同实验室、用不同的仪器、由不同的操作者完成的2个单次测定结果的绝对误差,应不大于表3-3中给出的重现性限(R)的5%。

表3-3 重现性

8.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全面鉴别样品所需要的全部信息。b.采用的试验方法及本标准的参考资料。c.蒸馏时间(h)。d.测得结果及规定的单位。e.分析完成时间。f.是否符合重复性限的要求。g.本标准未规定的所有操作细节,包括可选的、可能影响测定结果的偶然因素。

香辛料挥发油测定参数见表3-4。

表3-4 香辛料挥发油测定参数

七、香辛料外来物含量的测定

香辛料外来物含量的测定参照GB/T 12729.5—2020进行。

1.术语和定义

外来物:不属于被测香辛料或香草植物的所有物质,如非动物性物质(茎、沙石、泥土、草及霉变)和动物性物质(动物排泄物、昆虫及其肢体)等。

附属物:来自被测香辛料或香草植物本身的物质,如花废弃物、花粉等。

注:附属物广义上属于外来物,但要根据具体产品标准对外来物的界定,再作最后归类。

2.原理

样品经物理方法分离、称量计算出外来物含量。

3.主要仪器

(1)表面皿。

(2)分析天平:感量0.001 g、0.1 g。

4.取样

按GB/T 12729.2—2020的方法取样。

5.测定方法

(1)表面皿的准备:洗净表面皿,干燥,称量,精确至±1 mg。

(2)称样:根据试样的不同,称取100~200 g,精确至±0.1 g。

(3)测定:从试样中分拣出附属物、外来动植物、矿物和其他杂质,放入表面皿中称量,精确至±1 mg。

6.分析结果的表述

外来物含量用质量分数表示,按式(3-6)计算:

【noindent】式中:W——外来物含量(质量分数);

m2——表面皿和外来物质量,g;

m1——表面皿质量,g;

m0——试样质量,g。

注:如果香辛料调味品产品标准中对某些外来物成分规定了限量,应分别测定并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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