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000年前,在现今的伊拉克所在地发现,当时卖方可以取得保证人对于买方付款能力和义务的担保后,由保证人用自己的名义开始销售此商品,这是最早发生的贸易及赊销行为。
后来,在罗马帝国时期,富有的议员及贵族们将自己的财产或产出物(如谷物、羊毛、油脂等)交托给代理人管理或销售,代理人在服务中收取合理的报酬,此种代理人称为Factor。
到16世纪、17世纪,这种代理业务几乎已经遍及全欧洲,到了17—18世纪,荷兰人对于世界商业及生产提供了大量的融资服务,可以称之为全世界的Factor大本营所在。这应该也是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简称FCI)的总部设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原因之一。FCI成立于1968年,是一个由全球各国保理公司参与的开放性的跨国民间会员组织。
到了19世纪,在北美洲新的大陆发展时期,英国清教徒想要去北美洲开垦但缺乏资金,因此英国商人托马斯(Thomas Weston)以预设账户及预付账款的方式给予资金,这些清教徒再将开垦所得原物料送往伦敦销售后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当做担保品,开创了保理业务的基本雏形。此时的Factor所提供的服务为:①市场营销;②仓储与分销;③行政管理;④收款;⑤承担买方信用风险;⑥资金融通。(www.daowen.com)
在1930年左右,保理公司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像服装业这样为众多小连锁店或零售商供货的上游企业。由于服装业的各个定单存货在时间上都有很小的时间间隔,公司在客观上就需要按照运送进度表进行有效的集中管理。但企业只有更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生产领域,才能发挥比较优势从而占领市场。因此,为了节约成本,企业非常希望将这些由信用及托收带来的管理业务外包出去。他们所需的是对其现金流的支持以及避免信用风险,但银行那时对这样的业务繁琐、且又无担保或抵押的小客户嗤之以鼻,不愿接纳。这样,这些银行牙缝中的“碎肉”便被保理公司这样的金融机构发现,并大力发展起来。
二战后,随着零售业中众多小连锁店的兼并集中,保理公司客户的应收账款的周期性和数额逐渐增大。银行便发现,保理公司为满足客户逐渐增长的融资需求而从银行借款,再以更高的利率放给客户。自然,银行也逐渐开始重视起这块业务。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货币总监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Currency)允许银行控股公司对保理公司的兼并。于是,通过兼并重组,一部分独立的保理公司就被收编成大银行的下属公司。这样,许多国际性银行便通过其下属的保理公司来从事该项业务。也正是通过与银行的合作,保理才走向了现在这样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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