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的分类来看,目前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应收账款质押类,二是应收账款转让类。
质押类是指卖方将其持有的应收账款出质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取得贷款,如果卖方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则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以该应收账款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将应收账款直接规定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可以作为应收账款办理质押登记的具体权利,其中包括因销售货物产生的债权。
转让类是指卖方将其持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资产证券化将会单独讨论),以取得贴现款或保理融资款,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作为受让人享有直接向买方请求支付货款的权利,并以此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第十二条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对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各项权利和权益的让渡均被视为“转让”,在应收账款上设定担保物权亦在此列。2014年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内蒙古赤峰市考察期间,其中鄂尔多斯集团董事局主席王林祥在会中说了许多融资难的问题。最后李总理总结说:“我听明白了,你的困难归根结底就两个:盖章难,融资难。你这样的大企业都有抱怨,小微企业一定比你们更难。”而保理正是这样一种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融资方式。(www.daowen.com)
此外,从理论上来说,应收账款证券化也属于转让类融资。证券化的实质是发起机构将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而金融资产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对于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说,应收账款的证券化对于其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资金融通、调整财务结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模式的市场前景被普遍看好,未来有望成为应收账款的主流融资方式。我国进一步开展应收账款证券化,可考虑严格控制入池应收账款质量,尝试多种增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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