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多学者、专业人士自互联网诞生起,就开始了对网络的批判。美国思想家,也是计算机专家的拉尼尔(Jaron Lanier)在著作Who Owns the Future?[4]中指出,今天的IT技术和中央服务器本质上与资本主义金融一样,也通过信息的垄断方式剥夺了人类创造的巨大财富。他批判性地指出,普通人分享信息,但精英人士却通过它们创造了巨额财富。彭特兰所想象的“人机结合的互联网”[5],并没有思考信息和数据的主权问题,但网络世界同样存在着政治经济学。
对于网络时代的新经济,也有很多可称为“内部性”的研究。多梅尔(Luke Dormehl)则在《算法时代:新经济的新引擎》(The Formula:How Algorithms Solve All Our Problems and Create More),精妙地分析出了互联网大数据算法里包含的“泰勒主义”,[6]即追求秩序和效率但缺少人文关怀。
场景技术的五大神器,并非仅仅是每个单一技术的应用,而是集成,也并非是仅仅看技术的效用,而要看这些技术的集成大规模应用,即社会化应用的影响,看技术应用的社会过程。
场景五大神器之中,GPS是基本技术。中文名称为全球定位系统,英文为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它是一个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高精度的卫星导航系统,通过24颗或更多的专用卫星,在地球表面20 350千米的高空进行无障碍的信息传输,为接收者提供来自地球上的任何地方,或地球附近的地理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GPS的功用,按GPS官方网站的间接定义,定位、导航和授时(positioning,navigation,timing,合成为PNT)[7],并可有一系列的扩展和增强运用(augmentation)。
GPS最早是由美国军方在1958年开发的一个军事项目。1995年全面投入使用,20世纪80年代被允许民用。它为海陆空三大领域提供实时、全天候和全球性的导航服务,包括情报搜集、核爆监测和应急通信等一些军事行为。民用上包括了农业、航天、航海、铁路、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和防灾、环境保护等领域。GPS是个独立的通信系统,并不依靠传统的电话通信,或者互联网络。GPS不需要用户进行复杂操作,甚至不需要传输任何数据,任何拥有GPS接收器的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该系统。所以,GPS是个公共通信系统。
在技术上,GPS有诸多特点:①全球、全天候定位。在地球上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可以同时观测到至少4颗GPS卫星实施信号交叉定位操作,GPS接收器通过计算与至少四颗卫星的距离,形成几何图形来确定它在三维空间的位置,从而实现了全球和全天候连续导航定位服务。②定位精度高。有资料表明,在精度50千米内的观测,误差范围可控制在6~10米,更精确的工程用精密GPS误差范围能够控制在1毫米以内。③观测时间短。④仪器操作简便,逐渐“傻瓜化”。
然而,GPS并非仅仅是一个封闭式的硬件。从用户角度来说,GPS的操作界面是开放的。民用GPS的各种功能一般搭载在电子地图上,与政府测绘局出版的官方版本地图不同,电子地图是个开放的空间,可以商品化。商业侵蚀到电子地图,对人们生活空间的建构,乃至生活方式的建构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比如,“大众点评网”在上海围绕地铁沿线进行商家推荐,潜在的一个依据就是地铁是事实上的都市骨干交通网,地铁作为交通互联网络,对人的居住、生活、商业活动、其他社会生活,如教育、医疗等,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自然,围绕地铁的近距离空间内,在全世界都是价格最贵的,成为都市房地产价格高地,资本的吸金利器。在本书第3章,将详细探讨在大都市里,因为都市空间的形构、信息过载等原因所导致的现代人“空间迷向”,是如何依赖电子导航,以及地铁等空间地理标志来指导自己的生活等现象。
在个人层面上,智能手机可运行电子地图,以及各种定位应用APP,称之为可寻址效应(addressable效应)。用户可以向第三方展示其所在地址,但有选择权。例如,社交软件微信(WeChat)就有“附近的人”的搜索功能,可以观察、搜寻周围人,但同时会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行藏。问题的关键是对于智能手机的这一功能的可选择项,并非广泛周知。更值得深思的问题则是在社交媒体中,很多内嵌了地址显示功能,俗称LBS(location base services,基于位置的服务),如微信的“所在位置”功能。一个人为什么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会主动显示自己所在位置?这并非简单的导航、定位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心理学问题。
