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选择和资产池构建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一)不属于负面清单
对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来说,根据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承租人不能为地方政府或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基础资产的合格标准
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交易文件中通常会对基础资产的合格标准进行约定,如存在循环购买操作,后续入池的基础资产也需要符合相同的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通常包括:基础资产为5级分类下的正常类;基础资产对应的租赁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基础资产所对应的任一份租赁合同项下的到期租金均已按时足额支付,并且不存在其他实质性的重大违约情况;除以原始权益人为权利人设立的担保物权外,租赁物件上未被设定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担保物权等条款。
(三)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
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主要取决于如下两个方面。
1.承租人信用水平
一般体现为影子评级,影子评级通常从企业的股东背景、净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考虑,也会考虑行业、地区和成立时间等因素,一笔资产的影子评级需综合考量承租人和担保人(如有的信用资质)。根据合格标准,入池资产涉及的承租人需无历史违约记录。(www.daowen.com)
2.基础资产的集中度
包括承租人的本金余额集中度、行业集中度、地区集中度等。其中承租人本金余额集中度对证券的分层和级别影响最大,建议尽量降低单一承租人的集中度。
(四)基础资产的收益率
较高的基础资产收益率可以形成较厚的超额利差,提供信用增级,为产品设计提供空间。
(五)基础资产的剩余期限
为降低销售难度,通常建议基础资产的剩余期限不超过5年,并避免尾端期限过长。
(六)基础资产回收率
资产池中尽量选择市场认可度高、处置便利的租赁物件,以提高回收率,进而提升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评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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