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美国硅谷未来研究所的学者汤森(Athony Townsend)在其《智慧城市:大数据、全民创客,追求新乌托邦》(Smart Cities:Big Data,Civic Hackers,and the Quest for a New Utopia)[22]里讲到一个案例:2011年,一家美国互联网公司meetup.com提出了一个口号——“通过网络使人们离开网络,回归生活”。在此,网络显然是一个与人们的生活对立的、非人化的世界,但是,网络又是人们今天必须通达才能回归生活的路径。矛盾和对立、统一和分化,反映出人们今天看待网络的技术化虚拟世界和生活世界的复杂心绪。
芒福德在《城市是什么》中,有一句经典的话,“城市不仅培育出艺术,其本身也是艺术,不仅创造了剧院,它自己就是剧院。正是在城市中,人们表演各种活动并获得关注,人、事、团体通过不断的斗争与合作,达到更高的契合点”。[23]在芒福德看来,当代人类的城市生活就是一种戏剧,人们每天的工作、休息、爱恋生死都是在演戏。他特别强调,正是城市的特质造成这一切,“只有在城市中它才可能有如此丰富的多样性和竞争性去活化戏剧情节,把表演者们推向精彩、专注、自觉参与的最高潮”。[24]但是,应该指出芒福德并非在谈戏剧,而是以戏剧为喻,是以城市为目的的一种阐释。一般认为,芒福德认为城市的特点是“瓷器”和“容器”的两个性质。“瓷器”是指城市的文化蓄积功能,基于时间性;“容器”是指城市的时空容纳功能。芒福德的理论思路是,城市起源不是市场,而是人们的古代乡村的礼仪性活动。“农业村落,而不是市场,是城市原型,它的保护、储藏和保持活力的方式是城市的本质核心。”[25],而在乡村生活中,人类有“更丰富的生活联系:不仅食物有所增加,尤其表现为人们广泛参加的各种形象化的精神活动和艺术活动,社会享受有所增加;它表达了人们对一种更有意义、更美好生活的共同向往”。[26]城市是文化的归极(polarization),人类精神生活、创造活动在城市生活方式里包含着戏剧化的因素。戏剧化生活方式是城市文化的一种基本形态,也是其文化活力所在。如此,在移动互联、大数据和AI的“场景时代”,人们内心里,关于戏剧化的生活方式的意识是怎样的?又会如何呈现戏剧化的场景呢?
派尔(Steve Pile)更进一步,更直接地把城市生活的某种本质归纳为:城市生活如梦。在《真实城市——现代性、空间和城市生活的魅像》(Real Cities:Modernity,Space and the Phantasmagorias of City Life)里认为,为什么不同的城市之间有差异呢?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与城市生活的想象性和情感性方面有关”[27]。通常,人们会认为,城市是建立在有意识的、理性的、有意图的、有目的的、长期的、反思性的实践活动基础之上的集体事业。但是,“城市的真实在于它的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激情”[28],个体的、非理性的、无目的的、短暂印象的集合,也是城市的另外一面,甚而可能是更本质的一面。“城市的真实,既是物质的问题,也是情感的问题。”[29]情感的表达和运作,最典型的方式就是梦。“梦是城市生活中寻常经验的一部分:在橱窗中,在电影院里,在电视上,在书架上,在对过一种更美好的生活意味着什么的一般理解中,在关于得体行为的道德规范中,在我们学习观看城市风景表面形貌的方式中,甚至在作为睡眠中被体验的某个对象中。”[30]梦的情形、梦的运作、梦的解析,几乎遍布了我们生活的每个部分。所以,要把城市当作一个梦来对待,乃至可以用梦的运作方式的解析来比喻城市空间的运作。
派尔的这种说法,其实并不新鲜,前者如20世纪海明威的“巴黎:流动的盛宴”,到当下年轻人把上海叫作“魔都”,都隐含着城市生活如梦的寓意。
这种现代都市生活的戏梦人生如何造成,有三个观点:
(1)如汤姆林森(John Tomlinson)所说,“传媒的演变已经降低了人们在体验他人和事件中身体在场的重要性……人在哪里,已经跟一个人所知道的和所体验的越来越没有什么关系了,电子传媒已经改变了时间和空间社会的相互影响的意义”。[31]网络、社交媒体等电子媒体使得人们的亲身在场的必要性大大降低,具身于某个具体的事件场景中的诸种感知、认知,往往会经过媒介的中介进行。这是当下生活的一个特点。
(2)都市的时间和空间压缩、并置效应。本雅明(Walter B.Benjamin)论巴黎时曾谈到过:“无论谁踏入一座城市,都会像进入到一张梦网中一样,感觉到被抓住了,在这里,最遥远的部分也被连在今天的事件之上,一座房子连接着另一座房子,无论他们来自哪个时期,于是,一条街道诞生了。”[32]不同的时空并置在一起,这其实和梦的运作机制一样,让人产生迷离的梦境感受。
(3)消费主义的空间挤压对人的认知、自我认知的异化。英国布莱顿大学的迈尔斯(Stephen Miles)在《消费空间》(Space For Consumption)里指出:“消费的城市表达实际上把我们捆绑在居于支配地位的逻辑之上了,它将我们的创造力审慎地置于消费的控制范围之内。”这个消费世界的特点是:“一方面,它促生了一个排除主动社会交往的封闭的自我类型……与此同时,在另一方面,它是这样的一种选择形式:让你能保持你的个性或者至少保持你对该个性的意识,并同时在消费场所提供的有形机会中拓展你的公共性选择。”“这样的空间并非完全是公共性的,但它提供了一种被个体认为是充分具有公共性的集体意识。”[33]