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的斯蒂文森(Deborah Stevenson)在《城市与城市文化》(Cities and Urban Cultures)里引用了钱伯斯(Ian Chambers)的话说,地图中的“城市规划是对城市空间和时间依据经济原则的合理化;其街道、建筑、桥梁和道路都是一些临时性的指标。它只允许我们掌握一个概略、一个形状以及某种程度上的定位,而不是涌现在城市体内的背景、文化、历史、语言、体验、欲念和希望,后者超出了地形学的逻辑,溢出了地图的边界”[8]。所以,不是地图、导航和定位规划了城市,而是人的社会实践塑造了一个城市。通过电子地图进行人文建构不仅可能,也是必然的。2003年,上海作家淳子编著了《张爱玲地图》,由格致出版社出版。以地图的形态,结合空间与时间,梳理了张爱玲小说中人物的活动轨迹,为“张迷”们提供了一个按图索骥的知识坐标。这在上海这座城市的地理图式上,添加了人文因素。此后,类似的名人地图、行业地图、品牌地图、建筑类型地图、厕所地图,甚至吃货地图等纷纷出现。可以以个人之力完成,也可以采用粉丝“众包”(crowd-sourcing)的方式,形成各种形色的地图,叠加在一个城市的地理图式之上,成为一个人文地理的集合。因此,从导航定位,到生活形态的塑造,再到人文历史的建构,这是GPS对生活深度影响的一个可能的技术和社会逻辑。
关于物联网。物联网英文名称为Internet of Things(Io T),从字面来看,意思指物与物相连网络系统。但正如南京邮电大学的沈苏彬和杨震[9]指出的,这是错误的理解:按照国际电信联盟(ITU)在2005年发布的重要报告“The Internet of Things 2005”的定义,物联网是“连接并且提供物品相关服务的全球信息基础设施”[10]。物联网在本质上更应该是全球信息的基础设施而并非仅仅是物物的连接,这个定义和法国哲学家费希(Luc Ferry)《超人类革命》(La Revolution Transhumaniste)中指出的类似,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存在着四个互联网:通信互联网、能源互联网、物流互联网、物联网。这四个互联网如同传统的电网、公路网、铁路网、通信网一样,将会成为社会的新的基础建设。物联网基础的信息连接硬件设备就是传感器(sensor)。各种物理设备、车辆、家电或者其他嵌入了电子硬件、软件、传感器等具有连接功能的设备之间相互连接起来并进行数据交换,从而实现在人类生产、生活各方面的服务,就构成了物联网。里夫金(Jeremy Rifkin)在《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个物联网、合作共赢的新经济时代》(The Zero Marginal Cost Society:the Internet of Things,the Collaborative Commons,and the Eclipse of Capitalism)里,就大力鼓吹物联网对新经济模式的巨大影响,“物联网将人造环境与自然环境融合在了一个有序运转的网络中……为优化社会效率而促进互联,同时保证全球的公共福祉”。[11]
费希指出物联网是一种互联网,那么,它的社会性架构就与通信互联网一样,符合人称互联网麦特卡夫定律,即网络价值和网络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N个连结创造N的平方效应。具体来说,如南京邮电大学沈苏彬等人指出,物联网体系的构成,必须考虑几个因素:首先,物联网是网络世界与物理世界的融合。在网络空间,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社交、购物、办公、游戏、教育、库存管理、电力调度、生产控制和交通监控等。但是,毕竟部分的人类虚拟活动还脱离不了现实的物理世界,以及虚拟世界与现实的物理世界的实时交互。其次,两个世界的融合,需要技术、社会和系统多个层面的支持。技术上包括物品信息化的技术,物品信息传感和物品行为控制技术,物品信息传递、处理和决策技术。社会层面则涉及经济、文化、法律相关问题。系统层面则是各个物联网的具体系统,如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慧政府、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校园等之间的融合。最核心的一个问题则是虚拟世界与物理世界融合涉及人类社会活动的根本,即如何建立融合的新的经济模型。虚拟货币和真实货币之间如何对接融合,人类的真实经济活动和虚拟经济活动之间的对接融合。[12]
在具体的生活层面上,物联网的影响也将是直接和巨大的。每一件物品在物联网里都有其独一无二的身份识别系统,即智能标签系统。无论是物理的芯片,还是虚拟的识别码,如NFC、二维码、条形码、RFID等。这些智能识别系统还可以用于获得对象物品所包含的扩展信息,如智能卡上的金额余额,对消费者进行一定意义上的管理和控制。二维码中所包含的网址和名称等可以直接改善物流。通过云计算平台和智能网络,可以依据传感器网络用获取的数据进行决策,对环境进行实时、远程的控制和反馈。
