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关键证人证言巨变,案发两年后再调查取证

关键证人证言巨变,案发两年后再调查取证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后来还真印证了我的猜测,女园长因涉嫌毁灭证据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知道案情的几个老师也相继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我隐约感觉到如果再深入地进行调查取证,很可能遭遇执业风险,故中止了对本案证人的取证工作。案发两年之后,公安机关再次对这两位关键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两位证人的证言和两年前的证言出现了巨大反差……为了规避执业风险,我把主要工作放在调取客观证据上。

关键证人证言巨变,案发两年后再调查取证

幼儿园的监控按要求是全覆盖的,而监控录像将是本案至关重要的客观证据。我们来到幼儿园向园长表达来意之后,她说:“孔老师是被冤枉的,小女孩家长就是想讹钱……”园长说她得知家长要来幼儿园查看监控录像,就事先和幼儿园的老师们一起看了监控,监控显示孔老师没有打孩子,就看见孔老师抱着小女孩在教室转了一圈,也没有走出教室。李某静老师提议把监控录像删除,避免小女孩家长看见引起误会,所以园长就叫人把监控录像删除了。

女园长说到这里时,我颇为震惊:“你不怕公安机关指控你毁灭证据吗?”园长一时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说学校好几个老师都看过监控,孔老师确实没有对小女孩实施过伤害行为。

后来还真印证了我的猜测,女园长因涉嫌毁灭证据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知道案情的几个老师也相继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我隐约感觉到如果再深入地进行调查取证,很可能遭遇执业风险,故中止了对本案证人的取证工作。案发两年之后,公安机关再次对这两位关键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两位证人的证言和两年前的证言出现了巨大反差……这让我不禁后背发凉,幸亏当时没有对这几位证人做调查笔录,不然被送进看守所的就是我这个辩护人了。

刑事辩护的高风险性导致了很多律师不愿意碰刑事案件。很多律师都曾这样劝诫后辈:“如果你要当律师,就千万不要去办刑事案件;如果你要办刑事案件,就千万不要去调取证人证言;如果这一切都做不到,那你就自己到看守所报到吧!”这句话道出了我国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困境和苦衷,也展现了我国刑事辩护的现实障碍与司法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正是这令许多律师“谈刑色变”的306条,成了悬在刑辩律师头上的一把随时可能落下的利剑。(www.daowen.com)

为了规避执业风险,我把主要工作放在调取客观证据上。我去幼儿园查看了“指控”孔成杰对小女孩实施猥亵的幼儿园舞蹈房,舞蹈房内装有监控。虽然本案幼儿园的监控录像被删除,但说不定利用一定技术措施可以恢复。于是,我再次去看守所会见孔成杰,而孔成杰根本不知道监控录像被删除。我问孔成杰是否同意提出对被毁坏的监控做数据恢复的请求,他斩钉截铁地说:“刘律师,你一定要让公安机关对监控数据进行恢复,这样才能证明我的清白。”

孔成杰的回答在某种程度上解答了我在后来阅卷时产生的诸多疑问。但孔成杰说的真的是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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