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邹碧华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邹碧华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大会并讲话。2014年12月10日,他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在大会上,韩正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向邹碧华同志表示沉痛哀悼和崇高敬意。

邹碧华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2015年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大会并讲话。

邹碧华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他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是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所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法院作为民商事审判的范本;他敢于担当,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可视化管理,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不幸离世,在法律界和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邹碧华现象”,“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的共鸣。

在大会上,韩正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向邹碧华同志表示沉痛哀悼和崇高敬意。(www.daowen.com)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强调,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胸怀大局、忠诚履职、勤勉敬业;要像他那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像他那样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改革,与时俱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要像他那样始终坚持学习钻研,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像他那样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保持司法廉洁,以崇高的思想品格和过硬的司法作风,树立起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泽洲宣读了《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追授邹碧华同志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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