然而,这些富于控制和管理性的技术,一方面为人类带来巨大的便利、有序性、效率等“福祉”,但也同样形成一种社会的权力结构。如绪论所提到的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海格提(Kevin D.Haggerty)和爱立信(Richard V.Ericson)创造的概念“组合监控”(the surveillant assemblage),就是指各种电子监控装置实际上把人打散,再根据各种具体的需求情境,把人重新组装成,形成虚拟的“数据化二重身体”(data doubles)。[13]人的主体性在这种二重身体之中被分割,时刻冒着主体性丧失的危险。
关于社交媒体。社交媒体已经深深嵌入我们的当下生活之中并形塑着我们的生活。我们从两个学术史上较为著名的关于人们消费决策影响因素的实验的对象和目的变迁,来观察这一趋势的变化。
1998年,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为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奚恺元教授做了一个有趣的冰淇淋实验:假定有两杯哈根达斯冰淇淋,杯子A大小为5盎司,装了7盎司的冰淇淋;杯子B大小为10盎司,却只装了8盎司冰淇淋,你愿意为拿一份冰淇淋付更多的钱吗?上述实验结果表明,在分别判断的情况下,人们反而愿意为分量少的冰淇淋付更多的钱。实验说明,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在做决策时,并不是去计算一个物品的真正价值,而是用某种比较容易评价的线索来判断。[14]
而到2009年,杜克大学富科商学院教授艾瑞里(Dan Ariely)做了一项针对音响潜在购买者的实验。两组实验的参与者分别阅读了同一份评测报告,但是,其中一组受试者被告知这份测评是制造商提供的,另一组被告知测评源自《消费者报告》。结果,认为自己阅读的是《消费者报告》的受试者对这套音响好感度更高,平均愿意消费407美元购买这套系统,认为自己阅读的是制造商手册的受试者平均只愿意花费282美元。[15]
两个实验的变化在哪里?20世纪90年代的消费者决策中,人们更多是凭借自己的经验、能力、习惯。而到了2009年,人们则开始更多受他人经验影响——移动社交媒体时代,他人经验成为唾手可得的决策依据。(www.daowen.com)
世界银行在2016年的年度报告中,以“数字红利”为主题,论述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在全球普遍的采用为人类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文中指出,在这个全球的数字化浪潮中,社交媒体和数字金融、数字身份、数据革命一起,成为数字化的四大助推器。报告指出:“社交媒体是创新理念的来源,也是流言蜚语、污蔑诽谤、错误信息、骚扰霸凌以及犯罪的管道。一个重要经验是,社交媒体对发展的影响似乎与具体环境高度相关。”[16]社交媒体在全球范围内,赢得了巨大的重视。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欧巴(Jonathan A.Obar)和魏德曼(Steven S.Wildman)曾试图给出社交媒体的定义,“社交媒体是基于互联网Web 2.0的应用服务;用户生成内容(UGC)是社交媒体的生命线(lifeblood);通过社交媒体维护的网页或应用程序文件,由个人或群体用户创造生成;社交媒体可以将用户的个人资料与其他个人或团体的资料相连接,从而促进了在线社交网络的发展”。[17]这四个描述鲜明地指出了社交媒体的社会性特点和架构。即社交媒体是具有交互功能的媒体,用户生成了社交媒体的内容而非网站,用户之间、用户创造的内容之间可以相互连接、交换、碰撞,生发出新的思想、观点和信息。
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的凯茨曼等人(Jan H.Kietzmann等)提出了一个从功能模块来理解社交媒体的框架,认为由七种功能构建模块定义了社交媒体:身份、对话、共享、在场、关系、声誉和团体。所谓模块化,则是根据对不同模块的关注程度来界定的。身份功能模块代表了用户在社交媒体环境中展示其身份的程度;对话模块代表用户在社交媒体中与其他用户进行交流的程度;共享表示用户交换、分发和接收内容的程度。这是社交媒体至关重要的功能,在场模块表示的是用户了解其他用户可访问的程度。它包括了解其他人在哪里,在虚拟空间或者现实世界中,以及他们是否可用,关系模块表示用户与其他用户相关的程度,声誉模块是指用户在社交媒体环境中识别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地位,群组模块表示用户可以形成社区和子社区的程度。[18]