消费对公共空间的侵入的研究,并不鲜见,如美国惠顿学院的格里芬(Em Grif fin)在《初识传播学》(A First Look at Communication Theory)所指出的“日常生活中的公司殖民”,即现代企业侵入人们生活的现象。这其实是对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的消费版阐释。迈尔斯引用相关研究,指出人在现代媒介制造的景观、娱乐和快感消费中,被虚假的公共意识所欺诈和控制,在虚假的公共空间中,会产生出“有匿名的自由和表演、创造个人神话、检验假设和参与虚构的自由”[34]等一系列表演性的而非真实的生活。
媒介化社会中媒介的普遍存在,媒介对人亲身在场感受的替代,城市生活的时空压缩并置环境等,智能媒介对人的技术性监视、压迫和利用等,不仅仅影响了人的感知、认知能力,还进一步引发了人在互联网时空间中的种种行为特点,触发了种种具有戏剧、表演、梦幻一般的反应策略。人的主体意识和精神的异化是个不争的事实。同时,也制造了诸种移动互联时代新的场景。(www.daowen.com)
案例1:足记(fotoplace),一款兼容Android和iOS两种移动系统的原创图片视频社交分享应用程序(APP),上海如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4年开发,2015年被广泛下载使用,一时风靡微信朋友圈和微博。正如其产品口号“像电影一样记录生活”,用户上传自己的普通数码照片,选择程序提供的电影大片模板,使用滤镜调整照片清晰度和风格,对比度调整锐化照片色彩表现,并可配以中英双语字幕,结果呈现出类似电影胶片式的场景。用户成为电影角色,照片内容成为电影的场景,生活被演绎成了戏剧,或者说,演绎成梦境——因为电影的本质是“造梦”。足记的使用,一时间成为最火爆的网络虚拟空间的应用场景。
2016年9月,足记正式上线视频功能,有多款视频模板来满足用户的视频剪辑和特效需求。此外,足记也提供打造社交功能,试图打造一个图片社交平台。到2017年1月,足记用户达到3000万,但是足记很快被诸多用户放弃。盛康丽的实证研究证明:分享到社交平台,瞬间提高格调是主要的使用动因,但“审美疲劳,新鲜感丧失”“缺少多样化功能”和“朋友们不再使用”,是产品不再被持续使用的原因[35]。
但是,在可以找到的研究文献中,没有一篇提及足记与都市生活方式的关系。有人指出,足记最初的产品口号,“没有故事的地点是冰冷的”,恰好能说明足记的衰落原因:缺少与都市生活方式的空间(地点)关联性,缺少与都市生活方式中的“故事”记叙性。可以说,足记是移动互联和社交媒体时代,对于都市的戏梦人生的一次技术性应对。
案例2:2015年12月24日,上海外滩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楼宇电子屏广告:爸,对不起。人称“史上最贵道歉”,但后续实情不详。
这种巨大的电子大屏式私人广告,具有高度的戏剧化效果。因为它将私人活动空间放大,嵌入到广场空间,本质上是寻求一种舞台感。
案例3:快闪(flash mob),根据网络流行语词典wordspy的名词定义,指“一大群人聚集在一个事先预定的地方,表演一些简短的动作,然后快速散开”。也有研究者认为,快闪是个组合词,一个是flash crowd,指一群人为一个目的,同时进入一个网站;另一个是smart mob,指一群具有相同见解或志趣的人,利用先进科技,例如,互联网、手机等,在无领袖下组织集会。[36]一般认为这一活动样式开始于2003年的美国纽约曼哈顿,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4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行为因此而闻名。
快闪是一种行为艺术,也可以说是一种街头艺术。但是,快闪具有网络时代的典型特点。标准的快闪,成员由网络召集,彼此并不认识。在现实公共空间中快速嵌入,有突然的起止节点,通常具有明显的艺术表演特点。快闪打破了通常由街头艺术家常规表演的模式,由网络召集、公众自由参与,没有明确的目的性,快速开始和结束。快闪是否具有审美价值可以不论,但是,它的戏剧化的行为方式,具有的某种游戏性,把都市生活的梦幻感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成为网络时代的一个突出都市新场景。
快闪店(pop-up shop),实质上是把都市快闪所特有的戏剧化、梦幻感的都市生活方式进行了商业化的运用。一家名为RET睿意德商业地产的机构,在2016年12月发布了一份《不动声色的力量——中国快闪店研究报告》[37]。2017年最出名的快闪店,当属网易和饿了么网站合作的“丧茶”快闪店,仅开四天。开店原因,是戏谑化地模仿一个著名的“网红”奶茶店“喜茶”。影响力甚至超过了原版本,迄今仍是个话题。有研究者认为,快闪店出现的原因,一是品牌消费开始出现了狂热的目标人群“粉丝化”,二是商家利用事件娱乐行销的方式吸引受众,与受众沟通互动,增加品牌的黏性。[38]然而必须说,快闪、快闪店,和网络时代的都市梦幻生活方式存在着幽深而根本的联系,是这个时代的一种崭新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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