凯茨曼等人的研究从功能分析的角度对社交媒体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从这七个模块来看,包括了个人的自我识别,与他人的交互,交互的模式,交往的条件和影响因素,以及交往的结果,即社群、社会的建构。七个功能因素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功能架构。因此,人们在社交媒体中的活动,本质上就是一种社会化的活动,具有完整的社会性特点。在本书绪论中,界定场景是一种社会性产品,是人们在当下的虚拟与现实融合的电子环境中的生活实践的景观,原因就在于此。
关于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2018年9月17日—19日,以“人工智能赋能新时代”为主题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在上海召开。笔者参加并聆听了开幕式当天上午主会场全部议程,亲眼看见了人工智能在中国的一波又一波热潮。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成为国人口中的热词。因此我们不再重新复述这三者的各自定义和特点。同时,如前所述,本研究更关注这些技术中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和意义建构的逻辑与特征。
曾出版过《Lucene应用开发揭秘》课程的网易云首席解决方案架构师刘超在知乎中有过一个转发量很高的帖子——《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区别联系》。他给出了一个颇为专业的图示(见图2-1)。
图2-1 数据、信息、知识和智慧[19]
刘超指出,网络和各种电子设备的数字化记录,即数据(data),数据本身无意义,数据的价值在于提供信息(information),信息中蕴含的规律的总结,即知识(knowledge),知识的实际应用,即智慧(intelligence)。当我们理解了以上的逻辑推演,我们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也可称机器智能)关系有一个理解。如世界知名的自然语言处理专家,前谷歌中日韩文搜索算法的设计者吴军在其著作《智能时代:大数据与智能革命重新定义未来》中指出的:“由于互联网特别是后来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数据量不仅剧增,而且相互关联,出现了大数据概念。”[20]而“机器智能可以通过深度学习得到,从而将大数据挖掘问题转化为可计算问题来处理。大数据挖掘的需求加速了机器智能技术的成熟”。[21]吴军由此直接宣称,目前我们所说的人工智能,本质上就是数据驱动的智能和算法。
按吴军的观点,各种物联网和社交媒体一起,提供了当下人工智能的数据基础。同样,美国伦斯勒理工学院数据探索与应用研究所的亨得勒(James Hendler)与穆伟西尔(Alice Mulvehill)合作出版的《社会机器:即将到来的人工智能、社会网络与人类的碰撞》(Social Machines:the Coming Collis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ocial Networking and Humanity)也提出了“社会机器”的概念,其内涵就是,“它代表的是人工智能、社交网络和人类认知日趋相同的概念。随着社会变革步伐的加快,这些技术及其应用彼此之间,以及与我们人类的交互性越来越强”。[22]社交媒体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紧密结合,形成了一个新的技术集成,其中有人与人的交互、人与机器的交互。但是,“社会机器”首先是社会,人与人的交互才能构成真正的社会空间。所以,社交媒体大数据是“社会机器”的数据基础和智慧所在。如何去理解社交媒体数据的特点并由此理解“社会机器”的智能呢?这就必须回到社交媒体作为互联网络的基本特性,我们需要研究互联网的“元问题”。
笔者曾在检索和思考互联网发展史时,发现了互联网一个重要的技术设计原则,即“端到端原则”。1984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实验室的萨泽(Jerome H.Saltzer)、睿德(David P.Reed)和克拉克(Davial D.Clark)联合发表了《系统设计中的端到端原则》(End-To-End Arguments in System Design)一文,提出了计算机通信系统设计中的“端到端原则”。这一技术性原则和1973年由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瑟夫(Vinton Cerf)和卡恩(Robert Kahn)所提出的互联网TCP/IP,即传输控制协议和因特网协议(TCP,Transmission-Control Protocol;IP,Internet Protocol),以及1990年由博纳斯-李发明的以HTML语言编程的“超链接”技术以及万维网(www)一起,以每隔10年左右的速度出现并塑造了当代互联网基本的技术形态。“端到端原则”技术的主要发明人克拉克后来总结认为:在第一个几十年里,互联网的大部分设计都是由端对端的观点所塑造的[23]。
具体来说,“端到端原则”是以传输功能的实现为核心目标。因为,如果传输不能实现则其他的具体应用没有意义。“具体的应用级功能通常不能,最好是不应该被内置到系统的下层——网络的核心。”[24]因此,技术上必须对网络进行分层设计:底层设计尽量简单,以便能够满足错误控制和纠错处理方面的要求,各种具体应用则应放置在端(用户)之中去实现,这样系统的整体效率反而更大。用三位作者的原文表述,就是“一种应用功能只有当其知识和帮助置于通信系统的边缘才能完全和正确地实现,因此将提出这种应用功能作为通信系统本身的性质是不可能的”[25]。更通俗的解释就是说互联网的骨干作用就是渠道,渠道的基本要求是稳定可靠,必须简单不复杂。所以,渠道不能成为系统的核心,重点是在每一个端,即每个用户之间的互动。中国当下最有影响力的社交媒体微信的发明人张小龙曾说,微信最好的效果是“用完即走”[26]其实就是“端到端”思想的一种表达。
“端到端”技术思想对于社会的形塑在哪里?就是互联网带来的“去中心化”效应。这种效应的最大社会价值,在于人与人之间自由连接,信息交流和思想碰撞所形成的社会创新机制。克拉克指出,常规理解的“互联网哲学”是行动自由,用户授权,最终用户对所采取行动的负责任,减少“限制或规范用户可以做什么”的网络控制。端到端的观点发展了这一哲学,因为它们能够实现创新自由,随意安装新软件,并运行用户选择的应用程序[27]。
2001年8月,距“端到端”原则发表20年后,克拉克和另外一位作者布鲁明泰(Marjory S.Blumenthal)根据互联网新的发展趋势,又发表了《重思互联网设计:端到端原则与美丽新世界》(“Rethinking the Design of the Internet:the End-to-End Arguments vs.the Brave New World”)一文。所谓的“美丽新世界”是赫胥黎以批判性的态度描述的一个2532年的高度科技未来世界。克拉克不仅从技术角度,而且综合考虑到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政府新的利益点、不断增长的用户群的动机变化、整体运营可靠的需求与个人用户的行为信任之间的复杂关系来重新思考“端到端原则”在新的历史环境中的适用性问题。如其所说,“我们考察技术方案,但我们强调非技术性方法(法律、社会、经济)是重要的、有效的,往往更为优先”。他在文中承认有新的、不可预见的互联网应用现象和需求出现,还列举了当下(写作时间2001年)互联网中七类新的通信与传播趋势、现象:多用户互动但无法完全取信;用户愿意交流但需要匿名;终端不信任软硬件(例如,cookie缓存使得用户行为被追踪);第三方权利的介入,可能会插入端与端之间(如政府监管、杀毒软件等);一方强制互动(如病毒、垃圾邮件);多路通信(多路交互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具有不同程度的信任,能力和可靠性,识别与控制更加复杂)。[28]
克拉克对上述情形做了技术性的回应,但同时也做了更具社会性的思考。在技术方面,开发针对不同层次和形式的端到端协议模式;修改终端节点地址;为核心传输层增添新功能,如邮件过滤、网络地址转换(NAT)等;为核心层设计新的机制,如信息控制功能,识别信息的路由和性质;使用信息标签;针对应用层的设计,如缓存技术的使用;更高等级的应用设计,如密钥和证书等,都一一做了辨析,指出这些现象并未根本性地影响到“端到端”原则。然而,这些技术方案必须进入更大的“社会语境”来分析。克拉克对技术和法律方法做了“一个哲学上的区别”:技术机制的特点是其行为是先验可预测的。人们可以检查机制,了解它的作用,然后指望它按照所描述的方式工作,但法律机制经常在事后发挥作用。政府更应该在网际信任、公开性、法律范围内的信息标签编辑等领域发力。政府在互联网领域的作用和在传统的其他领域其实并无不同。
克拉克更深入地分析当今互联网现状后指出,政府、运营商、有雄厚资本支撑的投资人希望进行更多的管理和控制,并倾向于大跨步式的创新模式。端到端原则体现的是自由开放精神,允许各色人等以小步快跑模式进行多样化创新。端对端原则保持互联网的灵活性、通用性和开放性,从而促进创新和随之而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29]
社交媒体是互联网的一种社交化应用,去中心化的原则同样深刻地表现在社交媒体的技术性架构中。分布式计算技术保障的不仅仅是个体和个体之间,即端到端交互的完整性,更重要的是,它构成了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人们在此充分交流并进行思想和创意的碰撞与融合,形成人类的创新和发展。当我们将社交媒体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啮合为“社会机器”时,就保证了这种新智能是“社会”的,而非仅仅是“机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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